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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26-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626-2006

中文名称: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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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呼吸 防护用品 自吸 过滤 颗粒物 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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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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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号:GB 2626-2006
标准名称: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英文名称:Respiratory protective equipment-Non-powered air-purifying particle respirator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06-03-27
实施时间:2006-12-01
标准大小:2.96M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本标准适用于防护各类颗粒物的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气的呼吸防护用品。本标准不适用于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和消防用呼吸防护用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2626-1992《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GB/T6223
1997《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GB/T622.1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总透漏率的试验方法》、GB/T
6224.2-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的过滤效率的试验方法》、GB/T6224.3-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死
腔的试验方法》和GB/T6224.4-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对空气呼吸阻力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2626-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从《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修改为《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所规范产品的防护对象从防粉尘扩大到防各类颗粒物,即包括粉尘、烟、雾和微生物
增加了自吸过滤式呼吸器术语和定义。
在面罩类型中增加了全面罩、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增加了防颗粒物过滤元件分类,即防非油性颗粒物(以KN标记)和防油性颗粒物(以KP标记),并分别规定了检测条件。
改变了过滤效率检测条件,取代医用滑石粉,用氯化钠代表非油性颗粒物,用DOP代表油性顆粒物使用最难过滤的颗粒物粒径,并将检测流量从30L/min提高到85L/min,从检测初始过滤效率改变为加载过滤效率
增加了过滤元件的过滤效率级别,半面罩有90.0%、95.0%和9.97%3个过滤效率级别,全面罩有95.0%和99.97%两个过滤效率级别。
增加了对呼吸器面罩总泄漏率(适用于随弃式面罩)和泄漏率(适用于可更换式面罩)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将吸气阻力和呼气阻力的检测流量从30L/min提高到85L/min。
删除了对吸气阻力上升值、湿阻力上升值和面罩质量的技术要求。
改变了呼气阀气密性和死腔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13.34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626-2006
