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103-2001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综合>>P01技术管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书号:1580058.478
页数:43页
标准价格:8.0 元
出版日期:2002-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班悼、陈景夹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1.手机制图;2.计算机制图. 本标准适用于总图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阶段的总图制图; 2.原有工程的总平面实测图; 3.总图的通用图、标准图。 GB/T 50103-2001 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2001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0103-—2001
总图制图标准
Standard for general layout drawings11—01
2002-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建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总图制图标准
Standard for general layout drawingsGB/T50103—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2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雄
总图制图标准
GB/T 50103--2001
中华人民共和阔建设部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电话:63906-11363906414)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世界知识印刷广印刷
850×1168毫米1/321.5印张
35千字
2002年2月第一版2002年2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30100册
统书号:1580058·478
定价:8.00元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等六项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220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推》等六项标准进行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01《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一2001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2001为国家标准,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房屋建筑制图统标准》GB1一86、《总图制图标准》GBJ103—87、《建筑制图标准》GBI104-87、《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J105一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106--87和《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114—88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推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0一年十一月一日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下达的任务,本标准编制组对《总图制图标推》(GBJ103-87)进行了修编。编制组首先参照1990年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随后提出了送审稿,再经函审和专家审查通过,使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本标准的修编目的是:
、与1990年以来发布实施的《技术制图》中相关的国家标推(包括ISOTC/10的相关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协调-一致。二、充分考虑手工制图与计算机制图的各自特点,兼顾二者的需要和新的要求。
三、对不适合当前使用的或过时的图例、表达方式和制图规则进行了修改、删除或增补,使之更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该所(北京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以供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革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参编单位: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班焯陈景来
般规定
计量单位
坐标注法
标高注法
名称和编号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1.0.1为了统一总图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推。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手工制图;
计算机制图。
本标推适用于总图专业的下列工程制图: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各阶段的总图制图;原有工程的总平面实测图:
总图的通用图、标准图:
总图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标准》(GB/T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一般规定
2.1图线
2.1.1图线的宽度6,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中图线的有关规定选用。2.1.2
总图制图,应根据图纸功能,按表2.1.2规定的线型选用。图
1.新建建筑物土0.00高度的
可见轮廊线
2.新建的铁路、管线
1.新建构筑物、道路、桥涵、边坡、围墙、露天堆场、运输设施、挡土墙的可觅轮廓线
2.场地、区域分界线、用地红
线、建筑红线、尺寸起止符号、河道蓝线
3.新建建筑物士0.00高度以
外的可见轮廊线
1.新建道路路府、人行道、排水沟、树丛、草地、花坛的可见轮廊线
2.原有(包括保留和拟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桥涵,用墙的可见轮廊线
3.坐标网线、图例线、尺寸线、尺寸界线、引出线、索引符号等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不可见
轮廊线
粗双点
长画线
折断线
波浪线
续表2.1.2
1.计划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预留地、铁路、道路、桥涵、围瑙、运输设施、管线的轮痴线
2.洪水淹没线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桥涵,围墙的不可见轮廊线露天矿并采边界线
土方填挖区的零点线
分水线。中心线、对称线、定位轴线
地下开采区塌落界线
断开界线
注:应根据图样中所表示的不重点,确定不厨的扭细线型。例如,绘制总平面图时,新建建筑物采用实线,其他部分采用中线和细线;绘制管线综合图或铁路图时,管线,铁路采用粗实线。例
总图制图采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规定图
地理、交通位置图
表2.2.1比
1:25000--1:200000
总体规划、总体布置、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管线综合图、土方图、排水图、铁路、道路平面图、绿化平面图
铁路、道路纵断面图
铁路、道路横断面图
场地断面图
1:2000.1:5000.1:10000.1:25000.1:50000
1:500.1:1000,1:2000
手直:1:100.1:200、1:500
水平:1:1000.1:2000.1:50001:501:100.1:200
1:100,1:200,1:500,1:1000
1:1.1:2.15.1:10.120.1:50,
1:100.1:200
2.2.2一个图样宜选用一种比例,铁路、道路、土方等的纵断面图,可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选用不同比例。2.3计量单位wwW.bzxz.Net
2.3.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采为单位,如不以毫米为单位,应另加说明。
2.3.2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方位角(或方向角)和铁路、道路转向角的度数,宜注写到“秒”,特殊情况,应另加说明。2.3.3铁路纵坡度宜以干分计,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补齐。2.4坐标注法
2.4.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宜超过45°。总图中应绘制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图2.4.1)。
x150-+
X1-100-4
X1300-+
X120u#
图2.4.1坐标网格
十009A
注:图中X为南北方向轴线,X的增量在X轴线上;Y为东西方向轴线,Y的增量在Y轴线上。A轴相当于测最坐标网中的X轴,B轴相当于测量坐标网中的Y轴。2.4.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建筑坐标网应画成网格通线,坐标代号宜用\A,B\表示(图2.4.1)。坐标值为负数时,应注一”号,为正数时,“十”号可省略。
2.4.3总平面图上有测量和建筑两种坐标系统时,应在附注中注明两种坐标系统的换算公式。
、2.4.4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2.4.5在一张图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用坐标定位时,较小的建筑物、构筑物也可用相对尺寸定位。2.4.6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线等应标注下列部位的垒标或定位尺寸:
建筑物、构筑物的定位轴线(或外墙面)或其交点:1
圆形建筑物、构筑物的中心;
皮带走廊的中线或其交点;
铁路道岔的理论中心,铁路、道路的中线或转折点;5
5管线(包括管沟、管架或管桥)的中线或其交点:6挡土墙墙顶外边缘线或转折点。坐标宜直接标注在图上,如图面无足够位置,也可列表标注。2.4.7
在一张图上,如坐标数字的位数太多时,可将前面相同的2.4.8
位数省略,其省略位数应在附注中加以说明。2.5标高注法
2.5.1应以含有土0.00标高的平面作为总图平面。2.5.2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如标注相对标高,则应注明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的换算关系。2.5.3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沟等应按以下规定标注有关部位的标高:
1建筑物室内地坪,标注建筑图中士0.00处的标高,对不同高度的地坪,分别标注其标高(图2.5.2a)。2建筑物室外散水,标注建筑物四周转角或两对角的散水坡脚处的标高;
3构筑物标注其有代表性的标高,并用文字注明标高所指的位置(图2.5.2b);
图2.5.2标高注法
4铁路标注轨顶标高;
(池底)
5道路标注路面中心交点及变坡点的标高,6挡士墙标注墙顶和墙趾标高,路堤、边坡标注坡顶和坡脚标高,排水沟标注沟顶和沟底标高:7场地平整标注其控制位置标高,铺砌场地标注其铺码面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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