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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501-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7501-2017

中文名称: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marine engineering topographic surveying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11-01

实施日期:2018-05-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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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海洋工程 地形 测量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学科>>A45海洋学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T 17501-1998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6页

标准价格:59.0

出版日期:2017-1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周兴华、杨龙、冯义楷、[李增林]、陈义兰、丁继胜、胡光海、吴永亭、唐秋华

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

提出单位:国家海洋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

标准简介

GB/T 17501-2017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GB/T17501-2017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工程地形测量的总则、技术设计、测量内容、技术方法、检查验收和成果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工程1:500~1:50000比例尺地形测量。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07.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501—2017
代替GB/T17501—1998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arine engineering topographic surveying2017-11-0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05-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设计
平面控制测量
高程控制测量
导航定位
水深测量
海岸地形测量
海底扫测bZxz.net
检查验收
成果资料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海平面水准联测计算公式
水位观测良好日期的选择
平均海平面与深度基准面的确定声速改正·
GB/T17501—2017
iKAoNi KAca
iiiKAoNikAca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17501—2017
本标准代替GB/T17501—1998《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本标准与GB/T17501—199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海洋工程地形测量的规定范围内容(1998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一增加了海洋工程地形测量、海岸线、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等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修改了总则中测量基准所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将国家坐标系统更改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见4.3.1,1998年版的4.3.1);修改了平面控制测量的一般规定,删除了三边测量和GPS测量的具体内容改为使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定位测量:(见6.1,1998年版的6.1);一修改了平面控制测量中光电测距导线测量、三角测量的要求(见6.1.6、6.1.7,1998年版的6.1.5.6.1.62
修改了平面控制测量中选点与埋石、水平角观测、距离测量、平面控制测量成果的记录整理和平差计算的具体要求,删除了三角测量的检验、三边测量的检验和导线测量的检核,改为引用GB50026中的有关部分(见6.2、6.3、6.4、6.5,1998年版的6.2、6.3、6.4、6.5);修改了高程控制测量的一般规定(见7.1,1998年版的7.1);修改了高程控制测量中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要求,删除了具体内容,改为按GB12898的要求执行(见7.2、7.3,1998年版的7.2、7.3);删除了GPS水准的有关内容(1998年版的7.5);增加了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水准测量(见7.5):修改了导航定位的一般规定,将微波测距和GPS测距改为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和极坐标定位法,对控制点的选取要求进行了变更(见8.1,1998年版的8.1);删除了微波测距定位系统定位、GPS定位(1998年版的8.2、8.3):增加了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定位、极坐标定位、水下声学定位、导航软件(见8.2、8.3、8.4、8.5);修改了水深测量中工作水准点的测量要求(见9.1.6.3,1998年版的9.1.6.3);增加了利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验潮测量水深的技术要求(见9.1.10);修改了深度测量的技术要求(见9.2,1998年版的9.2);修改了测深定位的技术要求(见9.31998年版的9.3);增加了对模拟记录进行检查与整理的要求(见9.5.4.1);增加了吃水改正的技术的要求(见9.5.5.1);修改了动态吃水改正的技术要求(见9.5.5.4,1998年版的9.5.5.3);修改了地形图的制作,将水深图的绘制改为地形图的制作(见9.6,1998版的9.6);删除了测量原图的制作(1998年版的9.7):修改了机助制图的有关要求(见9.7,1998年版的9.8);修改了海岸地形测量的一般规定(见10.1,1998年版的10.1);修改了海岸地形测量中碎部测量的方法,改为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实时动态测量,连续运行基准站网法进行测量(见10.2,1998年版的10.2);一增加了海岸线的界定(见10.3.1);iiKANiKAca
