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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009-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2009-1994

中文名称:板式熨平压花机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标准状态:现行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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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板式 熨平

标准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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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信息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QB/T 2009-1994.
5试验方法
5.1本标准4.2.1条用表面粗糙度样块对照检验或用表面粗糙度仪检测。
5.2本标准4.2.2条、4.2.3条用内径千分尺,外径千分尺测量。
5.3本标准4.2.4条按GB/T 1958平行度误差检测1---2方法检测。
5.4本标准4.4.4条检验,观察压力表,连续工作2h,每40min检测--次。
5.5本标准4.4.5条按GB 7612有关规定测定。
5.6本标准4.4.8条检验机器空载运转1h后,在液压系统中抽取100mL油液,用可搬式工业用油污染程度测量装置检测或参照GB/T 511方法检测。
5.7本标准4.4.9条,用钳形电流表或功率表检测。
5.8其余各条用目视和手感检验。
6检验规则
6.1每台机器出厂前必须依据本标准4.2.1、4.4、4.5条规定进行检验。
6.2每台机器均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6.3型式检验
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转厂生产鉴定时;
b.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方法有较大改变时﹔
c.产品停产1年后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累积生产100台时﹔
e.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内容。
6.3.3型式检验样机采取随机抽样法,每10台抽检1台,不足10台时也抽检1台。抽检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检;仍不合格时,视为不合格产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每台产品应按图纸上规定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并注明下列内容:
a.制造厂名﹔
b.产品名称;
c.商标;
d.产品型号;
e.制造日期。
7.2产品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7.3运输装卸时应小心轻放,严禁抛掷和碰撞﹐防止剧烈震动和雨淋。
7.4贮存时应存故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物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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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板式熨平压花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菌
QB/T2009--1994
本标准规定了板式熨平压花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革行业中的板式熨平压花机。2引用标准
GB/T1958形状和位置公差检测规定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5226
机床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7612皮革机械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GB/T13384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QB1524制革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3产分类
3.1产品型号
板式熨平压花机的型号编制应符合QB1524的规定。3.2产品规格
板式熨平压花机规格按熨板尺寸(宽×长)确定(见表1)表1
熨板尺寸
56×70
70×100
91.5×137
3.3结构型式:液压传动、平板熨压式、框架结构。3.4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见表2。
参数名称
总作用力.kN
液压系统压力,MPa
冲程次数,str/min
熨板表面温度,C
升降台与熨板间距,mm
电机功率,kw
电加热功率,kw
≥750≥1250
≥15≥21
中国轻工总会1994-08~23批准
70×100
≥2500
≥120
120×130
格,cm
≥5000
80~120
120X137
137X150
137×150
210000
≥140
150X170
150X170
≥15000
1995-05-01实施
4技术要求
QB/T 2009 1994
4.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2主关零件尺寸精度
4.2.1熨板表面粗糙度R.值不得大于0.10pm。4.2.2大缸体与大柱塞的配合不低于H8/17(基本尺寸大于500H8/f7的用配制配合)。4.2.3小缸体与小柱塞的配合不低于H7/g6。4.2.4框架上,下相对两平面的平行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框架上、下相对两平面的平行度4.3配套件、外协件的质量
格,mm
560X 700 -~915 X1370
1200×1370~1500×1700
差+mm
各类配套件必须符合使用要求,并有合格证书。配套件、外协件进厂时要由需方质量检验部门依据标准或供需双方签定的质量协议条款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厂人库。4.4整机性能
4.4.1整机运转应平稳,可靠,无异常现象。4.4.2各运动部位动作灵、准确。4.4.3当系统压力达到额定值时,安全阀应自动卸荷。4.4.4液压系统在10MPa、15MPa、20MPa、25MPa压力下逐级上升保压10s,压力降不得大于1MPa。4.4.5整机运行噪声声功率级不得超过表4规定。表4
560×700~915×1370
1200X1370-1500 X 1700
4.4.6产品电气系统应符合GB/T5226的有关规定。4.4.7液压系统的设计、制造与使用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声声功率级,dB(A)
4.4.8液压系统清洁度应符合表5规定或每100mL油液中含机械杂质不超过25mg。表5
规格,mm
10级(颗粒数)
256000
整机空载功率应符合表6规定。
空载功率W
56×70
70×100
>15~25
456000
91.5×137
4.5工作性能 
4.5.1熨平后的皮革表面应光滑、平整、光泽致。4.5.2压花后的皮革花纹应清晰、均匀、耐久。208
>25~50
120×137www.bzxz.net
>50~100
137×150
150×170
5试验方法
QB/T 2009.- 1994
5.1本标准4.2.1条用表面粗糙度样块对照检验或用表面粗髓度仪检测。5.2本标准4.2.2条、4.2.3条用内径千分尺、外径于分尺测量。5.3本标准4.2.4条按GB/T1958平行度误差检测1-2方法检测。5.4本标准4.4.4条检验,观察压力表,连续工作2h,每40min检-次。5.5本标准4.4.5条按GB7612有关规定测定。5.6本标准4.4.8条检验机器空载运转1h后,在液压系统中抽取100mL油液,用可搬式工业用油污染程度测量装置检测或参照GB/T511方法检测。5.7本标准4.4.9条,用钳形电流表或功率表检测。5.8其余各条用目视和手感检验。6检验规则
每台机器出厂前必须依据本标准4.2.1、4.4、4.5条规定进行检验。每台机器均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6.2
6.3型式检验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产品转厂生产鉴定时;
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方法有较大改变时;产品停产1年后恢复生产时;
正常生产,累积生产100台时;
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3.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内容。6.3.3型式检验样机采取随机抽样法,每10台抽检1台,不足10台时也抽检1台。抽检不盒格时,应加倍抽检:仍不合格时,视为不合格产品。7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7.1舞台产品应按图纸上规定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并注明下列内容:a.
制造广名:
b.产品名称;
C.商标;
罐产品型号:
制造日期。
7.2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7.3运输装卸时应小心轻放,严禁抛和撞,防止剧烈震动和雨淋。7.4存时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物质的地方。209
附加说明:
QB/T2009-1994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机械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沈阳皮革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车淑兰、李肃清、杨树良。本标准于1989年8月发布,1993年11月复审确认。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专业标准ZB/TY94004-1989《板式熨平压花机》作废。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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