YB/T 4184-200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B/T 4184-2009
中文名称:钢渣混合料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冶金行业标准(YB)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2-04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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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钢渣
混合
路面
基层
施工
技术规程
标准分类号
出版信息
出版社:冶金工业出版社
标准价格:0.0 元
出版日期:2010-06-01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术语、技术要求、施工验收等。本规程适用于各种道路的钢渣混合料基层的施工及验收。 YB/T 4184-2009 钢渣混合料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程 YB/T4184-2009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 77. 140. 99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治金行业标准YB/T 4184—2009
代替YBJ230—1991
钢渣混合料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 steel slag mixture used as base course2009-12-0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06-01实施
YB/T4184—2009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钢渣混合料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程》(YBJ230一91)(以下简称原《规程》)于1991年4月25日发布,1991年10月1日实施。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增加第2章术语;www.bzxz.net
(2)第3章原材料中增加了水泥,将筑路用钢渣的安定性检验方法改为浸水膨胀率试验方法,调整基层和底基层用钢渣及天然石料的最大粒径和压碎值指标;(3)第4章中分别对水泥稳定钢渣混合料、水泥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和石灰稳定钢渣混合料的压实度、无侧限抗压强度及集料级配要求进行了规定(4)第5章中增加了钢渣混合料含水量的要求;(5)第6章中增加了水泥、煤渣和其它材料的检查要求,修订了原材料、混合料的检验方法及混合料基层的试验方法;
(6)原附录A中增加了混合料加(或减)水量的计算公式,将附录B钢渣粉化率测定方法改为钢渣浸水膨胀率测定方法,增加附录C钢渣混合料的常用配合比为资料性附录。本规程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规程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规程由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归口。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冶治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张亮亮、朱桂林、卢忠飞、范永平、夏春、孙树杉。2
原材料
粉煤灰
煤渣·
3.6其它材料·
4混合料·
4.1一般规定
4.2水泥稳定钢渣混合料·
水泥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
4.4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
4.5石灰稳定钢渣混合料
5施工·
一般规定
施工准备·
含水量要求
拌和·
摊铺整型.
雨季施工措施
6质量标准与检查验收
附录A(规范性附录)材料用量和加减(水)量计算公式附录B(规范性附录)钢渣浸水膨胀率测定方法附录C(资料性附录)钢渣混合料的常用配合比附录D(资料性附录)本规程用词说明条文说明
YB/T4184—2009
(3)
:(5)
(5)
(5)
(8)
YB/T4184—2009
1.0.1为推广利用钢渣修筑路面基层(含底基层,下同),保证钢渣混合料路面基层施工质量,统一施工及验收标准,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各种道路的钢渣混合料基层的施工及验收。1.0.3筑路用工业废渣或天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钢渣混合料路面基层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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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程。
基层base
2术语
直接位于沥青面层下的主要承重层或直接位于水泥混凝土面板下的结构层称作基层。2.0.2
底基层subbase
沥青路面基层下的次要承重层或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下的辅助层称作底基层。2.0.3
钢渣混合料steelslagmixture
以钢渣集料为主,掺人一定数量的无机结合料(水泥、石灰或粉煤灰等)或其它材料(土等),加人适量的水(通常为最佳含水量),经拌和、压实及养生后得到的混合料,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的要求时,称为钢渣混合料,分为水泥稳定钢渣混合料、水泥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包括石灰煤渣稳定钢渣混合料、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和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和石灰稳定钢渣混合料。
松铺厚度thickness of uncompactedlayer未经压实的材料层厚度称为松铺厚度。2.0.5
松铺系数coefficientof loosepavingmaterial材料的松铺厚度与达到规定压实度的压实厚度之比称为松铺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0.6
浸水膨胀率
