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 4-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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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GY 4-1982.
GY 4适用于广播电视专用微波接力电路设备
1设备功能
1.1用于为各省、 市自治区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的微波接力电路的干线及支线。
1.2能同时单 向或双向在每个波道内传送- -路PAL 制彩色全电视信号:四路音频信号、一路导锁和-路公务电话,并能兼传中波同步广攝用的标频。
1.3电路设备由 调制解调机、信道机、天馈线和电源等组成。除天线在不考虑采取空间分樂时只用一面外,其余均有热备份,即采取用一备-方式,两者之间能进行自动切换。
1.4公务波道通话不影响节目传送,公务信号能在各站间任意选通,也能进行全线通话,其门限电平应低于主波道。
1.5 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可设无人值守站。
1.6在同-电路上,8GHz和4 GHz两个频段的设备应能兼客使用,可使用相同的调制和解调设备,并具有相同的接口关系。
2假设参考电路
2.1假设参考 电路长度为1000公里,共分为两个调制段,每个调制段的距离为500公里。
2.2每个调 制段内含有n个接力站,平均站距为500/n公里。
2.3每个接力站均可下广 播电视信号,同时可利用节目信号中頻进行转接。
3工作频段
3.18G Hz频段( 7725~8200MHz )●注1
3.1.1 8GHz 领段波道频率配置。根据全国无委的批件,按CCIR386~1附件 的建议,见图1:
6视频
6.1视频输入输出阻抗
75日,不平衡
6.2视频输入输出电平
6.2.1图象信号 (峰值)0.7V
6.2.2同步信号 (峰值)0.3V
6.2.3极性
正极性
6.3视频回波损耗30dB
6.4视频信号频偏 (峰值)8M Hz
6.5视频预加重特性
相对偏移" (dB) =10 1gC(1+ 10. 21f*)/(1 +0.4083[*))-11.
标准内容
GY4-1982
上海市标准情报研究所标准资料14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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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专业(部)标准广播电视专用微波接力电路传输体制本标准适用于广播电视专用微波接力电路设备1设备功能
GY4—82
1.1用于为各省、市、自治区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的微波接力电路的干线及支线。1.2能同时单向或双向在每个波道内传送一路PAL制彩色全电视信号:四路音频信号、一路导频和一路公务电话,并能兼传中波同步广播用的标频。1.3电路设备由调制解调机、信道机、天馈线和电源等组成。除天线在不考虑采取空间分集时只用一面外,其余均有热备份,即采取用一备一方式,两者之间能进行自动切换。
1.4公务波道通话不影响节目传送,公务信号能在各站间任意选通,也能进行全线通话,其门限电平应低于主波道。1.5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可设无人值守站。1.6在同一电路上,8GHz和4GHz两个频段的设备应能兼容使用,可使用相同的调制和解调设备,并具有相同的接口关系。2假设参考电路
假设参考电路长度为1000公里,共分为两个调制段,每个调制段的距离为500公2.2每个调制段内含有n个接力站,平均站距为500/n公里。2.3每个接力站均可下广播电视信号,同时可利用节目信号中频进行转接。3工作频段
3.18GHz频段(7725~8200MHz)*注13.1.18GHz频段波道频率配置。根据全国无委的件,按CCIR386~1附件的建,议,见图1:
广播电视部批准
1983—01—01实施
311,32
波道序号
GY4-82
图18GHz波道频率配置
图1中:fo为频段中心频率,8000MHz,中
fn为下半频段中某一波道的中心频率,单位MHzf\n为上半频段中某一波道的中心频率,单位MHz。各波道的中心频率可用以下关系式表示:下半频段:fn=fo-281.95+29.65,上半频段:fan=fo+29.37+29.65n,上式中,n=1、2、3、4、5、6、7或8。各波道的中心频率见表1:
中心频率(MHz)
中心频率(MHz)
3.1.2全部去波道在频段的一半,全部来波道在频段的另一半。来、去波道采用的
极化方式建议如表2:
水平(垂直)
垂直(水平)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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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
2″、4°、6、8″
GY4—82
3.1.3当收信和发信共用-副天馈线时,波道频率选择在两半频段中使n=1、3、5、7、或2、4、6、8,优先选用m=1、3、5、7。注1,按CC1R386-—1附件的建议,8G丑z频段的频率范围,应为7725—8275MEz,建议优先使用7725-8200M五2至于6、7、8\和波道可在特定场合下使用,并来取措施避免与其它微波电路设备的相互干扰。3.21.4GHz频段(1217~1398MHz,1432~1519MHz)*注23.2.11.4GHz频段波道频率配置,见图2:3
图21.4GHz波道频率配置(单位MHz)各波道的中心频率见表3
中心频率(MHz)
中心频率(MHz)
波道中心频率的间距,除1'和2波道间为74MHz外,其余相邻波道中心频率间距均为47MHz。下半频段波道为1、2、3,上半频段波道为1\、2、3″。3.2.2全部去波道在频段的一半,全部来波道在频段的另一半。来、去波道采用的极化方式建议如表4
水平(垂直)
垂直(水平)bzxZ.net
发信机发射功率不大于10W。
3.3公务波道
3.3.1公务波道迹信采速率为32kb/S增量调制,其接口要求为:幅度
输入输出阻抗
GY4—82
3.3.2除个别情况外,所有主波道均应设置公务波道。公务波道的中心频率与相应的主波道中心频率差25MHz,上半频段均高于主波道,下半频段均低于主波道。4中频
4.1节目信号的中频频率为140MHz。4.2中频输入输出阻抗
4.3中频输入输出电平
输入电平
输出电平
中频回波损耗
752,不平衡。
≥30dB(±8MHz)
4.5中频带宽暂定为
基带组成*注3
基带组成见图3:
34MHz。≥26dB(±10MHz)
基带组成
注3:彩色全电视信号传输时,于0000Kz处不能锐截止,6视频
5.1视频输入输出阻抗
6.2视频输入输出电平
6.2.1图象信号(值)
6.2.2同步信号(峰值)
6.2.3极性
6.3视频回波损耗
6.4视频信号频偏(峰值)
6.5视频预加重特性
752,不平衡
正极性
≥30dB
相对偏移*(dB)=101g(1+10.21f2)/1+0.4083f*))-1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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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f为频率(MHz)。
GY4-82
相对于交叉频率1.512MHz而言。6.6无用直流分量
接759匹配负载时
负载开路时
7音频“
7.1音频输入输出阻抗
7.2音频输入输出电平
输入电平
输出电乎
7.3音频频率范围
6002,平衡
30Hz--15kHz
上限频率可按实际需要高定,但不低于12kHz。7.4频偏
7.4。1音频信号对副载频的最大频偏7.4.2副载频对中频的最大频偏
±100kHz
±280kHz
7.5音频预加重特性预加重网络的时间常数为50us。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广播电视部技术局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电子工业局、苏州江南广播通信联合厂、南京长江机器厂、江苏电子工业综合研究所。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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