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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5997-201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5997-2018

中文名称:生态安全港 生态风险因子分类、识别与控制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Ecological security port—Categorization,recognition and management for ecological risk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8-03-15

实施日期:2018-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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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生态 安全 风险 因子 分类 识别 控制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030.080.01

中标分类号: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31.0

出版日期:2018-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赵振拴、汪莹、余道坚、黄河清、叶有华、徐浪、赵新柳、王峻、吴庆辉、许洁忠、彭志宏、陈枝楠、云振宇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提出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标准简介

GB/T 35997-2018 生态安全港 生态风险因子分类、识别与控制 GB/T35997-2018 标准压缩包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安全港生态安全风险因子的分类、风险来源、风险识别、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生态安全港建设和运营中对生态安全风险因子的管理。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03.08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雅
GB/T35997—2018
生态安全港
生态风险因子分类、
识别与控制
Ecological security portCategorization,recognition andmanagement for ecological risk2018-03-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10-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GB/T35997—2018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振、汪莹、余道坚、黄河清、叶有华、徐浪、赵新柳、王峻、吴庆辉、许洁忠、彭志宏、陈枝楠、云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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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生态风险因子分类
生态安全港
识别与控制
GB/T35997—2018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安全港生态安全风险因子的分类、风险来源、风险识别、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本标准适用于生态安全港建设和运营中对生态安全风险因子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1
GB2762
GB2763
GB3095
GB3096
GB3097
GB3838
GB102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海水水质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与安全规范GB15097一2016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6882—1997动物鼠疫监测标准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20879
进出境植物和植物产品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技术要求GB20891一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T21658
GB/T23811
GB/T 27618
GB29921
进出境植物和植物产品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指南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原则
植物有害生物调查监测指南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35947
HJ/T169
HJ/T397
生态安全港建设通则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624
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640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SC/T7017
SN/T1542
SN/T2020
SN/T2305
水生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通则
国境口岸核和辐射恐怖事件监测规程进出境裁培介质检疫和除害处理规程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规程1
HiiKAoNiKAca
GB/T35997—2018
SN/T2486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分析程序和技术要求:有害生物监测通用要求
SN/T3175
化学品风险评估通则
SN/T3522
SN/T4327
植物检疫处理签证准则
ISPM2有害生物危险性分析框架(Frameworkforpestriskanalysis)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estriskanalysisforquarantinepests)ISPM11
ISPM14
systems
采用系统综合措施进行有害生物风险治理(Theuseofintegratedmeasuresina辐照用作植物检疫措施的准则(GuidelinefortheuseofirradiationasaphytosanitaryISPM18
measure)
ISPM21非检疫性限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estriskanalysisforregulatednon-quarantinepests)
ISPM28限定有害生物的植物检疫处理(Phytosanitarytreatmentforregulatedpests)3术语和定义
GB/T35947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生态风险ecological risk
