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GY/T5069-2020
www.bzxz.net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Standard for selective site ofMw and Sw broadcast transmitting station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
根据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建字[2012]7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中波、短波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GY5069-2001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场地;4场地面积及平面布置;5场地工程勘察;6节目传送与通讯;7供电;8给排水;9交通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增加第2章术语,将原第2章和第3章部分内容进行了合并;第3章中增加了部分相关敏感区的选址防护要求,以满足当前形势下中、短波发射台安全播出的要求;第6章按安全播出要求进行了调整:第7章增加了按功率等级划分的供电要求;将第8章“供水”修改为“给排水”,增加了排水等内容;第9章交通增加了部分从建设条件出发考虑的内容。经授权负责本标准具体解释的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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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审查人:高南军 陈德泽 邓永斌何红宇何文兴 黄润升刘长占田曙光
赵晓君
王珊珊王颖洗寿闫国伟
3场地
一般要求
3.2与地区(城市)规划的关系
与环境敏感区的关系,
场地面积及平面布置
场地工程勘察
场地测绘
选址勘察:
节目传送与通迅
给排水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General provisions
General requirements
Contents
3.2 Relationship with regional(city) planning3.3Relationship with the environmentalSite and general layout
5 Site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5.1 Site surveying and mapping5.2 Site investigation
6 Programme transmission and communication7 Power supply.
8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9 Traffic....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sensitive areas
1总则
1.0.1为了规范中、短波广播发射台的场地选择,保证发射台场地的适用、经济和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中、短波广播发射台的场地选择,是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建设的重要依据。
1.0.3中、短波广播发射台的场地选择标准应符合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和科技发展的需要,应以发射台任务为依据。
1.0.4中、短波广播发射台的场地选择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2.o.1中、短波广播发射台Mw and Swbroadcasttransmitting station使用中波或短波广播波段频率,采用发送设备发射无线电波信号的综合场所。2.0.2场地site
指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建设的主要区域,包括发射台内的基础设施、主要设备及其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具有相对独立性并预留发展余地。2.0.3有效覆盖effectivecoverage接收场强大于或等于可用场强值时,即为有效覆盖。3场地
3.1一般要求
3.1.1对本地区服务的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宜选择靠近服务区的中心区域。与环境敏感区的距离,应符合本标准第3.3节的规定。对远区服务的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应根据电波传播特性,在适宜的较大范围内选择场地。3.1.2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应选在土壤湿润、地导系数较大的地区。3.1.3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天线场地(包括地网)及其外围500m范围内的地形应平坦,坡度不宜超过5%。对中、远地区(大于2000km)服务的短波广播天线前方1km范围内其总坡度不宜超过3%。在地形复杂的地区建台,应论证地形对电波发射的影响。3.1.4天线周围有障碍物时,以中波天线外250m为起点、短波天线前方500m为起点的位置到发射主向障碍物上界的仰角不应大于3°;对于为很远地区(大于2000km)服务的中、短波广播发射台:1
障碍物的仰角不应大于2°。
3.1.5中波广播电波覆盖计算方法,应按国家标准《中波广播网覆盖技术》GB2017的规定执行:短波广播电波覆盖计算方法,应按国家标准《短波广播网覆盖技术规定》GB11410的规定执行。3.1.6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选择宜避开易受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的地区;应避开有毒、有腐蚀性气体及土壤、大量烟灰、粉尘等污染区1.5km以上。3.1.7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不宜受周边环境的噪声和强电磁波干扰,3.1.8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同时应预留发展空间。3.1.9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宜选在市政设施完善的地区。3.2与地区(城市)规划的关系
3.2.1选择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时,应符合当地建设规划要求。3.3与环境敏感区的关系
3.3.1发射天线辐射电磁场在居民区的电磁场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中的要求。
3.3.2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距居民区的最小距离应满足《广播电视天线电磁辐射防护规范》GY5054的要求。
3.3.3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应符合对已有医院的精密医疗设备的辐射干扰防护间距的要求。3.3.4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建在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其保护范围内时,应取得所属辖地区及主管单位同意的书面文件。
