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151-1995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钟表、自行车、缝纫机>>Y17缝纫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标准价格:15.0 元
出版日期:1996-06-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黄顺赤、邵先明、及维丽、郑建军、吴海宏
起草单位:青岛电脑刺绣机总厂、北京一轻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缝纫机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
发布部门:中国轻工总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脑控制刺绣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缝制锁式线迹的微机控制刺绣机. QB/T 2151-1995 工业用缝纫机微机控制刺绣机 QB/T2151-1995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工业用缝纫机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闺
微机控制刺绣机
QB/T2151-1995
本标准规定了电脑控制刺绣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缝制锁式线迹的微机控制刺绣机。2 引用标准
GB/T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鑫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T3797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GBn193出口机械,电工、仪器仪表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FJ/T527纺织机械噪声声压级的测量方法QB/T1177工业缝纫机噪声级的测试方法3产品分类
3.1型式
本机系单个或多个机头,采用微机控制实现X、Y方向送料,形成锁式线迹,可进行多色或单色刺绣。
3.2基本参数
最高刺绣速度:不低于650针/min(针迹距4mm时);h.
最大针迹距:三进制12.1mm,二进制12.7mm,基本数据编码方式:二进制、三进制:贮存针迹数:不少手130000针,EPRON不少手16000针,贮存花样数,不少于99个,EPRON不少于10个;采用机针:Nn70110;
采用缝线:针线13.3tex/2s2人造丝线或类似绣花线,梭线14tex/2sz棉纫线:工作环境:
电源:应符合GB/T3797中3.2.6.1规定。滋度:5~40℃。
度:相对湿度40%~85%(25℃无凝露)。污染:应符合GB/T3797中3.2.2规定。3.3型号表示方法
按GB/T4514的规定命名,示例:中国轻工总会1995-10-24批准
1996-06-01实施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18-612
4.1.1外观质量
QB/T 2151-1995
十二头
注册登记号
锁式线迹,装饰性线缝,微机控制实现XY方向送料
工业用缝纫机wwW.bzxz.Net
4.1.1.1涂装件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主要易见部位无明显气泡、流挂及碰脱等缺陷。4.1.1.2电镀件表面平整、色泽一致,不应有锈蚀、剥离,其主要表面无明显气泡、泛点、针孔和毛刺4.1.1.3发黑件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未被氧化的斑点、沉淀物、花斑点、擦伤、锈蚀等缺陷。4.1.1.4外露的零、部件不应有毛刺。4.1.1.5同台同类塑料件表面应色泽一致,不应有明显缩凹、划伤等缺陷。4.1.1.6台板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脱胶、污斑、划痕等缺陷。4.1.1.7控制箱表面应平整,色泽一致,不应有明显凹痕、擦伤、裂纹、变形等缺陷。4.1.1.8标牌应清晰、完整,位置正确。4.1.1.9框架表面应光滑、平整,无划伤,不变形,色泽一致。4.1.1.10电器导线和接插件安排整齐、牢固,标记清晰。4.1.2机器性能
4.1.2.1针线与梭线的张力应能调节。4.1.2.2停车精度
停车时,主轴转角位置应正确,重复停车精度应基本精确,换色机型允差为士2.5°,不换色机型士10%。
4.1.2.3针线检测
针线用完或断线时,应能自动停机及指示。4.1.2.4调速性能
刺绣速度可由手动调节设定或在刺绣过程中自动调整。4.1.2.5针迹距
最大针迹距应符合3.2的规定。
4.1.3微机功能
4.1.3.1存贮花样数应符合3.2的规定。4.1.3.2存针迹数应符合3.2的规定。4.1.3.3补绣
断线后,可使断线机头进行补绣工作,补绣完成后,所有机头均能自动续绣。4.1.3.4手控移框
在停车时,能在刺绣范围内移动框架至任一位置。4.1.3.5故障和误操作保护
机器出现故障或误操作时,能自动停机,并指示故障及错误类型。397
4.1.3.6显示功能
QB/T 2151-—1995
显示装置应能正确显示工作参数和状态。4.1.4刺绣性能
按表1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进行刺绣试验时应无断针、断线、跳针、浮线及露梭线等缺陷,线迹应按设计花样排列。
试验项目
4. 1. 4. 1
普通刺绣
薄料刺绣
连续刺绣
花样镜像变换
花样缩放
花样旋转
针迹距
采用机针
随机机针
4.1.4.1普通刺绣
采用缝线
tex/2sz
人造丝
14tex/2s2
试验条件
采用花样
