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1210-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 1210-1991
中文名称:保温容器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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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保温
容器
工业
劳动
安全
技术规程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 1210-1991.
4.1劳动保护
4.1.1企业必须搞好生产过程中的防尘、 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
4.1.2对从事高温、 尘毒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患有职业病或禁忌症的要及时调离、治疗、建档并加强管理。
4.1.3凡患有高度近视、 癩痛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美尼尔氏症等人员,不应安排在冲床等危险岗位。
4.1.4做好高温、 粉尘、毒物的定期监测工作。
4.1.5按劳动防护用品发 放规定,定期发给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按规定正确使用。
4.1.6做好各种保健食晶发放使用及尘毒岗位的定期休养工作。
4.2安全教育
4.2.1对新进人员进行厂、 车间(部门)、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进入生产岗位。
4.2.2 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发证才能独立操作。
4.2.3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将每个干部、职工的教育情况归档。
4.3安全检查
4.3.1必须定 期进行安全检查,采取专业性、季节性、经常性检查办法相结合进行。
4.3.2对重大隐患项目 的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4.4建立健全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
根据本规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卫生标准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实施计划,安全技术规程,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制度,安全卫生评价制度,其他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5电气部分
5.1临时线
5.1.1需要架设临时线时, 应填写“临时接线申请单”,经动力安技部门检查批准后,方可派电工架设。
5.1.2临时线一般 使用期限为15天,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 长手续,但最多不应超过三个月。
5.1.3架设临时线时 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户内离地高度不应低于2.5m,户外不应低于3.5 m。
5.1.4临时线与水管、 设备、门窗、汽(气)管等距离应在0.3m以外,在道路交叉处离地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1210—91
保温容器工业
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1991-07—03发布
1992—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发布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引用标准?
安全卫生管理
电气部分…
锅炉、压力容器
重油库、油泵房.…·
配电房
压缩空气站·
电梯·
危险物品管理
料坏车间
瓶胆车间
料坏、瓶胆车间的劳动保护
制壳车间
包装与成品
(1)
(3)
(6)
(9)
(9)
...(10)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保温容器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1210—91
本标准规定了保温容器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措施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保温容器生产企业。2引用标准
GB2894—82
安全标志
GB4053.1-83
CB4053.2-83
固定式钢直梯
固定式钢斜梯
GB5091-85压力机的安全装置
技术要求Www.bzxZ.net
GB 607785
GB6528--86
GB8176-87
GBJ16—87
GBJ41-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
玻璃生产配料车简防尘技术规程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工业锅炉房设计规范
保温瓶喷漆车间安全技术规程
ZBY22009—88
TJ28-78
TJ29-78
城市煤气设计规范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TJ-33一79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TJ34—7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TJ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发(1982】22号文)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人锅【1987】4号文)3厂院
3.1厂址选择
3.1.1新建与扩建企业的厂址选择,应做到布局合理、地质可靠,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和方便职工的工作生活。
3.1.2选址时,除考虑其经济性和技术合理性外,还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同时选定生活区、水源和有害废气、废水和废渣的排放点。3.1.3产生危害较大的气体、烟雾、粉尘、噪声等的选址时,必须遵守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3.2厂房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07—03批准1992—02-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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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应符合国家颁发的TJ36—79中的有关规定以及GBJ16—87的要求,结合保温容器生产的特点进行设计。
3.2.2有危险的库房及动力辅助设施的设计,应根据生产危险性分类,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要选择适当的厂房耐火等级、防火墙、防火带、防火间距、安全蔬散通道。厂房之间防火间距的要求见表1。防火间距
耐火等级
、三级
火等级
、二级
3.2.3劳动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四
3.2.4厂区道路应平坦畅通并设有足够的照明、醒目的安全标志和配备消防设施。3.2.5根据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拦或者盖板。级
3.2.6厂区应设置消防车道。通往厂房、库区、可燃原料场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m。道路上有管架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3.2.7有尘毒作业的车间,其尘毒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场地的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的下风侧。
