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653-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20653-2020
中文名称:防护服装 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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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防护
服装
职业
可视性
警示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 20653-2020.Protective clothing-High visibility warning clothing for professional use.
1范围
GB 20653规定了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的设计要求、材料性能要求、反光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志、维护标签和使用说明。
GB 20653适用于在可视性较低的环境中,作业人员为提升其视觉可见性而穿着的高可视性警示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 色用灰色样卡(GB/T 250-2008, ISO 105-A02:1993,IDT)
GB/T 251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评定沾 色用灰色样卡(GB/T 251-2008,ISO 105- A03:1993,IDT)
GB/T 1335.1服装号型男子
GB/T 1335.2服装号型女子
GB/T 392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摩 擦色牢度(GB/T 3920-2008,ISO 105-X12:2001 ,MOD)
GB/T 3922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 色牢度(GB/T 3922-2013, ISO 105- E04 :2013,MOD)
GB/T 3923.1纺 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 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GB/T 3923.1-2013,ISO 13934-1:1999, MOD)
GB/T 3978标准 照明体和几何条件(GB/T 3978-2008 ,CIE 15 :2004,CIE S 005:1999,NEQ)
GB/T 3979物 体色的测量方法(GB/T 3979-2008,CIE 15:2004,NEQ)
GB/T 5296.4消 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 5711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 四氯乙烯干洗色牢度(GB/T 5711-2015,ISO 105-D01:2010, MOD)
标准内容
ICS13.34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0653—2020
代替GB20653—2006
防护服装
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
Protective clothingHigh visibility warning clothing for professional use(ISO20471:2o13,Highvisibilityclothing-Testmethodsandrequirements,MOD)
2020-07-23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8-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级别和设计要求
基底材料、非荧光材料和组合性能材料的性能要求反光材料和组合性能材料的反光性能要求试验方法
8标志、维护标签和使用说明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附录F(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警示服典型设计款式
基底材料和组合性能材料色度图逆反射系数测定方法
工业洗涤时反光带的布置方式
淋雨状态反光性能测定方法
环境风险等级及可视性服装设计指导GB20653—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20653—2020
本标准代替GB20653一2006《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本标准与GB20653一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
修改了标准名称,从《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调整为《防护服装一增加和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一一一增加广警示服面积测量和级别评定的要求;—修改了警示服的设计要求;
—一修改了警示服的人类工效学要求:一修改了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耐汗渍色牢度的技术要求;修改了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耐水洗、耐干洗、耐次氯酸盐漂白和耐热压色牢度的技术要求;
一修改了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尺寸变化的技术要求,增加了尺寸变化的测试方法;一修改了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机械性能的技术要求;一一增加了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化学安全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修改了单一性能反光材料的反光性能要求,取消3个分级,统一了技术要求;修改了水洗和干洗的试验方法;修改了高可视性警示服的图形符号,删除了原图形符号中反光材料级别标识符;-增加了规范性附录D工业洗涤时反光带的布置方式”一增加了资料性附录F“环境风险等级及可视性服装设计指导”,为指导高可视性警示服的应用和设计提供参考信息。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20471:2013《高可视性服装测试方法和要求》。本标准与ISO20471:2013的主要差异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简介”;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50和GB/T251分别代替了ISO105-A02和ISO105A03:1993(见5.3);
