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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602-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2602-2020

中文名称: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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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起重机械 保护装置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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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B/T 12602-2020.Safety devices against over loading for lifting appliances.
1范围
GB/T 12602规定了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GB/T 12602适用于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和臂架起重机所使用的超载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其他类型起重机械使用的超载保护装置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肝本文件。
GB/T 2423.4-2008电 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Db交变湿热(12 h+12 h循环)
GB/T 3811-2008起 重机设计规范
GB/T 4208-2017外壳防 护等级(IP代码)
GB/T 8923.1-201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GB/T 13306标牌
GB/T 13384机电产 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048.1-2012低压开 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
GB/T 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24810.1起重机限制器和指示器第1部分:总则
3术语和定义
GB/T 2481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超载保护装置 safety devices against overloading
起重机械工作时,对于超载作业有保护和/或提示作用的安全装置,包括额定起重量限制器(以下简称“限制器”)、指示器。
3.2
动作值 action value
装机条件下,限制器起超载保护作用时起重机械的实际载荷值。
试验室条件下,模拟限制器在起重机械上实际布置情况,对力传感器模拟其实际受力状态加载,使限制器发生超载保护作用,并输出判定限制器可以使起重机械停止向不安全方向动作的相应控制信号时,力传感器承受的实际模拟加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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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3.02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2602—2020
代替GB/T12602—2009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Safety devices against over loading for lifting appliances2020-03-3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0-10-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iiKaeeiKAca=
GB/T12602—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GB/T12602—2020
本标准代替GB/T12602—2009《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与GB/T12602—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9年版的第2章);一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9年版的第3章);修改了装置的工频耐受电压(见4.2.7,2009年版的4.1.8.2);删除了自动停止型与综合型限制器的分类及自动停止型的综合误差[见2009年版的4.2.1.2a)、b)和4.2.1.6a);
