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626-1992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轻工机械>>Y91造纸机械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3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3-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杨德贵、刘传家、鞠丽莉
起草单位:山东省第二轻工业机械厂
归口单位: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净纸宽为2640mm以内的圆网文化纸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抄造定量为18~80g/m⒉、工作车速不大于150m/min文化用纸的圆网造纸机。短网造纸机和抄造包装及其他用纸的圆网造纸机亦可参照使用。 QB/T 1626-1992 圆网文化纸机 QB/T1626-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圆网文化纸机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1626-1992
本标准规定了净纸宽为2640mm以内的圆网文化纸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抄造定量为18~80g/m2、工作车速不大于150m/min文化用纸的圆网造纸机。短网造纸机和抄造包装及其他用纸的圆网造纸机亦可参照使用。2引用标准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纸与纸板尺寸、偏斜度、定量、厚度及紧度的测定法GB/T451
GB/T 452
GB/T453
GB/T 454bzxz.net
GB/T 455
GB/T 456
GB/T 457
GB/T 458
GB/T 459
GB/T460
GB/T 461
GB/T 462
GB/T 463
GB/T 464
GB/T465
GB/T 6388
纸与纸板纵、横向和正、反面的测定法纸与纸板抗张强度和伸长率的测定法纸耐破度的测定法
纸与纸板撕裂度的测定法
纸平滑度的测定法
纸耐折度的测定法
纸透气度的测定法
纸伸缩性的测定法
纸与纸板施胶度的测定法
纸与纸板吸收性的测定法
纸与纸板水分的测定法
纸与纸板灰分的测定法
纸热处理后强度损失的测定法
纸润湿强度的测定法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4253
轻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JB/T8产品标牌
QBI1制浆造纸专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QB/T1422.3造纸机械通用部件普通铸铁辊技术条件QB/T1422.4造纸机械通用部件普通网笼技术条件QB/T1588.4轻工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ZBY91003造纸机械用铸铁烘缸技术条件3技术要求
3.1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2-11-10批准196
1993-07-01实施
QB/T 1626-— 1992
3.1.1产品的基本技术要求,铸铁件、焊接件、锻件、机加工件、装配、油漆应符合GB/T14253的规定。3.1.2产品的安装及验收应符合QBJ1的有关规定。3.2产品性能要求
3.2.1纸机在最高车速时,空载运行平稳可靠。3.2.2按设计规定的品种和原料配比,在正常工艺及代表产品达到额定产量的条件下,成纸质量应符合相应的纸品标准。
3.2.3纸机稳速精度在采用直流电机时不应超过0.6%,采用交流电机不应超过1.0%。3.3主要部件质量要求
3.3.1圆网笼质量应符合QB/T1422.4的规定。3.3.2烘缸质量应符合ZBY91003的规定。3.3.3压榨辊、托辊、光压辊质量应符合QB/T1422.3的规定。3.4试安装质量要求
3.4.1每批产品出厂前抽12台进行试安装(总安装在用户厂进行),其中网笼、烘缸、压榨辊、托辊、光压辊可分别用专用量轴代替。3.4.2各零部件的安装水平应符合以下规定:a。基础板:纵向为0.08/1000、横向为0.06/1000;烘缸缸面为0.12/1000;
压榨下辊轴线为0.08/1000。
3.4.3基础板、横梁、机架T形槽中心距允差为士1.0mm。3.4.4毛毯校正器、移动刮刀、活动喷水管及各加压调节装置应轻便灵活,无阻卡现象。3.5外观质量要求
3.5.1外观表面应平整光洁,相邻部件连接处的外缘不应有明显错移。走台栏杆应整齐美观。3.5.2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应涂防锈油脂。3.5.3外露非加工表面应涂漆,并符合QB/T1588.4的规定。3.6安全、卫生要求
3.6.1纸机运转时噪声(声压级)不超过90dB(A)。3.6.2容易造成人身或设备损伤的外露旋转部位应设安全防护装置。4试验方法
4.1产品制造质量应按GB/T14253规定的方法检验。4.2产品安装及试运转验收应按QBJ1规定的方法进行。纸机车速,用测速表测量卷纸缸转速。稳定性可采用触感和目测法。4.3
成纸质量按GB/T451~465规定的测定方法检验。4.4
4.5纸机稳速精度采用在15min内测定每-个传动点的测定法。6主要部件试验方法应按相应标准的规定检验。4.6
4.7基础板、烘缸及压榨下辊水平用平尺、塞尺、框式水平仪按QBJ1规定的方法检验。4.8各部分T形槽中心距用钢卷尺或专用量具检验。4.9噪声可在操作侧距机架远1m、高1.5m处选三点测定,取其最大值(允许排除纸机外噪声)。5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
5.1.1每台产品出厂前应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书方可出厂。5.1.2主要部件及外观质量应符合3.3,3.5的要求。197
5.1.3试安装质量应符合3.4的要求。5.2型式检验
QB/T1626—1992
5.2.1纸机在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或投产后又有较大改进,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或产品长期停产后再恢复生产时或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时,应进行型式检验。5.2.2做型式检验的产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抽样1台。5.2.3做型式检验的产品应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其中3.2,3.6在用户厂检验。5.2.4在型式检验中,若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允许返修或加倍抽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品。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6.1.1每台纸机应在规定位置固定产品铭牌,铭牌型式及尺寸应符合JB/T8规定,铭牌上应标明下列内容:
型号;
产品名称;
净纸宽度;
抄造定量;
工作车速;
轨距;
重量;
制造日期;
出厂编号;
制造厂名。
6.1.2电、气控制的操纵处应有明确标志,并与其动作相吻合。6.2包装
6.2.1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4253的规定。6.2.2烘缸、网笼、铸铁辊包装应分别符合ZBY91003、QB/T1422.4.QB/T1422.3有关规定。6.2.3在第一箱内装人下列技术文件:a.整机装箱单;
b.产品合格证书;
c.产品使用说明书。
6.2.4产品吊装及收发货标志应符合GB/T6388和GB191的规定。6.3运输及贮存
6.3.1运输、贮存应注意防雨、防化学药品侵蚀。6.3.2产品自发货之日起,每存放6个月应开箱检查次,必要时进行涂油防锈处理。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山东省第二轻工业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德贵、刘传家、鞠丽莉。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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