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1116.2-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 1116.2-1991
中文名称:仪器灯泡仪器卤钨灯泡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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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仪器
灯泡
卤钨灯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 1116.2-1991.
5技术要求
5.1灯泡的正常使用条件
a.允许最低玻壳温度为200C,允许最高压封部位温度为400C
b.燃点位置:水平或垂直(灯脚在下)。
5.2灯泡的玻 壳应洁净、透明,无影响使用的缺陷。
5.3灯泡的灯丝、玻壳.封接部位和外引线都应轴向对称不应有明显的轴向偏离而影响使用。
5.4灯 泡的外引线不允许松动,不应有严重的氧化现象。
5.5灯泡应能承受比额定电压值高5%的瞬时电压冲击而不致烧毁。
5.6灯泡在额定电压下燃点, 其平均寿命应符合表2的规定,个别灯泡的寿命不应低于平均寿命的50%,每个灯泡燃点到平均寿命70%时的流明维持率不低于90%。
5.7灯泡经峰值加速度50m/s",脉冲持续时间11ms,按包装运输要求的方向碰撞1000土10次后,不应有机械损伤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
6试验方法
6.1 灯泡的主要尺寸(第4.1条)用通用量具或专用量规检验。
6.2 灯泡的光电参数(第4.2条)测试方法按国家标准GBn 153的规定进行。
测试前,灯泡应在额定电压下老练5min。
测试时,灯泡在额定电压下进行,且灯泡处于垂直位置,灯脚在下。
6.3灯 泡的寿命和流明维持率(第5. 6条)应在额定的直流或交流电压下进行,其电压波动不应超过士2%,并符合第5.1条的正常使用条件。
灯泡的平均寿命按全部被测灯泡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灯泡的流明维持率是指灯泡燃点至平均寿命70%时所测的光通量与初始光通量的百分比。
标准内容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仪器灯泡
仪器卤钨灯泡
QB1116.2—91
本标准规定了仪器灯泡、仪器卤钨灯泡的术语、型号、主要尺寸、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器械和光学仪器上使用的仪器卤钨灯泡(以下简称灯泡)。2引用标准
CBn153白炽灯泡光电参数的测量方法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423.6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Eb:碰撞试验方法GB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2829
GB7451
3术语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电光源名词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除按GB7451的规定外,另补充如下规定。3.1初始光电参数:指灯泡在老练结束时所测量的光参数和电参数。4型号、主要尺寸和基本参数
4.1灯泡的型号、主要尺寸及灯头型号应符合表1及图1~图4的规定。4.2灯泡的初始光电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1
LYQ4.8—17
LYQ6-6
LYQ6—10
LYQ6-12
最大直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06—04批准要
最大长度
灯丝中心高
灯端型式
1992-01-01实施
—25 —
灯泡型
LYQ615
LYQ6-20
LYQ6--30
LYQ8-30
LYQ8--50
LYQ12-30
LYQ12-30—1
LYQ12-50
LYQ12-—100
LYQ13.8-85
LYQ20-80
LYQ24-60
LYQ24-100
LYQ24—150
LYQ24—200
LYQ82-300
QB1116.291
最大直径
最大长度
灯丝中心高度
灯端型式
灯泡型号
LYQ4.8--17
LYQ6-6
LYQ610
LYQ6-12
LYQ6--15
LYQ6-20
LYQ6-30
LYQ830
LYQ8--50
LYQ12-30
LYQ1230-
LYQ12--
QB1116.2-91
额定电压
额定值
极限值
光通量1m
额定值
极限值
平均寿命
灯泡型号
LYQ12—100
LYQ13.8—85
LYQ20—80
LYQ24-60
LYQ24—-100
LYQ-24—-150
LYQ24-200
LYQ82—300
5技术要求
5.1灯泡的正常使用条件
额定电压
QB1116.2-91
续表2
额定值
极限值
光通量1m
额定值
允许最低玻壳温度为200℃,允许最高压封部位温度为400℃燃点位置:水平或垂直(灯脚在下)。b.
