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GY) > GY/T 220. 4-2007 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4部分: 紧急广播
GY/T 220. 4-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Y/T 220. 4-2007

中文名称: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4部分: 紧急广播

标准类别: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GY)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zip .pdf

下载大小:203700

相关标签: 移动 多媒体 广播 紧急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GY/T 220. 4-2007.Mobile multimedia broadcasting一Part 4: Emergency broadcasting.
GY/T 220的本部分规定了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中的紧急广播技术要求。
GY/T 220. 4适用于通过卫星和/或地面无线发射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等信号的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Y/T 22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2312-198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
GB/T 4880. 2-2000语种名称代码第2部分: 3字母代码
GB/T 15273. 1-1994信息处理 八位单字节编码图形字符集第一-部分:拉丁字母一
GY/T 220. 2-2006移动多媒体广 播第2部分:复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
3术语、定义、缩略语和约定
3.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Y/T 220的本部分。
3.1.1紧急事件emergency event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3.1.2紧急广播emergency broadcast ing-种利用广播通信系统向公众通告紧急事件的方式。
3.1.3紧急广播系统emergency broadcasting system提供紧急广播业务的广播通信系统,特指基于移动多媒体技术体系的广播系统。
3.1.4紧急广播消息emergency broadcasting message采用文本、多媒体数据等方式描述的一一个紧急事件,且通过紧急广播系统播发的信息。
3.1.5紧急广播数据段emergency broadcasting data segment紧急广播消息的最小封装传输单元,同GY/T 220. 2-2006定义的紧急广播表的“紧急广播数据段”字段。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GY/T220.4—2007
移动多媒体广播第4部分:紧急广播Mobile multimedia broadcasting Part 4: Emergency broadcasting2007-11-14发布
2007-11-20实施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定义、缩略语和约定
4概述..
5紧急广播数据段
6紧急广播消息
附录A(资料性附录)并发消息数量和紧急广播序号取值:KAoIKAca
GY/T220.4—2007
GY/T220.4—2007
GY/T220《移动多媒体广播》为系列标准。第1部分:广播信道顿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第2部分:复用;
第3部分:电子业务指南。
本部分为GY/T220的第4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上海瑞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秦勇、解伟、陈德林、张定京、柳兴权、王标、李晓峰、党海飞。II
GY/T220.4—2007
GY/T220的本部分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如下事实,使用者声明符合本部分时,可能使用涉及本部分有关内容的相关授权的和正在申请的专利。本部分的发布机构对于专利的范围、有效性和验证资料不提出任何看法。专利持有人已向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保证,愿意同任何申请人在合理和非歧视的条款和条件下,就使用授权许可进行协商。该专利持有人的声明已向本部分的发布机构提交,下表列出专利权利人的信息:
专利权利人