GB/T17501—2017
修改了海岸线测量、干出滩测量的具体要求(见10.3、10.4,1998年版的10.3、10.4);一修改了海底扫测中技术设计、扫测实施、资料整理的内容(见11.2、11.3、11.4,1998版的11.211.3.11.4);
修改了检查验收、成果资料的有关内容(见第12章、第13章,1998版的12.1、12.2、12.3);修改了海平面水准联测计算公式(见附录A,1998版的附录A);修改了水位观测良好日期的选择计算公式(见附录B,1998版的附录B);修改了平均海平面与深度基准面的确定计算公式(见附录C,1998版的附录C);修改了声速改正的计算公式(见附录D.1998版的附录D)。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兴华、杨龙、冯义楷、李增林、陈义兰、丁继胜、胡光海、吴永亭、唐秋华。本标准于199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IV
-iiKAoNniKAca
1范围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GB/T175012017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工程地形测量的总则、技术设计、测量内容、技术方法、检查验收和成果资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工程1:500~1:50000比例尺地形测量。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2319中国海图图式
GB12327—1998海道测量规范
GB/T1289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831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20257.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3部分: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图式GB/T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CH/T2009—2010全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marine engineering topographic surveying海洋工程地形测量
海岸,离岸及岛礁工程所需海底地形地貌测量及海底表面障碍物的探测。3.2
海岸线
coastline
平均大潮高潮时海水面和陆地的交界线。注:改写GB/T15918—2010定义2.3.10。3.3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hinageodeticcoordinatesystem2000:CGCS2000采用2000参考椭球,原点在地心的右手地固直角坐标系。Z轴为国际地球旋转局参考极方向,X轴为国际地球旋转局的参考子午面与垂直于Z轴的赤道面的交线,Y轴与X轴构成右手正交坐标系【GB/T14911—2008定义2.32
1985国家高程基准nationalvertical datum19851987年颁布命名的,采用青岛水准原点和根据由青岛验潮站从1952年到1979年的验潮数据确定1
HiiKAoNiKAca
GB/T17501—2017
的黄海平均海水面所定义的高程基准,其水准原点的起算高程为72.260m。[GB/T14911—2008定义2.24]
深度基准面depthdatum
海洋测量中深度的起算面,是海图、水深图及各种水深资料所载深度的起算面。注:改写GB/T15918—2010定义2.5.6。3.6
理论最低潮面thelowestnormal lowwater我国海图深度基准面的具体实现形式,为理论上可能出现的潮汐最低水位,其高度从当地平均海平面起算。
4总则
4.1海洋工程地形测量的任务
对实施海洋工程的海域进行地形地貌测量及障碍物的探测,其目的是为海洋工程设计及施工提供地形基础图件与微地貌资料。
2海洋工程地形测量的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
水位观测;
海底地形测绘;
海底微地貌测绘;
一海底表面障碍物探测;
海岸、岛礁地形测绘。
4.3采用基准
4.3.1坐标系统
平面坐标系统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根据工程需要可采用其他平面坐标系统,但需与CGCS2000建立转换关系4.3.2高程基准
高程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在远离大陆的岛、礁,其高程基准可采用当地平均海平面。4.3.3深度基准面
深度基准面应采用“理论最低潮面”,根据工程需要采用其他基准面的,宜给出所采用的基准面与理论最低潮面以及“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关系。远离大陆的岛、礁,深度基准面可采用当地平均海平面。4.4测量精度
4.4.1测图比例尺及平面控制测量精度4.4.1.1
当测图比例尺小于1:500时,平面控制网最弱点相对于起始点的中误差小于或等于10cm;当测图比例尺为1:500时,平面控制网最弱点相对于起始点的中误差小于或等于5cm。HiiKAoNiKAca
4.4.2高程控制精度
GB/T17501—2017
验潮站的工作水准点、水尺零点和海岸地形测量的高程控制精度不低于GB12898中规定的四等水准测量精度。
4.4.3定位精度
深度测量中,当测图比例尺为1:500时,定位点的点位中误差小于或等于图上2.0mm;当比例尺小于或等于1:1000且大于或等于1:5000时,定位点的点位中误差小于或等于图上1.0mm;当比例尺小于或等于1;10000且大于或等于1:50000时,定位点的点位中误差小于或等于图上0.5mm;对有特殊要求的海上定位测量,应视工程的设计要求确定定位精度。4.4.4深度测量精度
在深度测量中,当水深小于或等于20m时,深度测量中误差小于或等于0.2m;当水深大于20m时,深度测量中误差小于或等于所测深度的1%。4.5制图精度
4.5.1图廓边长度误差小于或等于图上0.1mm;对角线、方里网格线长度误差小于或等于图上0.3mm;格网交点的直角坐标位移小于或等于图上0.6mm4.5.2控制点展点精度,以控制点间的距离来检查,每一控制点检查边数不应少于两条,且检查边交角应在30°150°之间,边长度误差小于或等于图上0.3mm。4.6投影、分幅
4.6.1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测图比例尺天于或等于1:2000采用1.5°带投影,1:5000~1:10000采用3°带投影,小于1:10000采用6°带投影。也可根据工程需要采用其他的投影。4.6.2分幅采用国际统一分幅或自由分幅。4.7图式符号
表示海域和陆域的图式符号应分别满足GB12319和GB/T20257.1、GB/T20257.2GB/T20257.3的有关要求。
仪器检定
