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检行业标准(SN) > SN/T 0987.5-2013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 第5部分:木质中型散装容器
SN/T 0987.5-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N/T 0987.5-2013

中文名称: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 第5部分:木质中型散装容器

标准类别:商检行业标准(SN)

英文名称:Rules for inspection of IBCs for export dangerous goods—Part5:Woody IBC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11-06

实施日期:2014-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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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出口 危险 货物 中型 散装 容器 检验 规程 木质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2包装材料与容器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SN/T 0987.5-2001废止;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2017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认科〔2017〕146号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7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4-06-01

相关单位信息

复审日期:2017-12-22

起草人:李晶 等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等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SN/T 0987.5-2013.Rules for inspection of IBCs for export dangerous goods-Part 5: Woody IBCs.
1范围
SN/T 0987.5规定了出口危险货物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的定义、要求、抽样、检验及不合格的处置。
SN/T 0987.5适用于出口危险货物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的性能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0370.1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第1部分,总则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 范本(联合国,第17修订版)
3术语和定义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草 范本)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批inspection lot
以相同原材料、相同工艺、相同结构生产并汇集在一起的一定数量的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
3.2木质中型散装容器woody intermediate bulk cont ainers , oody IBCs
SN/T 0370.1规定范围以外的由刚性或可分解式木制主体及其内村(但不是内包装)和相应的附属及结构设备构成的一种包装容器。术质中型散装容器有下列类型:
a) 11C:天然木材 ,带有内衬。
b) 11D:胶合板, 带有内衬。
c) 11E:再生木,带有内衬。
4要求
4.1木质中型散装容器不应采用顶部提升装置。
4.2所使用的材料和制造方式应同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的容量和用途相适应。
4.3天然木材应充分风干,无任何会降 低容器任何部分强度的缺陷。对有检疫要求的,应符合检验检疫部门木包装检疫的有关规定。
SN/T 0987的本部分规定了出口危险货物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的定义、要求、抽样、检验及不合格的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出口危险货物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的性能检验。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0987.5—2013
代替SN/T0987.5-2001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第5部分:木质中型散装容器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IBCs for export dangerous goods-Part5:WoodyIBCs
2013-11-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第5部分:木质中型散装容器
SN/T0987.5—2013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总编室:(010)64275323
网址spc.net.cn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开本880X1230
印张0.5
字数7千字
2014年4月第一版
2014年4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1600
书号:1550662-26892
定价14.00元
SN/T0987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共分为8部分: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使用鉴定;
第3部分:复合中型散装容器:
第4部分:刚性塑料中型散装容器:第5部分:木质中型散装容器;
第6部分:柔性中型散装容器;
第7部分:纤维板中型散装容器;第8部分:金属中型散装容器。
本部分为SN/T0987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SN/T0987.5—2013
本部分代替SN/T0987.5一2001《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规程一—木质中型散货箱》。
