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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3250.2-201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3250.2-2012

中文名称:进出口纸质用品检验规程第2部分:纸手帕、纸巾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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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进出口 纸质 用品 检验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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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SN/T 3250.2-2012.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paper product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2 :Handkerchief paper and toweling paper.
1范围
SN/T 3250.2规定了进出口纸手帕,纸巾等生活用纸制品的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和检验后的处置。
SN/T 3250.2适用于进出口纸手帕、纸面巾、纸餐巾、湿巾、卫生湿巾等生活用纸制品的检验
SN/T 3250.2不适用于厨房用擦拭纸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本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基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干本文件.
GB/T450纸和纸板试样的来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
GB/T 451.2纸和纸板的定量测定
GB/T 461.1纸和纸板毛细吸液高度的测定(克列姆法)
GB/T462纸、纸板和纸浆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
GB/T 465.2纸和纸板 浸 水后抗张强度的测定
GB/T1541纸和纸板尘埃度的测定
GB/T 1545纸、纸板和纸浆水抽提液酸度或减度的测定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险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688纸 、纸板和纸浆纤维组成的分析。
GB/T5009.78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7974纸、纸板和纸浆亮度(白度)测定(漫射/垂直法)组成的分析
GB/T 8942纸 柔软度的测定
GB/T 10739纸、纸板、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GB/T 12914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
GB/T 15171软包装件密封性能试验方法
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T 20808 - -2006纸巾 纸(含湿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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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3250.2—2012
进出口纸质用品检验规程
第2部分:纸手帕、纸巾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paper product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2:Handkerchief paper and toweling paper2012-10-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05-01实施
SN/T3250《进出口纸质用品检验规程》共分为3部分:第1部分:纸杯、盘及类似品;
第2部分:纸手帕、纸巾:
第3部分:纸衣服。
本部分为SN/T325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SN/T3250.2—2012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栗建永,张慧,刘军,张占明、郭仁宏。工
1范围
进出口纸质用品检验规程
第2部分:纸手帕、纸巾
SN/T3250.2—2012
SN/T3250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纸手帕、纸巾等生活用纸制品的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和检验后的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纸手帕、纸面巾、纸餐巾、湿巾、卫生湿巾等生活用纸制品的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厨房用擦拭纸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本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450纸和纸板试样的来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GB/T451.2纸和纸板的定量测定
GB/T461.1纸和纸板毛细吸液高度的测定(克列姆法)GB/T462纸、纸板和纸浆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GB/T465.2纸和纸板浸水后抗张强度的测定GB/T1541纸和纸板尘埃度/的测定GB/T1545
纸、纸板和纸浆
水抽提液酸度或碱度的测定
计数抽样检险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
