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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439-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9439-2020

中文名称:电子商务第三方仓储服务管理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service management of third-party warehousing for e-commerc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11-19

实施日期:2021-06-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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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大小:1263993

相关标签: 电子商务 第三方 仓储 服务 管理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01服务综合

中标分类号: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29.0

出版日期:2020-1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宋丽红、施进、郭哲明、马骏、丁炜、赵志强、陈福棣、孙小云、邵小景、陈家义、毕翔、颜鹰、赵莹、王治平、夏海锋、万小笠、王枞至、张爱衡、姜雯、胡军、刘若微、丁凯、程璐璐、胡大京、梁素梅、胡钦彤

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百世物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形远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乾坤车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计量大学等

归口单位: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9)

提出单位: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9)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GB/T 39439-2020.Specification for service management of third-party warehousing for e-commerce.
1范围
GB/T 39439规定了电子商务第三方仓储服务提供商的基本条件、服务管理要求及其评价指标。
GB/T 39439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中第三方仓储服务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自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 12904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16830商品条码 储运包装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GB/T 18354物流术语
GB/T 2107仓储服务 质量要求
GB/T 2435第三方物流服务质量要求
GB/T 8033仓储绩效指标体系
GB/T 3709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
GB 50016建 筑设计防大规范
GB 5022走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松
GA 1131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SB/T 1182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 183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子商务仓储服务 warehousing serice for ecommerce
为满足电子商务服务对象需求所实施的仓库货品保管和订单发货管理活动过程及其产生的结果。
3.2
电子商务第三方仓储服务提供商 serice prorider of third party warehousing for ecommerce
独立于电子商务供需双方,利用仓库设施及相关技术装备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仓储服务的企业法人单位。
4基本条件
4.1 资质
电子商务第三方仓储服务提供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第三方仓储服务提供商的基本条件、服务管理要求及其评价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中第三方仓储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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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03.08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www.bzxz.net
GB/T39439—2020
电子商务第三方仓储服务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for service management of third-party warehousing for e-commerce2020-11-19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6-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条件
信息化
管理体系
服务管理要求
合同管理
货品保管服务要求
订单发货服务要求
信息管理要求
投诉处理
评价指标
参考文献
GB/T39439—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39439—2020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9)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物品编码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百世物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象形远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乾坤车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计量大学、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杭州佳成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海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丽红、施进、郭哲明、马骏、丁炜、赵志强、陈福棣、孙小云、邵小景、陈家义、毕翔、颜鹰、赵莹、王治平、夏海锋、万小笠、王枞至、张爱衡、姜雯、胡军、刘若微、丁凯、程璐璐、胡大京、梁素梅、胡钦彤。