代替GB/T2626—1992GB/T6223—1997,GB/T6224.1~6224.4—198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Respiratory protective equipment-Non-powered air-purifying particle respirator2006-03-2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数鹤防伪,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6-12-01实施
GB2626—2006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分类和标记
技术要求
6检测方法
附录A(资料性附录)检测要求汇总附录B(资料性附录)试验头模主要尺寸目
附录C(资料性附录)修订后标准与原标准及部分替代标准的对比参考文献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GB2626--2006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2626—1992《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GB/T6223-1997《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GB/T6224.1--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总透漏率的试验方法》GB/T6224.2—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的过滤效率的试验方法》、GB/T6224.3—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死腔的试验方法》和GB/T6224.4一1986《过滤式防微粒口罩对空气呼吸阻力的试验方法》。本标准与GB/T2626—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从《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修改为《呼吸防护用品粒物呼吸器》。
自吸过滤式防颗
所规范产品的防护对象从防粉尘扩大到防各类颗粒物,即包括粉尘、烟、雾和微生物。增加了自吸过滤式呼吸器术语和定义。在面罩类型中增加了全面罩、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增加了防颗粒物过滤元件分类,即防非油性颗粒物(以KN标记)和防油性颗粒物(以KP标记》,并分别规定了检测条件。改变了过滤效率检测条件,取代医用滑石粉,用氯化钠代表非油性颗粒物,用DOP代表油性颗粒物,使用最难过滤的颗粒物粒径,并将检测流量从30L/min提高到85L/min,从检测初始过滤效率改变为加载过滤效率。增加了过滤元件的过滤效率级别,半面罩有90.0%、95.0%和99.97%3个过滤效率级别,全面罩有95.0%和99.97%两个过滤效率级别。一增加了对呼吸器面罩总泄漏率(适用于随弃式面罩)和泄漏率(适用于可更换式面罩)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将吸气阻力和呼气阻力的检测流量从30L/min提高到85L/min。删除了对吸气阻力上升值、湿阻力上升值和面罩质量的技术要求。一改变了呼气阀气密性和死腔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一增加了对呼吸器头带、连接和连接部件、呼气阀盖和可燃性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增加了对制造商提供的呼吸器清洗和消毒方法的评价方法。增加了对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的要求。本标准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防化研究院和3M中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启元、丁松涛、姚红、程钧、张元虎、任辉、刘宏斌、袁晓华。本标准于1981年首次发布第一版,1992年第一次修订为GB/T2626一1992。1范围
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本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本标推适用于防护各类颗粒物的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GB2626—2006
本标推不适用于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气的呼吸防护用品。本标准不适用于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和消防用呼吸防护用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891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GB/T5703用于技术设计的人体测量基础项目GB/T10586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
GB/T10589
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GB/T11158高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颗粒物particle
