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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2455-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Y/T 2455-2013

中文名称:小型拖拉机安全认证规范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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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2455-2013 小型拖拉机安全认证规范 NY/T2455-2013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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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 65.06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2455—2013
小型拖拉机安全认证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safety certification for small tractors2013-09-10发布
2014-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NY/T2455—2013
本标: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1/SC2)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落阳拖拉机研究所、山东省机械科学研究院、江苏常发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货任公司。本标准土要起草人:李宏、刘旭、仁龙、冯发超、磨汉平、尚项绳、杜建刚、办东林、杨吉生、李博强。1范围
小型拖拉机安全认证规范
NY/T2455—2013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拖拉机安全认证模式、认证注册的条件、认证单元划分、型式试验.工」审查、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认证规则修订后的实施等认证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手扶拖拉机、以单缸柴油机或功率不大于18.40kW(25马力)的多缸柴油机为动力的轮式拖拉机和履带式拖拉机的安金认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丁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义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8417.1拖拉机安全要求第1部分:轮式拖拉机GB18447.2拖拉机安全要求第2部分:手扶拖拉机GB18447.3拖拉机安全要求第3部分:履带拖拉机GI318447.4拖拉机安全要求第4部分: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NY/T 1352—2007 2
农机产品质量认证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19000一2008和NY/T1352一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产品一致性 product-consisteney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样机的符合程度。3.2
工厂factory
制造和/或装配认证产品,并完成山厂试验的场所4: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工厂查获证后监督。5认证注册的基本条件、认证单元和产品型号划分5.1认证注册的基本条件
a)申请者应为独的法律实体且具备相成的资质;b)中请的产品在认证产品范围内;c)产品型式试验结果和工厂审查结果满足本标准要求。5.2认证单元和产品型号划分
5.2.1产品单元划分原则应符合NY/T1352—2007中5.2.1的规定.见附录A:不同工厂生产的产品不能划分为同认证单元,
5.2.2间一认证单元内产品型号划分应从整机及美键件的产品结构、技术规格及参数等进行划分,见1
NY/T2455—2013
附录 A。
6认证程序
6.1认证申请和受理
6.1.1申请者应按产品型号规格中请认证,中请多种型号的产品认证时,按认证单元中请。6.1.2申请者应提交申请书、中文*品使而说明书、总装搁或结构图、关键件中报:衣、质量于册和认证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信息,
6.1.3认证机构在收到中请者中请后,应按照NY/T13522007中5.2.3的规定办理。6.2型式试验
6.2.1型式试验依据
直联传动轮式拖拉机的依据为(18447.1;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的依据为(GB18417.4;下扶拖拉机的依据为GB18447.2:履带拖拉机的依据为(GB18447.3。6.2.2整机样机的确定
认证机构应从每认证单元中指定一种只有代表性的整机进行型式试验,送样数量为1台。中请者负贡按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供型式试验样机,并按工」的规定磨合。提供的整机应与实际生产的产品致,应符个NY/T135220075.3.2.2的规定,同一认证单元不同型号产品的关键件存在差导时,认证机构成根据检验项口,确定整机补充试验项和送样数量·
闻一美关键件配置在同一认证单元不同型号的产品上,可能导致整机安全性能的降低时,成进行相应项口的补充试验。认证机构应根据检验项目,确定整机补允充试验项口和送样数量。6.2.3关键件的确定
认证机应根据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从附录B中选择检验关键件品种,每个品种送样数量为1件【套,用请者成保让其提供的关键件与实你牛产的产--效,符合VY/I135220075.3.2.2的规。
同一产品单的同品种关键件存在差异时:认证机构应根据检验项H,确定关键件及其补充试验项和送样数量。
6.2.4型式试验项目及方法
6.2.4.1型式试验前,受委托检验机构应确认样机(件)。样机(件)应符合本标准6.2.2和6.2.3要求,并按认证机构要求核查样机(件)丰要型号,规格等,6.2.4.2型式试验应符个本标准6.2.1规定的依据中全部适用项目,试验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2.4.3整机,关键件已由其有产品认证认可资质的第方检验机构在24个月内检验合格,经认证机构利/或受委托检验机构对检验报告原件的有效性审查合格,可以免做部分或个部型式试验项目。6.2.4.4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T厂审查。6.3工厂审查