·增加引用了GB/T1335.1(见4.3)、GB/T1335.2(见4.3)、GB5296.4(见8.3)、GB/T12704.1(见5.6)和GB18401—2010(见5.7);·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3920代替了ISO105-X12(见5.3);·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3922代替了ISO105-E04(见5.3);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3923.1代替了ISO13934-1(见5.5.1);·用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3978代替了CIE15和CIES005(见7.2);用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3979代替了CIE15(见7.2);·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5711代替了ISO105-D01(见5.3.3);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6152代替了ISO105-X11(见5.3.3);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GB/T7069代替了ISO105-N01(见5.3.3);Ⅲ
GB20653—2020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7742.1代替了ISO13938-1(见5.5.2);·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8427—2008代替了ISO105-B02(见5.2.2);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8628—2013代替了ISO3759(见7.3);·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8629—2017代替了ISO6330:2012(见7.3和7.5.5.3);·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8685代替了ISO3758:2005(见8.2);.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2490—2014代替了ISO105-C06:2010(见5.3.3);·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8426代替了ISO4675(见7.5.3);·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9981.2代替了ISO3175-2(见7.3和7.5.5.3);·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21196.2代替了ISO12947-2(见7.5.1);·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HG/T2581.1—2009代替了ISO4674-1:2003(5.5.3);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逆反射”“非荧光材料”,删除了“躯干”“长袖(1/1手臂)”“道路”“主动道路使用者”“被动道路使用者”“外层”;修改了警示服的设计要求和典型设计款式,将1级警示服反光带最小宽度由50mm调整为25mm,增加了肩部反光带设计的要求;增加了4.4“警示服的工效学要求”;修改ISO20471:2013中5.6“舒适性-湿阻和热阻”为“透湿性能”;-增加了5.7“化学安全性能要求”;-ISO20471:2013共9章,本标准共8章,修改合并ISO20471:2013中第8章和第9章,作为本标准第8章“标志、维护标签和使用说明”;相比ISO20471:2013的4个附录(附录A~附录D),本标准增加到6个附录(附录A~附录F);
修改了ISO20471:2013第4章中的警示服设计图例,作为资料性附录A“警示服典型设计款式”;
一增加了资料性附录B“基底材料和组合性能材料色度图”;-增加了规范性附录C“逆反射系数测定方法”;S2IC
-调整ISO20471:2013中附录B,作为本标准规范性附录D\工业洗涤时反光带的布置方式”;调整ISO20471:2013中附录C,作为本标准规范性附录E\淋雨状态反光性能测定方法”;修改整合ISO20471:2013中“简介”、附录A和附录D中相关内容,作为本标准资料性附录F“环境风险等级及可视性服装设计指导”,并在表F.1中增加了场所示例。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0653—2006。
1范围
防护服装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GB20653—2020
本标准规定广职业用高可视性普示服的设计要求、材料性能要求、反光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志、维护标签和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在可视性较低的环境中,作业人员为提升其视觉可见性而穿着的高可视性警示服。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50
GB/T251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2008ISO105-A02:1993,IDT)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GB/T251—2008,ISO105-A03:1993,IDT)GB/T1335.1月
