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GY/T5031-2013
备案号:J1674-2013
广播电视微波站(台)工程设计规范Code for engineering design of radio and television microwave station2013-12-01发布
2014-01-10实施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文件
广发[2013]82号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广播电视微波站(台)工程设计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各单位:由总局财务司组织、四川省广播电视发射传输中心主编的《广播电视微波站(台)工程设计规范》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推荐性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GY/T5031-2013,自2014年1月10日起实施,原《广播电视微波站(台)工程设计规范》(GYJ31-87)于同日废止。《广播电视微波站(台)工程设计规范》的管理、解释和发行工作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一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
建标标备[2013]222号
关于同意《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两项行业标准备案的函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务司:你司《关于申请行业标准<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备案的函》(财建字[20131526号)、《关于申请行业标准<广播电视微波站(台)工程设计规范>备案的函》(财建字[2013]5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两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备案,其备案号:《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厂播电视微波站(台)工程设计规范》J297-2013
J1674-2013
该两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根据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403号文的要求,由四川省广播电视发射传输中心组成编制组,对《广播电视微波站(台)工程设计规范》GYJ31-87进行修订。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传输系统要求;4站型分类及业务能力;5传输系统设备;6场地选择和总平面布局;7建筑和结构:8供配电系统:9防雷和接地:10给排水和暖通空调;11电磁环境防护:12消防及安全防范;13无人微波站等。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微波站房屋、微波天线塔使用年限:防震等级;供电系统和防雷接地:无人微波站。增加了术语、传输系统要求、系统设备配置、微波天线塔基础要求、消防及安全防范和排污等内容。
经授权负责本规范具体解释的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3号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20046
传真:(010)68020046
邮箱:
[email protected]主编单位:四川省广播电视发射传输中心主要起草人:陈首红黄晓武吴鸿魏在俸廖建国王新建陈心主要审查人:管斌陈德泽程瑞庭郭炎生管锋韩鹏李丹江刘洪才王明浩吴京斌闫鸿阁袁文博钟琦
1总则
2术语:
传输系统要求
站型分类及业务能力
传输系统设备
5.1系统配置要求
5.2信号源系统
5.3监控系统
5.4天线与馈线系统
6场地选择和总平面布局
6.1场地选择
6.2总平面布局
建筑和结构
7.1房屋建筑
7.2技术用房要求
7.3设备布置
7.4天线基础和天线塔
供配电系统
8.1供配电系统要求
8.2照明系统
防雷和接地
9.1防雷系统:
9.2接地系统
给排水和暖通空调
电磁环境防护
12消防及安全防范
13无人微波站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General provisions
3 Systematic requirements.....4
Contents
Classification and service abilityTransmission system equipment.5
5.1 System configuration requirements.5.2Signal source system
5.3Monitoring and control system.5.4Antennaandfeederlinesystem6 Site selection and overall layout:6.1 Site selection
6.2 Overall layout
7 Architecture and construction7.1 Building construction...7.2 Requirements for technical room7.3 Equipment installation..7.4Antenna basis and antenna tower8
Powersupplysystem..
