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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1444-199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444-1992

中文名称:ZBK型轻式专用两叶罗茨真空泵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 ZBK light-duty special two-blade Roots vacuum pump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2-02-21

实施日期:1992-08-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109567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轻工机械>>Y91造纸机械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2-08-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容华焕、孙天荣

起草单位:沈阳市造纸机械厂、四川省轻工机械厂

归口单位: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ZBK型轻工专用两叶罗茨真空泵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本标准适用于ZBK型轻工专用两叶罗茨真空泵(以下简称泵)。 QB/T 1444-1992 ZBK型轻式专用两叶罗茨真空泵 QB/T1444-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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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ZBK型轻工专用两叶罗茨真空泵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1444—1992
本标准规定了ZBK型轻工专用两叶罗茨真空泵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ZBK型轻工专用两叶罗茨真空泵(以下简称泵)2
引用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58形状和位置公差检测规定GB/T7772变容真空泵噪声测量方法QB/T842轻工机械衡器通用技术条件QB/T1445湿式罗茨真空泵性能测试方法3产品分类
3.1型式
泵的型式分卧式、立式两种,如下图所示。卧式:两转子中心线在同一水平面内,气流为垂直流向。立式:两转子中心线在同一垂直平面内,气流为水平流向。出口
3.2型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2-02-21批准立式免费标准bzxz.net
1992-08-01实施
3.3基本参数
QB/T 1444--1992
修改设计顺序号(用A、B、C表示)设计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真空泵代号
-造纸机械专用设备代号
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技术要求
一般要求
最大抽速
m*/min
额定真空度
额定抽速
m°/min
4.1.1泵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泵制造应符合QB/T842.1~842.8的有关规定。4. 1. 2
4.2性能及运行要求
4.2.1泵的额定真空度、额定抽速应符合表1的规定。4.2.2泵在额定真空度下运转时,其噪声总声压级不应高于90dB(A)。4.2.3泵运转时不应有明显的漏气、漏油、漏水现象。4.2.4轴承温升不应超过30℃,且最高温度不应超过70℃。4.3加工质量要求
4.3.1转子组外圆对轴承轴颈公共轴线的圆跳动不低于7级。泵体两端面及端盖两端面的平行度均不低于8级。4.3.2
电机功率
4.3.3轴承轴颈尺寸公差不低于6级,表面粗糙度为R.1.6μm。4.3.4转子组件(包括轴)应校平衡,其静平衡精度不低于G6.3,动平衡精度不低于G3.2。4.4装配要求
进出口直径
转子工作面法向间隙、转子外圆与泵内圆的径向间隙、转子端面与端盖(或定位板)的轴向间隙(单向)均应符合表2规定。
4.5外观要求
法向问隙
0. 2~~0. 3
QB/T1444—1992
径向间隙
0. 2 ~~ 0. 4
泵的油漆应符合QB/T842.7的规定。5试验方法
5.14.2.1条按QB/T1445的规定进行测试。5.24.2.2条按照GB/T7772的规定进行测试。5.34.2.3条用目测、手感检验。5.44.2.4条用测温仪测量轴承座表面温度。5.54.3.1,4.3.2条按照GB/T1958的有关规定检测。5.64.3.3条用精度不低于0.01mm的通用量具和表面粗糙度仪或比较样块检验。5.74.3.4条分别采用静平衡试验装置和硬支承动平衡试验机试验。5.84.4条用塞尺检验。
5.94.5条按QB/T842.7中的第6章“油漆的检查”办法进行。6检验规测
轴向间隙
0. 15~0. 3
6.1产品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书才能出厂6.2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除4.2.2和4.2.4条外的全部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
6.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改变设计,在结构、材料、工艺上有较大的变化;正常生产时,每叁年应进行一次检验;停产两年以后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e.
6.4抽样方法
6.4.1型式检验按批量的2%抽样,但不少于两台。6.4.2出厂检验应逐台产品进行。6.5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应检项目全部合格时,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有不合格者应加倍抽样复检,如仍有不合格项目应逐台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QB/T1444-1992
7.1.1每台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铭牌和回转方向标牌,铭牌的内容应包括:a.
制造广名;
产品型号及名称;
产品的主要参数;
产品商标;
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包装箱外应有包括如下内容的标志:产品型号、名称及数量;
到站(港)和发站(港)名;
收、发货单位名称;
净重和毛重;
箱体外形尺寸(长×宽×高);
“技术文件在箱内”字样;
包装储运图示,并应符合GB191的规定。7.2包装
7.2.1包装采用箱包装,技术要求应符合QB/T842.8的规定。7.2.2用户自提产品可以根据用户意见采用简易包装或不包装。7.2.3产品出厂应随机携带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等技术文件。7.3运输和存
7.3.1运输可用汽车、火车、轮船等运输工具运输。7.3.2运输中装、卸产品时必须按箱外包装、储运图示标记作业。7.3.3产品可库内贮存,也可遮蓬贮存,但应有防雨淋、防积水、防潮等措施。7.3.4存放时要垫放平稳,与地面离开100~200mm的距离,只能单台依次摆放,不得堆放。7.3.5产品贮存超过一年时,应检查并更换其轴封盘根或油封和轴承润滑脂,试运行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或重新包装贮存。
8质量保证
用户在遵守本标准和说明书规定的运输、贮存、安装和使用条件下,产品自出厂日起一年内·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或损坏时(易损件除外),制造厂负责免费为用户修复或更换零件。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沈阳市造纸机械厂、四川省轻工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主要起草人容华焕、孙天荣。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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