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15/T 085-2022
中文名称:商城黑猪生态养殖技术规范
所属省份: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2-09-08
实施日期:2022-11-08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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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65.020.30
中标分类号:B44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商城黑猪生态养殖的术语和定义、养殖方法、饲料与饮水、卫生消毒与防疫、出栏与运输等要求,适用于商城黑猪生态养殖。
部分标准内容
商城黑猪生态养殖技术规范 DB4115/T085—2022
发布:2022-09-08,实施:2022-11-0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本文件由信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商城县黑猪发展协会、商城县农业农村局、信阳市畜牧工作站等。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有李锦忠、蒋雨宏、黄遵纪、邹靖、胡建军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商城黑猪生态养殖的术语和定义、养殖、饲料与饮水、卫生消毒与防疫、出栏与运输要求。适用于商城黑猪生态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GB/T17823
GB/T17824.1 规模猪场建设
NY/T65 猪饲养标准
NY/T471 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猪人工授精技术规程 NY/T636
NY/T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2958 生猪及产品追溯关键指标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商城黑猪
分布在商城县域内,利用淮南猪、豫南黑猪及其杂种繁育生产的被毛黑色的商品猪。
3.2 生态养殖
利用未受污染的圈舍、荒山、荒滩、荒地,采取舍饲和放养相结合的方式,符合《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的产地环境建场,按照《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的要求生产,猪场排泄物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进行综合处理利用的养殖方式。
3.3 散养
在猪场或圈舍外圈建有相对隔离山坡、荒滩或荒地,供猪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的养殖方式。
4 养殖
4.1 选址
应当选择符合当地土地规划、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无任何化学污染的圈养与散养结合养殖的有足够面积的山坡、荒坡。规模场的选址,应远离村庄、学校、河流和交通干道等。
4.2 布局
4.2.1 猪场要与周边土地消纳粪污能力相适应,要生态容量大,不应对环境造成污染。猪场建设参见GB/T17824.1。
4.2.2 猪场依地势建设,散养要有适当的面积。一般部署为横向成排、竖向成列。放养场地面积应比猪舍面积大2倍以上,四周有隔离措施。
4.2.3 猪舍排列顺序依次为配种猪舍、妊娠猪舍、分娩哺乳猪舍、保育猪舍和肥育舍。
4.2.4 朝向一般为南北向方位、南北向偏东或偏西不超过30°,保持猪舍纵向轴线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呈30°~60°,应保证猪舍有足够的阳光。
4.2.5 圈舍规格:母猪圈舍:长5.2m×宽1.8m×高2.5m,保育栏占地面积1.2m×1.1m;育肥猪圈舍:长6.4m×宽1.8m×高2.5m;公猪圈舍:长3.2m×宽1.8m×高2.5m。
4.2.6 场区净道和污道分开,互不交叉。
4.2.7 猪舍应能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并能耐酸、碱。猪舍内温度、湿度环境应满足不同生理阶段猪的需求。猪舍内通风良好,空气质量应符合NY/T1167要求。
4.2.8 隔离舍建设,应在相对偏僻远离饲养区的地方。隔离舍分为两类:一类供引种时隔离观察用、一类供猪场内应急隔离使用。
4.3 引种
4.3.1 应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资格的原种场或二级繁育场引进种猪。
4.3.2 制定合理的引种计划,引种所在地必须是国家兽医部门划定的非疫区。
4.3.3 种猪引进后,首先进入隔离圈。当晚不喂料只提供适量饮水,第二天开始上料,逐天增加,第四天按正常量饲喂。
4.3.4 引进的种猪在隔离圈内观察应不少于两周,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
4.4 配种
4.4.1 后备母猪宜在6月龄后的第二或第三个发情期内实施首次配种。
4.4.2 配种开始前应对母猪和公猪生殖器进行消毒。
4.4.3 母猪允许公猪爬跨后6h~12h,开始第一次配种,间隔8h~12h后,再复配一次。
4.4.4 夏天配种宜在气温凉爽的早晚进行,冬季应避免低温时段进行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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