悬浮在空气中的固态、液态或固态与液态的颗粒状物质,如粉尘、烟、雾和微生物。[GB/T18664—2002,定义3.1.15]3.2
粉尘dust
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固体颗粒,一般由固体物料受机械力作用破碎而产生。[GB/T18664-2002,定义3.1.16]
烟fume
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固体颗粒,一般由气体或蒸气冷凝产生,粒度通常小于粉尘。[GB/T18664—2002,定义3.1.17]3.4
雾mist
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液滴。
[GB/T18664—2002,定义3.1.18]GB2626—2006
微生物microorganism
自然界中形体微小、结构简单、不能用眼直接观察、须在光学显微镜或电子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的微小生物。
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non-powered air-purifyingrespiratoryprotective equipment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气流阻力的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GB/T18664--2002,定义3.1.3]]3.7
ftight-fitting facepiece
密合型面罩
能罩住鼻、口的与面部密合的面罩,或能罩住眼、鼻和口的与头面部密合的面罩。密合型面罩分半面罩和全面罩。
GB/T18664—2002,定义3.1.5]3.8
半面罩half facepiece
能覆盖口和鼻,或覆盖口、鼻和下颌的密合型面罩。3.9
全面罩full facepiece
能覆盖口、鼻、眼睛和下颌的密合型面罩。3.10
随弃式面罩disposable facepiece主要由滤料构成面罩主体的不可拆卸的半面罩,有或无呼气阀,一般不能清洗再用,任何部件失效时即应废弃。
可更换式面罩
replaceable facepiece
有单个或多个可更换过滤元件的密合型面罩,有或无呼吸气阀,有或无呼吸导管。3.12
吸气阀inhalationvalve
呼吸防护用品上的止回阀,只允许可吸入气体进人面罩,防止呼气通过它排出。3.13
呼气阀 exhalationvalve
呼吸防护用品上的止回阀,只允许呼出气体通过它排出面罩,防止吸入气体通过它进人面罩。3.14
呼吸导管breathinghose
用于连接面罩与过滤元件的柔软、气密的导气管。3.15
过滤元件filterelement
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使用的,可滤除吸人空气中有害物质的过滤材料或过滤组件。示例:滤毒罐(滤莓盒)、滤尘盒、滤料等。[GB/T18664—2002定义3.1.22]
filter efficiency
过滤效率f
在规定检测条件下,过滤元件滤除颗粒物的百分比。2
总泄漏率 total inward IcakageTIL
GB2626—2006
在实验室规定检测条件下,受试者吸气时从包括过滤元件在内的所有面罩部件泄漏入面罩内的模拟剂的浓度与吸入空气中模拟剂浓度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3.18
泄漏率inward leakage
在实验室规定检测条件下,受试者吸气时从除过滤元件以外的面罩所有其他部件泄漏入面罩内的模拟剂浓度与吸人空气中模拟剂浓度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3.19
死腔dead space
从前次呼气中被重新吸人的气体的体积,用吸人气中二氧化碳体积分数表示。3.20
头带headharness
用于将面罩固定在头部的部件。4
分类和标记
4.1面罩分类
面罩按结构分为随弃式面罩、可更换式半面罩和全面罩三类。4.2过滤元件分类
过滤元件按过滤性能分为KN和KP两类,KN类只适用于过滤非油性颗粒物,KP类适用于过滤油性和非油性颗粒物的过滤元件。4.3过滤元件级别
根据过滤效率水平,过滤元件的级别按表1分级。表1过滤元件的级别
过滤元件类型
4.4标记
随弃式面罩
可更换式半面罩
全面罩
随弃式面罩和可更换式面罩的过滤元件应标注级别,级别用执行本标准号及年号与过滤元件类型和级别的组合方式标注。
示例1:KN90过滤元件的标记为GB2626—2006KN90。示例2:KP100过滤元件的标记为GB2626--2006,KP100。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GB2626-—2006
直接与面部接触的材料对皮肤应无害;滤材对人体应无害;
所用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在正常使用寿命中不应出现破损或变形。结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不易产生结构性破损,部件的设计、组成和安装不应对使用者构成任何危险;b)
头带的设计应可调,便于佩戴和摘除,应能将面罩牢固地固定在脸上,且佩戴时不应出现明显的压迫或压痛现象,可更换式半面罩和全面罩的头带设计应为可更换;应尽可能具有较小的死腔和较大的视野;在佩戴时,全面罩的镜片不应出现结雾等影响视觉的情况;使用可更换过滤元件、吸气阀、呼气阀以及头带的呼吸防护用品应采用方便更换的设计,并且能使使用者随时和方便地检查面罩与面部的佩戴气密性;呼吸导管不应限制头部活动或使用者的行动,不应影响面罩的密合性,不应出现限制、阻塞气f)