8.1 Requirements for power supply system8.2 Illuminating system..
9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grounding.9.1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9.2 Grounding system
10 Water supply plus drainage and HVAC.11Electromagneticprotection.12 Fire protection and safety precautions13 Unattended microwave station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Normative standard list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总则
1.0.1为规范广播电视微波站(台)(以下简称微波站)的工程设计,制订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微波站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设计。1.0.3在确保安全传输的条件下,微波站可按有人值班、“无人值班,有人留守”或无人微波站进行设计。
1.0.4微波站设计应根据当地地理、地质、气象参数和规模需求,在保证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安全和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经济合理、环保节能、维护方便。远离城镇的微波站,应就近在城镇建立生活基地。
1.0.5微波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
2.o.1广播电视微波站(台)radioandtelevisionmicrowavestation具备微波接力传输,且传输业务为广播电视信号、语音、数据等业务的微波站。2.0.2端站terminal station
微波中继线路的起点站或终点站。2.0.3中继站repeaterstation
对上站传来的微波信号进行技术处理后转发至下站的微波站。2.0.4枢纽站junctionstatior
Www.bzxZ.net需要进行多个方向线路转接或需要分出(或加入)广播电视信号、语音、数据等业务的微波站。2.0.5首站originstation
将广播电视节目源接入微波电路下行传输的起点站。首站一般应具备微波电路网管、远程监控业务配置和节目调度等功能。
2.0.6无人微波站unattendedmicrowavestation在日常情况下,无人值守的微波站。2.o.7监控系统monitoring system对传输质量、信号、设备、电源、机房运行环境等进行实时监控的系统。2.0.8近场区nearfieldregion
抛物面天线前方的水平面上,距离天线口面的距离不大于D。的区域,见图2.0.8,其中D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D—天线直径(m);
D,=0.283D3
元一微波天线工作波长(m)。
近场区
可用作或器
图2.0.8近场区示意图
传输系统要求
3.0.1广播电视微波传输系统要求应符合《广播电视微波工程线路设计规范》GYJ30的相关规定。3.0.2微波传输电路的波道设置应符合《厂广播电视专用微波接力电路传输体制》GY/T4的相关规定4:站型分类及业务能力
4.0.1站型分为端站、枢纽站、中继站三类,4.0.2微波站的场地由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微波天线塔场地、停车场、道路、绿地等构成。4.0.3微波站房屋建筑由技术用房和附属用房两部分构成。技术用房包括:微波机房、监控值班室、动力室、蓄电池室、发电机室、储油室、器材室、仪器室、维修室、技术资料室、技术培训室、技术办公室等。附属用房包括:行政办公用房、会议室、值班宿舍、库房、门卫室、水泵房、锅炉房、职工食堂、浴室、厕所、车库等。
4.0.4微波站设备由传输系统设备和辅助配套设备构成。传输系统设备主要包括:天线与馈线、微波收发信、信号源处理、监控等系统:辅助配套设备主要包括:变配电设备、防雷接地、给水及排水、暖通与空调、安防、通信网络、消防等设施。2
5传输系统设备
5.1系统配置要求
5.1.1微波传输系统宜采用空间分集、频率分集、自适应均衡、时域均衡、自动发射功率控制(ATPC)等技术手段来提高传输性能。
5.1.2微波传输电路应设置网络管理中心,并在微波电路中另一微波站设置备份网络管理系统。网络管理系统的功能配置应符合《广播电视数字微波电路运行维护规程》GY/T244的有关要求。网管信息应安排在优先级最高的主业务信道,随主业务倒换。5.1.3微波传输业务管理部门应设置应急指挥系统,各站应配置安全播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和应急通讯设备。
5.2信号源系统
5.2.1上节目的微波站每套节目宜具备不少于两路不同路由的信号源:下节目的微波站每套节目应向信号使用单位输出两路信号。5.2.2上、下节目的微波站应按1+1热备份方式配置信号分配、切换、编解码、复用及适配等设备,并在相关节点配置应急人工跳线端口。信号切换设备应具有主备路自动选择功能和告警功能,分配、切换设备应具有断电直通功能,所有信号处理设备应具有主备机数据管理接口。5.3监控系统