6.3.1产品一致性检查
接照NY/T1352—2007中5.3.3.3的规定行。6.3.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按照NY/T1352—2007中5.3.3.2的规定进行。丁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见附录C6.3.31」审查出认证机构委派具有资质的人员实施。审查时间-股为每个工厂3人,门~8人*2
6.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6.4.1型式试验评价准则
6.4.1.1所有项目的检测结果合格,型式试验通过。NY/T2455—2013
6.4.1.2型式试验结果有不合格时,般允许整改。能通过书面材料即可验证不合格项的纠正效果的,应采用书询验证,否购应采用试验验证。不合格整改效果验证中受委托检验机构实施。6.4.1.3整改限期不超过3个月,验证合格的,型式试验通过。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验证不合格的:型式试验不随过。
6.4.2二厂审查评价准则
6.4.2.1审查结果无不符合项,下审查通过6.4.2.2审查结果有般不符合项和/或严重不符合项不超过2项时,允许整收。当发现只有一般不符合项时,应采用阝面验证;当发现有严重不符合项时,应采用现场验证。不合格整改效果验证山.L厂审查人员实施,
6.4.2.3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验证合格的,工厂审查通过。严重不符合项超过2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验证不合格的,工」审查不通过。6.4.3认证结论的评价与批准
认证机构成对型式试验和工厂审查结来进行综合评价。型式试验和工」审查均通过,经认证机构评价后,按划分的认证产品单元,颁发认证证书。认证证的内容和认证证书及安全认证标志的使用成符合NY/T1352-2007中5.4.4.2和5.4.4.3的规定。
6.5认证时限
认证对限不超过90d。企业进行整改及其验证时间不计算在内,7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
7.1获证后的监督
-般情况下,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每间隔12个月进行一次监督。监督内容包括T厂质量保证能小监督审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必要时进行产品抽样检测。7. 1. 1 产品一致性检查
认证机构应在生现场对每个认证单元至少抽取-一个型号规格的产品,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7.1.21.厂质量保证能力监督审查获证.后,认证机构应每年抽取附录C中部分内容逃行工J质量保证能力监督中查.其中C.3.C.4、C.5、C、9为必查内容,4年内的监督审查范用应覆盖附录C的全部内容。7.1.3.证机构应依据NY/T1352—2007中6.2.2.2的要求,对_F)和获证产品实施分类算理。根据分类结:决,增加或减少监督频次。7.1.4监督时间
每个「」的每次监督时间般为1人·月~4人·口。7.1.5监督结果
监督全格的,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监督不合格的,则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本标准中8的规定对认证证书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告。7.2认证证书的保持
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根据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结果确定。7.3认证范固的扩大、缩小
NY/T 2455-—2013
7.3.1扩大获证产品范围
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护人获证产品范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巾请,提交小请资料,认证机构应按以下力式进行评价合格后,根据认证证书持有者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序或换发认证证书:孔)在已获证的认证单元内的,认证机构应安排必要的型式试验和/或工厂审查,b)在已获证的认证单元外的,认证程序同韧次认证程序,工」审查减免与已获证产品相同的附录中的内容。
7.3.2缩小获证产品范围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认证机构应缩小获证产品范围,换发认证证书:a)通过获证后的监督等方式证处部分产品不再符合认证要求;b)获证红织自愿中靖注销部分获证产品。7.4复评
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效期届满前90申请办理,复评换证程序及内容原则上按本标推6.2,6.3和6.4的规定执行,8认证证书的暂停、撤消、注销和换证认证证书的暂停.撤消、注销和换证应符合VY/T1352一2007中第7章的规定。9认证标志的使用
认证标志为安全认证标志。认证标志使用和管理应符合NY/T1352--2007第8章的规定,10认证规则修订后的实施
10.1如果认证依据标准或规则进行了修订,原版标准或规则仍是认证的基础,在确定修订后的标准或规则对产品要求的生效日期时至少应考虑以卜因素:符合修改后的健康、安全或环境要求的迫切性::调整装备和生产符合修订要求的产品所谛时问和费用:…现有库存产品的情况以及能否返工以符合修订后的要求;避免无意给某特定制造或没计以商业上的优势一认证机构的运作问题,
10.2认证机构应公布标准或规则修订部分的生效Ⅱ期,并通知所有的相关证书持有人,以便提供充足的时间,使其满足相成的要求。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小型拖拉机单元和产品型号划分原则A.1小独轮式拖拉机单元和产品型号划分原则见表A.1。表A1小型轮式拖拉机单元和产品型号划分原则弹元序号
向一产品型号划分原则
认证产品单元
以单缸柴油机为动力的·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以单缸柴油机为动力的,直联传动轮式拖拉机以多缸柴油机对动力轮式拖拉机NY/T 2455--2013
助率≤11.71kW(20W)
功率14.71 kW(20 W)
功率s14.71 kW(20 W)
功率>14.71 k(20 W)
功率18.40 kW(25 W)
中请认证同一型号规格的产品,其技术规格符合以下条件,否则,应按不间号规格的产品申请:
机架型式相同(无架式,全架式和半架式等):传动型式相同(皮带传动、直联传动等):驱动型式相向(二轮驱动、四轮驱动等):发动机缸数和;
发动机铭牌标定功率(12h)值应在拖拉机型号.对应功率值士0.357kW(0.5W)范围内,发动机铭牌标定转速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大于11心:变速箱型式挡位数相同
A.2手括拖拉机单元和产品型号划分原灿见表A.2。表A.2