1范围
电子商务第三方仓储服务管理规范GB/T39439—2020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第三方仓储服务提供商的基本条件、服务管理要求及其评价指标。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中第三方仓储服务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义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GB12904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商品条码
GB/T16830
GB50016
GB50222
GA1131
学售商品编码与务码表示
商品条码
物流术语
储运包装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仓储服务
质量要求
第三方物流服务
质量要求
仓储绩效指标体
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
建筑设计防火规益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施
防安全管理通则
仓储场所消
SB/T11192
3术语和定义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机
GB/T1835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还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电子商务仓储服务
warehousing service for C-commeree为满足电子商务服务对象需求所实施的仓库货品保管和订单发货管理活动过程及其产生的结果。3.2
电于商务第三方仓储服务提供商serviceproviderofthird-partywarehousingfore-commerce独立于电子商务供需双方,利用仓库设施及相关技术装备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仓储服务的企业法人单位。
4基本条件
4.1资质
电子商务第三方仓储服务提供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具有固定经营场所。1
GB/T39439—2020
4.2设施
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配套的库房设施与环境,仓库建筑设计防火应符合GB50016和GB50222的要求,消防安全应符合GA1131的要求。4.3装备
应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装备,包括但不限于货架、叉车、升降车、托盘、条码识读器等仓库货品管理装备和分栋机、包装机、输送机、打包台、称重器等订单管理配套装备。4.4人员
应配备满足电子商务仓储要求的管理人才和掌握仓库各类设施设备、器材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范的作业人员。人员要求参见GB/T21070。4.5信息化
应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满足电子商务供应链上下游的信息处理、信息共享、信息追溯等信息服务需求。
6管理体系
应建立电子商务仓储服务管理体系,以保障电子商务交易货品保管、发货等服务。5服务管理要求
5.1合同管理
应与委托方签订电子商务产品仓储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种、规格、包装、标识、数量、质量、仓储条件、仓储期限、仓储价格、付款方式、人库条件、损耗要求、争议解决、货物保险、保密要求、退(换)货代理等条款。
5.2货品保管服务要求
5.2.1作业准备
应按委托方提供的存储信息或货品单证,编制保管计划,提前确定库区、货位、作业时间安排,准备装卸机具及作业人员调度等。
5.2.2初步查验
5.2.2.1到货时应进行初步查验。单证齐全并符合要求,货品包装完好、牢固的货物,可送达人库作业区域。
2当到货初步查验发现单证票据不全、外包装破损等异常情况的,应做好文字、照片或影像记录,5.2.2.2
并与委托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法或按合同约定提出返货申请。相关照片,影像、处理情况等记录宜录人信息系统。
5.2.3入库验收
5.2.3.1对经初验后符合要求的货品,核对货物单证,进行储存条件信息确认。5.2.3.2应对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商品条码等进行检查。对包装异样的货物进行宜拆包抽样2
检查,查看质量保证书、检验合格证等。GB/T39439—2020
5.2.3.3经查验,货单一致且符合入库条件的,应填写入库验收单,在仓库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货品品种、规格、数量、保质期等信息,并置人库房货位。宜通过商品条码进行人库管理,扫描条码自动识别货品信息。商品条码应符合GB12904,GB/T16830等的要求。5.2.3.4当查验中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入库条件的货品,应进行文字、照片或影像记录。经与委托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法后进行处理。不符合的相关照片、影像记录、处理记录等应录人信息系统。5.2.4在库保管
5.2.4.1货品应分类存放,堆放时不阻挡标签。宜对货品从重要程度、价值高低、发货单量等因素进行分类存放。快销品、销量高、周转速度快的货品宜放置在最靠近分抹、复核区域的库位。5.2.4.2应对仓库内的温度、湿度、光线、通风等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装备维护,防止货品受潮、变质、物理损伤等事故发生,保障货品状态完好。5.2.4.3应定期或按委托方要求对库存进行盘点,核查在库货品实物、账目、票据和电子信息的符合性。宜采用射频识别、条码等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实现仓库实时动态盘点。5.2.4.4库存货品临近保质期的,宜预警提示委托方。5.3订单发货服务要求
5.3.1发货订单生成
应按委托方的电子商务交易订单生成仓库发货订单,或接收委托方生成的仓库发货订单信息。5.3.2订单栋货
5.3.2.1应按发货订单,从库位中栋取出货品。宜用单一订单捡取、批量捡取、综合捡取等方法,采用自动栋货设备,栋货机器人等进行栋货。5.3.2.2应按发货订单的货品种类和数量,通过人工或自动机器等栋货方式,完成订单货品抹取。5.3.2.3可按订单需求提供货品个性化标签制作,个性化吊牌更换等增值服务。5.3.3复核核验
对栋货完毕的,应进行人工或自动识别复核,核验货品和单证的一致性。当出现核验不一致的,应纠正并验证。
5.3.4打包包装
5.3.4.1对栋货核验完毕的货品应进行打包,外包装上打码贴标。对于易碎等特殊货品,应在货品外包装上粘贴“易碎品”“小心轻放”等标识。标识应符合GB/T191的规定。5.3.4.2对于易碎等特殊货品,应根据货品的特点使用防护材料。宜采用环保型或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进行封装。
5.3.4.3可提供个性化包装更换等增值服务。5.3.5出库发货
对包装完成的货品,应通过信息系统推送相关信息给运输方,配送单或运单应粘贴在货品外包装上。运输方对信息确认后进行配送,揽货信息应由运输方录入到信息系统。5.3.6退(换)货代理
5.3.6.1应核对仓库发货订单与退(换)货信息,核实退货或换货的真实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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