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T 2053-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AQ/T 2053-2016
中文名称: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标准类别:安全行业标准(AQ)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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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金属
非金属
地下
矿山
监测
监控
系统
通用
技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AQ/T 2053-2016.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monitoring and supervision system in metal and nonmetal underground mine.
1范围
AQ/T 2053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
AQ/T 2053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
AQ/T 2053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
注:本标准各章中提及的“系统”,除非特殊说明,均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8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通 用要求
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 12173 矿用一 般型电气设备
GB 14048.1低压开关设 备和控制设备第 1部分:总则
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 3-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 4-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 5-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 50026- 2007 工程测量规范
AQ 2031-201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AQ 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EJ 378 铀矿山空 气中氡及氡子体测定方法
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MT/T 899- 2000 煤矿 用信息传输装置
MT/T 112-2011 煤矿 图像监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内容
ICS 73. 100.99
备案号:56095—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T 2053—201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monitoring and supervision systeminmetalandnonmetalundergroundmine2016-08-29发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KcerKAa-
2017-03-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产品型号与分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KacerKAca
AQ/T2053—2016
AQ/T2053—2016
本标准按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编制本标准的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一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镇江中煤电子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琳、樊晶光、贾幼鹏、邱宝钓、贾祥芝、任建国、沙凤华、张勇、王雷、张鹏KaeerKAca
1范围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T2053—2016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注:本标准各章中提及的“系统”,除非特殊说明,均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3836.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4943.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0111P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GB/T12173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14048.11
GB/T17626.2一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32006
GB/T17626.4—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7626.5—2008
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电磁兼容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AQ2031一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EI378铀矿山空气中氢及氢子体测定方法MT/T7721998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T899-2000
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
MT/T1112一2011煤矿图像监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
AQ2031一2011、AQ6201一200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Kace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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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型号与分类
4.1型号
4.2分类
4.2.1按监测内容分: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
通风监测;
-视频监控:
地压监测;
综合。
4.2.2按复用方式分:
时分制;
频分制;
码分制;
复合复用方式。
4.2.3按网络结构分:bzxZ.net
-树形;
环形;
星形;
总线形;
复合形。
4.2.4按工作方式分:
主从;
多主;
无主。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产品登记序号
视山监测监控系统
5.1.1系统及其组成设备,应符合本标准及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和成套。
5.1.2、中心站设备应采用主流技术的通用产品,并满足可靠性、可维护性、开放性和可扩展性等要求5.1.3中心站及入井口处应有可靠的防雷和接地措施。5.1.4
系统应具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自动投入使用。5.1.5井下电气设备除应满足GB/T12173要求外,其工频耐压还应符合GB14048.1、GB4943.1的相关规定:地面电气设备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工频耐压应符合GB14048.1、GB4943.1的规定。
