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623-1992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轻工机械>>Y96家具加工机械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5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3-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牡丹江第二轻工机械厂
归口单位:全国家具机械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多排多轴钻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多排多轴钻(以下简称机床)。 QB/T 1623-1992 多排多轴钻 QB/T1623-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多排多轴钻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1623--1992
本标推规定了多排多轴钻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多排多轴钻(以下简称机床)。2引用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5226机床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JB/T8产品标牌
QB/T 842
轻工机械衡器通用技术条件
出口机床包装技术条件
JB/T 1471
JB/T 4171
ZB J65 015
木工机床精度检验通则
木工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家具机械型号编制方法
ZBY96 006
3产品分类
机床型号应符合ZBY96006的规定。4技术要求
多排多轴钻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进行设计和制造。4.1加工质量
4.1.1铸件、加工件等的加工质量应符合QB/T842有关规定。4.1.2外购的配套件、标准件应符合现行标准,以保证性能可靠,4.2电气系统应符合GB/T5226的规定。4.3外观质量
4.3.1外露加工面不应有锈蚀、碰伤、毛刺等缺陷。4.3.2零部件装配结合面应整齐,不应有明显错位。4.3.3油漆质量应符合QB/T842.7的规定。4.4机床精度
4.4.1在机床检验前,多排多轴钻应处于自然调平状态。4.4.2机床检验时,如不能按规定范围测量,应符合JB/T4171第2.2.1条规定。4.4.3当采用其他检验方法时,其精度不应低于本标准检验方法的精度。4.4.4几何精度
几何精度应符合表1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2-11-10批准54
客送标行业资料免费下款
1993-07-01实施bzxz.net
4.4.5工作精度
工作精度应符合表2规定。
QB/T1623—1992
检验项目
同排钻头孔
距精度
主轴径向圆
主轴上下运
动的直线度
每排钻孔公
共轴心线对靠
板的平行度
各排钻对应
钻轴孔的平行
heococ
半标汇行业资粒免票下类
500 1 0. 15
检验方法
各钻轴孔安装捡验样棒,用卡
尺测量任意相邻四个钻轴样棒
L为所测孔距精度
将钻轴孔安装检验样棒,百分
表测头接触样摔,转动钻孔轴
将钻轴孔安装检验样棒,百分
表测头接触样棒缓慢升降钻轴
将同排端部轴孔安装检验棒,
百分表固定于幕板表测头接触
样棒,测最大差值(检测对称位置上的五点)
在任意对应钻轴孔安装检验
棒,将直角尺靠样棒,用塞尺检验间隙
$·++$
QB/T16231992
检验项目
每排钻孔对
试件基准面的
平行度
钻孔轴线对
检验方法
试件每排钻两个孔,安装检验
棒,同排两孔到侧基面的距离之差
试件孔中安装检验棒,用直角
试件基准面的50:0.25尺接触检验棒,在相互垂直的两垂直度
个方向上用塞尺测量取最大值
注:含水率低于15%的硬木类木板或人造板的试件基准面平行面不超过1000:0.10,则基准面的直线度不超过1000:0.10,试件尺寸:长×宽×厚(1000mm×400mm×19mm)。5试验方法
5.1机床的几何精度和工作精度按4.4条规定进行。5.2外观质量应按4.3条规定进行。5.3空运转试验
5.3.1空运转应无异常振动和响声。5.3.2连续起动、停止运动10次,试验动作的可靠性。5.3.3试验操纵机构的灵活性。
5.3.4空运转噪声声压级不超过85dB(A),检验应按ZBJ65015规定进行。5.3.5电气系统工作准确、可靠。5.4负荷试验
5.4.1按4.4.5条检验工作精度。5.4.2负荷试验一般在制造厂进行,必要时在用户厂进行。6检验规则
6.1机床应按本标准的规定经工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6.2机床应按4.4条做出厂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推的全部技术要求内容,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改造鉴定;a.
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控网7eocoom举标活行业资粒免票下类c.
QB/T 1623-1992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6.4型式检验规则
对成批生产的产品,每批按10%抽检率随机抽检,每批抽检不得少于一台。若不合格则加倍抽检,加倍抽检仍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标志、包装、运输
7.1在机床的适当位置固定标牌,标牌的型式和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JB/T8规定。7.2包装
机床的包装应符合GB/T191和QB/T842的有关规定,出口机床应符合JB/T1471规定。7.3运输
运输应符合QB/T842.8及有关运输部门文件要求的规定。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推由牡丹江第二轻工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世森、张伟红。57
标注携授网xw.hzsosc.ccn各类标注行业资料免费下载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