幅花样应有不同长度线迹和跳联,线迹数不小于2000个
一幅花样应有不同长度线迹和跳跃,线迹数3000个~4000个
12000针以上的一幅换色花样。具有自动换色功能的机型必须换色3次以上(含3次)不等边五边形
自编花样
缝速,针/min
自动调速
刺绣完一个有2000个以上具有不同长度线迹的花样,花样应与输人花样相符。4.1.4.2薄料刺绣
细绒布
加纸村
涤棉布
加纸衬
120~130中平布
加纸衬
509~611号纱卡
道林纸
刺绣完一个有2000个以上具有不同长度线迹的花样,除达到上述要求外,取下试料后,试料应无明显皱缩。
4.1.4.3连续刺绣
连续刺绣12000针,6头以上断线次数不超过总头数的1/2,6头以下(含6头)断线不超过3次。4.1.5运转性能
4.1.5.1噪声
刺绣机噪声声压级不大于85dB(A)。4.1.5.2运转正常
在整个试验中,运转应正常,不得有机件卡轧零件脱落及松动现象。4.1.5.3机械运转零件应有防护罩。4.1.6电气性能与安全
4.1.6.1抗干扰
按GB/T3797中3.10.6.3.10.6.1、3.10.6.2规定。4.1.6.2绝缘电阻
按GB/T3797中3.8.1规定。
4.1.6.3介电强度
应符合GB/T3797中3.8.2的规定。398
4.1.6.4防触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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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T3797甲3.10.1的有关规定。4.1.6.5接地
应按GB/T3797中3.10.7.1规定。4.1.7附件与备件
每台刺绣机配备的附件与备件麻符合装箱单或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4.2扩展要求
4.2.1自动剪线
在换色、刺绣结束时,能自动剪断针线和梭线。4.2.2换色功能
能手动或自动换色,并应灵活、正确、可靠。4.2.3花样镜像变换
幅花样可进行镜像变换。
4.2.4花样缩放
花样可以分别在X.Y方向以1%为单位进行50%200%的缩小、放大。4.2.5花样旋转
花样可在平面范圜的360°内旋转,小旋转角度为1。4.2.6花样编辑
花样应能进行复制、分割、组合、剿除等编辑。4.2.7长线迹跳跃
在刺绣中,线迹长度超过设定长度时,机器能自动肤跟踪刺绣。4.2.8框架快速移位
机器启动,主轴不转,框架能快速移动到设定的位置。4.2.9框架单独进给
机器启动,主轴不转,框架能按花样线迹逐个进给。4.2.10框架退
刺绣中断时,框架可以退回到设定位置。4、2.11另设框架起始位置
框架可任意另设位置。机器启动后,框架应能自动从另设起始位置移至花样原超绣点后开始刺绣。刺绣结束,框架应能退回另设起始位置。4.2.12断电记忆
电源中断时,执行中的花样数据应能保留,通电时可以继续刺绣。5试验方法
5.1基本要求试验
5.1.1外观质量
在光照度为600±2001x光线下,检验距离为300mm,用目测判定。5.1.2机器性能
5.1.2.1缝线张力调节机构
在刺绣性能试验项目中进行。
5.1.2.2停车精度
刺绣过程中,分刻停机5次。停机时停车转角位置均能达到4.1,2.2要求。5.1.2.3针线检测
QB/T2151 --1995
人为造成针线用完戒断线,日测判定。5.1.2.4调整性能
手控调速,目测刺绣速度应有变化,在线迹长度跳嵌刺绣时检验自动调速。5.1.2.5针迹距
在5.1.4试验项目中检验。
5.1.3微机功能
5.1.3.1花样贮存数
按4.1.3.1规定,任选一种花样进行刺绣,应与输人花样相符。5.1.3.2针数存
在5.1.3.1时进行,同时检验显示辨中余留存贮针数。5.1.3.3补绣
微机控制开关置于断线不检测位,人为断线,空线后再次启动,机器能回退补绣及其余机头自动续绣。
5.1.3.4手控移框
在4、1.4.1开始前进行检验。
5.1.3.5故障和误操作保护
任意设立一误操作,目测是否显示误操作类型及自动停机。5.1.3.6显示功能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目测检验。
5.1.4刺绣性能试验
试验前应清理各部位的布厨和污物,按说明加注润滑油;刺绣速度允许减3%,用非接触式测速表测试,试验前允许调节针、梭线的张力,试验不符合娶求时,允许调节后再试一次,试验条件见表1。
5.1.5运转性能试验
5.1.5.1噪声试验按FJ/T527规定进行(两头或两头以下机型按QB/T1177规定进行)5.1.5.2运转正常试验在5.1.4中进行,耳听目测。5.1.5.3机械保护罩目测检验。
5.1.6电气性能和安全
5.1.6.1抗干扰
按GB/T3797中4.14、4.14.1、4.14.1.1、4.14.1.2、4.14.2条的方法试验。5.1.6.2绝缘电阻
按GB/T3797中4.3的方法试验。
5.1.6.3介电强度
按GB/T3797中44的方法试验。
5.1.6.4防触电保护
目测应符合GB/T3797中3.10.1的有关要求。5.1.6.5接地
目测应符合GB/T3797中3.10.7的规定。5.1.7附件与备件的检查
按装箱单或产品使用说期书的规定,逐项点数检查,不少于规定数。5.2扩展要求试验
5.2.1自动剪线(无自动剪线装置除外)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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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1.4中进行,针梭线应能剪断,并将针线勾起夹往。5.2.2换色功能
在5.1.4的薄料刺绣和连续刺绣试验中进行。5.2.3花样镜像变换
在5.1.4中进行。
5.2.4花样缩放
在5.1.4中进行,设定的花样按50%、200%二种比例进行缩放。5.2.5花样旋转
在5.1.4中进行,设定的花样按45°、120°285°三种角度旋转。5.2.6花样编辑
在 5. 1. 4 中进行。
通过键盘对花样进行分割、组合、删除,a.
