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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81-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0281-1998

中文名称: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foam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8-09-30

实施日期:1999-04-01

作废日期:2006-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680512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6工程防火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50281-2006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6页

标准价格:26.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标准简介

GB 50281-1998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1998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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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281—98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foamextinguishingsystem
1998-09-30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1999-04-01
联合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foam extinguishing system
GB50281-9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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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8]187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0]160号文附件二)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一98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起施行。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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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准备
一般规定
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外观检查
泡沫液储罐、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检验施
二般规定
泡沫液储罐的安装
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
泡沫发生装置的安装
固定式消防泵组的安装
管道、阀门和消火栓的安装
试压、冲洗和防腐
一般规定
单机调试
系统调试
一般规定
系统验收
维护管理.
一般规定
7.2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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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0000008000000000:
10060000000060000
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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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附录G
附录H
附录J
附录K
泡沫液储罐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表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www.bzxz.net
管道试压记录表
管道冲洗记录表
系统调试记录表
系统验收表
系统周检记录表
系统季(年)检记录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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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为了确保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质量,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设置的低倍数、中倍数和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执行本规范的1.0.3
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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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2.0.1泡沫发生装置foamproducingdevice能将水与泡沫液按比例形成的泡沫混合液,产生泡沫的设备。2固定式消防泵组fixedfirepumpunit2.0.2
由泵、动力装置、比例混合器等,在同一底座上组装的成套设备。
foam guidingcover
泡沫导流罩
安装在外浮顶储罐罐壁顶端,能使泡沫沿罐壁向下流动和防止泡沫流失的装置。
2.0.4泡沫降落槽foamdescendinggroove安装在固定顶储罐内,使抗溶性泡沫顺其向下流动的阶梯型装置。
foamflowinggroove
泡沫溜槽
安装在固定顶储罐内壁上,使抗溶性泡沫沿其向下流动的槽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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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准备
3.1一般规定
3.1.1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且承担施工的单位应经审核批准。
3.1.2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3.1.2.1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书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文件;
3.1.2.2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等主要设备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和产品出厂合格证;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子及管件等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3.1.3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3.1.3.1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已进行了技术交底,并有记录;3.1.3.2
2设备、管子及管件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3.1.3.3
8与施工有关的基础、预理件和预留孔,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
4场地、道路、水、电等临时设施应满足施工要求。3.2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外观检查
3.2.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设备及零配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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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3.2.1.3
3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3.2.1.4所有外露接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3.2.1.5铭牌清晰、牢固;
3.2.1.6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盘车应灵活,无阻滞,无异常声音;高倍数泡沫发生器用手转动叶轮应灵活;固定式泡沫炮的手动机构应无卡阻现象。
3.2.2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对管子及管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1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和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或凹陷等缺陷,
3.2.2.2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
3.2.2.3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缺陷。3.3泡沫液储罐、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检验3.3.1泡沫液储罐的强度和严密性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3.3.1.1每个泡沫泵站应抽查1个,若不合格,应逐个试验;3.3.1.2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采用清水进行,环境温度宜大于5℃
3.3.1.3压力储罐的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带胶囊的压力储罐可只作严密性试验;
3.3.1.4常压储罐的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储罐装满水后的静压力,
强度试验的时间应大于5min;严密性试验的时间不应小于30min,目测应无渗漏;
3.3.1.6试验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填写泡沫液储罐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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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阀门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3.3.2
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按本规范附录B填写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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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一般规定
4.1.1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改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修改。4.1.2泡沫液储罐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容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4.1.3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1.4管道及支、吊架的加工制作、焊接、安装和管道系统的试压、冲洗、防腐、消火栓、阀门的安装、常压钢质泡沫液储罐现场制作、焊接、防腐等,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1.5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泡沫灭火系统联动部分的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4.2泡沫液储罐的安装
4.2.1泡沫液储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泡沫液储罐四周应留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泡沫液储罐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消防泵房主要通道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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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宽度,应大于泡沫液储罐外形的最小尺寸。4.2.2常压泡沫液储罐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根据常压泡沫液储罐的形状按立式或卧式安装在支架或支座上,支架应与基础固定。
4.2.3压力泡沫液储罐的支架应与基础固定,安装时不宜拆卸或损坏其储罐上的配管和附件。
4.2.4压力泡沫液储罐安装在室外时,应根据环境条件设置防晒、防雨、防冻设施。
4.3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
4.3.1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时,液流方向应与标注的方向一致。4.3.2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3.2.1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装坐标及标高的允许偏差为士10mm
2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连接管道及附件的安装必须严密;
备用的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并联安装在系统上。4.3.3带压力储罐的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应整体安装,并应与基础牢固固定。
4.3.4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泡沫液的进口管道应与压力水的水平管道垂直,其长度不宜小手10m;压力表与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进口处的距离不宜大于0.3m。
5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应整体垂直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压力表应分别安装在水和泡沫液进口的水平管道上,并与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进口处的距离不宜大于0.3m。4.3.6管线式、负压式泡沫比例混合器应安装在压力水的水平管道上,吸液口与泡沫液储罐或泡沫液桶最低液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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