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900-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Y/T 900-2016
中文名称:绿色食品 发酵调味品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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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绿色食品
发酵
调味品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NY/T 900-2016 绿色食品 发酵调味品
NY/T900-2016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ICS67.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900—2016
代替NY/T900—2007
绿色食品
发酵调味品
Green food-Fermented condiment2016-10-2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7-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NY/T900—2016
本标准代替NY/T900—2007《绿色食品发酵调味品》。与NY/T900—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增加了纳豆及其制品;修改酱类为酿造酱,增加了豆酱分类,修改了酿造酱的部分理化指标;删除了酱油总酸指标;
-增加了豆豉的分类及相关指标:增加了纳豆及纳豆粉的感官、理化要求:增加了酱油乙酰丙酸指标;
-增加了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糖精钠、乙酰磺胺酸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合成着色剂指标;
删除了志贺氏菌和溶血性葡萄球菌指标。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本标准中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标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滕葳、李倩、陈倩、张志华、柳琪、张树秋、王磊、甄爱华、徐薇。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T900—2004,NY/T900—2007。I
1范围
绿色食品
发酵调味品
NY/T 900—2016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发酵调味品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发酵方法生产的绿色食品酱油、食醋、酿造酱、腐乳、豆豉、纳豆及其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2
GB478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一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GB 5009.11
GB5009.12
GB5009.22
GB5009.28
GB5009.31
GB 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食品中总伸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需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5009.39
GB/T 5009.40
GB/T 5009.41
GB/T5009.52
GB 5009.97
GB5009.121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GB/T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 5009.1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GB5009.19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内醇及其脂肪酸酯含量的测定GB5009.233
GB5009.234
GB5009.235
GB5009.252
GB7718
GB8953
GB89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游离矿酸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铵盐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氨基酸态氮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乙酰丙酸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酱油厂卫生规范
食醋厂卫生规范
NY/T900—2016
GB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8186—2000
GB181872000
JJF1070
酿造酱油
酿造食醋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 391
NY/T 392
NY/T 658
NY/T 1055
NY/T1056
SB/T 10170
SB/T10417
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包装通用准则
产品检验规则
贮藏运输准则
UBLISHING
酰丙酸的测定方法PUBL
酱油中乙
SANDAR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
3分类
3.1酱油
3. 1.1高盐稀态发酵酱油(含固稀发酵酱油3.1.2低盐固态发酵酱0
3.2食醋
3.2.1固态发酵食酒
3.2.2液态发酵食酷
3.3酿造酱
3.3.1豆酱
3.3.1.1非油制型
3.3.1.2油制型
3.3.2面酱
3.4腐乳
3.4.1红腐乳
3.4.2白腐乳
3.4.3青腐乳
3.4.4酱腐乳
3.5豆豉
3.5.1干豆豉
3.5.2豆豉
3.5.3水豆豉
3.6纳豆及纳豆粉
4要求
4.1原料
监督管理办法
GRESEARCH CENER
主料和辅料应符合绿色食品要求,加工用水应符合NY/T391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应符合VY/T392的规定,
4.2生产过程
应符合GB8953、GB8954和GB14881的规定4.3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感官要求
酿造酱
纳豆及
纳豆粉
具有酱油固有的色泽,酱香气浓郁,滋味鲜美、醇厚、适口,体态澄清具有食醋固有的色泽和特有的香气、酸味柔和,体态澄清我调话度,无杂质
应具有酱香和脂香气,味鲜、醇厚、适!红腐乳表面呈鲜红色或小红色,断面是杏黄色或酱红色色,表里色泽基本一
·白腐乳呈乳黄色或黄褐
敏:青腐乳成豆青色,表甲色泽基本一致:酱腐乳星黄褐色或棕褐色,表里色泽基本一致:应具有腐乳产品成有的味·滋味,咸淡适
和,块形整齐,
厚薄均匀,质地细腻,无外来可见东顶aDPUBLIST
豆豉制
品锅色或
肉眼可
无外来
粉应情剂
纳意及纳
豆粒软适
丝状态好