手扶拖拉机单元和产品型号划分原则郭元序号
同一产品型号划分原则
皮带传动
直联传动
认证产品单元
功率≤7.5kW(10.2W)
功率>7.5kW(10.2W)
功率7.5kw(10.2W)
功率-7. 5 kW(10. 2 W)
申请认证同一型凸规格的产品,其技术规格符合以下条件,否则,应按不同型号规格的产品电请:
发动机与变速籍联接方式相同:发动机铭牌标定功率(12h)值应在拖拉机型号对应功率值土0.367kW(0.5W)范内,标定转速的最人值与最小值之比不人于110为;同--种变速箱(变速箱型式、挡位数相、换挡方式、轴数和传动比相问),A.3小型履带式拖拉机单元和产品型号划分原则见表A.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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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序号
同一产品型号划分原则
表A.3小型履带式拖拉机单元和产品型号划分原则认证单元
全履带
半履带
功率18.41kW
中请认证同一型号规格的产品,其技术规格符合以下条件,否则,应按不同型号规格的产品申请:
履带型式相同(橡胶履带、金厨展带):机架型式相同(无架.半架和个);一传动方式相同(机械、被压):一转问方式相同(机械、液压);发动机铭牌标定功率(12h)值应在施拉机型号对应功率值士0.367kW(0.5W)范围内,标定转速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大于110,-同-种变建箱(变速箱型式、档位数相同、换挡方式、轴数和传动比)。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小型拖拉机关键件及一致性控制内容NY/T2455—2013
B.1认证机构应根据型式试验所依据的标准,针对整机、关键件的型式、规格、参数等变化,对产品一致性的影听程度和认证结果的风险影响程度,在产品信息申报、型式试验,工厂检查和获证后监督等过程,明确控制要求。
B.2应对以下适宜内容明确一效性控制要求;机架型式:
传动型式:
驱动型式:
轴距(接地长度);
前/后轮距(轨距):
发动机:
主离介器:
变速箱:
差速器;
最终传动;
动力输出轴;
前/后轮胎:
前/后轮辋;
守向轮、驱动轮、支重轮、拖带轮和涨紧机构:转向器;
转向操纵机构;
一制动器;
-消声器;
“—然油箱:
液压系统的安全阀开启压力:
一渡压系统的波压胶管;
一而照灯;
一后反射器;
垢视镜
驾驶员座椅;
安全架或驾驶宰;
安全带;
驾驶室内饰材料:
风挡玻璃;
机罩/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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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职责和资源
C.1.1职责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工厂应规定与质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贞及相关系,目工厂成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负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其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负责建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确保加贴安全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建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以及未获证产品,不加d
贴安全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C.1.2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安全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成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有产品代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坏境,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工」必备的生产、检测设施及设备包括本文件表℃1的要求。下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检验设施及设备维护制度,使其持续满足能力要求。C.2文件和记录
C.2.1工厂应制定产品生产过程有效运作和产品致性控制需要的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的文件:a)产品执行标雅或出厂技术条件或类似文件;b)白制美键件及整机产品图样、I.艺文件及验收规范;e)采购关键件技术要求皮验收规范;)产品使用说明书。
上述义件内容和要求应不低丁有关该产品的家、行业标准要求,且满足对认证产品-致性控制要求。C.2.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义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a)文件发布前和更改成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立性;b)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认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C.2.3T厂应建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个认证周期,C.3采购和进货检验
C.3.1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关键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口常管理的程序,程序内容应包括合格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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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标准、选择及评价方法、采购和管现等内容。对供应商的评价材料应证明其具有持续提供合格产品能力,如果国家对采购关键件和材料实施CCC认证或生产许可证管理或有强制性产品标准的,关键件和其供成商应满足该要求。应在评价合格的供应商中采购。工厂诚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C.3.2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工厂成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以确保关键件和材料满见认证所规定的要求。具体产品的检验方案应包括检验项,检验方法(必要时)、抽样方案和测量设备等内容。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成根据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水平及对整机产品安全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