服装号型男子
服装号型女子
GB/T1335.2月
GB/T3920
GB/T3922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3920—2008,ISO105-X12:2001,MOD)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汗渍色牢度(GB/T3922—2013,ISO105-E04:2013,MOD)GB/T3923.1
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GB/T3923.1—2013,ISO13934-1:1999,MOD)GB/T3978
GB/T3979
标准照明体和几何条件(GB/T3978—2008,CIE15:2004,CIES005:1999,NEQ)物体色的测量方法(GB/T3979—2008,CIE15:2004,NEQ)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5296.4
GB/T5711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四氯乙烯干洗色牢度(GB/T5711—2015,ISO105-D01:2010,MOD)
GB/T6152
GB/T7069
NO1:1995)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热压色牢度(GB/T6152—1997,eqvISO105-X11:1994)纺织品
GB/T7742.1
色牢度试验耐次氯酸盐漂白色牢度(GB/T7069—1997,eqvISO105织物胀破性能第1部分:胀破强力和胀破扩张度的测定液压法纺织品
(GB/T7742.1—2005,ISO13938-1:1999,MOD)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ISO105-B02:1994,MOD)GB/T8427—2008
纺织品
GB/T8628—2013
(ISO3759:2011,MOD)
纺织品测定尺寸变化的试验中织物试样和服装的准备、标记及测量GB/T8629—2017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ISO6330:2012,MOD)GB/T8685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GB/T8685—2008,ISO3758:2005,MOD)GB/T12490—2014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家庭和商业洗涤色牢度(ISO105-C06:2010,MOD)
GB/T12586一2003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耐屈挠破坏性的测定(idtISO7854:1995)GB/T12704.1纺织品织物透湿性试验方法第1部分:吸湿法GB18401—2010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1
GB20653—2020
GB/T18426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低温弯曲试验(GB/T18426—2001,idtISO4675:1990)GB/T19981.2纺织品织物和服装的专业维护、干洗和湿洗第2部分:使用四氯乙烯干洗和整烫时性能试验的程序(GB/T19981.2—2014,ISO3175-2:2010,MOD)GB/T21196.2纺织品马丁代尔法织物耐磨性的测定第2部分:试样破损的测定(GB/T21196.22007.ISO12947-2.1998.MOD)HG/T2580—2008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idtISO1421:1998)HG/T2581.1—2009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ISO4674-1:2003,MOD)
3术语和定义
耐撕裂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恒速撕裂法
GB/T39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高可视性警示服highvisibilitywarningclothing利用荧光材料和反光材料进行特殊设计制作,以增强穿着者在可见性较差的高风险环境中的可视性并起警示作用的服装。
荧光材料fluorescentmaterial
在接收并吸收光波辐射的同时,能发出在可见光范围内、比吸收光波长更长的光辐射的材料3.3
基底材料backgroundmaterial
用于增强在环境中可视性的彩色荧光材料,但不符合本标准中对反光材料的要求3.4
逆反射retroreflection
反射光从接近人射光的方向返回的一种反射。当人射光方向在较大范围内变化时,仍能保持这种性质。3.5
反光材料retroreflectivematerial具有逆反射性能的材料,但不符合本标准中对基底材料的要求。3.6
separate-performancematerial单一性能材料
单独具备基底材料性能或者反光材料性能的材料,但不同时具备上述两种材料的性能。3.7
组合性能材料combined-performancematerial同时具备基底材料性能和反光材料性能的材料3.8
方向敏感性材料orientationsensitivematerial当在旋转角度分别为0°和90°时得到逆反射系数差异大于15%的反光材料。3.9
非荧光材料
non-fluorescentmaterial
通常与基底材料共同构成警示服外层主体的面料,但不符合本标准中对反光材料和基底材料的要求。
4级别和设计要求
4.1级别
GB20653—2020
根据可视性的相对强弱,高可视性警示服(简称警示服)分为3个级别。每个级别的警示服应含有相应面积的可视性材料(基底材料、反光材料,或组合性能材料)。警示服上可视性材料的最小使用面积见表1。
测量面积时,应选取服装的最小设计号型,并将所有拉链、搭扣等扣件全部扣合到最小位置。将衣服平整放置在桌面上进行测量,测量区域包括躯干及四肢部位。在计算可视性材料的使用面积时,只计入满足4.2设计要求的材料。当使用两种或更多种基底材料时,不考虑额色,统一计算面积。任何类型的图案、印字或标签均不计人表1中最小可视面积的计算。单件服装或者整套服装(如上衣加裤子)均可以评定警示服级别。如果使用者穿上整套服装后,整套服装的可视性材料面积所满足的警示服级别高于其中任一单件服装的级别,则可以按照整套服装的可视性材料面积评定警示服级别。整套服装的警示服级别应分别标注在每个单件服装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中。为保证360°可视性,服装各个面都应设计有可视性材料,水平反光带和荧光材料应环绕躯干、裤腿和袖子。服装前部、服装后部配置的可视性材料面积均应不低于相应级别警示服可视性材料最小使用面积的40%
