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978-200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978-2004
中文名称:染发剂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 Hair dy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4-12-14
实施日期:2005-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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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47994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70美容品、化妆品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化工品>>Y42化妆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书号:155019.2682
页数:6页
标准价格:10.0 元
出版日期:2005-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姜宜凡、陈向东
起草单位: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和上海汉高日用化学品服务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染发剂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能使头发改变颜色的氧化型和非氧化型染发剂。 QB/T 1978-2004 染发剂 QB/T1978-2004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71.100.70
分类号:Y42
备案号:15116-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OB/T1978-2004
代替QB/T1978-1994
染发剂
Haircoloringpreparation
2004-12-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06-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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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1978-2004
本标准是对QB/T1978一1994《染发剂染发水、染发粉、染发育》的修订,主要对如下内容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的引用:增加了卫法监发正20021第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的引用:净含量按国家技术监督局令C1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产品分类中染料型染发剂明确为非氧化型染发剂;感官、理化指标增加对氧化型粉、水两剂型产品、非氧化型染发剂的要求:-单剂型染发粉的pH范围由8.0~11.5调整为7.0~11.5;-两剂型染发粉中染剂的pH范围由4.0~7.5调整为4.0~9.0;-染发育中染剂的pH范围由8.0~11.0调整为7.0~11.0;染发水、染发育中氧化剂的pH范围由2.0~5.0调整为1.8~5.0;-染发水、染发育中氧化剂含量(%)的限制由4.0~7.0调整为不大于12.0;-染色能力增加彩色染发:
-对苯二胺的含量限制明确了以实际使用时的含量为准。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和上海汉高日用化学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宜凡、陈向东。本标准于1989年首次发布为轻工专业标准ZB/TY42005—1989《染发水、染发粉》和ZB/TY42006—1989《染发乳液》,1994年7月第一次修订时合并为轻工行业标准QB/T1978一1994《染发剂染发水、染发粉、染发营》,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1978一1994《染发剂染发水、染发粉、染发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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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1978-2004
1范围
染发剂
本标准规定了染发剂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能使头发改变颜色的氧化型和非氧化型染发剂。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T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
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QB/T1863染发剂中对苯二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JJF1070-20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3产品分类
3.1产品按形态可分为:染发粉、染发水和染发膏(赌喱)。3.2产品按剂型可分为:单剂型和两剂型。3.3产品按染色原理可分为:氧化型染发剂和非氧化型染发剂4要求
4.1卫生、化学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规定。表1卫生、化学指标
铅/(mg/kg)
有毒物质限量
限用物质
汞/(mg/kg)
砷/(mg/kg)
对苯二胺/%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4.2感官、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求
(以实际使用时的含量为准)
感观指标
理化指标
氧化剂
氧化剂含量/%
染色能力
4.3净含量偏差
单剂型
表2感官、理化指标
氧化型染发剂
两剂型
粉一粉型粉一水型
染发水
符合规定要求
符合规定香型
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规定。5试验方法
5.1卫生、化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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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1978-2004
非氧化型
染发膏
(啫喱)
染发剂
(40±1)℃保持6h,恢复
至室温后无油水分离现象
(-10±2)℃保持24h,恢
复至室温后无油水分离现象
将头发染至标志规定颜色
按QB/T1683、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中规定的方法检验。5.2感观指标
5.2.1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5.2.2香气
取试样用膜觉进行鉴别。
5.3理化指标
5.3.1耐热
5.3.1.1仪器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土1℃:
5.3.1.2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土1)℃,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恒温培养箱内。6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
5.3.2耐寒
5.3.2.1仪器
冰箱:温控精度土2℃。
5.3.2.2操作程序
预先将冰箱调节到(一10土2)℃,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
QB/T1978-2004
5.3.3.1染发粉
5.3.3.1.1粉剂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试剂和仪器执行,分析步骤如下:试样量:1份:
溶剂:水100份,并不断搅拌加热至(65土5)℃,冷却至室温,测定。5.3.3.1.2水剂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直测法)。5.3.3.2染发水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直测法)。5.3.3.3染发膏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5.3.3.4非氧化型染发剂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5.3.4氧化剂浓度
5.3.4.1仪器、试剂
a)天平:精度0.1mg:
b)三角烧瓶:150mL;
c)硫酸:1:1(体积分数);
d)高锰酸钾标准溶液:0.1mo1/L。5.3.4.2操作程序
准确称取试样约1g于150mL三角烧瓶中,加蒸馏水10mL和1:1(体积分数)硫酸10mL,摇勾。用0.1mo1/L高锰酸钾标准溶液滴定至粉红色出现、30s不退色即为终点。氧化剂含量,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
氧化剂含量(%)=
式中:
0.01701XcXV
一与1.00mL高锰酸钾标准溶液[c(1/5KMn0.)=1.000mo1/L]相当的以克(g)表示的过氧化氢(H202)的质量,单位为克每毫摩尔(g/mmo1)。C
高锰酸钾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1/L):滴定所用高锰酸钟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5.3.5染色能力
5.3.5.1仪器、材料
a)烧杯:50mL;
b)量筒:10mL;
c)玻璃平板:20cmX15cm;
d)取未经染发剂染过的洗净晾干后的人的白发或黑发,或白山羊胡须一束,长度为9cm~11cm,一端用线扎牢。
5.3.5.2操作程序
5.3.5.2.1氧化型染发剂
按产品说明书中的使用方法取适量试样,搅拌均匀,将放置在玻璃平板上的头发用试样涂抹均匀。按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方法和时间停留后,用水漂洗干净,晾干后在非阳光直射的明亮处观察。5.3.5.2.2非氧化型染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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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1978-2004
按产品说明书中的使用方法,将放置在玻璃平板上的头发用试样涂抹均匀达到饱和状态。涂抹时应使试样均匀覆盖所有发丝,但又不至引起粘连,然后按产品说明书中规定时间停留后,在非阳光直射的明亮处观察。如果产品说明书中没有规定等候时间,应停留15min后观察6净含量偏差
按JJF1070—2000中6.1.1规定的方法测定。7检验规则
按QB/T1684执行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8.1销售包装的标志
按GB5296.3执行。
8.2包装
按QB/T1685执行。
7.3运输
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7.4购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常温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应距地面至少20cm,距内墙至少50cm,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原则。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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