生态系统及其组分所承受的风险,指在一定区域内,具有不确定性的事故或灾害对生态系统及其组分可能产生的作用,可能导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损伤,从而危及生态系统的安全和健康。3.2
生态风险因子ecologicalriskfacton引起生态风险的事件或因素。
生态风险分类ecologicalriskcategorization在生态安全港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可能传带的生态安全风险因子进行分门别类的过程。注:包括生物、公共卫生,食品、工业品和环境安全等生态安全风险。3.4
生态风险识别ecological riskrecognition在生态安全港口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生态安全风险因子进行监测及现场判定的过程。3.5
生态风险控制ecologicalriskmanagement应用风险分析、控制、应急处置等措施,对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工业品、出人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和港区各类环境指标等的生态安全风险因子的不良影响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3.6
生态风险监测ecological riskmonitoring为核查和评估生态风险状况而持续的监测活动。3.7
特殊物品specialgoods
通过携带、托运或者邮寄人出境的,在传播疾病方面有特殊意义,需要特殊管理的一类物品。注:一类物品,包括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制品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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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风险分类
植物及其产品生物安全风险
GB/T35997—2018
人侵植物,植物及其产品携带的有害生物,包括昆虫、蜱螨类、软体动物、线虫、杂草、真菌、细菌和植原体、病毒与类病毒、转基因成分等。植物及其产品包括:原木、板材、木质包装、木制品;粮谷、豆类和油菜籽;繁殖材料(包括种子、根茎、苗木);水果、干果、坚果、蔬菜等。4.2动物及其产品生物安全风险
人侵动物,动物及其产品可能携带的疫病、动物源性成分和兽药残留,包括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动物源性成分等。
4.3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公共卫生生态安全风险包括人类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病媒生物,生化(如炭疽杆菌)及危害公共卫生生态安全的特殊物品、废旧物品等。4.4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风险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真菌毒素、致病菌、重金属、未经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转基因成分、超量食品添加剂等,有毒杂草籽个体或残体如毒麦,曼陀罗等4.5工业品安全风险
工业品生态安全风险,包括危险化学品、核辐射与核生化、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安全设计或质量安全缺陷的工业产品等。
4.6环境安全风险
环境安全风险包括港区的空气、声音、地表水、海水、近海污染物及压载水生物、散粮粉尘等环境因子等。
5风险来源
植物及其产品生物安全风险
植物及其产品生物安全风险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植物及产品作为人侵生物;
种子、苗木等携带的有害生物;原木、板材、木质包装、竹木藤柳草制品等携带的有害生物;粮谷、豆类和油菜籽等携带的有害生物;水果、干果、坚果、蔬菜等携带的有害生物;烟草、中草药、饲料(如首草)等携带的有害生物:裁培介质等携带的有害生物:
一矿砂等携带的有害生物;
一交通运输工具如集装箱、船舶、飞机,火车等携带的有害生物;一旅客携带物和邮件寄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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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5997—2018
转基因植物。
5.2动物及其产品生物安全风险
动物及其产品生态安全风险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动物及产品作为人侵生物;
活动物携带的动物疫病原菌、人畜共患病原菌;冻肉、水产品等动物产品携带的微生物;饲料等携带的动物源性成分;
饲料中兽药和化学污染物;
转基因动物;
交通运输工具如集装箱、船舶、飞机、火车等携带的有害生物;旅客携带物和邮件寄递物:
压载水。
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传染病病人、病原体携带者或潜在感染者;病媒生物,如蚊、蝇、鼠、蚤、董、蜱、螺、螨等;其他具有流行病学意义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类型:交通运输工具及人员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压载(舱)水,可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行李邮包、货物、特殊物品等。5.4
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风险来源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污染物(如铅、镉、汞、砷、锡、镍、铬等)以及亚硝酸盐等;有害微生物:
农药残留;
兽药残留;
放射性物质:
-转基因食品;
其他污染物。
5.5工业品安全风险
工业品安全风险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废旧物品、玩具等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石材、矿砂等中的放射性物质;危险化学品的泄漏、燃烧、爆炸等;原油、燃油等溢油生态污染。
生态环境安全风险
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地表水污染;
空气污染;
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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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海污染物;
—压载水。
6生态风险因子识别
6.1植物及其产品生物安全风险
GB/T35997—2018
评估植物及其产品是否可能作为人侵生物,植物及其产品携带的有害生物风险因子识别重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我国签署的双边议定书、进境植物检疫要求,完成的风险分析报告以及口岸检疫截获有害生物数据等,重点对可能带来有害生物的生态风险安全的植物及其产品、交通运输工具、废纸、矿砂等进行出入境前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口岸现场检疫、取样和实验室检疫、疫情监测等识别程序,确定生态安全因子的类别。植物有害生物风险因子识别应符合ISPM2.ISPM11,ISPM21,GB/T20879,GB/T216586.2动物及其产品生物安全风险
