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1146-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Y/T 1146-2016
中文名称:医用光学仪器照度测试方法
标准类别:医药行业标准(Y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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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医用
光学仪器
照度
测试方法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YY/T 1146-2016.Measurement methods of illuminance for medical optical instruments.
1范围
YY/T 1146适用于含物镜、目镜和照明装置的眼科光学仪器照度测试,其他目视医用光学仪器照度测试方法可根据适用性参照执行.
眼科光学仪器照度测试,指仪器照明装置照射在物面光场中心照度测试和/或物面光场均匀性测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JG 245- -2005光照度计检定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照度illuminance
E
照射到表面一点处的面元上的光通量除以该而元的面积.
3.
光场中心照度central illuminance of light field
E。
物面光场几何中心的照度。
3.3
光场均匀性uniformity of light field物面光场边缘部分的照度与光场中心照度之比。
4试验方法
4.1仪器设备
4.1.1测试用照度计 至少应符合JJG 245- -2005 中二级照度计的要求。
4.1.2在物面光场均匀性测试时,照度计接收器的有效直径应不大于光场直径(或对角线长度)的1/3.
4.2试验步骤 .
4.2.1眼科光学仪 器照度测试应在环境照度不大于1 lx,对测试无明显影响的条件下进行。
4.2.2被测仪器供电电压应符合标称电压,电压稳定度应控制在士2%以内.
4.2.3测试应在光源 发光稳定后进行,预热时间不少于30 min.
4.2.4照度计接收 器置于被测位置后,须待指示稳定后再读数.
4.2.5用照度计测量 光场中心照度,重复测量三次,取其算术平均值。
4.2.6在物面光场均匀性测试时,用照度计测量边缘四个位置(见图1或图2)的照度。每一位置重复测量三次,取其算术平均值。
标准内容
ICS11.040.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T1146—2016
代替YY91146—1999
医用光学仪器照度测试方法
Measurement methods of illuminance for medical optical instruments2016-03-23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0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YY/T1146—2016免费标准bzxz.net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代替YY91146—1999《医用光学仪器照度测试方法》,与YY91146—199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JJG245—20055光照度计检定规程;
增加了“照度”“光场中心照度”“光场均勾性”的术语和定义(见3.1.3.2、3.3);删除了附录A医用光学仪器照度测试记录表。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医用光学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3/SC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敬涛、贾晓航、何涛、齐伟明、彭建华。本标准代替了YY91146—1999。
YY91146—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WS2-311-84;
YY91146—1999。
1范围
医用光学仪器照度测试方法
YY/T1146—2016
本标准适用于含物镜、目镜和照明装置的眼科光学仪器照度测试,其他目视医用光学仪器照度测试方法可根据适用性参照执行。
眼科光学仪器照度测试,指仪器照明装置照射在物面光场中心照度测试和/或物面光场均勾性测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JJG245—2005光照度计检定规程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照度illuminance
照射到表面一点处的面元上的光通量除以该面元的面积。3.2
光场中心照度
central illuminance of light field物面光场几何中心的照度。
uniformity of light field
光场均匀性
物面光场边缘部分的照度与光场中心照度之比。4试验方法
4.1仪器设备
4.1.1测试用照度计至少应符合JJG245一2005中二级照度计的要求。4.1.2在物面光场均匀性测试时,照度计接收器的有效直径应不大于光场直径(或对角线长度)的1/3。4.2试验步骤
4.2.1眼科光学仪器照度测试应在环境照度不大于11x,对测试无明显影响的条件下进行。4.2.2
被测仪器供电电压应符合标称电压,电压稳定度应控制在士2%以内。测试应在光源发光稳定后进行,预热时间不少于30min。4.2.3
HiiKAoNiKAca
YY/T1146—2016
照度计接收器置于被测位置后,须待指示稳定后再读数,4.2.5
用照度计测量光场中心照度,重复测量三次,取其算术平均值。4.2.6在物面光场均勾性测试时,用照度计测量边缘四个位置(见图1或图2)的照度。每一位置重复测量三次,取其算术平均值。
4.3数据处理
光场中心照度
光场中心照度取三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4.3.2光场均匀性
4.3.2.1取边缘4个位置中的最高和最低照度值。4.3.2.2光场均勾性按式(1)~式(4)计算:当E。≥Emax时,
当E。≤Ein时,
当Emin≤E。≤Emx时,
式中:
光场均勾性下限值:
光场均匀性上限值:
E(0≤K≤1)
(1g00)
Em(0≤K≤1)
(1K28)
E。——光场中心照度,单位为勒克斯(Ix);Emin
光场边缘最低照度,单位为勒克斯(1x);光场边缘最高照度,单位为勒克斯(1x)。图2
(1)
(2)
(3)
(4)
TiiKAoNiKAca
5试验结果评定
光场中心照度和光场均勾性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YY/T114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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