一增加了对起重机械负载状况连续检测的功能要求(见4.3.1.4);增加了装置的记录、通信要求(见4.3.2.5);删除了试验室条件下的指示器示值误差试验(见2009年版的4.3.5);修改了指示器的示值误差(见4.4.2.3,2009年版的4.3.5);修改了试验方法中的有关内容(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一增加了交变湿热试验,删除了恒定湿热试验(见5.2.9.2009年版的5.2.11);增加了装机试验的一般规定(见5.3)。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微特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分院、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常州市常欣电子衡器有限公司、三一汽车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恒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共久电气有限公司、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水力发电厂、江西起重机械总厂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特种设备协会、湖北三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华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尤建阳、唐超、王志友、赵春晖、高钰敏、赵增晖、林夫奎、朱长建、王益丰、邓连喜、马文波、袁秀峰、吴军、徐进、王照岳、闫德顺、张军、陈钢、刘晓生、梁建新、张鹏程、韩永亮、历桂杰、安一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7950—1987、GB7950—1999;GB12602—1990.GB/T12602—2009。m
1范围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GB/T12602—2020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和臂架起重机所使用的超载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其他类型起重机械使用的超载保护装置可参照使用,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十Aca
12h循环)
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8923.1一2011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ae
GB/T13306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4048.1一201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T17626.5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24810.1
起重机限制器和指示器第1部分:总则术语和定义
GB/T2481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超载保护装置
safety devices against overloading起重机械工作时,对于超载作业有保护和/或提示作用的安全装置,包括额定起重量限制器(以下简称“限制器”)、指示器
动作值actionvalue
装机条件下,限制器起超载保护作用时起重机械的实际载荷值试验室条件下,模拟限制器在起重机械上实际布置情况,对力传感器模拟其实际受力状态加载,使限制器发生超载保护作用,并输出判定限制器可以使起重机械停止向不安全方向动作的相应控制信号时,力传感器承受的实际模拟加载值。3.3
设定值
setvalue
限制器标定的动作值
GB/T12602—2020
综合误差combinederror
限制器在装机条件下,动作值偏离设定值的相对误差。3.5
动作误差actionerror
限制器在试验室条件下,动作值偏离设定值的相对误差。3.6
配置configuration
对于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和臂架起重机等,其结构件、平衡重、支撑件或外伸支腿、吊钩滑轮组缠绕系统的组合和布置及依据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和运行准备进行的类似构件的组合、定位和安装。3.7
不安全方向dangerousdirections起重机械超载时,使得载荷或力矩增大及其他加剧危险动作的方向。3.8
安全方向safetydirections
起重机械超载时,使得载荷或力矩减小及其他降低危险动作的方向iKaeeiKAca
4:技术要求
4.1环境条件
装置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a)温度:-20℃~60℃;
b)相对湿度:20℃时为90%;
c)海拔:不大于2.000m。
注:超过上述环境条件时,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解决。4.2基本要求
4.2.1元件标识
装置外露的可操作元件(开关、旋钮等),应有清晰、持久的外部标识。标识应明确。文字标识应至少有简体中文。
4.2.2材料与构造
装置所用的元器件应严格筛选。应选用具有足够强度和耐久性的材料。各安装件、连接件应有防松和防水措施。金属件应根据使用环境,做相应防腐处理,装置的构造应便于安装、调整、润滑和检修。外壳无裂纹等缺陷。4.2.3系统有效性
起重机械工作时,装置应自动运行,连续工作。在装置上不应装设可切断装置供电电源的开关。4.2.4强度