用于海洋工程地形测量的测量仪器,应按有关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只有检定或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可使用。
5技术设计
5.1技术设计的依据
技术设计主要依据包括任务书、合同,有关的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现场踏勘、技术装备情况5.2项目设计
项目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测区范围、测绘比例尺和划分图幅;一测量工作中的主要技术方法和措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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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7501—2017
项目设计书:
一绘制有关图件。
5.3专业设计
5.3.1测区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
应收集如下测区资料:
社会情况、自然地理、水文气象;交通运输、通讯、用船及避风锚泊等工作条件;最新出版的陆域及海域的相关图件;平面及高程控制成果资料及其说明;其他有关资料。
对所收集资料的可靠性和精度进行分析,并对资料能否采用做出结论。5.3.2专业设计的内容
5.3.2.1平面控制
根据测区已知点情况及测图比例尺,选择平面控制测量的方法及所要达到的精度5.3.2.2
高程控制
确定由已知高程点至待测高程控制点或验潮站的施测方法及测量精度。5.3.2.3
水深测量
水深测量设计中应该考虑以下内容:根据工程需要,结合现场踏勘情况,选择合适的测量船和测量仪器;根据测图比例尺确定测线间隔、测线数量,根据已知资料等深线的走向确定测线布设方向:根据不同定位方法和手段,确定岸台(或基准台)的位置,估算测区定位中误差;确定验潮站的位置及水位改正方案;确定定位系统及测深仪器的检验与测定方法。5.3.2.4海岸及岛礁地形测量
主要内容包括:
图幅划分;
平面及高程控制布设;
测图方法确定。
微地貌测量和障碍物探测
主要内容包括:
确定测量范围;
根据测量海区水深及覆盖率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测量仪器,确定测线布设方案。5.4外业实施计划
在确定外业实施计划时应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外业工作时间;
一主要仪器装备配备:
一技术人员选定及分工;
一用车、用船计划及解决方案;按技术设计书要求,进行技术准备工作;一外业工作期间的质量控制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6平面控制测量
6.1一般规定
GB/T17501—2017
6.1.1在控制测量前,应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点成果资料,凡符合4.4.1规定精度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均可作为同等级点使用。
6.1.2平面控制点应在大地控制点上发展,如在没有大地控制点的区域,可建立独立的控制网。6.1.3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设的原则。6.1.4平面控制点按其精度,可分为一级控制点、二级控制点和图根控制点,6.1.5平面控制测量可选用导线测量、三角测量和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定位测量等方法。6.1.6导线测量按GB50026—2007中3.3的要求执行。6.1.7三角测量按GB50026—2007中3.4的要求执行。6.1.8用GNSS定位测量方法布测平面控制点,一般采用静态或快速静态相对定位测量方法,也可采用相位差分或精密单点定位法。GNSS定位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及精度指标应符合GB/T18314的相关规定。
6.2选点与埋石
选点与理石要求按GB500262007中的第3章及其附录B的要求执行6.3水平角观测
水平角观测按GB50026—2007中3.3的要求执行。6.4距离测量
距离测量按GB50026—2007中3.3的要求执行。6.5测量成果的记录、整理和平差计算测量成果的记录、整理和平差计算均按GB50026一2007中第3章的有关内容执行7高程控制测量
7.1一般规定
7.1.1测区的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在已有高程控制网的地区,可沿用原高程系统;当边远测区联测困难时,也可采用假定高程系统,或通过水位观测,GNSS拟合等方法确定高程基准。7.1.2高程控制测量应不低于四等,精度应符合4.4.2要求,特殊情况下可布设等外水准:各等级视需要,均可作为测区的首级高程控制7.1.3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三角高程测量和GNSS水准测量进行7.1.4首级网应布设成环形网。当布网要求加密时,宜布设成附合路线或结点网。只有在特殊困难情5
GB/T17501—2017
况下,才允许布设支线。
7.2水准测量
水准测量按GB12898的要求执行。7.3三角高程测量
三角高程测量按GB12898的要求执行。7.4跨海高程测量
7.4.1本标准的跨海高程测量,仅指利用平均海平面特性进行高程传递的海平面水准联测。采用光学仪器、三角高程测量以及GNSS水准法进行跨海水准测量,按GB12898中的相关要求执行。7.4.2跨海高程测量的精度,应与工程部门协商,满足工程需要设计的精度要求为原则。一般不做等级划分,但要有检核条件,并对测量结果作精度评估。7.4.3应充分收集分析测区及邻近海区的潮汐,气象、验潮站等资料和测区所在地区的陆上高程控制测量资料,对高程测量提出精度要求,并用技术文件予以确定7.4.4海平面水准联测可根据精度要求和工程性质,设立短期验潮站或临时验潮站进行联测。7.4.5验潮站的设立,验潮站与水准点的联测和水位观测的要求应按9.1执行。7.4.6海平面水准测量的内业计算,应收集邻近海区一个以上长期验潮站,与联测期间的水位观测资料作相关检验,当其相关系数大于0.75时,参与计算并作为校核条件。7.4.7可采用回归分析法来计算海上未知验潮站水尺零点高程。采用一元回归分析法时,应按附录A计算相关系数。
5GNSS水准测量
GNSS水准测量按照GB50026—2007中4.4的要求执行。8导航定位
8.1一般规定
8.1.1在海洋工程测量中,视设备和工作海区的情况,主要采用以下导航定位方法:-GNSS定位法;
一极坐标定位法;
一其他定位方法。
8.1.2定位精度的要求应符合4.4.3的规定。8.1.3选用或布测按照GB/T18314中级别划分的E级GPS点以上的控制点作为基准点或控制点,并利用控制点根据工程需要确定工程使用的坐标系统与CGCS2000之间的坐标转换参数8.1.4导航定位的坐标系统和投影选择的要求按4.3.1和4.6.1执行。8.2GNSS定位
8.2.1GNSS定位根据工程定位精度要求,采用单机定位或差分定位方式8.2.2定位工作前应在控制点上做静态或动态实时定位精度试验,试验情况和结果应附在技术工作报告中。
8.2.3船上GNSS天线架设在净空条件好的地方,尽可能减少多路径效应的影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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