可见外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有的滋味
无显物:纳豆粉,粉状或微精水表2
酱油理化指标
高盐稀态发酵酱油
(含固稀发酵酱油
固形物
总酸(以酸
不挥发酸(以乳
可溶性无盐固形
食盐(以NaCI计)
氨基酸态氮(以N计)
总酸(以乳酸计)
还原糖(以葡葡糖计)
无异味,无
黏性强
精英@更粒
NY/T900—2016
检验方法
GB/T 5009.39
GB/T 5009.41
GB/T 5009.40
GB/T 5C09.52
GB/T 5009.52
在自然光下,目测外
观,以鼻、口尝的方
无肉眼
RESEARCH
法检验气味和滋味
单位为克每白毫升
检验方法
低盐固态发酵酱
大欣超过复基酸
态氛含量
得检出
0:0010
食酷理化指标
CENTER
液态发
醇食醋
186—2000中6.2
186—2000中6.3
GB5009.235
GB5009.234
GB5009.252
单位为克每百毫升
检验方法
GB/T 5009.41
GB18187—2000中6.3
GB1818720006.4
表4酿造酱理化指标
单位为克每白克
非油制型
生产中无植物油作为原料使用的豆酱生产中有植物油作为原料使用的豆酱。20.50
油制型
检验方法
GB/T5009.40
GB5009.235
GB/T 5009.40
NY/T 900—2016
食盐(以NaCI计)
氨基酸态氮(以N计)
总酸(以乳酸计)
水溶性蛋白质
总酸(以乳酸计)
氨基酸态氨(以N计)
食盐(以NaCI计)
蛋白质
蛋白质
氨基酸态(以V计)
红腐乳
腐乳理化指标
白腐乳
青腐乳
污染物限量和食品添加剂限量
≥4+50
豆豉理化指标
纳豆及纳豆粉理化指标
酱腐乳
水豆豉
纳豆粉
单位为克每百克
检验方法
SB/T10170—2007中6.1
SB/T10170—2007中6.3
SB/T10170—2007中6.2
SB/T 10170—2007中 6. 5
SB/T 10170—2007中 6.4
单位为克每白克
检验方法
SB/T101702007中6.5
GB5009.235
GB/T 5009.40
单位为克每百克
检验方法
GB5009.235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污染物和食品添加剂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同时应符合表8、表9的规定。表8酱油和食醋污染物和食品添加剂限量序号
总砷(以As计),mg/L
铅(以Pb计),mg/L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L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茉甲酸计)+g/L游离矿酸
氯丙二醇,g/L
不得检出(0.005)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5)
检验方法
GB5009.11
GB5009.12
GB5009.28
GB5009.28
GB 5009.233
GB5009.191—2016第一法
酿造酱、腐乳、豆豉、纳豆及纳豆粉污染物和食品添加剂限量项
总碑(以As计),mg/kg
铅(以Ph计),mg/kg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g/kg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g/1酿造酱
腐乳、豆玻、纳豆及纳豆粉
不得检出(0.005)
不得检出(0.005)
检验方法
GB5009.11
GB5009.12
GB5009.28
GB5009.28
NY/T900—2016
4.6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的规定,检验方法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检验规则
申报绿色食品应按4.2~4.6以及附录A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都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签、净含量、感官、氨基酸态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其他要求按NY/T1055的规定执行。
6标签
应符合GB7718的规。
包装、运输和储存
7.1包装
应符合NY/T658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191的规定执行。7.2运输和储存
应符合NY/T1056的规定
NY/T900—201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绿色食品发酵调味品产品申报检验项目除4.24.6所列项目外,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绿色食品生产实际情况,绿色食品发酵调味品申报检验还应检验表A.1~表A.5规定的项目。表A.1酱油、食醋食品添加剂和真菌毒素限量序号
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g/L黄曲霉毒素B4g/L
表A.2酿造酱、腐乳、豆豉、纳豆及纳豆粉食品添加剂和真菌毒素限量项目
糖精钠(以糖精计),mg/kg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及环己基氨基磺酸钙(以环已基氨基磺酸钠计),ng/kg
乙酰磺胺酸钾,g/kg
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g/kg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mg/kg
合成着色剂,mg/kg
黄曲霉毒素B·ug/L
酿造酱
不得检出(5)
不得检出(10)
不得检出(1)
不得检出”
纳豆及纳豆粉
检测方法
GB5C09.31
GB5009.22
检验方法
GB 5C09.28
GB5009.97
GB/T5009.140
GB5009.31
GB5009.121
GB5009.35和
GB5009.141
GB5009.22
合成着色剂的种类依产品色洋而定,检出限分别为:新红0.5mg/kg;览菜红0.5mg/kg;鹏脂红0.5mg/kg;亦藓红0.3mg/kg:诱感红25mg/kg
表A.3酱油、食醋微生物限量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mL表示)m
检验方法
GB 4789.2
GB4789.32016
平板计数法
注: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充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6
大肠菌群
表A.4酿造酱、腐乳、豆鼓、纳豆及纳豆粉微生物限量指
酸造酱
腐乳、豆鼓、纳豆及纳豆粉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n
NY/T 900—2016
检验方法
GB4789.3—2016
平板计数法
注: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表A5
沙门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发酵调味品致病菌限量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或/25ml.表示)7
100CFU/g
1000CFU/g
检验方法
GB 4789.102016
第二法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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