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5295-200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Y/T 5295-2004
中文名称:无公害食品 产地环境评价准则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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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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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评价
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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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NY/T 5295-2004 无公害食品 产地环境评价准则
NY/T529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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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13.02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5295-2004
无公害食品
2004-01-07发布
产地环境评价准则
2004-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前言
NY/T52952004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农业部畜牧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其文、刘风枝、刘谦威、刘成国、李宝华。1范围
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
本标准规定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报告编制。NY/T5295—2004
本标准适用于种植业、备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无公害食品产地坏境质量现状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义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NY/T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6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7农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3工作程序
3.1现状调查
3.1.1调查原则与方法
3.1.1.1调查原则
调查产地环境质量现状、发展趋势及区域污染控制措施,兼顾产地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及工农业生产对产地环境质量的影响。
3.1.1.2调查方法
采用收集资料法和现场调查法。首先通过收集资料法获取有关资料,当这些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再进行现场调查。
3.1.2调查内容
3.1.2.1自然环境特征,包括自然地理、气候与气象(年均风速、主导风向、年均气温、年均相对湿度、年均降水量等)、水文状况(河流、水系、水文特征,地面、地下水源及利用等)、土壤状况(成十母质、土壤类型、环境背景值等)、植被及白然灾害等。3.1.2.2社会环境概况,包括工业布局和农田水利:农、林、牧、渔业发展情况,农村能源结构情况等。
3.1.2.3工农业污染及其影响,包括工矿污染源分布、“三废”排放情况及其影响,农业副产物(畜禽粪便等)处置与综合利用、农业投人品使用情况及对农业环境的影响和危害,地面水,地下水、农王壤、大气质量现状等。
3.1.2.4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资源合理利用、清洁生产情况与污染防治措施等。3.2环境监测
3.2.1布点与采样
3.2.1.1水环境
3.2.1.11布点数量
一对于水资源丰富,水质相对稳定的同一水源(系)。布设1~3个采样点:若不同水源(系)则依次叠加。
NY/T52952004
一水资源相对贫乏,水质稳定性较差的水源,则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采样点数。一对水质要求较高的作物产地,应适当增加采样点数。一对水质要求较低的作物产地,可适当减少采样点数,同一水源(系)一般布设1~2个采样点。
一对于以天然降雨为灌溉水的地区,可以不来灌溉水样。一一食用菌生产用水,每个水源(系)各布设1个采样点。一深海渔业养殖用水可不设采样点:近海(滩涂)渔业养殖用水布设1~3个采样点;淡水养殖用水,水源(系)单一的,一般布设1-3个采样点,水源(系)分散的,应适当增加采样点数。一一畜禽养殖用水,属圈养且相对集中的,一般每个水源(系)布设1个采样点:反之,应适当增加采样点数。
一加工用水,一般每个水源布设1个采样点。3.2.1.1.2采样时间与频率
一种植业用水,一般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的主要灌期采样一次。水产养殖业用水,般在生长期采样次。一备禽养殖业用水,可根据监测需要采集。3.2.1.1.3布点方法及其他采样要求,除相应标准中另有规定的外,按NYT396的规定执行3.2.1.2土壤环境
