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6447-2010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00危险品防护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NEQ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42397
页数:8页
标准价格:24.0
出版日期:2011-07-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11-01-14
起草人:祝建新、梅建、石磊、王晓兵、桂家祥、郭平
起草单位: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提出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标准简介
GB 26447-2010 危险货物运输 能够自持分解的硝酸铵化肥的分类程序、试验方法和判据
GB26447-2010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能够自持分解的硝酸铵化肥的分类程序、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能够持续自分解的硝酸铵化肥的分类测试。
本标准第4.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上述手册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的技术内容对应如下:
分类程序、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对应对第9类物质和物品的分类程序、测试方法和判断依据。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建新、梅建、石磊、王晓兵、桂家祥、郭平。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五修订版)
标准内容
ICS13.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6447—2010
价能够自持分解的
危险货物运输
硝酸铵化肥的分类程序、试验方法和判据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Classification procedures. test methods relating toammonium nitrate fertilizcrs capable of self-sustaining decomposition2011-01-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
国家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能够自持分解的
硝酸铵化肥的分类程序、试验方法和判据GB26447—2010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gh168.cn
服务热线:010-68522006
2011年5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1-42397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KAONKACA
本标准第4.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CB26447-—2010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修订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具有关技术内容与上述手册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一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的技术内容对应如下:分类程序、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对应对第9类物质和物品的分类程序、测试方法和判断依据。本标准中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建新、梅建、石磊、工晓兵、桂家祥、郭平。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范围
危险货物运输能够自持分解的
硝酸铵化肥的分类程序、试验方法和判据本标准规定了能够自持分解的硝酸铵化肥的分类程序、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本标准适用于能够持续自分解的硝酸铵化肥的分类测试。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26447—2010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期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五修订版)3术语与定义
GB6944和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十五修订版)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诺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第9类物质和物品(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substancesandarticlesofClass9(miscellaneousdan+geroussubstancesandarticles)在运输过程中具有其他类别未包括的危险的物质和物品。3.2
能够自持分解的化肥fertilizerscapable of self-sustainingdecomposition在局部引发的分解会扩大到整体的化肥。4分类程序
提交运输的新产品如果其成分符合联合国编号UN2071定义,应在付之运输前实施分类程序。4.1分类依据
进行测试以确定新产品在局部引发的分解是否会扩大到全部物质。推荐的测试方法见本标准第5章,产品是否为第9类物质和物品巾的硝酸铵化肥取决于测试结果。4.2包装划分
所有第9类物质和物品中的硝酸铵化肥都划人且类包装。4.3例外
具有UN2071所述组成的硝酸铵化肥如果试验表明它们不容易自持分解并且所含的超量硝酸盐质量分数不大于10%,可视为不受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的约束。1
KAONLKAcA
GB26447—2010
5试验方法
5.1原理
将拟提交运输形式的硝酸铵化肥装入水平架置的金属丝网槽中,通过加热使化肥底层引发局部分解。移除引发热源后,测量分解向整槽化肥传播的情况,以确定产品是否为能够自持分解的化肥。5.2设备和材料
5.2.1金属丝网槽
用网孔约1.5mm、网丝直径1mm的方孔金属丝网(推荐用不锈钢)做成一上端开口、内部尺寸为150mm×150mm×500mm的槽,如图1所示,将槽置于由宽15mm、厚2mm的钢条制成的支架上,槽两端的金属丝网可用1.5mm厚,150mm×150mm见方的不锈钢板代替。如果化肥的粒度组成使大部分的化肥漏过槽的丝网孔,则应用较小网孔的槽或使用衬有较小网孔丝网的槽进行测试。引发期间,应提供并保持足够的热量使足以产生均匀的分解锋面。E
钢板(150mm×150mm,厚1mm3mm);燃气烧嘴:
热屏蔽钢板(厚2mm);
支架(由宽15mm.厚2mm的钢条制成);网槽(150mmX150mm×500mm)。图1带燃气燃烧嘴的金属丝网槽
5.2.2加热装置及安装
选用下述两种加热装置之一进行加热:5.2.2.1电加热装置
在一个不锈钢盒中装置一套功率为250W的电加热器,将其放置在槽内一端,如图2所示。不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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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盒的尺寸为145mm×145mm×10mm,钢板壁厚约3mm。盒子不与化肥接触的一边可用5mm厚的隔热板保护,加热的一边用铝箱纸或不锈钢板保护。单位为毫米
铝或不锈钢板(原3mm):
隔热板(厚5mm):
铝或不锈钢板(厚3mm):
加热装置在槽中的位置,
图2电加热装置(功率250W)
5.2.2.2燃气加热装置
在槽内端放置,块厚1mm~3mm的钢板,并与丝网接触如图1所示。将两个燃气燃烧嘴固定在槽支架上。给钢板加热并使钢板温度保持在100℃~-600℃.即暗红炽热。5.2.3热屏蔽装置
为防止热沿着槽的外侧传播.在离槽加热端约5cm处安装一个厚2mm的钢板作为热屏蔽。5.2.4热电偶免费标准bzxz.net
应使用合适的热电偶。
5.3试验步骤
5.3.1安置试验槽
将试验槽及支架放置于排烟罩下以排除分解气体,或放置在开放场地以使烟气能容易分散。虽然进行本试验并没有爆炸危险,但仍然建议在试验槽和观察者之间设置透明塑料板等防护盾牌。5.3.2填放化肥
在槽内装人拟交付运输形式的化肥,并将热电偶放置于化肥中不同的位置。5.3.3加热引发分解
在槽的一端用上述电加热或燃气加热形式引发分解。持续加热直到化肥产生充分分解、并且观察到锋面的传播(3cm~5cm)为止。在产品具有高热稳定性的情况下,可能需要持续加热2h;如果化肥显示熔化的倾向,应小心加热,如使用小火焰。5.3.4记录
在加热停止后约20min,记录分解反应锋面的位置。反应锋面可通过颜色差异来确定,如棕色(未KAONKAcA
GB26447-—2010
分解化肥)到白色(已分解化肥),或从反应锋面介丁其间的两对相临热电偶显示的温度来确定。传播速度可通过观察和计时来确定或热电偶记录来确定。应当记下分解是否在加热停止后就不再传播或者分解是否传播到全部物质。
5.4结果判定
5.4.1如果分解在加热停止后继续传播到全部物质,结果记为“十”,该硝酸铵化肥能够自持分解。5.4.2如果分解在加热停止后没有继续传播到全部物质,结果记为“5.4.3部分样品测试结果见表1。注:化肥中氮磷钾的比例并不能作为其是否会自持分解的标准,这是因为是否会自持分解取决于化学品种类。表1部分样品测试结果
测试物
氮磷钾比例为17-11-2.2\复合肥料氮磷钾比例为15-11-8h复合肥料氮磷钾比例为14-14-14*复合肥料氮磷钾比例为21-14-14*复合肥料氨磷钾比例为12-12-18″复合肥料a含氟化物。
b含痕量的钴和铜,但氯化物含量低于1%:GB26447-2010
传播距离/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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