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9168-2020
中文名称:钢铁行业循环经济实践技术指南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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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钢铁行业
循环
经济
实践
技术
指南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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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39168-2020.Guidelines for circular economy practical technologies in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1范围
GB/T 39168规定了钢铁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循环产业链、可循环利用资源种类、循环经济途径以及循环经济实践技术。
GB/T 39168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的循环经济实践。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9161行业循环经济实践技术指南编制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 3916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原则
4.1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钢铁产业政策要求,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及再利用的原则。技术取得一定应用规模,且被实践证明应用可行、经济合理。
4.2通过技术创新或集成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提高固体废弃物和二次能源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行业内部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4.3应全面覆盖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以及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循环经济的主要环节。
5循环产业链
钢铁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生产为主产业链,以钢铁生产与建材、石化、电力等相关行业以及社会生活之间产生的废物和余热余能综合利用为延长产业链,主产业链和延长产业链构成钢铁行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钢铁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示意图见图1。
7循环经济途径
7.1减量化途径
7.1.1节材
7.1.1.1 根据产品全生命周期理论分析设计生产过程,宜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采取多用废钢铁和提高生产各环节金属回收率的措施,降低企业铁钢比和吨铁矿石消耗量。
7.1.1.2 采取提高人炉矿品位、实行铁水全量预处理等方式优化炉料结构,减少钢铁生产过程中各类熔.剂消耗量和废物产生量。
7.1.1.3 最大程度循环利用含铁废弃物,包括废钢铁、 钢渣和含铁尘泥等,减少铁矿石及其他天然矿物.资源的使用。
标准内容
GB/T 39168—2020
钢铁行业循环经济实践技术指南
Guidelines for circular economy practical technologies in iron and steel industry
发布日期:2020-10-11
实施日期:2021-05-0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浙江振兴阿祥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春霞、高鹏、王秀腾、付允、吴艳艳、朱艺、高东峰、林翎、于光富、张泽、李伟涛、贺世成、干宗文、李新创、肖邦国、赵凯、刘君霞、干永明、白洪华、郑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循环产业链、可循环利用资源种类、循环经济途径以及循环经济实践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的循环经济实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9161 行业循环经济实践技术指南编制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3916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原则
4.1 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钢铁产业政策要求,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及再利用的原则。技术取得一定应用规模,且被实践证明应用可行、经济合理。
4.2 通过技术创新或集成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提高固体废弃物和二次能源的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行业内部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4.3 应全面覆盖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以及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循环经济的主要环节。
5 循环产业链
钢铁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构成的为主产业链,以钢铁生产与建材、石化、电力等相关行业以及社会生活之间产生的废物和余热余能综合利用为延长产业链,主产业链和延长产业链构成钢铁行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钢铁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示意图见图1。
可循环利用主要废水种类见表1:
表1 可循环利用主要废水种类
1. 焦化:剩余氨水、酚氰废水、除尘废水、蒸汽凝结水、净浊环水系统排污水等
2. 烧结(球团):高炉冲渣废水、高温煤气净化系统废水、高炉及热风炉冷却水、净浊环水系统排污水等
3. 炼铁/炼钢:转炉煤气湿法净化回收系统废水、连铸废水、净浊环水系统排污水等
4. 轧钢:直接冷却废水、间接冷却排污水、层流冷却废水、石墨废水、酸性废水、浓碱及乳化液废水、稀碱含油废水、光整废水、湿平整废水、净浊环水系统排污水等
可回收利用主要固体废弃物种类见表2:
表2 可回收利用主要固体废弃物种类
1. 焦化:煤炭粉尘、除尘地面站捕集粉尘、湿法熄焦焦粉、焦油渣、再生及蒸馏残渣等
2. 烧结(球团):烧结机头灰、机尾灰、除尘灰、脱硫副产物等
3. 炼铁:高炉相关废弃物
4. 炼钢:氧化铁皮
5. 轧钢:相关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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