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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T 486-201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C/T 486-2014

中文名称:烟草商业企业车辆安全管理规范

标准类别:烟草行业标准(YC)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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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烟草 商业 企业 车辆 安全 管理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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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T 486-2014 烟草商业企业车辆安全管理规范 YC/T486-2014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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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5.160
备案号:44818—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YC/T486—-2014
烟草商业企业车辆安全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of vehiclesafetymanagementfor tobacco commercial enterprises2014-03-24发布
数码随伪
国家烟草专卖局
2014-04-15实施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4总要求
基本要求
5管理职责
5.1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5.2车辆使用部门职责
5.3安全主管部门车辆安全管理职责6能力、培训和意识
6.1车辆安全管理员的能力及评估6.2驾驶员的能力及评估
6.3培训和意识
7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7.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
7.2危险源的变更管理
7.3危险源风险控制措施
安全控制要求
8.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车辆购置、登记.
车辆运行安全
车辆保养维护
车辆维修
车辆定期校验
车辆淘汰、报废及超期使用
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
租赁车辆和业务外包方
8.10车辆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
9企业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事故报告9.1企业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外来车辆
企业内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告要求9.3
YC/T486—2014
YC/T486—2014
10车辆安全应急准备和响应
10.1车辆安全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10.2应急预案演练和评审
11车辆安全管理持续改进www.bzxz.net
11.1车辆安全管理持续改进策划11.2行车安全数据分析
11.3车辆安全信息化管理
11.4车辆安全事件调查
11.5车辆安全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11.6车辆安全绩效评价
附录A(资料性附录)
车辆安全绩效评价内容·
车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新车辆安全检查评价标准附录D(资料性附录)车辆运行安全管理控制要求附录E(资料性附录)
附录F(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车辆保养维护后的安全检查内容和评价标准车辆维修后的安全检查内容和评价标准1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YC/T486-2014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4/SC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常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常州市武进区烟草专卖局、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增科、吴金鹏、李剑、任建刚、徐韶、徐江、邵卫兵、赵向明、曹美、刘凤友、胡红春、丁建瑾、姚建新、汤俊艾、钱汉新、王红宇、于飞、李文辉、黄浩明、许学东、韩璐、李霓彬。YC/T486-2014
本标准是在YC/T384一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所确定的交通安全基础、车辆安全技术和现场管理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烟草商业企业车辆管理的实际,引人以过程为基础的PDCA模式和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车辆采购、运行、维护、保养、维修等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和确定控制措施,并评价车辆安全续效,实现减少或防止车辆安全事故发生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1范围
烟草商业企业车辆安全管理规范YC/T486—2014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商业企业车辆安全管理职责、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车辆安全控制、内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响应、持续改进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烟草商业企业公务用车及生产经营用车安全管理,以及个人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也适用于进人企业内部道路的外来车辆安全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叉车、抱车等特种作业车辆安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AQ/T9002一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YC/T384.1--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1部分:基础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
GB7258、AQ/T9002—2006、AQ/T9006—2010、YC/T384.1—20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AQ/T9002--2006、AQ/T9006一2010、YC/T384.1-2011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车辆安全管理vehiclesafetymanagement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车辆采购、运行、维护、保养、维修等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风险评价,并根据其结果,采取综合安全措施控制或消除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危险因素),以减少或防止车辆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性的一种活动。3.2
烟草商业企业车辆tobaccocommercialenterprisevehicle由企业购置或者租赁,用于烟草专卖管理、卷烟经营、烟叶生产经营及相关活动中使用的机动车,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及生产经营用车。3.3