评估动物及其产品是否可能作为人侵生物,动物及其产品生物安全风险因子识别重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我国签署的双边议定书、进境植物检疫要求以及完成的风险分析报告等。动物、动物产品、动物遗传物质、动物源性饲料、生物制品和动物病理材料的生态安全风险因子识别程序包括风险分析,境外预检,进出口或过境检验检疫,实验室检疫,疫情监控等,确定生态安全因子的类别。动物及其产品生态安全风险因子识别应符合SN/T2486SC/T7017。6.3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对口岸出人境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人员行李、特殊物品、压载水等进行卫生检疫,实施留验,就地诊验,隔离处置、病媒生物监测等生态安全风险因子识别程序。6.4食品安全风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或回顾性审查,通过进出口检验、实验室检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等程序,对食品、包装、运输工具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涉及环境的生态安全因子进行识别。食品生态安全风险因子识别应符合GB29921、GB/T23811、GB2761、GB2762、GB2763、SN/T2305。6.5工业品安全风险
通过对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商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核生化等涉及环境保护的生态安全因子进行抽样、检验、检查等风险识别。工业品生态安全风险因子识别应符合GB18218、SN/T3522。核生化风险因子应符合GB10252。6.6生态环境风险
借鉴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鉴定的方法,依据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检验生态环境中地表水、大气、噪声、近海污染物及压载水等风险因子的监测数据是否达相关环境质量要求,对风险因子进行识别。生态环境风险因子识别应符合HJ/T169,HJ6247生态安全风险控制
7.1常规风险控制
常规风险的生态安全因子,采取常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5
GB/T35997—2018
包装设施验证:
一口岸取样;
检查和分级(包括对某些成熟阶段进行选择);实验室检测。
植物及其产品生物安全
植物及其产品生态安全风险因子控制准则、方法应符合ISPM14、ISPM18、ISPM28、SN/T4327、SN/T2020。对植物及其产品携带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除了实施常规检疫外,应实施特殊植物检疫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进境后灭活处理措施,熏蒸、辐照、加热、冲洗、洗刷、蜡封、浸渍、控制空气、冷藏等措施杀灭、消除有害生物或使其失去繁殖能力;对最终用途、分发和输人港的限制;防止散落扩散;
进境后加工场(厂)的检疫监管:封存、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禁止进境或者封锁有关口岸;
隔离观察。
7.3动物及其产品生物安全
进境动物产品、动物遗传物质、动物源性饲料、生物制品和动物病理材料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生产、加工存放、运输方法及条件控制;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注册登记;一目的地或使用地限制;
实验室检验:
封存、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进境或者封锁有关口岸;
-隔离观察;
压载水管理。
7.4食品安全
对发现未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禁止进出口,就地销毁或退运处理;一启动进出口食品生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7.5转基因安全
发现我国未通过生物安全评价的转基因品种、品系等,采取禁止进出境、销毁、退运等措施,7.6
公共卫生安全
对入境、出境和港区内的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并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体温监测;
流行病学调查;
医学观察、临时隔离留验;
必要时采样:
转运;
对出人境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等采取限制措施;封存可能导致生态事件发生或者蔓延的设备、材料、物品;消毒、除鼠、除虫;
销毁。
7.7工业品安全
对发现未符合我国工业品安全标准的,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装货前检验;bZxz.net
验证管理;
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
7.8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空气应达到GB3095规定的相关标准;-声环境应达到GB3096规定的相关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应达到GB3838规定的相关标准:海水水质标准应达到GB3097规定的相关标准;压载水应达到国际船舶压裁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规定的相关要求。8风险监测
植物及其产品生物安全
GB/T35997—2018
对进出境植物、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监控。植物及其产品生态安全风险因子监测应符合GB/T27618.SN/T3175
8.2动物及其产品生物安全
对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行监控。动物及其产品生态安全风险因子监测应符合GB16882—1997。
公共卫生安全
对入境、出境和港区内的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新爆发传染病监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8.4食品安全
对进出境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贮存等过程,实行检疫监督制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5工业品安全
工业品生态安全风险监测应符合SN/T1542。7
GB/T35997—2018
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风险监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源空气监测应符合HJ/T397规定的相关要求;移动源空气监测应符合GB15097—2016和GB20891—2014规定的相关要求;-声环境监测应符合HJ640规定的相关要求海水水质监测应达到HJ442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他环境风险监测应达到HJ589规定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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