联系地址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
广播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
张国毅
邮政编码
100866
010-86093723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请注意除专利许可声明中已经识别出的专利外,本部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其他专利。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I
TTKAONIKAca-
1范围
移动多媒体广播第4部分:紧急广播GY/T220的本部分规定了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中的紧急广播技术要求。GY/T220.4—2007
本部分适用于通过卫星和/或地面无线发射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等信号的移动多媒体厂广播系统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Y/T22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2312-198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T4880.2-2000语种名称代码第2部分:3字母代码GB/T15273.1-1994信息处理八位单字节编码图形字符集第一部分:拉丁字母一GY/T220.2-2006移动多媒体广播第2部分:复用《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3术语、定义、缩略语和约定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Y/T220的本部分。3.1.1
紧急事件emergencyevent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emergencybroadcasting
紧急广播
种利用广播通信系统向公众通告紧急事件的方式。3.1.3
紧急广播系统emergencybroadcastingsystem提供紧急广播业务的广播通信系统,特指基于移动多媒体技术体系的广播系统。3.1.4
紧急广播消息emergencybroadcasting message采用文本、多媒体数据等方式描述的一个紧急事件,且通过紧急广播系统播发的信息。3.1.5
紧急广播数据段
emergencybroadcastingdatasegment紧急广播消息的最小封装传输单元,同GY/T220.2-2006定义的紧急广播表的“紧急广播数据段”字段。
GY/T220.4—2007
触发trigger
A网络正在播发紧急广播消息,提请B网络播发一个通知信息,使得正在接受B网络服务的用户切换到A网络去接收紧急广播消息,这种行为定义为触发。3.1.7
号auxiliarydata
辅助数据
紧急事件主要是通过文本方式描述,对于采用图片、音频、视频等方式描述的紧急事件信息,定义为辅助数据。
参考业务
reference service
当紧急事件发生时,通过视频或音频广播业务对用户进行指导,以便能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这类业务定义为参考业务。
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GY/T220的本部分。EB
(EmergencyBroadcasting)紧急广播EBS
(EmergencyBroadcastingSystem)紧急广播系统(MultiplexFrame Identifier)
复用顿标识
ServiceID
uimsbf
3.3约定
(ServiceIdentifier)业务标识比特串,左位在先
(bit string,left bit first)
(unsigned integer,most significantbitfirst)下列约定适用于GY/T220的本部分。3.3.1保留
如未加特殊说明,本部分中的所有保留位应置为1’。3.3.2关系运算符
不等于
3.3.3算术运算符
递增加1
3.3.4赋值操作符
4概述
赋值操作
无符号整数,高位在先
紧急广播是一种利用广播通信系统向公众通告紧急事件的方式。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时,紧急广播提供了一种迅速快捷的通告方式。当前端发送紧急广播消息时,接收终端应能强行切换接收紧急广播消息,并能根据紧急事件的级别和类型采取相应的展示方式。
TKAONIKAca
GY/T220.4—2007
GY/T220的本部分规定了紧急广播数据段和紧急广播消息的语法结构及紧急广播消息的复用传输方法。
紧急广播消息的发送和接收示意见图1。紧和广拯消息
紧急!择消息
拆分、段时装
段析、合并
繁象广播致据段
紧急!播数语段
表孵析
紧急广器表
紧总滑表
紧急广播消息的发送和接收
本部分对GY/T220.2-2006定义的紧急广播表作如下约定,见表1中阴影部分。表1紧急广播表
紧急广播()
表标识号
并发消息数量
紧急广播序号
紧急广播数据段长度
for (i=o;i紧急广播数据段
CRC_32
并发消息数量
复用顺
受用顺
