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205-199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Y 0205-1995
中文名称:药用辅料无水亚硫酸钠
标准类别:医药行业标准(Y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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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药用
辅料
亚硫酸钠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YY 0205一1995.
5.6砷的测定
5.6.1试剂
硫酸(GB 625)。
5.6-2测定方法
取本品1 g,加水10 mL.溶觶后,加硫酸1 mL,在水浴上蒸浓至约1 mL,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九九O年版二部附录53页砷检查法第一-法(古蔡氏法)测定 。
5.7水不溶物的 测定
取本品1g,置烧杯中,加水10 mL,用表面皿覆盖,在水浴上加热1 h,若有不溶物,可用二片等重的漶纸或石棉滤过,滤渣用热水洗净,干燥后,在105~ 110C干燥至恒重,称定,不得超过0.5 g.
5.8硫代硫酸盐 的测定
5.8.1试剂和溶液
盐酸<(GB 622)。
5.8.2测定方法
取本品1.0g,加水15mL使溶解,将5mL盐酸慢慢加入同时振荡混合,放置5min.不得出现混浊。
6检验规则
6.1本品应由 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件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6.2使用单位可按 照本标准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6.3 本品按药品检验操作标准ZB C10 001中3. 1取样规则的规定取样.
6.4如果在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应加倍取样件数,重新取样进行核验,产品重新检验的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标准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5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单位按本标准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包装上应有华固的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注明“药用辅料”字样)、产品生产批文号、生产日期,净重.商标.生产厂名称和贮存条件。
7.2本品应装于适宜的避光性密封容器中,外加硬纸箱,纸箱内用纸夹作隔段,每个隔段放一瓶,每箱装10瓶,每瓶净重0.5 kg.
7.3本品运输 和贮存中不得与有污染的物质混装、混运。
7.4本晶应在阴凉、 干燥、通风避光处保存。
7.5 本品运输时应注意防雨、防潮。
7.6 按规定包装,原包装保质期为三年。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药用辅料
无水亚硫酸钠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YY0205--95
本标准规定了药用辅料无水亚硫酸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制得的药用无水亚硫酸钠,在制药工业中可作为制剂辅料及抗氧剂。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九九〇年版二部ZBC10001药品检验操作通则
3化学名称、分子式、分子量
化学名称:无水亚硫酸钠
sodium sulfite anhydrous
分子式:Na,SOs
分子量:126.06(按1987年国际原子量)4技术要求
4.1性状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在水中易溶,乙醇中微溶。遇热、遇酸分解。1%水溶液pH为8.3~~9.3。4.2项目和指标
含量(以NaSO,计),%
氯化物,%
重金属(以Pb计),%
铁(Fe),%
神(As),%
水中不溶物,%
硫代硫酸盐
5试验方法
溶液酸化不显混浊
除特别注明外,试验中所用试剂为分析纯试剂,水为蒸馏水或相应纯度的水,溶液为水溶液,仪器设国家医药管理局1995-03-11批准1995-08-01实施
备为一般实验室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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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所需溶液、试液、指示液,除特别注明外,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九九○年版二部附录的规定制备。
5.1鉴别
本品的水溶液(1→20)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九九○年版二部附录40页和41页鉴别,应显示亚硫酸盐和钠盐的反应。
5.2含量测定
5.2.1试剂和溶液
5-2.1.1碘标准滴定溶液:0.1mol/L。5.2.1.2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0.1mol/L。5.2.1.3淀粉指示液。
5.2.2测定方法
称取样品0.25g,称准至0.0002g,加入0.1mol/L碘标准溶液50mL,密封,振摇,在暗处放置5min,加入1mL盐酸,用0.1mol/L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近终点时,加3mL0.5%淀粉指示液,滴定至溶液蓝色消失。同时做空白实验。5.2.3分析结果的表述
样品的含量X(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下式计算:X=-V):c×0. 063 03×100
式中,V,——空白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V—-样品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mi—样品的质量,g;
一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的浓度,mol/L;0.06303-
-1mLo.1mol/L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相当的无水亚硫酸钠的质量,g。5.2.4允许差
本方法两平行测定结果的允许差在0.5%之内。5.3氯化物的测定
取本品1.0g,加水10mL溶解,加过氧化氢(30%)试液10mL后,用蒸馏水稀释,使成100mL,分取20mL,依法检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九九O年版二部附录48页氯化物检查法)。若发生混浊,与标准氯化钠溶液2mL用同一方法配制的溶液混浊度比较,不得更浓。5.4重金属的测定
取本品6g,加热蒸馏水30mL溶解后,缓缓加盐酸12mL,在水浴上蒸干,残渣中再加热蒸馏水15mL与盐酸3mL,蒸干,残渣用蒸馏水60mL溶解,先取溶液10mL,加标准铅溶液2mL,用蒸馏水稀释成30mL,加稀乙酸2mL,为甲液;另取溶液30mL,(剩余的溶液留作铁盐检查用),加稀乙酸2mL,为乙液,甲乙二液中,分别加硫化氢试液5mL,乙液的颜色不得比甲液的颜色深。5.5铁盐测定
5.5.1试剂和溶液
5.5.1.1盐酸(GB622)。
5.5.1.2硫氰酸铵试液:取硫氰酸铵(GB660)8g,加水使溶解成100mL,即得。5.5.2测定方法
取上述重金属检查项下的剩余溶液10mL,加盐酸2mL与溴试液5滴,煮沸,除去过量的溴,放冷,用蒸馏水稀释成20mL,加硫酸铵试液2mL,如显红色,另取标准铁溶液0.5mL,用水稀释成10mL,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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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用同一方法处理,被测溶液的颜色不得比标准铁溶液的颜色深。5.6碑的测定
5.6.1试剂
硫酸(GB625)。
5.6:2测定方法
取本品1g,加水10mL,溶解后,加硫酸1mL,在水浴上蒸浓至约1mL,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九九○年版二部附录53页碑检查法第一法(古蔡氏法)测定。5.7水不溶物的测定
取本品1g,置烧杯中,加水10mL,用表面Ⅲ覆盖,在水浴上加热1h,若有不溶物,可用二片等重的滤纸或石棉滤过,滤渣用热水洗净,干燥后,在105~110℃干燥至恒重,称定,不得超过0.5g。5.8硫代硫酸盐的测定
5.8.1试剂和溶液
盐酸(GB622)。
5.8.2测定方法
取本品1.0g,加水15mL使溶解,将5mL盐酸慢慢加入,同时振荡混合,放置5min,不得出现混浊。
6检验规则
6.1本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件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产品合格证。6.2使用单位可按照本标准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6.3本品按药品检验操作标准ZBC10001中3.1取样规则的规定取样。6.4如果在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应加倍取样件数,重新取样进行核验,产品重新检验的结果有项不符合标准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5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单位按本标准进行仲裁。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包装上应有牢固的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注明“药用辅料”字样)、产品生产批文号、生产日期、净重、商标、生产厂名称和贮存条件。7.2本品应装于适宜的避光性密封容器中,外加硬纸箱,纸箱内用纸夹作隔段,每个隔段放一瓶,每箱装10瓶,每瓶净重0.5kg。
7.3本品运输和贮存中不得与有污染的物质混装、混运。7.4本品应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保存。7.5本品运输时应注意防雨、防潮。7.6按规定包装,原包装保质期为三年。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天津药物研究院归口。本标准由天津氨基酸公司人民制药广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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