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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898-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Y/T 898-2016

中文名称:绿色食品 含乳饮料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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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绿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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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NY/T 898-2016 绿色食品 含乳饮料 NY/T898-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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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67.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898—2016
代替NY/T898—2004
绿色食品
含乳饮料
Green food-Milk beverage
2016-10-26发布
2017-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NY/T898—2016
本标准代替NY/T8982004《绿色食品含乳饮料》。与NY/T898-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分类中乳酸菌饮料;
-删除了理化指标中酸度;
增加了农药残留项目氯氰菊酯、氯菊酯、丙溴磷、醚菌酯、咯菌腈;删除了污染物项目中神,汞,增加了锡增加了食品添加剂项目中阿力甜、新红及其铝色淀、赤薛红及其铝色淀.删除了乙酰磺胺酸钾;增加了兽药残留项目四环素、阿维菌素伊维菌素、奥芬达唑;增加广真菌毒素项黄曲霉毒素M:删除了微生物项目志贺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增加了乳酸菌和商业无菌。本标准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天津海河乳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华、陈倩、张宗城、武文起、何清毅、刘正、马文宏、张风娇、王莹、张进、高文瑞、郑维君、薛刚、李卓、王春天。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T 8982004。
1范围
绿色食品含乳饮料
NY/T898—2016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含乳饮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含乳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口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 4789.10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毒菌和酵母计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 4789.26
商业无菌检验
GB/T4789.27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鲜乳中抗生素残留量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GB 478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5009.6
GB 5009.12
GB 5009. 16
GB 5009.28
GB5009.35
GB 5009.97
GB 5009.263
GB 5413.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锡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茉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T22968牛奶和奶粉中伊维菌素、阿维菌素、多拉菌素和乙酰氨基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法
GB/T22972牛奶和奶粉中噻苯达唑、阿苯达唑、芬苯达唑、奥芬达唑、苯硫氨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22990牛奶和奶粉中上霉素、四环素、金霉素、强力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一紫外检测法
GB/T23210牛奶和奶粉中511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一质谱法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39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392
NY/T 898—2016
NY/T 422
NY/T 658
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
食用糖
包装通用准则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5
NY/T1056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含乳饮料
milkbeverage
乳(奶)饮料
乳(奶)饮品
PUBLISHING
水及还
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加
经配告
发酵面
4分类
4.1配制型含乳饮料
以乳或乳制品为原
原料G
水食用糖和或)甜味剂、酸味剂果汁、茶、
提取液等的一种
或儿种调制而成的饮料
4.2发酵型含乳饮料
4.2.1以乳或乳制
经乳酸菌等有益商培
养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水
初提取液等的一种或几种调制
小而成的饮料
酸味剂、果汁、茶、咖
啡、植特
4.2.2发酵型含乳
可称为酸乳(奶)饮料酸乳(奶)饮品饮料还
4.2.3发酵型
4.3乳酸菌饮料
4.3.1以乳或乳
饮料按
茶、咖啡、植物提取液
4.3.2乳酸菌饮料
5要求
5.1原料要求
经过求肉
学制得的乳
水食用糖
和(或)甜味剂、
(活菌型。
酸味剂、果汁、
杂菌处理而区分为杀菌(非活菌)型和大个否经
5.1.1乳或乳制品原料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要
5.1.2食用糖应符合NY/T422的要5.1.3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绿色食品标准的要求5.1.4食品添加剂应符合NY/T392的要求。5.1.5加工用水应符合NY/T391的要求,5.2生产过程
应符合GB12695的规定。
5.3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活菌)型
滋味和气味
组织状态
5.4理化指标
感官要求
具有本品特有的乳香滋味和气味或具有与检验方法
NY/T898—2016
取约50ml.混合均勾的样品于无色透明容器中:添加辅料相符的滋味和气味;发酵产品具有特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其色泽、组织状态,并在室温下有的发酵芳香滋味和气味,无异味均勾乳白色、乳黄色或带有添加辅料的相应色
均勾细腻的乳浊液,无分层现象,允许有少量沉淀,正常视力下无肉眼可见杂质膜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BLISHING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蛋白质
发酵型含乳饮料
单位为克每百克
检验方法
GB 5009.5
GB/T5009.6
5.5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素限量
污染物限
持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
食品添加利限量和真菌毒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及相关规定向时应符合表
铅(以b计
氯鼠菊南
氯菊酯,n
丙漠磷+mg
醚菌酯,mg
规定。
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3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限项
咯菌腈,mg/kg
庆大素
抗牛素(青莓素、钮毒素)
卡那霉素)
环已基氨基磺羧钠和环已基氨基磺酸钙(以环已基氨基磺酸钠计),mg/kg阿力甜.mg/kg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mgkg
新红及其铝色淀(以新红计)\,mg/kg赤藓红及其铝色淀(以赤薛红计)mg/kg
黄曲霉毒素Mi,ug/kg
适用于红色的产品
不得检出(1)
不得检出(0.5)
不得检出(0.2)
CENTER
iol/LNaOH调至样品p
.0后,按照GB/T4789.27的规
GB5009.97
GB5009.263
GB5009.28
GB5009.35
GB5009.35
GB5413.37
NY/T898—2016
5.6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规定。
乳酸菌,CFU/g
表4微生物限量
出厂期:≥1×1C
销售期:按产品标签标注的乳酸菌活菌数执行适用于发酵型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中的未杀菌(活菌)产品。5.7净含量
检验方法
GB4789.35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的要求,检验方法按照JJF1070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申报绿色食品的产品应按5.3~~5.7以及附录A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出厂)前,都应进行交收(出厂)检验,交收(出厂)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志、标签、净含量、感官、蛋白质、脂肪、乳酸菌、菌落总数。其他要求按照NY/T1055的规定执行。7
按照GB7718的规定执行。
包装、运输和储存
8.1包装
按照NY/T658的规定执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照GB/T191的规定执行。以复原乳为原料的产品应在包装标签上按照有关国家规定说明。8.2运输和储存
按照NY/T1056的规定执行。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绿色食品含乳饮料产品申报检验项目NY/T898—2016
表A.1和表A.2规定了除5.3~5.7所列项日外,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绿色食品生产实际情况,绿色食品中报检验还应检验的项目。表A.1污染物、兽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项目检验项目wwW.bzxz.Net
锡(以Sn计)\.mg/kg
四环素·μg/kg
伊维菌素.ug/kg
阿维菌素,μg/kg
奥芬达唑,mg/kg
糖精钠.mg/kg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kg仅适用于镀锡薄板睿器包装产品检验项目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g
霉菌和酵母,cfn/g
沙门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5)
不得检出(5)
不得检出(5)
不得检出(0.01)
不得检出(5)
≤0.5(配制型含乳饮料)
1.0(发酵型含乳饮料、乳酸菌饮料)表A.2微生物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100
100cfu/g
1000cfu/g
罐头包装产品的微生物限量仅为商业尤菌,检验方法按照GB4789.26的规定执行。检验方法
GB5009.16
GB/T22990
GB/T 22968
GB/T22968
GB/T22972
GB5009.28
GB5009.28
检验方法
GB4789.15
GB 4789.4
GB4789.10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适用于配制型含乳饮料,以及发酵型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中的杀菌(非活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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