3.3.5中、短波广播发射台不得建在文物保护区范围内。如有特殊需要,应取得文物主管单位同意的书面文件。
3.3.6在有军事、通讯、导航等设施地区建设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应考虑电磁兼容,并报主管部门批准。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与已建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的保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的要求;发射天线高度应符合国家保护机场净空的相关规定,并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书面文件。3.3.7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与已有加油、加气站的防护间距不小于500m。4场地面积及平面布置
4.0.1中、短波广播发射台主要工程设施的用地组成和场地面积应符合《产播电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1998]18号)和《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建设标准》建标126的要求4.0.2总平面布置应满足广播发射工艺要求,功能分区明确,节约用地。2
5场地工程勘察
5.1场地测绘
5.1.1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建设工程应按照发射台的功能和规模,充分搜集场地的各类比例地形图。当场地地形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大比例尺的现状地形图测绘。5.1.2当采用独立坐标系、真北方位系统时,应与国家坐标系或地方坐标系建立联系;高程系应与国家高程系建立联系。
5.2选址勘察
5.2.1搜集工程场地及其附近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等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资料。
5.2.2初步了解场地的主要地层、构造、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5.2.3当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及踏勘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及勘探工作。
5.2.4在选择场地时,应避开下列地区或地段,无法避开时应专题论证1岩溶、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陷、土壤盐碱化等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对场地安全有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地段;
2地基性质严重不良的地段;
39度及9度以上高烈度地震区;抗震危险地段、全新活动断裂和发震断裂地段:4洪水、潮水或地下水对场地安全有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地段;5未来采空区或不稳定的老采空区、现采空区;6高压输电线走廊。
5.2.5山区(丘陵地区)选择场地时还应考虑下列因素:1建台场地内有无滑坡现象,有无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断层、破碎带;建台场地周围,有无不稳定的边坡;2
施工过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3方
建筑地基的不均匀性;
5岩溶、土洞的发育程度;
6出现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可能性;7地面水、地下水对建筑地基和建台地区的影响;8建在山头的场地、地形和大小是否满足结构设计和施工安装等要求,挖方量是否经济、合理。5.2.6通过选址勘察应对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应性作出评价。3
6节目传送与通讯
6.0.1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应选择具备接入两路不同路由或不同传输方式的信号源传送的条件。
6.0.2选择光缆传输应勘察路由,选择微波传输应保证通道畅通,选择微波及卫星传输后还应确认传输链路无无线电干扰。
6.0.3宜具备通讯建设条件。
7供电
7.0.1中央直属发射台、位于省会城市的省直属发射台、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所属发射台应达到一级保障要求,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一路应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发射总功率小于100kW的中、短波发射台应配置自备电源。其他省直属发射台、地市所属发射台应达到二级保障要求,宜接入两路外电,其中一路应为专线,发射总功率小于100kW的中、短波发射台暂时做不到两路外电的,应配置自备电源。县级发射台应达到三级保障要求,宜接入两路外电,如只有一路外电,宜配置自备电源。7.0.2发射机总功率为50kW以下,场地宜具备380V的供电条件:发射机总功率为50kW~3000kW,场地宜具备10kV及以上等级高压供电条件;发射机总功率大于3000kW,场地宜具备35kV及以上等级高压供电条件。
7.0.3供电电源质量应满足中、短波广播发射机技术要求。7.0.4全台用电总负荷可根据发射机总功率、空调、电锅炉、照明、生活用电及其他辅助用电进行估算,并综合考虑发射台今后的发展规划,留有几余。8给排水
8.0.1发射台场地应优先选择市政自来水作为工程水源,水量应能满足发射台的需要。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所选场地宜有两个可靠的供水水源。8.0.2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生活杂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要求。8.0.3场地周边应具备排水条件。9交通
9.0.1场地道路系统应具备与周边的交通现状或规划有良好衔接的条件。4
2应考虑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大型施工机械到达项目现场的交通条件,具备基建期间设备、材料9. 0. 2
的运输条件,满足最大件(体积、重量)的运输要求。5
本标准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6
引用标准名录
《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中波广播网覆盖技术》GB2017《广播电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1998]18号)《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短波广播网覆盖技术规定》GB11410《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
《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建设标准》建标126《广播电视天线电磁辐射防护规范》GY5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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