应急预案emergency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AQ/T9002--2006,定义2.2]
安全绩效safety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AQ/T9006—2010,定义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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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重要危险源key/importanthazards企业经过风险评价,确定的本企业相对风险较大、需重点加以控制的危险源,包括企业不可接受的风险。[YC/T384.1-2011,定义3.2]]
车辆保养vehiclemaintenance
为保持和恢复车辆技术性能、车身亮洁保新,由车辆驾驶员或车辆管理员对车辆进行清洗、安全检查、坚固设备、增添油和水、更换和补充不同季节机油等,以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和保证行车安全的一种活动,包括按规定在车辆维修机构的强制保养和驾驶员或车辆管理员的日常保养。4总要求
4.1基本要求
企业车辆安全管理要求应与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和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保持一致,并以人的生命”为关注焦点,通过建立、实施、保持文件化车辆安全管理体系实现车辆安全管理目标,消除或降低车辆安全风险,预防车辆安全事故发生,提高车辆安全绩效。4.2目标
企业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建立车辆安全管理目标,并与方针保持一致。车辆安全管理目标应:
a)满足车辆安全管理需要;
b)与车辆安全管理职能和层次相适应;体现持续改进的承诺;
可测量。
管理职责
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企业应确定车辆管理部门职责和要求,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企业车辆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内容参照附录A确定;a)
确定专兼职车辆安全管理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并开展能力评估;c)
制定本企业车辆和内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评审和完善;组织车辆安全检查、指导、考核、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行车分析等,落实责任,并持续改进;d)
应按“一车一档”要求建立车辆台账或清单,保持车辆购置、过户、验收、保养、维修、年检、理赔e)
及事故处理等信息记录;
应按“一人一档”要求建立专兼职驾驶员档案,保持驾驶员健康检查、能力评估、教育培训、奖惩、变更、考核及事故处理等信息记录;统计登记个人车辆驾驶员基本信息,并组织参加车辆安全育培训和交通安全活动。g)
5.2车辆使用部门职责
企业应确定车辆使用部门职责及要求,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应组织本部门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并宜保持学习记录;b)
应执行派车单制度,规范车辆使用行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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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配合车辆管理部门开展车辆安全检查、监督、考核及车辆保养、维修、年检、验收、理赔、事故处理等工作。
5.3安全主管部门车辆安全管理职责企业应确定安全主管部门车辆安全管理职责及要求,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应在与车辆管理相关的岗位、部门说明书中明确车辆安全管理要求,体现“一岗双责”,并指导车辆管理部门建立车辆及企业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应在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中明确车辆安全责任:b
c)应将车辆安全管理培训纳入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d)应将车辆安全管理检查纳入综合安全检查中,并依据结果及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应将车辆安全管理目标纳人安全考核中,并依据考核结果提出持续改进建议;e)
应办理、管理《烟草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f
6能力、培训和意识
6.1车辆安全管理员的能力及评估6.1.1车辆安全管理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符合车辆管理部门确定的能力要求。6.1.2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评估车辆安全管理员能力,确保持续满足车辆安全管理要求,并保持记录。6.2驾驶员的能力及评估
6.2.!驾驶员应取得国家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发的《烟草系统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评估驾驶员能力,并保持记录。6.2.2车辆管理部门应依据评估结果对驾驶员采取激励、带教或其他措施,确保持续满足车辆安全管理要求。
6.3培训和意识
6.3.1车辆管理部门应依据行车安全数据分析和驾驶员能力评估结果确定培训需求,并应关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行车安全趋势分析结果、特殊环境条件下的行车安全、油耗及维修费用异常情况等。6.3.2车辆管理部门应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并保持记录。6.3.3车辆管理部门应确定培训评价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并保持记录6.3.4车辆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或其他方式,提高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6.3.5车辆管理部门应规范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行为,培养良好安全行车意识。6.3.6车辆管理部门应通过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演练等活动提升个人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培养良好行车习惯。
7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7.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
7.1.1车辆管理部门应依照企业建立的危险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与车辆安全相关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依据风险级别确定控制措施或变更现有控制措施,并应在企业及部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清单或台账中体现。
7.1.2安全主管部门应在各部门对车辆安全相关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和确定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将车辆安全相关的重点/重要危险源纳人企业重点/重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并应经安全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至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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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车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应符合YC/T384.12011的要求,并参照附录B执行。7.1.4车辆管理部门应组织各部门在年初进行次车辆安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评审和更新,通过评价已确定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确定是否增加或保持现有控制措施,并保存更新记录。7.2危险源的变更管理