3.2.8有尘毒作业的车间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散放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3.2.9车间内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应符合表2规定,生产性粉尘最高允许浓度应符合表8规定。
有机落剂
最高允许浓度
有机溶剂
最高允许浓度
苯(皮)
二甲苯
松香水
松节油
二氟乙烷三氯乙烷
一氧化碳
醋酸甲酯酷酸乙酯醋酸丙酯醋酸丁酯醋酸戊酯100
游离二筑化硅含量在10%以下不含有毒物质的矿物质和动植物粉尘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
最高允许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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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cm,室内消防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防栓、水枪和水带。3.3.安全色
厂区内应按GB2894—82的规定在有关部位设置安全标志。4安全卫生管理
4.1劳动保护
4.1.1企业必须搞好生产过程中的防尘、防毒、防署降温、防寒保暖工作。4.1.2对从事高温、尘毒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患有职业病或禁忌症的要及时调离、治疗、建档并加强管理。
4.1.3凡患有高度近视、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美尼尔氏症等人员,不应安排在冲床等危险岗位。
4.1.4做好高温、粉尘、毒物的定期监测工作。4.1.5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定期发给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按规定正确使用。
做好各种保健食品发放使用及尘毒岗位的定期休养工作。4.1.6
4.2安全教育
4.2.1对新进人员进行厂、车间(部门)、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进人生产岗位。
4.2.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发证才能独立操作。4.2.3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将每个干部、职工的教育情况归档。4.3安全检查
4.3.1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采取专业性、季节性、经常性检查办法相结合进行。4.3.2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4.4建立健全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根据本规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卫生标准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实施计划,安全技术规程,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制度,安全卫生评价制度,其他安全卫生管理制度。5电气部分
5.1临时线
5.1.1需要架设临时线时,应填写“临时接线申请单”,经动力安技部门检查批准后,方可派电工架设。
5.1.2临时线一般使用期限为15天,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手续,但最多不应超过三个月。
5.1.3架设临时线时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户内离地高度不应低于2.5m,户外不应低于3.5m。
5.1.4临时线与水管、设备、门窗、汽(气)管等距离应在0.3m以外,在道路交叉处离地3
不应低于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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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两个以上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个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分线头不应在灯头内并头,临时线中间不应有接头。5.1.6临时线路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必须有良好的接零保护或接地保护。5.2照明
5.2.1室内一般照明的照明器距地面的悬挂高度应符合TJ34一79的规定,且不低于2m,见表4。
光源种类
荧光高压汞灯
卤钨灯
荧光灯
照明器型式
带反射罩
乳白玻璃漫射罩
带反射罩
带反射罩
易燃易爆场所,应采用防爆灯具5.2.2
10°~30°
10°~30°
≥30°
灯泡功率,W
≤100
150~200
300~500
150~200
300~500
≤250
≥400
1000~2000
最低悬挂高度,m
5.2.3有腐蚀性气体及潮湿场所,应采用密闭式灯具,并将灯具部件防腐处理。5.2.4
炽灯。
粉尘较多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或密闭式灯具。库房内不应使用碘钨灯、荧光灯,不应用可燃材料作灯罩,不应使用60W以上的白5.3开关及插座
户外应采用防水瓷质拉线开关加防雨罩。在易燃易爆场所,开关不应安装在同一室内。如必须就近安装,则采用防爆密闭开5.3.3不同电压的插座应有明显区别。5.3.4携带型电器插座必须完好,应采用带有保护接零的插座,其相、零应有标志。5.3.5易燃易爆及特别潮湿场所,不应装设插座。6锅炉、压力容器
6.1锅炉
6.1.1锅炉房的设计应严格按CBJ41-79要求进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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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锅炉的使用必须遵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6.1.3余热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6.1.4锅炉房应单独设置,房内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行和检修。每层应有两个出口,分别在两侧,门窗必须向外开。6.1.5锅炉生火、保温升压、供气正常燃烧、通风配合以及停炉检修降压都要按《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6.1.6锅炉进水时必须进行水质处理,硬度不大手0.04mg当量/L。6.1.7企业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事故处理办法、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检修制度、水质处理制度等。6.1.8对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合格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6.1.9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1.10锅炉三大安全附件管理
6.1.10.1压力表盘上的刻度极限值,应为工作压力的2倍,并应在刻度盘上标明允许工作压力的红线。
6.1.10.2水位表应有报警装置和良好的照明、醒目的安全水位线,并应每班冲洗。6.1.10.3安全阀的总排气能力应大于锅炉的最大连续蒸发量。6.1.11使用公用热力网热力应设置厂内热力站,并参照地区管理制度规范制定厂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2氧气瓶、乙炔瓶
6.2.1企业使用的气瓶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劳动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6.2.2运输氧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要旋紧瓶帽、瓶阀,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a.
与各种气瓶应分车运输,严禁同易燃品、毒品、腐蚀品及带油污的物品混装,并妥b.