流的情况。
g)随弃式面罩的结构应能保证与面部的密合,且应在使用寿命期内不出现变形。5.2外观检查
按照6.1方法检查。
样品表面不应破损、变形和有明显的其他缺陷,部件材料和结构应能耐受正常使用条件及可能遇到的温度、湿度和机械冲击,头带应可调,可更换式面罩的头带设计应为可更换,全面罩的镜片在佩戴时不应出现结雾等影响视觉的情况。按6.2方法经温度湿度预处理和机械强度预处理后,部件不应脱落、损坏和变形。检查内容还应包括标识和制造商所提供的各种信息。5.3过滤效率
用氯化钠(NaCl)颗粒物检测N类过滤元件,用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dioctylphthalate)或性质相当的油类颗粒物(如石蜡油)检测P类过滤元件。按照6.3方法检测。
在检测过程中,每个样品的过滤效率应始终符合表2的要求。表2过滤效率
过滤元件的类别和级别
5.4泄漏性
按照6.4方法检测。
用氟化钠颗粒物检测
≥99.97%
不适用
有呼吸导管时,呼吸导管应作为面罩的组成部分进行检测。5.4.1随弃式面罩的TIL
随弃式面罩的TIL应符合表3的要求。用油类颗粒物检测
不适用
≥99.97%
滤料级别免费标准bzxz.net
KN90或KP90
KN95或KP95
KN100或KP100
表3随弃式面罩的TIL
以每个动作的TIL为评价基础时(即10人×5个动作),50个动作中至少有46个动作的TIL
5.4.2可更换式半面罩的IL
GB2626—2006
以人的总体TIL为评价基础时,10个受试者中至少有8个人的总体TIL
当以每个动作的IL为评价基础时(即10人×5个动作),50个动作中至少有46个动作的IL应小于5%;并且,在以人的总体IL为评价基础时,10个受试者中至少有8个人的总体IL应小于2%。5.4.3全面罩的IL
当以每个动作的IL为评价基础时(即10人×5个动作),每个动作的IL应小于0.05%。5.5呼吸阻力
按照6.5和6.6方法检测。
每个样品的总吸气阻力应不大于350Pa,总呼气阻力应不大于250Pa。5.6呼气阀
若有呼气阀,应符合5.6.1和5.6.2的要求。5.6.1呼气阀气密性
应按照6.7方法检测。
只检测半面罩。各样品均不得出现下述情况之a)抽气流速已经达到500mL/min时,系统负压达不到1180Pa;b)呼气阀恢复至常压时间小于20s。5.6.2呼气阀盖
按照6.8方法检测。
面罩的呼气阀盖在承受表4规定的轴向拉力时,不应出现滑脱、断裂和变形。表4呼吸阀盖应承受的轴向拉力
面罩种类
5.7死腔
按照6.9方法检测。
随弃式面罩
10N,持续10s
可更换式面罩
50N,持续10s
样品的死腔以吸人气中二氧化碳体积分数表示时,结果平均值应不大于1%。5.8视野
按照6.10方法检测。
面罩(包括过滤元件)的视野应满足表5要求。GB2626—2006
下方视野
总视野
双目视野
5.9头带
按照6.11方法检测。
半面罩
表5视野
不适用
面罩类别
大眼窗
不适用
≥70%
≥80%
全面罩视窗种类
双眼窗
不适用
≥70%
≥20%
面罩的每条头带、带扣及其他调节部件在承受表6规定的拉力时,不应出现滑脱或断裂。表6头带应承受的拉力
面覃种类
5.10连接和连接部件
随弃式面罩
10N,持续10s
可更换式半面罩
50N,持续10s
全面罩
150N持续10
按照6.12方法检测。
在规定检测条件下,可更换式过滤元件与面罩之间,呼吸导管与过滤元件及面罩之间的所有连接和连接部件,在承受表7规定的轴向拉力时,不应出现滑脱、断裂或变形。表7连接和连接部件应承受的轴向拉力面罩种类
5.11镜片
按照6.13方法检测。
可更换式半面罩
50N,持续10s
全面罩
250N,持续10s
每个样品的镜片不应破碎或产生裂纹;然后按6.14方法检测气密性,应满足5.12的要求。5.12气密性
按照6.14方法检测。
在规定检测条件下,60s内每个全面罩内的负压下降应不大于100Pa。5.13可燃性
按照6.15方法检测。
暴露于火焰的各部件在从火焰移开后,不应燃烧,如果燃烧,续燃时间不应超过5S。5.14清洗和消毒
若产品设计使用时间超过1个工作班,面罩材料应能够耐受制造者推荐的清洗或消毒的处理。清洗或消毒后的样品应符合5.4要求。5.15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
按照6.1方法检查。
应参照GB/T18664的有关规定判断制造商提供信息的正确性。制造商提供的信息应符合以下要求:5.15.1
应随最小销售包装起提供。
应有中文说明。
应包括使用者必须了解的以下信息:应用范围与限制
GB2626—2006
2)对可更换过滤元件,说明其与全面罩或半面罩一起使用的方法,若为多重滤料,应标明;3)可更换式面罩的组装方法;
使用前的检查方法;
佩戴方法和佩戴气密性检查方法;5)
何时更换过滤元件的建议;
如果适用,维护方法(如清洗和消毒方法);7)
储存方法;
使用的任何符号和图标的含义。9)
d)应对使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供警示,如:1)适合性;
2)密合框下的毛发会导致面罩泄漏;3)空气质量(污染物、缺氧等)。信息应明确,可增加解说、部件号和标注等帮助说明。e
5.16包装
按照6.1方法检查。
销售用包装应能保护产品,防止在使用前受到机械损伤和污染。6检测方法
6.1表观检查
根据各技术要求的需要(参见附录A),在进行实验室性能检测前,应对样品进行目测外观检查。6.2预处理
6.2.1温度湿度预处理
6.2.1.1:样品数量及要求
2个样品为未处理样;或其他检测方法所要求的数量。6.2.1.2检测设备
a)高温试验箱技术性能应符合GB/T11158的要求;低温试验箱技术性能应符合GB/T10589的要求;b)