装置的任何部件安装于起重机械承载系统中时,其强度不应小于该系统中承载部件的强度。2
4.2.5耐振动冲击性
GB/T12602—2020
装置应能承受起重机械工作所引起的振动和冲击,并应能通过表1和表2规定的振动和冲击试验试验后,零部件不应松动、脱落、破损,导线不应断开,装置应能正常工作表1
振动率/Hz
冲击加速度/(m/s)
加速度/(m/s)
冲击时间/ms
振动时间/h
冲击次数
供电电源
使用供电电源的装置,在以下电压波动范围内应正常工作:a)
交流电源供电,0.9倍~1.1倍额定电压;ae
直流供电,0.85倍~1.35倍额定电压b)
工频耐受电压
使用交流电源的装置,应能通过表3规定的工频耐受电压试验。在试验期间装置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
额定绝缘电压U
60300690U≤800
800U≤1000
4.2.8绝缘电阻
使用交流电源的装置,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Q。交变湿热性能
交变湿热试验后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a)
无明显破损和变形;
介电试验电压交流有效值
单位为伏特
GB/T12602—2020
b)装置应能通过表3规定的工频耐电压试验,在试验期间装置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c
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防护等级
装置的防护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室内部分不应低于GB/T4208—2017规定的IP44;a)
室外部分不应低于GB/T4208—2017规定的IP65;b)
传感器不应低于GB/T42082017规定的IP65。c
4.2.11抗干扰性
使用交流电源的装置应具有抗于扰措施,并应能通过表4和表5规定的浪涌抗扰度试验试验期间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开路试验电压
线对线
线对地
开路试验电压
短路电流
4.3限制器
4.3.1总则
波前时间
限制器应适合起重机械的设计用途,不应降低起重机械的起重能力。4.3.1.1
半波峰时间
单位为伏特
单位为微秒
4.3.1.2当载荷达到额定起升载荷的90%~95%时,应发出视觉和/或听觉预警信号。当载荷达到动作值时,应能自动停止起重机械向不安全方向继续动作,并应发出视觉和听觉报警信号,同时应能充许起重机械向安全方向动作。预警与报警信号的要求应符合4.4.1.2、4.4.1.3的要求。对于仅具有自动停正功能的限制器(例如弹簧式、摩擦扭矩式、泄压阀式等直接作用的限制器),可不具备预警与报警功能。
4.3.1.3限制器应适应起重机械配置和/或载荷位置引起的额定起重量的变化。在起重机械起吊作业过程中,限制器应自动地执行规定的功能,不需要手动再设定或调整。4.3.1.4限制器正常工作状态下,应能够连续地检测到起重机械起升、运行、制动等工况下的实际负载状况。限制器一旦动作,应能持续可靠地保持执行规定的功能,直到超载解除。任何对起重机械的操作控制方式,不应影响限制器的动作功能,除非限制器设置可以解除4.3.1.2规定功能的解除开关,解除开关为特殊情况时使用。该解除开关应为自动复位型或者可以锁定,解除开关应经主管人员同意方可开启使用。
4.3.1.5各类型起重机械使用的限制器的设定值及动作值应满足以下要求:a)电动葫芦、桥式和门式起重机、臂架起重机限制器的设定值应满足式(1)中规定的范围,其动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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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也应在式(1)中的范围内起作用(一般情况下,设定值与动作值应在起重机额定起升载荷的100%~110%):
式中:
起升设计的平均加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重力加速度,单位为米每二次方秒(m/s);设定值,单位为千牛kN);
(1)
总起升载荷,包括起重挠性件自重载荷、固定式吊具自重载荷和额定起升载荷(额定起升载荷=可分式吊具自重载荷十有效载荷)构成,单位为千牛(kN);GB/T38112008规定的起升动载系数。流动式起重机限制器的设定值应在起重机额定起升载荷的100%~110%,其动作值也在此范b)
围内起作用。
塔式起重机限制器的设定值应在起重机额定起升载荷的102%~110%,其动作值也在此范围c)
内起作用。
限制器的综合误差应符合以下规定:限制器综合误差不应超过5%.综合误差按式(2)计算:EzG
式中:
Qz—Qt.
综合误差;
装机条件下动作值,单位为千牛(KN);Q
装机条件下设定值,单位为于牛(kN)8100%bzxz.net
.(2)
b)对额定起重量不变的起重机械,综合误差有效范围仅指相对设定值的误差,非全量程。对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械,综合误差的有效范围应在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标牌上明确说明,原则上应能满足配用起重机械的全部使用工况4.3.1.7限制器动作误差不应超过3%,动作误差按式(3)计算:EG
式中:
动作误差;
IQa-Q1
Qa—试验室条件下动作值,单位为千牛(kN);Q.—试验室条件下设定值,单位为千牛(kN)。·(3)
4.3.1.8限制器的过载能力应能承受配用起重机械的最大试验载荷。试验后,限制器应能执行规定的功能,符合规定的误差要求