iKace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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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并下爆破器材库、油库等具有爆炸危险环境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6.1相关标准的规定5.1.7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应为可靠性高、开放性好、易操作、易维护、安全、成熟的主流产品。软件应有详细的汉字说明和汉字操作指南。5.1.8系统宜具备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通风监测、视频监控、地压监测等综合功能,可与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等系统有机融合。
5.1.9系统及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5.2环境条件
5.2.1系统中用于地面机房、调度室的设备,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环境温度:15℃~30℃;
相对湿度:40%~70%;
温度变化率:小于10℃/h,且不得结露;大气压力:80kPa~106kPa;
GB/T2887规定的尘埃、照明、噪声、电磁场十扰和接地条件。5.2.2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系统中用于并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环境温度:0℃~40℃;
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一大气压力:80kPa~106kPa;
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注:当大气压力低于80kPa时,设备相关要求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换算,5.3供电电源
5.3.1地面设备交流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额定电压:220V/380V,充许偏差:-10%~+10%:谐波:不大于5%;
频率:50Hz.充许偏差:士5%。
5.3.2井下设备交流电源,应满足以下要求:额定电压:127V/220V/380V/660V/1140V.充许偏差:-25%~+10%一谐波:不大于10%;
频率:50Hz,允许偏差:士5%。5.4基本功能
5.4.1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系统应具备井下环境中的氧气、温度及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烟雾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功能;适用于高含硫矿床地下矿山的系统,还应具备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监测功能;适用于存在铀(针)等放射性元素地下矿山的系统,还应具备监测井下空气中氢(针射气)及其子体浓度的功能,并符合EJ378的规定。
5.4.2通风监测系统应具备风压、风速、通风机开停状态等参量的监测功能。5.4.3地压监测系统应具备对并下地压、顶底板变形、位移等进行监测的功能,变形监测的等级和精度应满足GB50026—2007要求。
5.4.4有毒有害气体、通风、地压监测系统组成设备应具备以下功能:a)中心站应具有预警参数设置和声光报警功能,并满足AQ2031一2011要求;b)分站应具有主要监测参量的显示功能;c)主要监测参量传感器应具有就地显示、报警功能。传感器报警值的设置应满足AQ2031TiKace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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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要求。
d)系统主机应双机备份,并具有手动切换功能或自动切换功能。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主机投入正常工作时间应不大于5min。5.4.5有毒有害气体、通风、地压监测系统软件应满足以下要求:a)人机对话功能,以便于系统生成、参数修改、功能调用、控制命令输人等;b)
软件自监视功能;
软件容错功能;
实时多任务功能,能实时传输、处理、存储和显示信息,并根据要求实时控制,能周期地循环运行而不中断:
操作权限管理功能;
显示、存储、查询、打印功能,主要包括:f)
自诊断功能。当系统中传感器、分站、传输接口、电源或传输电缆等发生故障时,报警并1)
记录故障时间和故障设备,以供查询及打印;实时显示各个监测点的数据,并以图表等形式显示历史监测数据;2)
3)报警及解除报警时刻及状态,报警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报警次数、对应时间、解除时间、累计时间、每次报警的最大值、对应时刻及平均值、每次采取措施时间及采取措施内容等;
监测数据的最大值、平均值、最小值;4)
5)设备故障/恢复正常工作时刻及状态;6)图表、初始化参数等召唤打印。5.4.6视频监控系统功能要求:
a)应具有并下及地面图像采集、传输和显示等功能,并保持图像信息的原始完整性和实时性,达到表1规定的四级(含四级)以上图像质量等级;对于井下环境特别恶劣的现场,其图像质量应不低于表1规定的三级;
表1五级损伤制图像评价标准
主观评价
观察不出图像损伤
可察觉出图像损伤,但令人可以接受明显察觉出图像损伤,令人较难以接受图像损伤较严重,令人难以接受图像损伤极严重,不能观看
图像质量等级
五(优)
四(良)
三(中)
二(差)
一(劣)
b)应具有手动录像、定时录像、报警录像和动态检测录像等功能,同时记录时间;应保持图像信息的原始完整性和实时性达到表1规定的四级(含四级)以上图像质量等级;对于井下环境特别恶劣的现场,其图像质量应不低于表1规定的三级;c)
应具有时间检索、快进快退、倍速、逐顺播放、截图等功能;d))
应具有视频监测丢失报警功能;e)
应具有实时存储功能,系统断电或关机后,所有系统数据、用户设置信息、操作日志应保持至少7d不丢失,重新通电后应恢复失电或关机前的状态;f)
应具有运行日志功能:
g)宜具有与音频同步记录及双向对讲功能;4
TKaceiKAca
h)宜具有显示及录像画面叠加时间、汉字等功能;1)宜具有云台和镜头控制功能;AQ/T2053—2016
))录像设备宜具有记录、回放全双工功能,在所有视(音)频通道处于满负荷记录的状态下,进行检索及回放操作时,应均能正常运行,且不去顿。5.5主要技术指标
5.5.1有毒有害气体、通风、地压监测系统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a)
模拟量输人传输处理误差,应不大于1.0%;b)
模拟量输出传输处理误差,应不大于1.0%:最大巡检周期应不大于30s,并应满足监测要求;d)
画面响应时间,调出整幅画面85%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5s,其余应不大于10s;e)
存储时间,重要测点的温度、风速、负压、一氧化碳、通风机开停状态及变化时刻等实时监测值:报等/解除报警时刻及状态存盘记录、设备故障/恢复正常工作时刻及状态等记录应保持7d以上,当系统发生故障时,丢失上述信息的时间长度应不大于5min:f)
误码率,应不天于10-“;
传输距离,传感器、执行器至分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小于2km;分站至地面主机之间最大传g
输距离不小于10km;
h)最大监控容量,系统充许接人的分站数宜在8、16、32、64、128中选取;分站所能接人传感器、执行器的数宜在2、4、8、16、32、64、128中选取。5.5.2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a)摄像机,水平分辨率≥400线、最低照度≤0.0051ux、灰度等级≥7:显示设备,分辨率应不低于摄像机的分辨率,宜高出摄像机水平分辨率100线;回放水平分辨b)
率应不小于300线;
存储时间,存储每路最近图像时间不小于7d;c)
d)传输距离,不小于10km。
5.5.3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测监控时间不小于2h5.6传输性能
系统的传输性能应符合MT/T899一2000的有关要求。5.7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在产品标准规定的充许电压波动范围内,系统的主要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要求5.8工作稳定性
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通电试验时间应不小于7d,系统的主要功能和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要求。
5.9抗干扰性能
5.9.1设于地面的设备宜能通过GB/T17626.2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接触放电),判定等级宜不低于B级。5.9.2系统宜能通过GB/T17626.3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判定等级宜不低于B级。
