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478-1992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轻工机械>>Y92钟表、自行车、缝纫机加工机械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5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1992-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马如洁、张幼泽
起草单位:武汉服装机械厂
归口单位:全国服装机械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切边机机头(以下简称“机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对已包梗好的棉、毛、化纤织物及皮革类材料进行切割的切边机。 QB/T 1478-1992 切边机 QB/T1478-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切边机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1478—1992
本标准规定了切边机机头(以下简称“机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对已包梗好的棉、毛、化纤织物及皮革类材料进行切割的切边机。2引用标准
3术语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1纵向调节量
切刀在轴向方向上可调节的距离。3.2
横向调节量
切刀在径向方向上可调节的距离。3.3导向块调节量
防止包梗被切割的导向块在上下方向上可调节的距离,4
产品分类
圆盘式切刀,电动机驱动,平板式工作台,手工推料,带包梗导向板。4.2主要技术参数
主要技术参数见表1。
项目名称
刀盘转速
电动机功率
纵向调节量
横向调节量
导向块调节量
4.3型号
型号编制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2-04-14批准单
≥2850
1992-12-01实施
5技术要求
5.1外观质量
QB/T 1478---1992
改进设计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主参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代表力盘直径,单位“mm”名称代号,“QB”分别为切边机中“切、边”两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5.1.1涂饰件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主要可见部位无明显流痕、起泡、剥落及碰伤等缺陷。5.1.2铭牌应图文清晰,位置正确,无明显划痕。5.1.3电镀件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不应有漏镀、起皮、斑点、擦伤及锈蚀等缺陷。5.1.4氧化件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应有空白、沉淀物光斑点、擦伤及锈蚀等缺陷。5.2机器性能
5.2.1机头工作时各运动部件应动作灵活,无卡死现象。5.2.2机头在空载条件下,运转噪声声压级不大于80dB(A)。5.2.3织物切边应光滑。
5.3装配精度
5.3.1刀盘端面跳动允差0.2mm。5.3.2主轴轴向窜动不大于0.05mm。6试验方法
6.1外观质量
本标准5.1.1~5.1.4条试验方法:在光照度为600士2001x,检验距离为500mm的条件下,目视。6.2机器性能
6.2.1本标准5.2.1条试验方法
手转动刀盘,感觉是否有卡滞现象。6.2.2本标准5.2.2条试验方法
6.2.2.1试验条件
加注润滑油,空运转2 min;
机头与周衛物体的距离不少于2m;背景于扰噪声声压级应比机器噪声声压级低10dB(A)以上,按图1所示安装传声器。
传声器
6.2.2.2试验仪器
精度为士0.7dB(A)的声级计。
6.2.2.3试验取值
测量5次,取其算术平均值。
6.2.3本标准5.2.3条试验方法
QB/T 1478—1992
对1000mm长、200mm宽的中平布进行切割,目视。6.3装配精度
6.3.1本标准5.3.1条试验方法
将精度为0.01mm的百分表的触头指在刀盘半径42mm处转动刀盘轴一周。6.3.2本标准5.3.2条试验方法
将精度为0.01mm的百分表的触头指在轴的端面上,并在皮带轮处施加拉力或推力,拉力或推力应小于 10 N。
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按质量特性表示单位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可分为:B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a.
b。C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7.3出厂检验
7.3.1对出厂的产品实行全数检验。7.3.2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及类别见表2。
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
7.3.3单个产品的合格判定
单个产品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即判为合格:a.
未出现B类不合格项目;
未出现一项以上C类不合格项目。7.4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检验分类
型式检验
QB/T1478—1992
7.4.1型式检验一般在下述情况之一时进行。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正式生产时,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含一年)恢复生产时;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f.
7.4.2样本的抽取
从本周期制造的并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某个批或若干批中随机抽取4个样本单位,检验其中两个样本单位,另两个样本单位备检。7.4.3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及类别见表2。
7.4.4型式检验的合格判定bZxz.net
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即判为型式检验合格:检验的两个样本单位未出现一项以上B类不合格项目,也未出现4项以上C类不合格项目,a.
且在一个样本单位中未出现总数超过3项不合格项目;b。检验的两个样本单位如果未出现2项以上B类不合格项目,也未出现5项以上C类不合格项目,且在一个样本单位中未出现一项以上B类不合格项目,总数不超过4项不合格项目,则允许复检另两个样本单位的同类项目,这些项目应全部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机器应有耐久性铭牌。
铭牌上应清晰地标出以下内容:制造厂名;
注册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制造日期或编号。
8.2包装
机器应用牢固的包装箱包装,并有防潮保护措施。8.2.1
8.2.2包装措施应是以保证产品在般运输和保管条件下不致因颠震、装卸、受潮和侵人灰尘而使机器受到损伤。
8.2.3在包装前,应对机器不油漆的外露金属部位涂刷防锈剂。8.2.4
每台机器应具备下列文件:
产品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
装箱单。
包装箱外表面应清晰地标出或标明以下各项内容:产品名称;
产品标准代号及编号;
产品型号,
净重;
毛重,
外形尺寸:长×宽×高;
制造厂名。
QB/T1478—1992
8.2.6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8.3运输
机器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颠覆及冲撞8.4存
包装后的产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室内,周围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存在。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技术装备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武汉服装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如洁、张幼泽。23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