immersionexpansionratio
钢渣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浸水后的体积变化率。2
3原材料
3.1.1筑路用钢渣的浸水膨胀率不应大于2.0%;渣
3.1.2钢渣的压碎值指标和最大粒径应符合表3.1.2要求。表3.1.2钢渣压碎值指标及最大粒径适用范围
高等级道路
其它等级道路
底基层
高等级道路
其它等级道路
压碎值指标
不大于30%
不大于35%
不大于30%
不大于40%
钢渣中金属铁含量不应大于2.0%。不应含有其它杂质。3.1.3
3.1.4钢渣密度比天然碎石大,各地使用时应以实际测试计算为准。3.2石
3.2.1混合料中使用石灰时可优先采用磨细的生石灰粉。YB/T4184—2009
最大粒径
不大于31.5mm
不大于37.5mm
不大于37.5mm
不大于53mm
3.2.2生石灰粉和消石灰粉技术指标不应低于表3.2.2石灰粉的要求。当石灰中CaO和MgO含量在30%~50%时,应通过试验适当增加石灰剂量。当石灰中Ca0和MgO含量小于30%时,不得采用。使用中应尽量缩短石灰的存放时间。如存放时间较长,应采取覆盖封存措施,妥善保管。表3.2.2石灰粉技术指标
CaO和Mg()含量(%)
未消化残渣含量(4.75mm方孔筛的筛余,%)0.9mm筛筛余(%)
0.125mm筛筛余(%)
钙质生石灰粉
镁质生石灰粉
钙质消石灰粉
镁质消石灰粉
3.2.3生石灰应完全粉磨。消石灰粉使用前应充分消解。3.2.4当采用石灰类工业废料(如电石渣等)时,应符合本规程3.2.2的要求。严禁采用含有有害物质的石灰类工业废料。
3.3粉煤灰
3.3.1修筑道路基层使用的粉煤灰应符合表3.3.1的要求。对于C类粉煤灰,其安定性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中的要求。表3.3.1粉煤灰技术要求
Si()、Alz(),和Fe2()的总含量之和烧失量
0.3mm筛筛余
0.075mm筛筛余
应大于70%
不宜大于10%
应小于10%
应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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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如用湿粉煤灰,其含水量不宜超过35%;符合3.3.1技术要求的新排放或陈年堆放的粉煤灰,均可以应用。
3.4煤渣
3.4.1修筑道路基层用煤渣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mm,其主要成分SiO2、Al203和Fe2O3的总含量之和不宜低于70%,烧失量不应大于20%。煤渣中不宜含有杂物。3.5水泥
3.5.1钢渣混合料所用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4h,终凝时间应大于6h,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3.6其它材料
3.6.1使用其它工业废渣(如尾矿等)时应通过试验验证,方可使用。3.6.2掺人钢渣混合料的天然石料,其压碎值指标和最大粒径应符合表3.1.2要求。3.6.3掺人钢渣混合料的土,宜采用塑性指数10~20的黏性土。土块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15mm,有机质含量不应超过10%。
3.6.4施工用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JGJ63的规定。4混合料
4.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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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钢渣混合料基层、底基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较小的收缩(温缩及干缩)变形和较强的抗冲刷能力,在中冰冻、重冰冻地区应检验钢渣混合料基层、底基层的抗冻性能。4.1.2钢渣混合料基层、底基层按混合料结构状态分为骨架密实型、骨架空隙型、悬浮密实型和均匀密实型四种结构类型。
4.1.3高等级道路的基层或上基层宜选用骨架密实型混合料。其它等级道路的基层和各级道路的底基层可采用悬浮密实型混合料。均匀密实型混合料适用于高等级道路的底基层和其它等级道路的基层。骨架空隙型混合料具有较高的空隙率,适用于需考虑路面内部排水要求的基层。4.1.4混合料最佳含水量与最大干密度试验应按《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重型击实试验方法进行。混合料无侧限抗压强度试件成型宜采用振动成型方法,按《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一2006附录A中的A.1的规定进行,缺乏试验条件时对悬浮密实型和均匀密实型混合料可采用静压成型方法。
4.1.5掺人尾矿等工业废渣的混合料的配合比应经过试验确定。4.2水泥稳定钢渣混合料
4.2.1水泥稳定钢渣混合料的压实度、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2.1规定的要求。表4.2.1水泥稳定钢渣混合料的压实度及7d无侧限抗压强度层位
稳定类型
底基层集料
特重交通
压实度(%)|抗压强度(MPa)
※该指标不宜超过高限。
重、中交通
压实度(%)|抗压强度(MPa)
轻交通
压实度(%)
抗压强度(MPa)
水泥稳定集料的水泥剂量(以水泥质量占全部粗细集料的干质量的百分率表示,即水泥剂量一水泥质量/集料质量)一般为3%~5.5%,当达不到要求时应调整级配,水泥的最大剂量不应超过6%。
4.2.2悬浮密实型水泥稳定钢渣混合料的集料的级配范围宜符合表4.2.2-1的要求。表4.2.2-1悬浮密实型水泥稳定钢渣混合料的集料级配层位
底基层
93~100
通过下列方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19.0
90~100
骨架密实型水泥稳定钢渣混合料基层集料级配范围宜符合表4.2.2-2的要求。表4.2.2-2骨架密实型水泥稳定钢渣混合料的集料级配层位
通过下列方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9.50
22~32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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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水泥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
