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857—200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857—2004
中文名称:润肤膏霜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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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1857—2004.Skin care cream.
1范围
QB/T 1857规定了润肤膏霜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滋润人体皮肤的具有一定稠度的乳化型膏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QB/T 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JJF 1070-20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瞭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
3产品分类
产品可分为水包油型(O/ w型)和油包水型(W/О型)二类。
4要求
4.1―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规定。
4.3 净含量偏差
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规定。
5试验方法
5.1卫生指标
按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5.2感观指标
5.2.1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5.2.2香气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5.3理化指标
5.3.1耐热(O/W型)5.3.1.1仪器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士1℃;
5.3.1.2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1)℃,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
5.3.2耐热(W/O型)
5.3.2.1仪器
a)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士1℃;
b)培养皿:外径90mm;
c)天平:精度0.001g;d角架:15°
5.3.2.2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1)℃,在已称量的培养皿中称取试样约10g(约占培养皿面积的1/4),刮平,再精密称量,斜放在恒温培养箱内的15°角架上。24h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后再称重。如有油渗出,则将渗油部分小心揩去,留下膏体部分,然后将培养皿连同剩余的膏体部分进行称量。试样的渗油率,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
标准内容
ICS71.100.70
分类号:Y42
备案号:15109-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OB/T1857-2004
代替QB/T1857-1995,QB/T1861-1993润肤膏霜
Skin care cream
2004-12-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06-01实施
YIKAONIKAca-
QB/T1857-2004
本标准是对QB/T1857—1993《雪花膏》、QB/T1861一1993《香脂》的修订,主要对如下内容进行了修改:
-产品分为W/0型和0/W型:
增加了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的引用;
净含量按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春丝丽有限公司、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利华股份有限公司、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和南京金芭蕾化妆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建红、王寒洲、焦晨星、戚玲、戴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963—1985、QB/T1857—1993:-ZB/TY42001—1986、QB/T1861—1993。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轻工业部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1857—1993《雪花膏》、QB/T1861—1993《香脂》。
YIKAONIKAca-
QB/T1857-2004
1范围
润肤膏霜
本标准规定了润肤育霜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滋润人体皮肤的具有一定稠度的乳化型膏霜。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T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JJF1070-20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3产品分类
产品可分为水包油型(O/W型)和油包水型(W/O型)二类。4要求
4.1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卫法监发[20021第229号规定表1卫生指标
细菌总数/(CFU/g)
微生物指标
有毒物质限量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粪大肠菌群
金黄色葡萄球菌
绿脓杆菌
铅/(mg/kg)
汞/(mg/kg)
砷/(mg/kg)
≤1000
(眼部用、儿童用产品≤500)
≤100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10
4.2感官、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项
感观指标
理化指标
4.3净含量偏差
表2感官、理化指标
0/W型
育体细腻,均匀一致
符合规定香型
(40士1)保持24h,恢复至室
温后膏体无油水分离现象
TKAONKAca
QB/T1857-2004
W/o型
(40±1)保持24h,恢复至室
温后渗油率≤3%
-5℃~一10℃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性状差异4.0~8.5
(粉质产品、果酸类产品除外)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规定,5试验方法
5.1卫生指标
按卫法监发[2002]第229号中规定的方法检验。5.2感观指标
5.2.1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5.2.2香气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5.3理化指标
5.3.1耐热(0/W型)
5.3.1.1仪器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土1℃;
5.3.1.2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土1)℃,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
5.3.2耐热(W/0型)
5.3.2.1仪器
a)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土1℃;b)培养皿:外径90mm;
c)天平:精度0.001g
d)角架:15°
5.3.2.2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土1)℃,在已称量的培养Ⅲ中称取试样约10g(约占培养皿面积的1/4),刮平,再精密称量,斜放在恒温培养箱内的15°角架上。24h后取出,放入于燥器中冷却后再称重。如有油渗出,则将渗油部分小心措去,留下育体部分,然后将培养Ⅲ连同剩余的育体部分进行称量。试样的渗油率,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2-
QB/T1857-2004
式中:
渗油率(%)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24h后试样的质量加培养血的质量,单位为克(g));ml
m2一一渗油部分措去后试样的质量加培养血的质量,单位为克(g)5.3.3耐寒
5.3.3.1仪器
冰箱:温控精度土2℃。
5.3.3.2操作程序
预先将冰箱调节到一5℃~一10℃,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5.4净含量偏差
按JJF1070—2000中6.1.1规定的方法测定。检验规则
按QB/T1684执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销售包装的标志
按GB5296.3执行。
7.2包装bzxz.net
按QB/T1685执行。
7.3运输
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7.4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常温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应距地面至少20cm,距内墙至少50cm,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原则。7.5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
TTKAONTKAca-
QB185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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