湿热试验箱技术性能应符合GB/T10586的要求。e
6.2.1.3检测方法
·注:采用的预处理方式应避免产生热冲击。将样品从原包装中取出,顺序按下述条件处理:在(38士2.5)℃和(85±5)%相对湿度环境放置(24士1)h;a)
在(70士3)℃干燥环境放置(24士1)h;c)在(-30±3)℃环境放置(24土1)h。使样品温度恢复至室温后至少4h,再进行后续检测。6.2.2机械强度预处理
仅适用于可更换式过滤元件。
6.2.2.1样品数量及要求
2个样品为未处理样:或其他检测方法所要求的数量。6.2.2.2检测设备
振动试验装置示意参见图1。该装置由放置样品的钢制箱体、钢制平台、凸轮及驱动、控制系统组成;钢制箱体固定在可垂直移动的支架上,通过凸轮转动,使钢制箱体提升20mm,然后靠自身重量落在一钢制平台上,产生一次振动;钢制箱体质量应大于10kg,钢制平台的质量应至少是钢制箱体质量7
GB2626-2006
的10倍;凸轮转动频率为100r/min。6.2.2.3检测方法
将样品从包装中取出,非封装型过滤元件应为最小销售包装。将样品侧放在钢制箱体内;放置方式应保证检测中样品不会彼此接触,允许有6mm水平移动间隔和自由垂直移动的距离。
振动检测持续时间约20min,使总振动次数约为2000次。检测结束后,再进行后续检测。钢制箱体;
钢制平台;
旋转凸轮。
6.3过滤效率
图1振动试验装置示意图
单位为毫米
6.3.1样品数量及要求
可更换式过滤元件20个样品,随弃式面罩15个样品。其中10个为未处理样,5个为经6.2.2预处理后样(如果适用),另5个为经6.2.1预处理后样,应放置在气密性容器中,并在10h内检测。6.3.2检测设备
6.3.2.1NaCI颗粒物过滤效率检测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NaCl颗粒物的浓度为不超过200mg/m2计数中位径(CMD)为(0.075士0.020)um,粒度分a)
布的几何标准偏差不大于1.86;b)
颗粒物检测器的动态范围为(0.001~200)mg/m2,精度为1%检测流量的范围为(30~100)L/min,精度为2%;过滤效率检测范围为0~~99.999%;应具有能将所发生颗粒物的荷电进行中和的装置。6.3.2.2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检测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GB2626—2006
a)DOP或其他适用油类(如石蜡油)颗粒物的浓度为(50~200)mg/m,计数中位径(CMD)为(0.185土0.020)um,粒度分布的几何标准偏差不大于1.60;b)颗粒物检测器的动态范围为(0.001~200)mg/m,精度为1%;检测流量的范围为(30~100)L/min,精度为2%;c)
d)过滤效率检测范围为0~99.999%。6.3.2.3检测条件
KN类过滤元件的检测温度条件为(25土5)℃,相对湿度为(30土10)%,NaCI颗粒物浓度不应超过200mg/m.
KP类过滤元件的检测温度条件为(25士5)℃,油性颗粒物浓度不应超过200mg/m。检测流量为(85土4)L/min,若采用多重过滤元件,应平分流量;如:对双过滤元件设计,每个过滤元件的检测流量应为(42.5士2)L/min。若多重过滤元件有可能单独使用,应按单一过滤元件的检测条件检测。
6.3.3检测方法
首先将过滤效率检测系统调整到检测状态,并调整相关测试参数。用适当的夹具将随弃式面罩(若有呼气阀,应将呼气阀密封)或过滤元件气密连接在检测装置上。检测开始后,记录初始的过滤效率。检测应一直持续到过滤效率达到了最低点为止,或应一直持续到滤料上已经累积了(200土5)mg颗粒物为止;对KP类滤料,若当滤料上累积颗粒物的量达到(200士5)mg,但同时效率出现了下降,检测应一直持续到效率停止下降为止。应连续记录过滤效率结果。6.4泄漏性
6.4.1样品数量及要求
随弃式面罩10个样品;其中5个为未处理样,另5个为6.2.1预处理后样。若被测样品具有不同的号码,则每个号码应至少有两个样品。可更换式面罩2个样品;其中1个为未处理样,另1个为6.2.1预处理后样。若被测样品具有不同的号码,则每个号码应有两个样品;其中1个为未处理样,另1个为6.2.1预处理后样。6.4.2检测设备
6.4.2.1检测系统示意图见图2。6.4.2.2检测仓拥有大观察窗的可密闭仓室,大小可容许受试者完成规定动作;应设计使模拟剂从仓内顶部均匀送人,并在仓的下部由排气口排出。6.4.2.3模拟剂发生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NaCl颗粒物发生气量不低于100L/min,颗粒物浓度为(10士2)mg/m,在检测仓有效空间内的浓度变化不应高于10%;颗粒物的空气动力学粒径分布应为0.02um~2um,质量中位径约为0.6μm。
油类颗粒物对人体应无害,如玉米油、石蜡油等,发生气量不低于100L/min,颗粒物浓度为2)
(20~30)mg/m2,在检测仓有效空间内的浓度变化不应高于10%;颗粒物的空气动力学粒径分布应为0.02μm~2um,质量中位径约为0.3um。注:6.4.2.3中2)不适合使用KN类过滤元件的随弃式面罩的TIL检测。6.4.2.4颗粒物检测器的动态范围为(0.001~200)mg/m2,精度为1%,检测器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00ms。
6.4.2.5采样泵调节范围为(0.50~4)L/mi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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