5.9.3系统宜能通过GB/T17626.4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判定等TiKacei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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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宜不低于B级。
5.9.4系统宜能通过GB/T17626.5规定的严酷等级为1级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判定等级宜不低于B级。
5.10可靠性
系统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不小于800h。6试验方法
6.1环境条件
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中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中进行:环境温度:15℃35℃(对于较大样品或试验箱内难以保持温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其温度可适当放宽到10℃~35℃);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6.2电源条件
应符合MT/T772—1998中3.2的要求。6.3测试仪器和设备
有毒有害气体、通风、地压监测系统的测试仪器和设备应符合MT/T772一1998中4的要求;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测试仪器和设备应符合MT/T1112一2011中6.3的要求。6.4受试系统要求
6.4.1现场检验时,按系统实际配置进行检验。6.4.2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时,受试系统至少应具有下列设备:一中心站或主站设备一套,一般包括主机(含显示器)、传输设备等;双机系统等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设备:
一分站。出厂检验时应为订货的全部分站,型式检验时应不少于3台:若分站需外接电源,电源应包含在内;若包含多种型式的分站或具有分站功能的设备,每种至少1台;最大组合负载的各种传感器及其他设备:一构成系统的其他必要设备。
6.4.3受试系统中的设备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合格的产品。6.5受试系统连接
受试系统应按MT/T8992000中6.5的规定进行连接。6.6运行检查
受试系统的运行检查应按MT/T772一1998中7的规定进行。6.7一般要求检查
采用目测的方法检查系统是否符合5.1的相关要求。6
TKaceiKAca
6.8功能试验
6.8.1有毒有害气体、通风、地压监测系统的监测、显示及报警功能AQ/T2053—2016
有毒有害气体、通风、地压监测系统的模拟量采集、显示及报警按MT/T772一1998中8.2的规定进行;开关量采集、显示及报警按MT/T772一1998中8.3的规定进行。6.8.2有毒有害气体、通风、地压监测系统的双机备份及切换功能有毒有害气体、通风、地压监测系统的双机备份及切换功能按MT/T772一1998中8.13的规定进行。
6.8.3有毒有害气体、通风、地压监测系统软件功能有毒有害气体、通风、地压监测系统的软件功能试验,按照以下方法进行:a)人机对话,按MT/T772一1998中8.9的规定;b)软件自监视,按MT/T772—1998中8.11的规定:软件容错,按MT/T772-1998中8.12的规定;c)
实时多任务,按MT/T772一1998中8.14的规定;e)
自诊断,按MT/T772-1998中8.10的规定;f)
存储和查询,按MT/T772一1998中8.7的规定;图表显示、打印,按MT/T7721998中8.8的规定。g
6.8.4视频监控系统功能
视频监控系统的功能按MT/T1112一2011中6.4的规定进行。6.9主要技术指标测试
6.9.1有毒有害气体、通风、地压监测系统有毒有害气体、通风、地压监测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测试,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模拟量输人传输处理误差,按MT/T772—1998中9.1的规定:a)
模拟量输出传输处理误差,按MT/T772一1998中9.3的规定c)
系统巡检时间,按MT/T7721998中9.4的规定:d)
画面响应时间,按MT/T772—1998中9.9的规定;e
存储时间,视频监控系统连续工作并存储,查询存储最近图像时间,检查是否符合5.5.5要求:其他系统按照MT/T772—1998中8.7的有关规定;f)
系统误码率,按MT/T772一1998中9.11的有关规定;g)
传输距离,按MT/T899一2000的有关规定。6.9.2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测试,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摄像机,按MT/T1112—2011中6.5.1的规定;a)
视频监控显示设备.按MT/T11122011中6.5.2的规定;c
传输距离,视频监控中摄像机输出信号与最大传输距离光缆(或光衰减器)相连后,检查系统是否仍能正常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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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备用电源
系统的备用电源试验,按MT/T7721998中8.15的规定进行传输性能试验
系统的传输性能试验,按MT/T899一2000的有关规定进行。电源波动适应能力试验
系统的电源波动适应能力试验.按MT/T772一1998中11的规定进行。6.12工作稳定性试验
系统的工作稳定性试验,按MT/T772一1998中10的规定进行,试验中的测量时间间隔不得大于24h。6.13抗干扰性能试验
系统的抗干扰性能试验,按GB/T17626.2、GB/T17626.3、GB/T17626.4和GB/T17626.5的规定进行。
6.14可靠性试验
系统的可靠性试验,按GB/T5080.7的有关规定进行,宜采用定时截尾试验方案。失效判定应符合GB/T5080.1的有关规定。
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一般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
7.2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中出厂检验项目的规定。表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般要求
基本功能
主要技术指标
传输性能
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工作稳定性
抗干扰性能
可靠性
质量特征类别
注:“O”表示需要进行检验的项目;“8
试验要求
试验方法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表示不需要进行检验的项目;“△表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进行的项目。KaceiKAca
出厂检验的各项性能和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否则按不合格处理。7.2.2
7.2.3每套系统均需进行出厂检验,合格的应颁发产品合格证。7.3
型式检验
7.3.1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定型时;
正式生产后,设备或组成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系统性能时;正常生产时每5年一次;
一停产一年及以上恢复生产时;一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一国家有关机构提出要求时。
7.3.2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中的型式检验项目的规定。AQ/T2053—2016
7.3.3按照GB/T10111规定的方法,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受试系统的各组成设备。样品数量应满足试验要求。
7.3.4型式检验的各项性能和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对A类项目,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对B类项目,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加倍抽样检验,若仍有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KaeerK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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