4.3.1.9限制器应能承受以额定载荷加载1000次的连续作业试验。试验后,限制器应能执行规定的功能,符合规定的误差要求。
4.3.2以力传感器为测力元件的限制器附加要求4.3.2.1安装于桥式和门式起重机、臂架起重机上的限制器应具备能区别起重机实际超载与正常作业时吊物起升、制动、运行等产生的动载影响的功能。4.3.2.2限制器应有自检功能,对报警、显示等功能进行检验。在起重机械不加载的情况下,能确定限制器的有效性
GB/T12602—2020
如果供电电源中断,限制器应保留其设置4.3.2.3
4.3.2.4限制器宜有对起重机械工作时间、工作循环及超载动作等危险状态进行记录的功能4.3.2.5
对于具有记录功能的限制器宜留有通信输出接口,其中采用数字通信型接口时,通信协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对外开放的协议,方便使用者获得重量/力矩等基本数据。4指示器
额定起重量指示器
额定起重量指示器应具备下列功能:4.4.1.1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90%~95%时:应发出视觉和/或听觉的预警信号:b))
当载荷达到报警动作值时,应发出视觉和/或听觉的报警信号4.4.1.2视觉和/或听觉信号应清晰和连续,信号一经触发,应在起重机械吊载一个工作循环过程中持续保持,直至超载解除。音响预警与报警信号应不同,并与起重机械环境噪声有明显区别。距发声部位1m及在司机位置测量均不应低于75dB(A)。灯光预警信号应使用黄色,灯光报警信号应使用红色,应在司机视野范围内清晰可见
4.4.1.3起重机械操作员不应从控制站取消警告,除非在同一状况下同时使用了听觉和视觉警告,在这种情况下听觉警告可以在其作用5s之后通过操作手动取消装置来取消。如果使用了这种取消装置,在起重机械需要恢复听觉警告时应自动作用。在起重机械校准和试验期间可取消听觉警告。4.4.2数值信息指示器
4.4.2.1提供数值信息的指示器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指示器的设置应满足司机各操纵位置清晰可见;a)
模拟显示应从左到右、从下到上或顺时针方向增加;b)
c)指示器的响应时间应与所示参数的变化速度相适宜,使之总是显示当前的状态,2如果起重机械能以不同的配置工作,指示器应有起重机械配置的指示信息。若装配了配置选4.4.2.2
择装置,在该装置上宜提供所选配置的直接描述或代码,该代码可以通过代码/配置列表来核对。4.4.2.3起重量指示器、臂架长度指示器、幅度指示器的各示值与实际值相对误差及臂架角度指示器的示值与实际值偏差应符合表6的要求。表6
指示参数
起重量”
臂架角度
臂架长度
对于流动式起重机为0~10%
臂架角度≥659
臂架角度<65
“起重量”指在动作值处的显示值4.5涂装
装置应在裸露的金属表面涂装防护层。6
装机条件下
0~—2°
0~-3°
GB/T12602—2020
4.5.2涂装时,钢材表面应进行除锈处理,处理等级应达到GB/T8923.1一2011中规定的Sa2级或St2级。
4.5.3涂装时,面漆应均匀、细致、光亮、完整和色泽一致,不应有粗糙不平、漏漆、错漆、皱纹、针孔及严重流挂等缺陷。
5试验方法
5.1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装置样品:
结构牢固,装配件是否松动;
外壳是否有裂纹、砂眼、划痕等缺陷;b
传感器、插接件等部件的装配位置是否与说明书相符;d):各连接部位及进线孔是否有防水措施;e)
查阅主要部件所用材料的质量证明,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计算书规定:外露的可操作元件是否有标识;是否装设供电电源开关;
如果设置功能解除开关和音响信号取消装置,检查是否符合要求h)
5.1.2查验装置样品是否符合以下要求:a)对于安装于起重机械承载系统中的装置的零部件.查验相应的材料质量证明、设计图样和设计计算书,并确认其强度不应小于该系统中承载部件的强度b)具有配用起重机械动载荷状态的分析、计算和处理功能。必要时用信号发生器模拟动载荷状态,对限制器样品输入动载荷信号。5.1.3对于以力传感器为测力元件的限制器,将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开机时查验是否具有自检功能。
5.1.4对于提供数值信息的指示器查验样品指示器的设置位置是否正确和信息是否清晰正确5.1.5对于配有起重机械配置选择装置的以力传感器为测力元件的指示器,目测检查配置选择装置是否满足配置的要求。如果配置选择装置,应检查装置上所配置的直接描述或代码是否与使用相符5.1.6对于以力传感器为测力元件的限制器,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用信号发生器模拟加载,在加载过程中断开样品供电电源,恢复供电电源后,查验样品设置是否为原设置。5.2试验室试验
5.2.1动作误差试验
5.2.1.1开始试验直至5.2.12试验结束,不得调整装置设定值。5.2.1.2如果没有特殊说明,试验顺序从5.2.15.2.12依次进行。电池供电的装置,可不做5.2.7、5.2.8和5.2.10试验。
5.2.1.3试验方法如下:
将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按产品技术资料规定,确定样品设定值。样品通电,处手工作状态,
使用试验机对样品的载荷传感器加载,加载速度控制在1kN/s。对应每个测试点,加载使装置动作。对每个测试点均应反复试验3次。每个测试点加载过程中,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95%时,查验样品音响或灯光预警信号当载荷达到动作点时,查验样品声光报警信号。用声级计A计权挡距发声部位1m测量报警音响7