3.2.1.2.1布点数量
一—蔬菜裁培区域,产地面积在300hm2以内,一般布设3~5个采样点;面积在300hm2以上,面积每增加300him,增加12个采样点。如果栽培品种较多,管理招施和水平差异较天,应适当增加采样点数。其他作物产地,面积在1000hm2以内,布设5~6个采样点;面积在1000hm2以上,面积每增加500hn,增加1~2个采样点。如果种植区相对分散,则适当增加采样点数:一一食用茵裁培,只测基质,每种基质采集1个混合样。一野生产品生产区域,地形变化不大、土质均一、面积在2000hm2以内的产区,一般布设3个采样点。面积在2000hm以上的,面积每增加1000hm,增设1-2个采样点。土壤本底元素含量较高、土壤差异大、特殊地质的区域可适当增加采样点:一畜离,水产养殖,可以不采土壤(底泥)样品:3.2.1.2.2采样时间
土廉样品一般应安排在作物生长期内或播种前采集,3.2.1.2.3布点方法及其他采样要求,按NY/T395的规定执行。3.2.1.3环境空气
3.2.1.3.1点位设置
地势平坦区域,空气监测点设置在沿主导风走向45°~90\灾角内,各测点间距般不超过5km1。山沟地貌区域,空气监测点设置在沿山沟走向45°~90°夹角内。3.2.1.3.2可不测空气的区域
一种植业产地周围5km,主导风向20km以内没有工矿企业污染源的区域可免测空气。一畜禽、水产养殖区,可不测空气。3.2.1.3.3布点数量
一产地布局相对集中,面积较小,无工矿污染源的区域,布设1~3个采样点。一产地布局较为分散,面积较大:无工矿污染源的区域,布设3一4个采样点;对有工矿污架源的区域,应适当增加采样点数。样点的设置数量可根据空气质量稳定性以及污染物的影响程度适当增减。2
3.2.1.3.4采样时间及频率
NY/T5295—2004
在采样时间安排上,应选择在空气污染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大时期进行,一般安排在作物生长期进行。在正常天气条件下采样,每天4次,上下午各2次,连采2d。上午时间为:8:00—9:00,11:00—12:00;下午时间为:14:0015:00,17:00—18:00。遇异常天气(如雨、雪、风等)应当顺延,待天气转好后重新安排采样。3.2.1.3.5布点方法及其他采样要求,按VY/T397的规定执行。3.2.2分析与测试
3.2.2.1监测项目
根据评价的目的和需要确定。
3.2.2.2分析方法
按照相应产地环境标准的规定执行。3.3环境评价
汇总、分析现状调查和监测所取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作出结论,编制完成评价报告。4评价方法
4.1指标分类
根据污染因子的毒理学特征和生物吸收、富集能力,将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不包括淡水养殖用水、海水养殖用水、畜禽产品加工用水,其结果判定按标准的规定执行)中的项口分为严格控制指标和一般控制指标两类,表1所列项目为严格控制指标,其他项目为一般控制指标。表1严格控制指标
农田灌溉水
畜禽饮用水
4.2评价依据
铅(PU)、镉(Cd)、汞(Hg)、碑(As)、氰化物(CN-)、六价(Cr+)铅(PU)、镉(Cal)、汞(Hg)、神(As)、六价铬(C+)、氰化物(CN\)、硝酸盐铅(Pb)、(Ca)、汞(Hg)、碑(As)、铬(Cr)二氧化硫(SO)、二氧化麵(VO2)根据申报产品种类选择对应的产地环境条件标准作为评价依据。4.3评价步骤
评价采用单项污染指数与综合污染指数相结合的方法,分三步进行。4.3.1严格控制指标评价
严格控制指标的评价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按式(1)计算。P,=Ct/S,
式中:
P环境中污染物的单项污染指数;C—环境中污染物的实测值;
S—污染物的评价标准。
P>1,严格控制指标有超标,判定为不合格,不再进行一般控制指标评价;P1,严格控制指标未超标,继续迹行一般控制指标评价。(1)
NY/T5295—2004
4.3.2一般控制指标评价
般控制指标评价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按式(1)计算。P≤1,一般控制指标末超标,判定为合格,不再进行综合污染指数法评价:P>1,一般控制指标有超标,则需进行综合污染指数法评价。4.3.3综合污染指数法评价
在没有严格控制指标超标,而只有一般控制指标超标的情况下,采用单项污染指数平均值和单项污染指数最大值相结合的综合污染指数法,土壤(水)综合污染指数按式(2)计算,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按式(3)计算。
P=/[(C/S,)2+(C,/S,)2]n
式中:
(C,/S)max
(C,/S,)anT
式中:
一土壤(水)综合污染指数:
单项污染指效最大值:
单项污染指数平均值。
I=/max
「——空气综合污染指数:
C,/S:—单项污染指数。bzxz.net
P()≤1,判定为合格:
P(I)>1,判定为不合格。
5报告编制
(3)
5.1评价报告应全面、概括地反映环境质量评价的全部工作,文字应简洁、准确,并尽量采用图表。原始数据、全部计算过程等不必在报告书中列出,必要时可编入附录。所参考的主要文献应按其发表的时间次序由近至远列出目录。5.2评价报告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编制。5.2.1前言
评价任务来源、产品种类和生产规模。5.2.2现状调查
产地位置、区域范围(应附平面图)、自然环境状况、主要工业污染源、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措施和产地环境现状初步分析。
5.2.3环境监测
布点原则与方法、采样方法、监测项目与方法和监测结果,5.2.4现状评价
评价所采用的方法及评价依据,评价结果与结论。5.2.5对策与建议
5.3评价报告应同时附采样点位图和监测结果报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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