3级普示服应覆盖整个躯干,且至少在袖子或长裤裤腿上环绕反光带。表1可视性材料的最小使用面积
基底材料
反光材料
组合性能材料
4.2设计要求
3级警示服
2级警示服
4.2.1覆盖部位仅含上身躯干的警示服(如背心和无袖短外套)单位为平方米
1级警示服
覆盖部位仅含上身躯干的普示服(如背心和无袖短外套)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典型设计款式示意图参见附录A的图A.1。
a)基底材料应环绕上身躯干,宽度不小于50mm(基底材料被反光带中断的区域不算人内)。2级和3级警示服反光带最小宽度为50mm,1级警示服反光带最小宽度为25mm。仅覆盖上身躯干的警示服应至少有一条环绕躯干的反光带,反光带与水平线之间的最大可倾b)
斜角度为士20°;左右两肩应各有一条反光带从胸前延伸到后背,从肩缝向胸前和后背各延伸至少15cm或者与躯干部位的反光带相连接;躯干部位最下面的反光带的底端距衣服底边的距离不小于50mm。如果服装有多条水平方向的反光带,相邻两条间距应不小于50mm。两侧开口的套头背心在设计时应确保穿着者穿上适合的尺码后,两侧开口的任何部位的水平c)
间距不大于50mm。
由反光材料或组合性能材料组成的条带在长度方向上的间隙(如门襟或接缝处)应不大于d)
50mm,同时如果该条带环绕躯干部位,则该条带上的总间隙应不大于100mm。4.2.2覆盖部位包括上身躯干和胳膊的警示服(如夹克、衬衫/大衣、T恤等)覆盖部位包括上身躯干和胳膊的警示服(如夹克、衬衫/大衣、T恤等)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典型3
GB20653—2020
设计款式示意图参见图A.2。
a)基底材料应环绕上身躯干部位和袖子,宽度应不小于50mm(基底材料被反光带中断的区域不算入内)。2级和3级警示服反光带最小宽度为50mm,1级警示服反光带最小宽度为25mm。b)
覆盖上身躯干和胳膊的普示服应至少有一条环绕躯干的反光带,反光带与水平线之间的最大可倾斜角度为土20°;左右两肩应各有一条反光带从胸前延伸到后背,从肩缝向胸前和后背各延伸至少15cm或者与躯干部位的反光带相连接;躯干部位最下面的反光带底端距衣服底边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如果服装有多条水平方向的反光带,相邻两条间距应不小于50mmc)或者,当袖子上环绕反光带时,覆盖上身躯干和胳膊的警示服应至少有两条反光带环绕躯干:相邻反光带间隔不小于50mm,反光带与水平线之间的最大可倾斜角度为土20°,躯干部位最下面的反光带的底端距衣服底边的距离不小于50mm。d)
如果袖子明显遮挡躯干部位的一条水平反光带,袖子上应环绕一圈反光带。如果是长袖,袖子上应环绕间隔不小于50mm的两条反光带。e)如果袖子明显遮挡躯干部位的两条水平反光带,袖子上应环绕间隔不小于50mm的两条反光带。最下端的反光带底端距袖口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可以通过不同的姿势活动胳膊同时观察袖子对于水平反光带的遮挡情况。由反光材料或组合性能材料组成的条带在长度方向上的间隙(如门襟或接缝处)应不大于f)
50mm,同时如果该条带环绕躯干或袖于,则该条带上的总间隙应不大于100mmG4.2.3主要覆盖腿部的警示服(如长裤、背带裤等)主要覆盖腿部的警示服(如长裤、背带裤等)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典型设计款式示意图参见图A,3。a)基底材料应环绕裤腿,宽度不小于50mm(基底材料被反光带中断的区域不算人内)。2级和3级警示服反光带最小宽度为50mm,1级警示服反光带最小宽度为25mm。b)覆盖腿部的警示服应至少有两条反光带,间隔不小于50mm,反光带最大可倾斜角度为土20°。最下端的反光带底端距裤口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由反光材料或组合性能材料组成的条带在长度方向上的间隙(如门襟或接缝处)应不大于50mm。c)
4.2.4覆盖部位包括上身躯干和腿部的警示服(如无袖连体工作服)覆盖部位包括上身躯干和腿部的警示服(如无袖连体工作服)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典型设计款式示意图参见图A.4。
a)基底材料应环绕上身躯干部位和裤腿,宽度不小于50mm(基底材料被反光带中断的区域不算人内)。2级和3级警示服反光带最小宽度为50mm,1级警示服反光带最小宽度为25mm。b)应同时满足4.2.1和4.2.3的要求。4.2.5可覆盖上身躯干、胳膊和腿部的警示服(如连体工作服)可覆盖上身躯干、胳膊和腿部的警示服(如连体工作服)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典型设计款式示意图参见图A.5。
基底材料应环绕上身躯干部位、袖子和裤腿,宽度不小于50mm(基底材料被反光带中断的区域a)
不算人内)。2级和3级警示服反光带最小宽度为50mm,1级警示服反光带最小宽度为25mm。b)应同时满足4.2.2和4.2.3的要求。4.3尺寸
警示服的尺寸应符合GB/T1335.1和GB/T1335.2的规定A
警示服的工效学要求
警示服还应满足以下工效学要求:a)适应作业时肢体活动,便于穿脱;在不影响设计强度的前提下,服装应尽可能轻便,b)
5基底材料、非荧光材料和组合性能材料的性能要求5.1试验前的颜色性能
5.1.1基底材料
按7.2进行测试,基底材料的色度坐标和亮度因子应符合表2的要求。5.1.2组合性能材料
按7.2进行测试,组合性能材料的色度坐标和亮度因子应符合表2的要求。5.1.3方向敏感性材料
GB20653—2020
按7.2进行测试,分别在0°和90°两个旋转角度条件下,其色度坐标均值和亮度因子均值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荧光黄色
荧光橘红色
荧光红色
物理试验后的颜色性能
5.2.1水洗和干洗
基底材料和组合性能材料的颜色性能要求各角点色度坐标
按7.5.5进行测试,基底材料的色度坐标和亮度因子应符合表2的要求5.2.2耐光色牢度试验
最小亮度因子
按GB/T8427—2008方法3进行耐光色牢度试验后,基底材料和组合性能材料的色度坐标和亮度因子应符合表2的要求。
进行耐光色牢度试验时,对于红色和橘红色材料,当5号蓝色羊毛标样变为灰色样卡3级时,试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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