b。通过复制键,目测刺绣的花样应和原花样致。5.2.7长线迹跳跃
在5.1.4试验项目中检验。
5.2.8框架快速移位
按4.2.8通过键盘线迹数显示达500针后停机,目测检验。5.2.9框架单独进给
按 4.2. 9要求,操作键盘目测检验。5.2.10框架退回
分别用200、400、650针/min的刺绣速度转1min,停机后再回退框架,目测检验框架应退回起始位置或设定位置。
5.2.11另设框架起始位置
在5.1.4普通刺绣试验前重新设定框架起始位盈,在试验中检查。5.2.12断电记忆
在刺绣过程中人为切断电源 10min后,再接通电源目测检验。6检验规则
6.1出厂产品必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检验合格证。6.2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例行检验)。6.2.1出厂检验
产品交货时,收货方有权按本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验收。6.2.2型式检验
下列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a.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1年,应进行检验;
d.产品停产1年以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
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2.3产品质量特性及检验分类
产品质量特性及检验分类见表2。401
检验项目
4.1.1.1涂装件
4.1.1.2电镀件
4.1.1.3发黑件
4.1.1.车外露件
4. 1. 1.5塑料件
4.1.1.6台板表面
4.1.1.7垫制箱表面
4.1.1.8标牌质量
4.1.1.9摇架表面
4.1.1.10安装牢固
4.1.2.1调节机构
4.1.2.2停车精度
4.1.2.3针线检测
4.1.2. 4 调速性能
4.1.2.5针迹距
4.1.3.1数存花样
4.1.3.2存针迹数
4.1.3.3补绣
4.1.3.4手控移框
4.1.3.5障稚保护
4.1.3.6显示功能
4.1.4.1游通嫩绣
4.1.4.2薄料刺绣
4.1.4.3连续刺绣
6.3出厂检验规则
6.3.1样本的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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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特性分类检验分类
样本应从提交的检查批中臃机抽取。6.3.2抽样方案
检验项目
楼1.5,1声
4.1-5.2运转正常
4.1.5.3机械保护
4.1.6.1抗干扰
4.1.6.2绝缘电阻
4.1.6.3介电强度
4.164带电保护
4.16.5接地
4. 1.7 附件与备件
4.2.1自动剪线
4.22换色功能
4.2.3镜像变换
4.2.委花样缩放
4.2.5花样旋转
4.2.6花样编辑
4.2.7长线迹跳跃
展4.2.8框架移位
4.2.9框架进给
4.2.10框架退回
4211另设起始位慧
4.2、12断电记忆
质量特性分类
检验分类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和批合格与否的判定见表3或表4。严格度的确定按GB/T2828中4,6规定。402
批量范围
检查水平
抽样方案
不合格分类
样本单位检验项数
合格质量水平(AQL)
样本字码
注:①样本单位为1台刺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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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大小
②A、B、C类的 A、R以不合格数计。③本表仅适用于基本要求的机型。检查水平
抽样方案
不合格分类
样本单位检验现数
合格质量水平(AQL)
批量范围
1~15
样本字码
注:①样本单位为1台刺绣机
样本大小
②A、B、C类的 A、R 以不合格数计。?本仅适用于基本求和扩展要求的机。6,3.3检验后不合格品和批的处置。表4
检验后不合格品和批的处置按GB/T2828中4.12规定。6.4型式检验规则
6.4.1样本的抽取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
样本应从本周期制造的并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抽取,并要保证所得到的样本,能代表本周期的制造技术水平。
6.4.2抽样方案和合格与否的判定见表5或表6。表5
判别水平
抽样方案
不合格类别
样本单位检验项数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合格、不合格
判定数
注①样本单位为每台刺绣机。
样本大小
次抽样
②A、B、C类的 A、R。以不合格数计。③本表仅适用于基本要求的机型。判水平
抽样方案
不合格类别
样本单位检验项数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合格、不合格
判庭数
注:①样本单位为每台刺秀机。QB/T2151--1995
样本大小
②A、B、C类的A、R.以不合格数计。③本表仅适用于基本要求和扩规要求的机型。A
6.4.3型式检验后的处置,按GB/T2829中4.12规定。7标志、包装、运输、贴存
7.1标志
刺绣机上应有下列标志:
制造广名,
商标,
产品型号和名称:
制造日期或出厂编号:
电源电压:
机器功率。
7.2包装、运输、数存
按GBn193中1.1规定。
8质量保证
一次抽样
应避守本产品运输、贮存、安装及使用维修保养之规定:若自发货之日起在12个月内,确因制造质量不良引起机器不能正常工作的,制造厂应无偿地为用户修理戒换零件。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业标准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缝纫机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青岛电脑刺绣机总厂北京一轻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肇人黄顺赤、都先明、夏维丽、郑建军、吴海宏。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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