5.3.1监控系统应具备对首站各设备系统的异态自动报警,运行状态数据记录、查询,微波波道自动倒换,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码流、电力和环境监测等功能。同时应具备远程监控能力,对全电路各微波站的远程遥控、遥测和遥讯。各微波站应配置对本站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系统,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异态自动报警运行状态数据记录、查询,主备信号源自动切换,电力、安防和环境监测等功能。监测异态数据应保存一年以上
5.3.2各微波站的监控系统应统一软件、协议互通。5.3.3上下节目的微波站应具有录音、录像或者保存技术检测信息等功能,记录广播电视节目信号质量。
5.4天线与馈线系统
5.4.1微波天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微波接力通信系统抛物面天线型谱系列》GB6361的规定5.4.2微波天线的具体型式和口径大小,依据线路质量指标、可靠性储备、干扰防卫度和当地具体条件确定。
5.4.3微波抛物面天线的馈源喇叭口应设有效密封装置。3
5.4.4设计微波天线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避免天线周围各种建筑物和地形地物对电波反射引起的干扰,微波天线的近场区应无树木、建筑等障碍物;
2应有利于缩短馈线长度和减少弯曲,馈线系统的损耗应符合线路设计要求:3铁塔上安装挂式天线的位置,应承受因塔体扭曲产生的水平受风力矩:4对天线的水平和垂直拉杆及调节螺杆要求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调节灵敏度,安装固定应保证天线方位和俯仰调节的便捷性,5.4.5在气候环境条件恶劣的高山、沿海地区和强迎风面的微波天线,应设计防风、防雨雪且韧度强的防护措施。
5.4.6馈线应使用椭圆波导。当传送两种极化波时,宜用圆波导。5.4.7馈线系统在天线塔体上安装应采用馈线夹进行固定,使馈线系统自身平直。相邻两个固定点的距离,垂直敷设时宜为1.5m,水平敷设时宜为2m~3m,对于环境条件十分恶劣的地区宜适当缩短固定间距。馈线长度的设计应留有1m~2m的元余。天线塔到机房之间以及其它悬空地段,应采用馈线支撑架。塔下水平部分的波导应安装在走线槽内。5.4.8采用波导型馈线的气密要求如下:1馈线系统应密封,各连接头应做严格的密封处理;2馈线应充入无腐蚀的干燥气体,在20℃时,含水量应小于1.5g/m;3充入空气的压力在20℃宜为14.7kPa~29kPa(0.15kg/m~0.3kg/m),馈线内气压24小时从29kPa下降后不应低于14.7kPa。6场地选择和总平面布局
6.1场地选择
6.1.1微波站站址和站距的选择应符合《广播电视微波工程线路设计规范》GYJ30的相关规定。6.2总平面布局
6.2.1微波站总平面布局应紧漆合理、分布规整有序。站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布置应在充分满足技术和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地形。6.2.2微波站应将微波机房与微波天线靠近组合,以缩短馈线长度。6.2.3微波站发电机房应独立设置,发电机房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防止噪声干扰。6.2.4微波站发电机应建独立储油室,储油室的储油量,应根据当地供电情况,满足微波机房用电的需求。储油室的设计应满足消防安全规范。6.2.5微波站内应设置排水设施,避免站内积水。微波机房不应设在潮湿、易积水、有腐蚀或辐射的环境区域内
6.2.6对同时具有广播、电视发射业务功能的综合站,应避免相互干扰。4
6.2.7微波站场地周围应设置围墙,其顶部距场地外侧地面不宜低于2.2m。6.2.8微波站应有公路交通,微波站自建公路应按国家相关标准修建,满足使用要求。6.2.9微波站内的绿化建设,在不影响电波传播的情况下,绿化率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6.2.10总平面布置图中应有真北(N)标志、真北与建北的夹角和海拔标高。建筑和结构
7.1房屋建筑
7.1.1微波站房屋建筑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其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应符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和《广播电影电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Y5060的相关规定。7.1.2微波站房屋建筑应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进行设计。在高寒地区宜采取相应的保温、防冰冻、防沙尘等措施,房屋门窗应设双层门窗和封闭式外走廊。7.1.3对于高海拔、寒冷地区及沙漠地区的微波站,新建居住建筑的混凝土和砌体结构外墙外保温应按建筑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I144的规定执行。7.1.4微波站技术用房和生活基地用房可合建或分开建设,合建的技术用房建筑面积可按表7.1.4设置:分开建设的微波站房屋建筑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微波机房、监视值班室、仪器室、维修室、器材室等宜设在同层。生活基地用房标准参照当地政府住房政策标准执行。