GB/T12602—2020
强度。
取3次动作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动作误差,5.2.1.4测试点的选择规定如下:对额定起重量不变的起重机械,测试点为装置设定值对额定起重量不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械,测试点为最大工作幅度点对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械,测试点应不少于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图表范围内所对应的5个点,并应尽可能包括最大、中间和最小3个点。测试前,用产品角度、长度传感器或位置转换开关分别给出相应幅度的测试点。试验室如难以实现,也可以用模拟信号替代5.2.2振动试验
振动试验过程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试验按表1规定的参数条件进行。试验后按5.2.1检测动作误差是否符合规定。
5.2.3冲击试验
冲击试验过程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试验按表2规定的参数条件进行。试验后按5.2.1检测动作误差是否符合规定。
5.2.4高温试验
将装置放入高温试验箱,待箱内温度达到60℃后,历时16h,取出后在30min内按5.2.1检测动作误差是否符合规定。
5.2.5低温试验
将装置放人低温试验箱,待箱内温度达到一20℃后,历时16h,取出后在30min内按5.2.1检测动ii
作误差是否符合规定。
5.2.6电压波动试验
交流电源供电时,分别施加0.9倍~1.1倍额定电压10min及60min;直流供电时,分别施加0.85倍~1.35倍额定电压10min及60min。在降压及升压过程中分别按5.2.1检测动作误差是否符合规定。
5.2.7绝缘电阻试验
在装置的电源进线端与外壳金属部分之间,应用相应绝缘电压等级(至少500V)的绝缘测量仪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
5.2.8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工频耐受电压试验应按GB/T14048.1—2012中8.3.3.4规定的方法进行。5.2.9交变湿热试验
湿热试验过程中,装置为非通电状态试验前,装置应先通过5.2.7和5.2.8试验。交变湿热试验依据GB/T2423.4一2008在高温温度40℃,循环次数为2次,24h为一个周期的条件下进行。待恢复1h~2h后,按GB/T14048.1-一2012中8.3.3.4规定的方法进行工频耐受电压试验。试验后按5.2.1检测动作误差是否符合规定5.2.10抗干扰试验
GB/T12602—2020
按照GB/T17626.5的相应规定选择试验设备,试验设备的浪涌波形应符合表5的规定。在装置的供电电源上送加一个表4规定的参数试验电压,施加的时间不少于30min。在此期间,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按5.2.1检测动作误差是否符合规定5.2.11过载能力试验
将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对力传感器施加相当于其装配在起重机械上所受最大实际载荷值,加载3次后,按5.2.1检测动作误差是否符合规定。5.2.12连续作业试验
把力传感器放到加载试验机上,将样品部件按接线图连接,组成一个完整系统,对力传感器施加相当于其装配在起重机械上对应起重机械额定载荷时力传感器所受实际载荷值。施加预负载3次,每次加载到实际载荷值后退回到零负载。施加3次预负载后,相隔1min,再正式进行试验。以上述载荷值累计加载1000次,每次加载到载荷值后,保持10s,再退回到零负载。加载1000次后,按5.2.1检测动作误差是否符合规定、5.3装机试验
5.3.1一般规定
5.3.1.1以力传感器作为起重机械负载测量元件的限制器经试验室试验后,限制器按实际配置于起重aee
机械上进行装机试验。
5.3.1.2以其他特殊方式进行起重机械负载测量的限制器,无法在试验室进行试验时,限制器按实际配iii
置于起重机械上进行装机试验。5.3.2试验条件
试验用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调整检查和试运行。试验场地、环境条件应符合有关规定。试验用重物精度不低于1%,并应满足试验范围需要,装置应预先标定。5.3.3额定起重能力试验
按配用起重机械有关标准中额定载荷试验方法和程序,吊运相应的额定载荷进行试验,起重机械应能正常工作。对于具有多挡变速性能的起升机构,应分别对各挡位进行试验5.3.4综合误差及动作功能与指示功能试验5.3.4.1试验要求如下:
a)对额定起重量不变的起重机械:吊起重物离地面100mm~200mm处制动停止,以逐渐加载方式致使装置动作,限制器动作功能符合4.3.1.2的规定,实测起重量。将重物下降至地面,控制系统恢复正常,以起重机械具有的起升操作方式(包括点动),再次缓慢起吊该重物,限制器是否可靠动作。
b)对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允许带载变幅的起重机械:对应每个测试点准备试验重物,以小于测试点的工作幅度起吊,逐渐增加工作幅度使装置动作,限制器动作功能符合4.3.1.2的规定,实测工作幅度后在额定起重量图表上查出对应的额定起重量,如果实测工作幅度在额定起重量图表上不能直接查到相应额定起重量,应按起重机械制造厂提供的计算方法和其他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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