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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2013-2021

中文名称: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准则

所属省份: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09-28

实施日期:2021-12-2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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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01.120

中标分类号:A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文芳、 陈丽辉、 陈菁、 王荃、 卢江海、柯毅、许宁、徐航、蔡淑宽、侯康平。

起草单位: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原则、范围、 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工作方案、标准抽样、项目公示、 标准检查和检查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 团体标准的监督检查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其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监督检查。本文件规定了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原则、范围、机构与人员、工作流程、工作方案、标准抽样、项目公示、标准检查及检查报告等内容,适用于企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ICS 01.120 CCS A00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2013—2021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准则 Specifications for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enterprise standards 2021-09-28 发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2021-12-28 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文芳、陈丽辉、陈菁、王荃、卢江海、柯毅、许宁、徐航、蔡淑宽、侯康平。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原则、范围、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工作方案、标准抽样、项目公示、标准检查和检查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团体标准的监督检查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其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监督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 20000.1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DB35/T 1949—2020 企业标准评价过程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1—2020 和 GB/T 20000.1 界定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企业标准的合规性、技术内容完整性与标准编写规范性等进行检查的活动。 3.2 核心技术要素 规范、规程等标准中用于表达其特定功能的关键性要素。产品标准通常包括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3.3 随机抽样 按照随机原则,从企业标准中抽取部分样本进行检查的操作。 3.4 定向抽样 按照行业、区域或比例等特定条件对企业标准进行抽样的操作。 4 检查原则 4.1 通用要求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全过程应符合合法性、可追溯性原则,并遵循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和保密性要求。 4.2 合法性原则 监督检查全过程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 4.3 可追溯性原则 检查全过程应具备可追溯性,能够通过记录追溯检查结论来源。 4.4 可操作性原则 检查方案应科学合理,具备可实施性。 4.5 回避原则 技术专家不得参与所在单位或参与起草的企业标准检查工作。 5 检查范围 5.1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 5.2 状态为“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 5.3 同一检查机构同一年度应避免重复检查同一标准。 6 检查机构和人员 6.1 检查机构 由具备相应能力的标准化技术机构承担监督检查工作。 6.2 检查人员 包括具备专业能力的技术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满足专业性与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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