标识符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4位字段,取值范围0~15,表示紧急广播前端发送队列里面当前待发的消息数量,接收终端可以根据此字段判断是否收齐所有的紧急广播消息。紧急广播序号
2位字段,取值“00”表示没有紧急广播消息,其它值表示有紧急广播消息。当紧急广播前端发送队列里面增加紧急广播消息时,本字段取值在1~3范围内循环递增加1。当紧急广播前端发送队列里面紧急广播消息减少时,若发送队列清空,本字段取值“00”,否则保持不变。附录A是关于本字段取值的举例说明。5紧急广播数据段
紧急广播数据段是紧急广播表的数据载荷,GY/T220的本部分对紧急广播数据段进行约定。紧急广播数据段的定义以及和复用帧的关系见图2。3
GY/T220.4—2007
复用帧头
版本号
复用顿(MF_ID=0)
复用帧净荷
控制信息表1
协议最低
版本号
紧急广播数据段语法定义见表2。语法
紧急广播数据段()
协议版本号
协议最低版本号
网络级别
网络号
消息ID
当前段序号
最后段序号
数据长度
for(i=0;i紧急广播数据
协议版本号
控制信息表k
(表标识号=0x10)
紧急广播表头
仅序号
控制信息表n
紧急广播数据段
数据长度
CRC_32
紧急广播数据
紧急广播数据段
紧急广播数据段
4位字段,取值范围0~15,表示紧急广播协议版本,当前取值为0。4
TKAONIKAca
0~8191字节
标识符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协议最低版本号
GY/T220.4—2007
4位字段,取值范围0~15,表示可以兼容的最低版本序号,取值不大于当前协议版本号。网络级别
4位字段,表示紧急广播消息所属网络的网络级别,取值见GY/T220.2-2006网络信息表语法定义。
网络号
12位字段,表示紧急广播消息所属网络的网络号,取值见GY/T220.2-2006网络信息表语法定义。
消息ID
16位字段,标识一个紧急广播消息。允许同时广播多个紧急广播消息,通过网络级别、网络号和消息ID三者唯一确定一个紧急广播消息。当前段序号
8位字段,取值范围0~255,从0开始取值,表示当前紧急广播数据段的序号。最后段序号
8位字段,取值范围0~255,从0开始取值,表示最后一个紧急广播数据段的序号。数据长度
13位字段,取值范围0~8191,表示后续紧急广播数据的长度,单位为字节。紧急广播数据
承载着拆分后的紧急广播消息。接收终端按“当前段序号”和“最后段序号”字段指示的顺序和数量,拼接具有相同网络级别、网络号和消息ID的所有紧急广播数据即可得到紧急广播消息,本字段的长度N由前面“数据长度”字段指示。6紧急广播消息
紧急广播消息可以在当前网络传输,也可以在其他网络传输。当在其他网络传输时,可以提请当前网络发一个触发信息,提示终端切换到其他网络以便及时接收该网络的紧急广播消息。紧急广播消息的第一个比特为触发标志。当触发标志为“0”时,表示当前网络承载着实际的紧急广播消息,此时紧急广播消息的协议结构见图3。5
GY/T220.4—2007
发布机构标志
罗考业务标志
编码字符集
文本数据长度
发送时间
持续时间
0-4095
紧急广播消息
支持语种数量
发布机构名称长度
参考业务标识
(m<15)
辅助数据索引
紧急广播消息(触发标志=0)
辅助数据数量
辅助数据类型
辅助数据长度
(n<15)
0-65535
当触发标志为“1’时,表示当前网络承载着触发信息,实际的紧急广播消息需要切换到其他网络收取获得,此时紧急广播消息的协议结构见图4。紧急广播消息
紧急广播消息语法定义见表3。
紧急广播消息()
触发标志
if(触发标志==0)
触发消息类型
触发消息级别
触发网络级别
触发网络号
触发频点编号
触发中心颜率
触发带宽
紧急广播消息(触发标志=1)
紧急广播消息
KAOIKAca
标识符
编码字符集
发送时间
持续时间
支持语种数量
for (i = 0; i发布机构标志
参考业务标志
文本数据长度
息(续)
3紧急广播消息bzxz.net
for (j=0:j文本数据
if(发布机构标志==1)
发布机构名称长度
for (j= 0: j发布机构名称
if(参考业务标志=1)
参考业务标识
辅助数据索引
辅助数据数量
for (i=0; i辅助数据类型
辅助数据长度
for (j=0;j标识符
uimsbf
uimsbf
GY/T220.4—2007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uimsbf
GY/T220.4—2007
辅助数据
触发消息类型
触发消息级别
触发网络级别
触发网络号
触发频点编号
触发中心频率
触发带宽
触发标志
表3紧急广播消息(续)
标识符
uimsbf
uimsbf
uimsbf
1位字段,“0”表示后续字段即为当前网络承载的实际紧急广播消息,1”表示当前网络承载的是其他网络提交的触发信息,实际的紧急广播消息需要切换到其他网络收取获得。类型
7位字段,取值范围0~127,表示紧急事件的类型,本字段参照了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中的类型定义,见表4。表4紧急事件类型
水旱灾害
气象灾害
地震灾害
地质灾害
海洋灾害
生物灾害
森林草原火灾
工矿商贸等企业安全事故
交通运输事故
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KAOTKAca
系统测试
自然灾害类
系统测试
事故灾难类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