4.3.1水泥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的压实度和7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要求,表4.3.1水泥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的压实度及7d无侧限抗压强度层位
底基层
※该指标不宜超过高限。
特重、重、中交通
压实度(%))
抗压强度(MPa)
压实度(%)
轻交通
抗压强度(MPa)
4.3.2水泥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的水泥剂量宜为3%~6%,水泥粉煤灰与集料质量比宜为(13~17):(87~83),集料级配要求与表4.4.2-1和4.4.2-2相同。4.4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
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的压实度和7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4.1的要求。4.4.1
表4.4.1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的压实度及7d无侧限抗压强度层位
底基层
稳定类型
细粒料
细粒料
特重交通、重、中交通
压实度(%)
抗压强度(MPa)
压实度(%))
轻交通
抗压强度(MPa)
4.4.2骨架密实型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集料的级配范围宜符合表4.4.2-1的要求。表4.4.2-1
95~100
骨架密实型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集料级配通过下列方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19.0
24~34
悬浮密实型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集料的级配范围宜符合表4.4.2-2的要求。悬浮密实型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集料级配表4.4.2-2
底基层
94~100
通过下列方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9.50
4.4.3中冰冻、重冰冻区的高等级道路采用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作基层时,应进行抗冻性能检验,试验方法按《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一2006)附录A的A.2的规定进行。4.4.4抗冻性能采用28d龄期的试件经5次冻融循环后的残留抗压强度比进行评价,其指标应符合表4.4.4的要求。
气候分区
表4.4.4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抗冻性能技术要求重冻区
残留抗压强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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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冻区
可在石灰粉煤灰稳定钢渣混合料中掺人水泥或其它早强剂,掺人剂量通过试验确定。4.5石灰稳定钢渣混合料
石灰稳定钢渣混合料的压实度和7d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5.1的要求。表4.5.1
石灰稳定钢渣混合料的压实度及7d无侧限抗压强度层位
底基层
稳定类型
特重交通、重、中交通
压实度(%)
抗压强度(MPa)
压实度(%)
轻交通
抗压强度(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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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
5.1一般规定
5.1.1钢渣混合料路面基层的强度增长受气温的影响较大,为保证路面基层施工质量,宜选择有利的施工季节组织施工。当日最低气温低于5℃时,不宜施工。在冰冻地区须在结冻(一3℃~一5℃)前15d~30d施工完毕。
5.1.2雨季施工易造成路基和基层原材料或混合料过湿,给施工带来困难并影响施工质量,为保证工程质量应避免雨季施工。如需雨季施工,应采取本规程5.9条规定的有关措施。5.2施工准备
5.2.1新建道路应按设计要求开挖路槽并压实,旧路加铺时,旧路上的泥土、杂物和松散粒料等应予清扫干净,干燥地区路槽需用水润湿,局部坑槽应先修补夯实。凡压实度和弯沉值测定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路段,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碾压,使其达到标准。在碾压过程中如发现土过干、表层松散应适当洒水,如土过湿发生“弹软”现象应采取挖开晾晒、换土、掺石灰或粒料等措施进行处理。
路槽碾压按重型压实标准控制,一般碾压遍数应不少于6遍,碾压成型后,检查标高、横坡、压实度、弯沉值等符合质量要求后,转入底基层或基层施工。为利于雨天排水,应在培挖好的路槽两侧路肩上适当开挖临时排水沟。5.2.2采用路拌法施工时,钢渣可在路槽内备料或在路槽外集中备料。石灰、粉煤灰和其它材料应在路槽外备料。采用厂拌法施工时,则应将所需材料分别运至拌和厂堆存备用。消石灰粉应在使用前筛除大于10mm的灰渣。消解后的石灰应保持一定的湿度,不得产生扬尘,也不可过湿结团。
湿排粉煤灰应提前运到现场,以便滤水和晾晒;干排的粉煤灰装运前适量加水,以免扬灰。在堆放过程中,要防止雨淋和灰粉飞扬,如出现部分粉煤灰结块,使用前应将灰块打碎。5.3配料
5.3.1施工中材料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工程质量,配料方法可分为三种:a)层铺法-根据混合料的最大干密度、各种材料湿堆积密度和含水量,及混合料压实层厚和压实度等数据,计算出各种材料的松铺厚度,以此控制摊铺厚度。可把钢渣铺在最下层,石灰和其它材料铺在上面。层铺法适用于机械路拌。b)体积法一一根据混合料的质量比换算成体积比,用容器或量具量测各种材料所占体积掺配成混合料。体积法适用于人工路拌和厂拌。c)质量法一一根据一次拌和的混合料总干质量、各种材料的含水量及设计配合比,计算出各种材料的湿质量,然后按各种湿质量称料掺配成混合料。质量法适用于厂拌。三种配料方法的各种材料用量计算公式,见附录A。根据原材料含水量变化,应随时调整各种材料用量。
5.4含水量要求
5.4.1施工中,当混合料含水量小于最佳含水量时,应适量加水。加水量和加水次数应根据当时气候条件和原材料含水量而定,并使加水后混合料含水量略高于最佳含水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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