善固定;
夏季装运要采取遮阳措施,气温上升到30℃以上应防止日光曝晒,采取早、晚运输;c.
装卸气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工具。d.
乙炔瓶在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6.2.3
必须建立定期检验制度;
应保持瓶阀、瓶盖及防震圈齐全完好;使用、运输和储存时,其环境温度不应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使用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卧放,防止丙酮流出。不应靠近热源和电热设备,防d.
止曝晒,
,严禁烟火,乙炔瓶与明火之间距离应不小于10m,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
冬季瓶阀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使用乙炔发生器时必须安装防回火装置和防爆膜。气瓶的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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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气瓶都应放置单独的库(室)储存、保管,库房的建筑应符合GBJ16一87的6.2.4.1
规定。
库房附近应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6.2.4.2
氧气瓶瓶体和瓶阀严禁沾有油污,氧气瓶内氧气用完更换满瓶时,至少要余留6.2.4.3
0.05MPa的压力。
6.3压力容器
6.3.1严禁使用未经当地劳动部门审批的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必须定期检验,应指定职能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管理。6.3.2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受压容器超压、超温、超负荷运行。6.3.3
重油库、油泵房
油库与各类建筑物之间有定的防火间距,见表5。油罐与油罐之间应有一定防火间7.1
距,见表6。在间距内禁止烟火和明火作业。表5
防火间距,m
一个罐区
易燃液体
可燃液体
堆场的总
贮量,m3
耐火等级
、二级
51~200
201~1000
1001~5000
251~1000
1001~5000
5001~25000
忙罐形式
防火间距
易燃液体
可燃液体
注:D为两相邻贮罐中较大继的直径,m。6
半地上
7.2油库储油量严禁超过规定的吨位QB1210-91
7.3一操作人员应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严禁随便动用。7.4油库区域内要严格做到三无(无油污、无杂物、无易燃物),经常保持清洁卫生。7.5油泵房禁止烟火。操作人员应定期巡回观察油温、油压,防止油泵、油管漏油。7.6-各种电器开关及电线应经常检查,防止短路等事故发生。7.7油泵房与油罐之间的地沟要有水泥隔墙,不准直接相通,油罐避雷针要良好可靠,定期试验,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2。7.8在供油工作中必须随时检查油压表,把油压稳定在规定的范围内。7.9修理油管、阀门需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将油管和回油管用蒸汽吹扫干净,关闭总阀门及与罐体相连接的所有管道的送油和油阀门,并做好隔绝油管道路后方可动工。8煤气
8.1城市煤气
8.1.1城市煤气设计和使用按TJ2878执行8.1.2煤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地下室、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配电室、电缆沟、烟窗和进风道等地方。8.1.3工业企业生产用气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当特殊情况需设置时,应有机械通风和相应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8.2自制煤气
8.2.1水槽式可燃气体贮罐或贮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GBJ16-87的规定,见表7。
防火间距,
总容积,ms
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民用建筑、易燃、可燃液体蛇罐和易燃材料堆场、甲类物品库房
其他建
、二级
501~10000
>10000
8.2.2水槽式贮罐与水槽式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贮罐的半径。8.2.3在制气过程中,化验人员要参加分析提供数据。严格控制氧气含量在0.1%~0.4%之内生产。氧气含量超过0.4%应向当班者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1%,立即停工检查。防止发生煤气爆炸事故。
8.2.4严禁煤气系统设备在负压情况下运行,不得有泄漏现象,对安全阀、防爆板、水封设QB1210-91
备等要定期检查和更换,如发现负压时应停产检查。8.2.5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开炉盖时应点火,炉口点着火后方可加煤,应开启烟蒸汽阀,将炉内气体从烟窗排出。8.2.6经常检查煤气发生炉上的鼓风压力管表,各部位的温度计、流量表及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8.2.7煤气库的储气量一般应保持在三分之一以上,最低不得低于警报线,煤气库的水封液面必须保持在溢流高度。
8.2.8水夹套及气包系统参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执行。8.2.9在检修煤气系统时,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煤气炉区域内不应动用明火,如需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有专人监护。8.2.10进人煤气设备内工作,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时,可工作较长时间,一氧化碳含量超过30mg/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9配电房
