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数学、自然科学>>07.040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中标分类号:综合>>测绘>>A75测绘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8页
标准价格:49.0
出版日期:2020-12-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张继贤、张莉、赵海涛、毛文娟、陈海鹏、翟亮、李冲、高文超、陈春希、王珊、刘佳、张秋义、李淼、李畅、尹粟、田宗彪、邱博、赵颖、周进、姚炳全、何川
起草单位: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自然资源部四川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GB/T 39613-2020.Specifications for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of geographic conditions monitoring achievements.
1范围
GB/T 39613规定了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基本要求、抽样检验程序、质量评定方法和质量评定指标。
GB/T 39613适用于基础性成果和专题性成果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435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3术语和定义
GB/T 18316-2008 和GB/T 2435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理国情监测 geographic conditions monitoring
综合利用全球卫星导航定位技术、航空航天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现代测绘技术,综合各时期已有测绘成果档案,对地形、水系、交通、地表覆盖等要素进行动态和定量化、空间化的监测,并统计分析其变化量、变化频率、分布特征、地域差异、变化趋势等,形成反映各类资源、环境、生态、经济要素的空间分布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监测数据、地图图件和研究报告。
4基本要求
4.1两级检查一级验收
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检查与验收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应依次通过一级检查、二级检查和生产委托方的验收,各级检查工作应独立进行,不应省略或代替。
4.1.1一级检查:
一级检查的基本要求包括:
a)一级检查对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进行100%内业检查,重点检查变化区域内的成果,涉及外业生产的应开展外业检查,检查比例不应低于生产时外业的30%,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基本要求、抽样检验程序、质量评定方法和质量评定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基础性成果和专题性成果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标准内容
GB/T39613—2020 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Specifications for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of geographic conditions monitoring achievements
发布日期:2020-12-14 | 实施日期:2020-12-1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自然资源部四川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继贤、张莉、赵海涛、毛文娟、陈海鹏、翟亮、李冲、高文超、陈春希、王珊、刘佳、张秋义、李淼、李畅、尹栗、田宗彪、邱博、赵颖、周进、姚炳全、何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基本要求、抽样检验程序、质量评定方法和质量评定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基础性成果和专题性成果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316—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24356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316—2008 和 GB/T 24356 界定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geographic conditions monitoring 地理国情监测
综合利用全球卫星导航定位技术、航空航天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现代测绘技术,综合各时期已有测绘成果档案,对地形、水系、交通、地表覆盖等要素进行动态和定量化、空间化的监测,并统计分析其变化量、变化频率、分布特征、地域差异、变化趋势等,形成反映各类资源、环境、生态、经济要素的空间分布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监测数据、地图图件和研究报告。
4 基本要求
两级检查、一级验收
4.1 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检查与验收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应依次通过一级检查、二级检查和生产委托方的验收,各级检查工作应独立进行,不应省略或代替。
4.1.1 一级检查
一级检查的基本要求包括:
a) 一级检查对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进行 100% 内业检查,重点检查变化区域内的成果;
b) 涉及外业生产的应开展外业检查,检查比例不应低于生产时外业的 30%,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c) 一级检查出的问题及复查的结果应在检查记录中记录;
d) 监测作业人员对一级检查提出的质量问题修改后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e) 一级检查的检查记录随地理国情监测成果一并提交二级检查部门;
f) 经一级检查未达到质量指标要求的,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应全部退回处理;
g) 退回处理后的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应进行复查,确定问题是否修改完整。
4.1.2 二级检查
二级检查的基本要求包括:
a) 地理国情监测成果通过一级检查后,才能进行二级检查;
b) 二级检查对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进行 100% 内业检查,重点检查变化区域内的成果;
c) 涉及外业生产的应开展外业检查,检查比例不应低于生产时外业的 10%,且原则上与一级检查的外业检查区域不应重复;
d) 检查出的问题及复查的结果应在检查记录中记录;
e) 二级检查应审核一级检查记录;
f) 监测作业人员对二级检查提出的质量问题修改后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g) 经二级检查不合格或未达到质量指标要求的,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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