GB/T4688
纸、纸板和纸浆纤维组成的分析GB/T5009.78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椎的分析方法,GB/T7974纸、纸板和纸浆亮度(白度)测定(漫谢/垂直法)组成的分析纸柔软度的测定
GB/T8942
GB/T10739纸、纸板、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GB/T12914
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
GB/T15171软包装件密封性能试验方法GB15979一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20808—2006纸巾纸(含湿巾)QB/T2598造纸纤维帚化率的测定3检验及要求
3.1产品检验方式分类和检验项目3.1.1本部分范围内的进出口产品检验分为型式试验、一般检验项目检验和微生物检验,3.1.2型式试验包括:有害重金属检测、荧光物质检测、毒理试验、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和生产原料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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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进出口或一年以上未进出口而再次进出口时:a)
当生产工艺,主要原材料等发生变化,可能对产品性能产生影响时;c)
质量不稳定,需要进行型式试验时。一般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验项目、品质检验项目、数量检验、包装、标识检验。3.1.3
3.1.4微生物检验项目及要求见表1。表1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
产品种类
纸面巾、纸餐巾、纸手帕、纸湿巾卫生湿巾
初始污染菌
细菌菌落总数
致病性化脓菌指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与溶血性链球菌。3.2外观检验及要求
大肠菌群
不应检出
不应检出
致病性化
不应检出
不应检出
3.2.1纸面应洁净,不应有明显的死褶、残缺、破损、沙子、硬质块、生浆团等纸病。3.2.2纸面不应有明显的掉粉、掉毛现象,彩色纸巾纸浸水后不应有掉色现象。3.3产品品质检验项目及要求
真菌菌落总数
不应检出
3.3.1纸手帕、纸面巾、纸餐巾等产品的品质检验项目一般包括:定量、亮度、横向吸液高度、横向抗张指数,纵向湿抗张指数,柔软度,尘埃度,产品水分,内装量偏差。3.3.2湿巾、卫生湿巾等产品的品质检验项目一般包括:尺寸和质量偏差、包装密封性、含液量、横向抗张强度、pH值、尘埃度、卫生湿巾的杀菌性能、内装量偏差。3.4数量检验和要求
数量检验应清点批量箱数,检查样本箱内小包装数量,箱数和小包装数量应符合合同、信用证中的要求。
3.5包装检验要求
3.5.1产品包装要求
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清洁,产品的所有包装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密封性和牢固性,以达到保证产品在正常的运输与储运条件下不受污染的目的。3.5.2运输包装标识要求
检查样本箱的标识是否正确,清晰,与申报资料相符,并符合合同,信用证的要求。3.6产品标识要求
产品的标识除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之外,还应在产品上标明执行的卫生标准号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效期)或生产批号和限定使用日期。2
3.7生产原料要求
SN/T3250.2-2012
产品的生产应使用木材、竹子等原生纤维作原料,不应使用任何回收纸、纸张印刷品、纸制品及其他回收纤维状物质作原料。
3.8技术要求
3.8.1纸手帕、纸面巾、纸餐巾、湿巾和卫生湿巾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3.8.2纸手帕、纸面巾、纸餐巾、湿巾和卫生湿巾的有害重金属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纸手帕、纸面巾、纸餐巾、湿巾和卫生湿巾的有害重金属技术指标产品种类
纸手帕、纸面巾、纸餐巾、湿巾及卫生湿巾目
铅(以Pb计)
砷(以As计)
技术指标
3.8.3纸面巾、纸餐巾、纸手帕、纸湿巾和卫生湿巾等产品应当进行荧光检查,任何一份100cm样品荧光面积不得大于5cm。
3.8.4纸湿巾和卫生湿巾应当进行皮肤刺激试验。3.8.5卫生湿巾如用环氧乙烷消毒,要进行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其残留量不得大于250μg/g。4抽样
4.1检验批
以一份合同或一次交货量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检验批。4.2产品型式试验的抽样和要求
型式试验按GB/T2828.1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1确定样本数量。样本单位为箱,用于检测的样品在样本箱中随即抽取,应保证抽取的样品足够用于检测和存样。抽样数量见表3。
合格或不合格判定组数:Ac=0,Re=1。表3型式试验样本数抽样表
批量数
51~500
501~35000
4.3外观和品质检验项目检验的抽样和要求代表性样本数
抽样检验程序按GB/T2828.1规定进行。接收质量限(AQL=4.0):横向吸液高度、横向抗张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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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纵向湿抗张强度、柔软度、横向抗张强度、PH值、尘埃度、卫生湿巾的杀菌性能:接收质量限(AQI一6.5):定量、亮度(白度)、尘埃度、交货水分、内装量偏差、湿巾质量和尺寸偏差、含液量、外观质量、小包装密封性。抽样方案采用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特殊检查水平S-3。抽样方案见表4。样本单位为箱,用于检测的样品在样本箱中随即抽取,应保证抽取的样品足够用于检测和存样。表4抽样方案及合格判定表
≤150
151~3200
3201~35030
样本量
13(26)
4.4产品微生物检验的抽样和要球Ac
50178200
35-000
样本量
13(26)