7.2.1企业应管理和控制可能影响车辆安全的危险源和风险的任何变更,包括组织机构、员工、管理体系、过程、活动、车辆使用等,变更前应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进行评估。7.2.2启动变更管理过程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一-车辆管理制度、作业要求、作业场地、交通方案、行车路线等发生变更时;一在车辆和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后;新型车辆引人后。
7.2.3当变更涉及的危险源和相关风险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清单或台账,并应经安全主管领导再次批准。7.3危险源风险控制措施
7.3.1危险源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应按消除、更新、维修、保养、标识、警告和(或)管理控制的顺序进行选择,除体现预防为主外,还应包括但不限手:按照管理层级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按照管理层级逐级建立目标,并将目标和安全责任纳人车辆安全绩效考核中;一建立驾驶员选择、评价、技能提升及安全意识教育、培训的机制;建立并保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建立并保持车辆交通信息联络沟通机制。7.3.2车辆管理部门每年应对所涉及的车辆安全相关的重点/重要危险源的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有效性评价,形成分析报告,并提交安全主管部门。7.3.3危险源风险控制措施应在以下方面得到应用:确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时;部门及下属班组安全教育时;
一—建立车辆活动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或规定具体的作业要求时;一实施车辆安全检查时。
8安全控制要求
8.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8.1.1企业应依据确定的车辆危险源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按照YC/T384.1一2011中4.3.1的相关要求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更新。8.1.2企业车辆安全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贯彻和应用、合规性评价应按照YC/T384.1一2011中4.3.2和4.3.3的相关要求实施,8.2车辆购置、登记
8.2.1新车辆管理
8.2.1.1企业购置的新车辆应符合GB7258的规定要求,并按8.2.1.2要求进行安全检查。8.2.1.2新车辆安全检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安排熟悉车辆性能、车辆安全管理的人员和相关监督部门人员进行安全验收;4
—验收人员应依据车辆采购合同实施验收;一验收方式可分为:资料查验、现场观察及试驾等;YC/T486—2014
一验收合格后,办理提车手续,并保持记录,不符合采购合同要求的,应要求车辆提供方按照合同整改,并再次验收。
8.2.1.3新车辆安全检查内容、评价标准,参照附录C执行。8.2.2车辆登记管理
8.2.2.1车辆注册登记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车辆管理部门对初次申领号牌、行驶证的车辆(法定可免检的车辆除外),应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后才申请注册登记,但下列情况,法定可免检的车辆应申请安全技术检验:一一免检的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b)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当地车辆管理机构要求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c)对不予注册登记的车辆,车辆管理部门应整改后再注册,并保持相关过程的信息记录。8.2.2.2车辆变更登记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车辆管理部门应按照当地车辆管理机构要求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a)
b)车辆管理部门应协助当地车辆管理机构收回变更车辆原号牌、行驶证,并更新档案上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证;
对不予变更登记的车辆,车辆管理部门应整改后重新办理,并保持相关过程的信息记录。e)
3车辆转移登记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注册登记的车辆所有权发生转人的,车辆管理部门应在交付之日起30d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a
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办理前,应关注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车辆,应要求车辆出售方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b)车辆管理部门对转出的车辆应主动协助当地车辆管理机构办理号牌、行驶证等收回手续,并记入该车辆档案;
c)车辆管理部门竞拍司法部门没收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应提交司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车辆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证明,并将车辆管理机构公告原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行驶证作废公文记人该车辆档案。8.2.2.4车辆抵押登记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车辆作为抵押物抵押时,车辆管理部门应与抵押权人依法订立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明确车辆在抵押期间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并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b)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抵押到期的车辆向当地车辆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解除手续,并保持记录。5车辆注销登记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8.2.2.5
企业车辆淘汰应有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大型客、货车报废应在当地车辆管理机构监督下解体,并签字证明,再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要求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8.2.2.6其他车辆登记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已注册登记的车辆被盗抢的,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明,向当地车辆管理机构a)
申请办理停止该车辆各项登记及相关业务,并明确被盗抢期间不承担车辆损害赔偿责任,待盗抢机动车发还后,申请办理恢复该车的各项登记和相关业务;b)车辆管理部门应关注申请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车辆的有效期和申请办理次数,并及时提醒车辆使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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