9.1配电房位置的选择和结构设计应符合当地电气装置安装标准的有关规定。9.2配电房应符合消防有关规程要求,建筑器材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但变压器室应为一级耐火。变配电房需加装必要的消防设施。9.3室内配电装置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净距)不应小于表8所列数据。表8
通道分类
布置方式
一面有开关设备时
两面有开关设备时
维护通道
9.4室内四壁与变压器器壁的净距,见表9。表9
变压器与后侧壁之间
变压器与大门之间
9.5配电房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0kV
1000mm
操作通道
通往防爆间隔的通道
1500mm
2000mm
9.6配电房应制定和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制度、禁烟禁火制度、交接班制度、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9.7配电房内外严禁堆放杂物。
10压缩空气站
QB1210-91
10.1压缩空气站和压缩空气管道设计,应符合TJ36—79、TJ29—78、GBJ16—87等标准的规定。
10.2机器间内设备和辅助间布置以及与机器间毗连的其它建筑物的布置,不得影响机器间的自然通风和采光。
10.3机器间的通道宽度,应根据设备操作、拆装和运输的需要确定,其净距一般不小于表10的规定。
净距,m
通道类别
机器间的主要通道
空气压缩机排
气量,m\/min
单排布置
双排布置
空气压缩机组之间或空气压缩机组与辅助设备之间的通道
空气压缩机组与墙之间的通道
10.4.空气压缩机组的联轴器和皮带传动装置部分,必须装设安全防护设施。10.5压缩空气站内的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校验。地沟应辅设盖板。>40
10.6机器运转时,应经常检查各部位有无异常响声、各级压力和排气温度、冷却水是否畅通以及进水温度是否正常。
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需安装电梯时,必须采用国家定点企业制造的电梯。电梯安装完毕后,应由劳动监察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简易电梯应逐步予以淘汰。
简易电梯必须符合当地简易载货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12危险物品管理
12.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库或隔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应留出通道。堆垛与墙壁、尾顶之间应留出间距。12.2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缺,一且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妥善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12.3化学危险物品库的温度不应超过30℃,并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12.4对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贮存、保管、使用、报废处理等必须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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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对危险物品管理人员,须经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12.6剧毒物品的保管,必须严格执行专柜存放和双人双锁制度。收发时应有二人以上同时在场,并做好详细记录。严格领用、退库手续。12.7管理人员离开库房前,须切断电源,经检查后,才能锁门。13料还车间
13.1配料
13.1.1玻璃生产配料应符合GB6528—86的规定。13.1.2配料所用的有毒原料必须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工作途中不得自离开,配好的料要立即拌合。有毒原料的包装物必须及时退回仓库。13.2拌料
13.2.1开工前先检查拌料、通风吸尘等设备是否完好。13.2.2拌料前先开吸尘风机,启动拌料机时先开慢车。13.2.3操作时应做到轻倒、轻放、轻抖、轻扫、轻搬。13.2.4各种机器设备上的防护装置要保持完好。检修设备、排除故障时必须停车关机。13.2.5进入拌料机内检修、清扫必须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启动”标志,并有专人监护。13.3赛炉
13.3.1施工
13.3.1.1工作场地要合理安排,通道要保持畅通,要保证足够的照明。13.3.1.2高空向下排除物料时,应在四周设置标记和采取防护措施,禁止多层平行作业;13.3.1.3拆除旧砌体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13.3.1.4耐火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保管时应严防受潮,不得用受潮风化、结构松散的砖来砌筑重要部位。13.3.1.5胀缝应分段留设,胀缝不宜留得过大。胀缝内保持清洁,应夹马粪纸。13.3.1.6跨度小于3m的拱顶和拱应打入1块锁砖,跨度大于3m时应打入8块,而跨度大于5m时应打5块。
13.3.1.7池底砖安装完毕后。必须用金属构件将池底四周夹紧加固,方可砌筑上层。13.3.1.8拱顶二边的拱脚必须设有支撑件,支撑必须严实。13.3.1.9蓄热室硅砖拱每米留10~15mm服缝,可集中留在封门墙部位。13.3.2烤蜜
13.3.2.1各密应制定烤窑计划,并严格按照客炉设计的升温曲线进行升温。13.3.2.2烤窑过程中,根据窑体膨胀的情况,应及时调整拉条,调整时应逐步少量放松。13.3.2.3以煤气为燃料的熔炉,菁热室温度低于发生炉煤气温度时,不应输送煤气。13.3.3燃油系统
13.3.3.1必须定时检查供油系统附件,必要时需及时进行修理和调换。13.3.3.2在燃烧室温度达到700~800℃时方可点燃重油,要防止脱火。13.3.4密炉管理及保养
13.3.4.1严格按照窑炉管理制度控制窑压与火焰气氛、油溢、油压等,脸部不得对着油枪。-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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