表7.1.4微波站房屋建筑面积表
面积(m2)
房间名称
微波机房、监视值班室、动力室蓄电池室、发电机室(含储油室)、器材室、仪器室、维修室、技术资料室、技术培训室、技术办公室等行政办公用房、会议室、值班宿舍、库房、门卫室、水泵房、锅炉房、职工食堂、浴室、厕所、车库等
中继站
510~545
550~600
1060~1145
枢纽站
610~670
665735
1275~1405
440~~470
510540
950~1010
7.2技术用房要求
7.2.1微波机房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净高不应低于3.2m,地面标准荷载为4kN/m;1
2室内、外装饰宜经济实用
3室内门窗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设外开双扇门,宽度不小于1.4m。门、窗均加装纱网;4室内温度宜为18℃~24℃,相对湿度宜为40%~60%;5对同时具有广播、电视发射业务的综合站,微波机房到发射机房应设置信号电缆通道:6应采取全电磁屏蔽。在有大功率发射机的综合台(站),微波设备所使用的交流电源,应预先进行滤波处理:
7通往室外的沟槽、孔洞在穿墙处应加以密封。微波站通风系统的进、排风口应充分考虑防尘、防雨、防台风及防鼠虫等措施。7.2.2监视值班室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紧靠微波机房:
2室内温度宜为18℃~26℃,相对湿度宜为40%~70%;3宜采取全电磁屏蔽。
7.2.3蓄电池室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内地面标准载荷为10kN/m~12kN/m:2室内温度宜为10℃~30℃。室内应有独立的机械排风设备,进风口应装滤尘装置。风机应有消除噪声设施。宜设外开门;3应采用免维护蓄电池,如非免维护蓄电池应放在0.3m高(长、宽按需确定)的平台上,平台外表面铺装耐碱(或酸)瓷砖。7.2.4:发电机房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外开双扇门,宽度不小于1.4m。采用水泥地面、开启式普通窗;2室内温度不应低于12℃。对高山、高寒、热带和沙漠地区微波站的发电机房,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室内墙面和顶面应有消噪声措施,设备与基础之间应有隔振措施;4设立独立储油室和工具室。
7.2.5各技术用房的外门、外窗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7.2.6技术用房的屋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屋顶应采取隔热或保温措施;
微波机房顶上安装微波天线塔时,应采取防水及防渗漏措施;2
3馈线入口处应有密封防护措施
7.3设备布置
7.3.1微波站技术用房设备平面布置应满足设备操作、维护安全和便利的要求;满足设备散热、未来扩容的要求。设备排列整齐美观,布线走向合理。6
7.3.2微波站设备布置维护间隔应符合下列要求1机背与墙之间的走道净宽1m~1.4m2机侧与墙之间的走道净宽不小于0.8m;3机面与墙之间的走道净宽不小于2m4机列侧与机列侧之间的走道净宽不小于1m~1.5m。7.4天线基础和天线塔
7.4.1微波站天线的基础宜建在坚硬的地质构层上。当地基土质较差时,应采用特殊技术措施。当大线建于易受洪涝侵害的低洼地面时,应采取加高天线基础等有效的防洪防涝措施。7.4.2微波天线塔结构设计应按《钢塔结构设计规范》GY5001执行。微波天线塔的位置和高度应满足电波空间传输技术要求,并留有余量。7.4.3微波天线塔设计要求:
1微波天线塔的产品质量水平应达到《工业产品质量分等导则》GB/T12707中合格品标准。微波天线塔应采用钢塔(分圆管钢塔或角钢塔),钢塔榄防腐蚀保护涂装技术要求应满足《广播电视钢塔榄防腐蚀保护涂装》GY64的相关规定;2应使馈线最短,拐弯最少,并有馈线架:3应有承载坐式或挂式大线的位置。应设计供上下塔用的工作梯,宜采用带护圈的安全直爬梯每隔20m~30m设置一个休息平台,根据实际情况还应设置相应的扶手和操作平台;4塔榄应装设航空障碍信号灯,具体要求应按国家规范及航空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5
微波天线塔在静荷载时,中线垂直倾斜不得超过塔高的1/1500;微波天线塔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抗震设防类别应按重点设防类。6
7.4.4微波天线所在位置,由于塔的变形、移位造成天线指向的偏差不应大于天线主瓣宽度的二分之一。
7.4.5基本抗风压的设计,应以当地空旷平坦地面上离地10m高处统计所得的三十年以来10分钟平均最大风速V。(m/s)为标准,按W。=V。/1600确定风压,单位为kN/m。8供配电系统
8.1供配电系统要求
8.1.1微波站供配电系统设计,应按《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播出负荷供电宜为与其它负荷供电分离的独立低压回路8.1.2微波站应采用专线供电系统,保障微波站连续24小时工作。在专线供电线路上不应增挂其它负荷。省际干线和省内干线微波传输电路首站应接入两路不同路由外电,并在终端杆后敷设两路地下电缆至机房配电箱。电源容量宜为该站技术和生活用电的2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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