于同一检验批的三个运输包装中至少抽取12个最小销售包装样品或最小单位样品,四分之一样品用于检测,四分之一样品用于留样,另两分装不应有破裂,检验前不得开启。样磊(可就地封存)必要时用于复验。抽样的最小销售包对于无销售包装的产品抽样,抽取的每份样品量应满足试验和存样需要,抽样工具和存样容器应预先进行灭菌处理,应保证抽样过程不会对样品造成二次污染。5试验方法
试样的采取和处理按GB/T459进行.检测样品应按GB/T16739的规定的温湿条件进行处理。5.11
5.2产品水分按GB/T462规定进行测定。5.3定量按GB/T451.2规定进行测定。5.4亮度按GB/T7974规定进行测定。5.5横向吸液高度按GB/T461.1规定进行测定。5.6
横向抗张指数和横向抗张强度按GB/T12914规定进行测定。5.7
纵向湿抗张强度按GB/T12914和GB/T465.2规定进行测定。柔软度按GB/T8942规定进行测定。5.8
尘埃度按GB/T1541规定进行测定.只测上下表面层朝外的一面。5.9
)内装量偏差按GB/T20808—2006中5.11规定进行测定。5.10
湿巾利卫生湿巾的尺寸和质量偏差按GB/T20808--2006中5.12规定进行测定。湿巾利卫生湿巾的含液量按GB/T20808—2006中5.13规定进行测定。湿巾和卫生湿巾的包装密封性按GB/T15171规定进行测定。湿巾和卫生湿巾的pH值按GB/T1545规定进行测定。5.15卫生湿巾的杀菌性能按GB15979--2002中的附录C规定进行测定。5.16产品微生物项目按GB15979一2002中的附录B规定进行测定。5.17有害重金属试验和荧光检查按GB/T5009.78规定进行测定。SN/T3250.2—2012
5.18纸湿巾和卫生湿巾皮肤刺激试验按GB15979—2002中的附录A规定进行测定。5.19生产原料按GB/T4688和QB/T2598规定进行测定。当纤维组成复杂,且纤维的帚化程度达到3级时,则可判定原料中含有回收纤维物质。5.20卫生湿巾的环氧乙烷残留量检测按GB15979—2002中的附录D规定进行测定。6检验结果判定
6.1型式试验结果判定
按4.2进行判定,当所有检验内容均合格时,判定型式试验合格。否则,判定型式试验不合格。6.2数量项目检验结果判定
批量箱数和每个样品箱内的产品数量符合合同规定的,判定为数量项目合格。否则,判定数量项目不合格。
6.3运输包装标识检验结果判定
所有样本箱唛头清晰、正确且符合合同要求的,判定为运输包装标识项目合格。否则,判定运输包装标识项目不合格。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6.4外观和品质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判定按4.3进行判定,可接受性的确定原则为: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品量。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可判定外观和品质检验项目合格;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手第一收数,则判定外观和品质检验项目不合格。如果第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的样品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仓格品数,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可判定外观和品质检验项目合格;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外观和品质检验项目不合格。
6.5微生物检验结果判定
当所有微生物检验内容均合格时,判定微生物检验合格。否则,判定微生物检验不合格。6.6检验批的判定
当外观和品质检验项目、数量、运输包装标识、产品标识、微生物检验均合格时,判定该检验批合格。否则,判定该检验批不合格。
7检验后的处置
7.1型式试验
7.1.1型式试验合格后,该型式试验所代表的产品可提交一般项目检验和微生物检验。7.1.2出口产品型式试验不合格,该型式试验所代表的产品应暂停提交一般项目检验和微生物检验,5
SN/T3250.2—2012
直到经整改消除不合格原因后重新提交型式试验合格。重新提交型式试验时,可仅对不合格项目及整改过程中可能受影响的项目进行型式试验。7.1.3进口产品型式试验不合格,应封存进口产品,待安全评估后,可作退货、销毁或技术处理后改作其他用途。
7.2-般项目检验
7.2.1对于合格的出口检验批,应将发现的不合格品替换为合格品。对于不合格的出口检验批,可在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符合要求的判为合格;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判为最终不合格。7.2.2对于不合格的进口检验批,可在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符合要求的判为合格;对外观质量、品质项目不合格的货物,可作降级使用,退货或由贸易双方协商解决。7.3微生物检验
7.3.1出口产品微生物检验不合格,应封存该批出口产品,可在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符合要求的判为合格: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判为最终不合格。
7.3.2进口产品微生物检验不合格,应封存进口产品,待安全评估后,可作退货、销毁或技术处理后改作其他用途。
8检验有效期
在正常的储存条件下,纸巾、纸手帕等产品的检验有效期为6个月,起始日期从检验签证之日算起,过期应重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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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纸质用品检验规程
第2部分:纸手帕、纸巾
SN/T3250.2—201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427532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X1230
2013年3月第一版
印张0.75
字数12千字
2013年3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600
定价16.00元
书号:155066:2-2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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