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1002-2020
中文名称:重大突发事件遗体处置规范
所属省份: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12-17
实施日期:2021-01-16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685.59 K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13.200
中标分类号:C78
标准简介
本文为天津市地方标准《重大突发事件遗体处置规范》,系统规定了重大突发事件中遗体接运、保存、辨认、处置及档案管理等全过程技术要求,适用于殡葬单位开展应急遗体处理工作。
部分标准内容
ICS 13.200
C 78
DB12/T 1002—2020
重大突发事件遗体处置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dead bodies of emergency incident
发布日期:2020-12-17
实施日期:2021-01-16
发布单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天津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主要起草人:王田玉、张悦东、冯璐、韩勇、兰岚、李奉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大突发事件遗体处置的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各殡葬单位开展重大突发事件遗体处置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287 殡葬术语
MZ/T 135 遗体收验运输卫生技术规范
MZ/T 136 遗体整容操作技术规范
MZ/T 020 遗体告别服务
MZ/T 021 遗体火化服务
DB12/T 904 殡葬服务从业人员个体防护与遗体卫生处理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287界定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大突发事件
突然发生并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其分类和级别按照《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定。
3.2 特殊遗体
因化学爆炸、传染性疾病、刑事案件等原因意外死亡的遗体。
4 遗体流向分配
4.1 应根据现场情况调派人员和车辆收集遗体,合理调度殡仪车辆,将遗体分配至各殡仪馆暂存。
4.2 遗体分配应做到信息准确、衔接无误、沟通及时。
5 遗体接运与保存
5.1 检查与拍照
5.1.1 应对遗体进行检查、消毒和初步整理,并对遗体及随身物品进行拍照和信息登记。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二维码或条码进行信息化管理。
5.1.2 照片应包括遗体正面、登记卡片、遗体与箱号对应关系以及随身物品等内容。
5.2 编号入箱
应对遗体进行编号,填写遗体接收登记表,并做好书面记录。登记卡一式三份:一份附于冷藏箱,一份附于遗体袋,一份置于防水袋中保存。
5.3 登记造册
对接收的遗体进行登记造册,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5.4 遗体保存
5.4.1 根据遗体情况选择冷藏、冷冻或药物防腐等方式保存,并做好入箱记录。如更换存放设备,应及时记录变更情况。
5.4.2 应严格控制冷藏设备温度,每日检查不少于4次。
5.4.3 冷冻保存温度一般控制在-10℃至-25℃。
5.4.4 应每日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6 遗体辨认与探视
6.1 遗体辨认人员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殡葬单位应做好接待和记录工作。
6.2 家属探视应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并根据场地条件控制人数。
7 遗体处置与安葬
7.1 根据家属及相关单位意见开展遗体整容服务,并制定整容方案,经确认后实施,过程应形成书面记录。整容操作应符合MZ/T 136要求。
7.2 经与家属协商一致后,开展遗体告别和火化服务,并做好记录,相关服务应符合MZ/T 020和MZ/T 021要求。
7.3 火化完成后,应做好骨灰领取服务并形成记录。
7.4 特殊遗体的处置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8 消毒与卫生
8.1 应对冷藏设备、殡仪车辆及相关器具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护要求应符合DB12/T 904规定。
8.2 消毒卫生工作应符合MZ/T 135及DB12/T 904相关要求。
9 档案管理
应建立遗体处置全过程档案,确保信息完整记录。档案应采用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保存,并确保信息安全。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遗体接收登记卡主要信息包括:
顺序号、遗体接收日期、逝者姓名、遗体来源地点、原编号、接运单位、司机姓名、联系方式、车牌号、遗体随身衣物、遗体现状、探视记录、处置记录、冷冻箱编号及归档审核信息等。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