5.2灯泡的玻壳应洁净、透明,无影响使用的缺陷。极限值
平均寿命
5.3灯泡的灯丝,玻壳、封接部位和外引线都应轴向对称,不应有明显的轴向偏离而影响使用。5.4灯泡的外引线不允许松动,不应有严重的氧化现象。5.5灯泡应能承受比额定电压值高5%的瞬时电压冲击而不致烧毁。5.6灯泡在额定电压下燃点,其平均寿命应符合表2的规定,个别灯泡的寿命不应低于平均寿命的50%,每个灯泡燃点到平均寿命70%时的流明维持率不低于90%。5.7灯泡经峰值加速度50m/s,脉冲持续时间11ms,按包装运输要求的方向碰撞1000±10次后,不应有机械损伤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6试验方法
6.1灯泡的主要尺寸(第4.1条)用通用量具或专用量规检验。6.2灯泡的光电参数(第4.2条)测试方法按国家标准GBn153的规定进行。测试前,灯泡应在额定电压下老练5min。测试时,灯泡在额定电压下进行,且灯泡处于垂直位置,灯脚在下。6.3灯泡的寿命和流明维持率(第5.6条)应在额定的直流或交流电压下进行,其电压波动不应超过±2%,并符合第5.1条的正常使用条件。灯泡的平均寿命按全部被测灯泡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灯泡的流明维持率是指灯泡燃点至平均寿命70%时所测的光通量与初始光通量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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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1116.2--9T
当灯泡燃点完平均寿命的125%时,则认为寿命试验完毕。注:①在寿命试验中,偶然受机械损坏的灯泡不计算在内,并可补试。若灯泡的寿命已符合要求,则可不必补试。
②寿命试验期间,每天应将灯泡电源关闭两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5min,关闭时间不计入灯泡寿命时间内。
③灯泡在燃点时应不受振动。
6.4灯泡的玻壳质量(第52条),灯泡各部位的轴向对称要求(第5.3条),灯泡外引线质量要求(第5.4条),灯泡标志(第8,1条)均用外观法或标样对比法试验。6.5灯泡的过电压强度(第5.5条),是将灯泡处在比额定电压值高5%的电压下进行瞬时冲击试验。
6.6灯泡的碰撞试验(第5.7条),是将包装待运的灯泡按GB2423.6的试验方法和本标准第5.7条规定方法进行。
7检验规则
7.1为了检验灯泡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由制造厂检验部门对灯泡进行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
7.2每批灯泡都应进行交收检验,同时提交的同一型号的灯泡为一批。7.3交收检验分为全检和抽检两种。7.3.1全检项目的检验:是将稳定存放三昼夜以上的成品灯泡逐个进行检验,并剔除不合格品。属全检项目有:灯泡的过电压强度(第5.5条)。7.3.2抽检项目的检验,是从生产线或稳定存放后经全检通过的每批灯泡中随机抽取,并按GB2828的规定进行,采用二次正常抽样方案。7.3.3抽检项目的分组、顺序、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AQL应符合表8的规定。表8
灯泡的型号、主要尺寸及灯端形式玻壳质量
灯泡各部位的轴向对称要求
外引线质量
灯泡标志
灯泡功率
灯泡光通量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查水平bzxz.net
7.3.4若交收检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应进行全数检验,剔除和修复不合格品后,才能再提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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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1116.2-91
若再次提交批仍不合格,则不得再次提交验收,此时应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该批产品的办法。
7.4例行检验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检验前,所有检验样品应按交收检验项目进行全检,若发现不合格品,则以合格产品换取,同时应分析原因,载人例行检验报告,但不作为例行检验结果的鉴定依据。
7.5例行检验的抽样检查按GB2829的规定进行。7.6例行检验项目的分组、顺序、判别水平、抽样方案类型、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和判定数组应符合表4的规定。
检验项目
个别寿命和
流明维持率
平均寿命
样本大小
第一次第二次
判定数组
按第5.6条和第6.3条
检查和判定
7.7若例行检验不合格,产品应停止交收,已验收而未出厂的产品应停止出厂,已出厂的产品,双方协商解决。此时应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办法,并在生产中采取措施,直至新的例行检验合格后才能恢复交收。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灯泡上应有清晰和牢固的下列标志:。。制造厂商标;
b,灯泡型号或规格。
8.2灯泡应有良好的防潮、减震包装,并按第5.7条和6.6条检查和判别,包装试验若不合格,则应进行改进,直到试验合格为止。当包装设计或所用材料、结构更新时,均应重新进行包装试验。8.3每箱灯泡内应有产品合格证。8.4每个包装物表面应标明:
制造广商标和名称;
灯泡名称、型号或规格;
灯泡数量:
d,包装日期。
8.5在外包装箱上应注有符合GB191中的有关标志。8.6灯泡运输时应防止雨雪淋袭和强烈的机械震动。灯泡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5%的干燥通风室内,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气体。8.7
灯泡的库存期不超过一年。
附加说明:
QB1116.2-91
本标准由全国电光源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上海灯泡三厂负责起草。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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