本部分与SN/T0987.5一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3.1中检验批”为检验批inspectionlot”修改3.2中“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的定义;修改了4.5中“高压板”为“硬质纤维板”修改了4.6中“关闭装置”为“封闭装置”;修改了4.7中“完整底盘”为“整体托盘底或任何可以拆卸的托盘”,修改了4.9中“容器主体应紧固于底盘上以保证其在装卸和运输中的稳定性。”为“容器主体应紧固于底盘上以保证其在装卸和运输中的稳定性。使用可拆卸的托盘时,托盘顶部表面应没有可能损坏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的尖凸出物。”修改4.11中“扩散”为“分布”;删除5.1;
修改6.2.1.2中“分步”为\分布”。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晶、丁宇、张彬、周磊、耿惠宙、于燕燕、张占明、于智睿。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0987.5—2001。
1范围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第5部分:木质中型散装容器
SN/T0987.5—2013
SN/T0987的本部分规定了出口危险货物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的定义,要求,抽样检验及不合格的处置。
本部分适用于出口危险货物术质中型散装容器的性能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凡是注
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0370.1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3术语和定义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规章范本(联合国,第12修订版本》界定的以及下列术
以相同原材料、相同工艺、相同结构生产并汇集容
木质中型散装容器
diate bulk con
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智数量
的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
tainers,Woody BCs
SN/T0370.1规定范围以外
的由刚性或可分解式
木制体及具内村(但不是内包装)和相应的附属及结构设备构成的一种包装容器a)11C:天然木材,带有内衬
b)11D.胶合板,带有内衬。
c)11E:再生木,带有内衬。
4要求
衣质中型散装容
器有下列类型
木质中型散装容器不应采用项部提升装置。4.2
所使用的材料和制造方式应同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的容量和用途相适应4.3天然木材应充分风干,无任何会降低容器任何部分强度的缺陷。对有检疫要求的,应符合检验检疫部门木包装检疫的有关规定。4.4胶合板制造的容器箱体至少应为三层板。应采用充分风干的旋转锯木片、薄木片或锯木片制造,材料应成批干燥,无任何会降低容器强度的藏,相邻的层板应使用防水胶粘接。其他合适的材料也可以和胶合板一起用于制造容器主体。4.5再生木制成的容器主体应使用防水的再生木制造,如硬质纤维板,颗粒板,或其他适合的类型。SN/T0987.5—2013
4.6内衬应采用合适的材料制造。使用材料的强度及内村的制造应与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的容量和未来用途相适应。连接部分和封闭装置应是防撒漏的,并且能够承受正常装卸和运输条件下可能会出现的压力和冲击。
4.7作为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组成部分的任何整体托盘底或任何可以拆卸的托盘,应适合于在木质中型散装容器装载至其最大总重时的机械装卸作业。4.8托盘或完整底盘在设计上应避免出现任何凸出部分,以防止在装卸中造成损坏。4.9容器主体应紧固于底盘上以保证其在装卸和运输中的稳定性。使用可拆卸的托盘时,托盘顶部表面应没有可能损坏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的尖凸出物。可以使用加强装置,例如木支撑,来增加堆积性能,但这种加强装置应位于内衬之外。4.10
适用于堆码的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的堆码受力面应能安全地将负荷分布。5抽样
5.1原材料、工艺、结构任一项有变更,需重新申请检验。如果木质中型散装容器与其设计类型仅存在细微的差别,如外部尺寸稍微缩小等,可允许对此木质中型散装容器采用选择性试验。5.2依据检验批进行抽样,抽样数量见表1。在不影响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允许减少抽样数量,一个样品同时进行多项试验。
表1抽样数量
试验项目
底部提升试验
堆码试验
跌落试验
5.3从整个抽样批中随机抽取。
性能检验
检验项目
见表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底部提升
“如木质中型散装容器被设计用于堆码抽样数量
木质中型散装容器类型11C,11D,11F要求
单位为(件)
6.2试验内容
6.2.1底部提升试验
6.2.1.1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种木质中型散装容器。6.2.1.2
试样准备
木质中型散装容器应装载至最大允许总重的1.25倍,负荷应分布均。试验方法
SN/T0987.5—2013
木质中型散装容器应由叉车提升、降低两次,叉子的位置应在中央,其间距等于进人面长度的四分之三(进叉点固定者除外)。进叉深度应为进叉方向深度的四分之三。每一可能的进叉方向均应重复此项试验。
6.2.1.4合格准则
内装物无损失,且木质中型散装容器包括其底盘,未出现任何危及运输安全的永久性变形或损坏。6.2.2堆码试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堆码储存的各种木质中型散装容器。6.2.2.2
试样准备
木质中型散装容器应装载至其最大允许总重。6.2.2.3
试验方法
木质中型散装容器应底部向上置放在坚硬平坦的地面,然后向其施加分布均匀的试验负荷24h。施加试验负荷的计算:施加到木质中型散装容器上的试验负荷应至少相当于运输中其上面堆码的相同木质中型散装容器数目最大允许总重之和的1.8倍。6.2.2.4合格准则
内装物无损失,且木质中型散装容器包括其底盘,未出现任何危及运输安全的永久性变形或损坏。6.2.3
跌落试验
6.2.3.1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种木质中型散装容器。6.2.3.2
2试样准备
木质中型散装容器应按照其设计类型装货至不低于其容量的95%。6.2.3.3
3试验方法
木质中型散装容器应跌落到坚硬、无弹性、光滑、平坦和水平的表面,跌落的方式应使木质中型散装SN/T0987.52013
容器基部被认为最脆弱的部分为冲击点。容量等于或小于0.45m2的木质中型散装容器还应进行侧面、顶部和角部的平坦跌落。每次跌落可使用同一个木质中型散装容器或不同的木质中型散装容器。跌落高度见表3。
表3跌落高度
单位为(米)
包装类I
6.2.3.4合格准则
包装类Ⅱbzxz.net
包装类Ⅲ
内装物无损失。撞击后有少量物质从封口处渗出,只要无进一步渗漏出现,这种现象应认为合格。6.3合格准则
上述各项试验全部合格,则判该批检验批合格。7不合格的处置
如检验结果仅有一项不合格,则应加倍抽样重新进行检验,如仍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检验批不合格。
书号:1550662-26892
SN/T 0987.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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