关键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C.4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C.4.1-二厂应识别并控制关键生产!序。操作人负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按工艺规定操作,如果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成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挖。适用时,关键工序至少包括:关键零件的热处理机架焊接,关键零件的铸造、锻造,主要传动轴,箱体和齿轮类零件精加工,曲轴平衡,变速箱、制动机构、离合机构、转向机构及车轮等关键部件、履带涨紧机构和操纵装置的装配,调试,整机试车。
C.4.2川行时,工」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C.4.3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C.5例行检验
工厂成建立并保持例行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例行检验序成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汰、别定等。成保存检验记录。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产品进行的100兴检验,例行检验项目中工厂根据需要确定,除作采取其他措施予以保证外.至少应包括:a)驻车制动: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h)行车制动(适用轮式拖拉机);)安全防护装置:
d)器线路连接及布置;
e)灯光信号装置;
f)安全标志。
C.6产品防护
工)应在产品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问对其提供防护,以使产品保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适用时,防护成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每台出的拖拉机,应随机提供使用说明下、合格证、“一包”免证、备件和随机1具其清单、装箱单。(.7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C.7.1用丁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起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接规定的周期逊行检定或校准,并满足检验试些能力。检定或饺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NY/T 2455—2013
方便识别。应保存设备的检定或校推记录。C.7.2必要时.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当发现检验和试验的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工厂应对该设备和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C.8不合格品的控制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和处置及纠正措施要求经返修、返1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不得使用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不合格原材料和零部件生产、装配产品。对出现垂复、批量和严重的不合格,成采取相应的纠正猎施。对交付后,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产品不合格,工厂应按国家“三包”规定处理。应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产品“三包”、川产投诉及纠正措施的记录。C.9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
C.9.1工」应建立并保持产品:致性控制计划,一致性控制计划应认别合同签订、设计、采购、件产和销售等环节有关一致性控制方案和借施。C.9.2工厂应对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样机的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获证产品及关键件和材料应与型式检验报告和经认证机构确认的参数保持-致。12个月内至少对牛产的所有认证产品有关参数核查次,保存核查的相关记录。C.9.3工厂应建立并保持产品关键件和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变更控制程序,变更控制程序应包括产品变更评审、验证,审报和实施等相关内容。认证产品的变更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中报并状得批准后方可执行。C.10改进
工厂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按本文件的规定要求进行内部审核、监测和评价,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包括C.9.1和(.9.2的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逊行记录,
工厂必备的生产、检测设备见表C.1。表 C.1工厂必备的生产,检测设备序号
自制件加工设备(适用时)
整机装配线
零件消洗设备
1T() 和/或发机试验台架
试车跑道
驻车制动试验坡道
噪声测年装备
液压系统安金阀并房压力测试设备(适用时)前照灯检测仪
关键件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所需检源设备液压提升检验设备(适用时)
技术要求
满足工艺要求
满处装配工位要求应有磨合设备和工艺实施所需的装配馨具等
满足1艺要求
配备精度满足试验标摊的转速、扭矩、油耗和姗度测量等测试设备
满足试车要求
满足试验要求(坡应不低于20%,履带拖拉机30%)满足试验标准的精度要求
满足试验标准的精度要求
满是试验标准的精度要求
满足试验标准的精度要求
满足试验标准的精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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