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3008-2012
中文名称:燃油(柴油)加热活性炭再生工艺能源消耗限额
标准类别: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
英文名称: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fuel(diesel) activated carbon regeneration proces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2-05-24
实施日期:2012-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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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燃油
柴油
加热
活性炭
再生
工艺
能源消耗
限额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中标分类号:矿业>>有色金属矿>>D46贵金属矿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12-1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吴铃、李哲浩、龙振坤、李延吉、张微、乔瞻、高飞翔、邹来昌、廖占丕
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单位:中国黄金协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79)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燃油(柴油)加热活性炭再生工艺运行能源消耗限额的指标、计算方法、节能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燃油(柴油)加热活性炭再生工艺能耗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黄金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铃、李哲浩、龙振坤、李延吉、张微、乔瞻、高飞翔、邹来昌、廖占丕。
标准内容
ICS 27.010
D46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金行业标准
YS/T 3008—2012
燃油(柴油)加热活性炭再生工艺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fuel (diesel) activated carbon regeneration process
2012-05-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11-01实施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黄金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铃、李哲浩、龙振坤、李延吉、张微、乔瞻、高飞翔、邹来昌、廖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油(柴油)加热活性炭再生工艺运行能源消耗限额(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计算方法及节能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燃油(柴油)加热活性炭再生工艺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燃油(柴油)加热活性炭再生工艺
以燃油(柴油)为热源使活性炭恢复吸附活性的过程。
3.2 燃油(柴油)加热活性炭再生工艺能耗
工艺周期内处理每吨活性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方法折算为标准煤量的总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3.3 耗能工质
工艺周期内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但在生产或制取过程中需要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3.4 工艺周期
在达到额定处理量情况下,燃油(柴油)加热活性炭再生工艺连续运行的时间。
4 技术要求
4.1 能耗限额
燃油(柴油)加热活性炭再生工艺能耗限额见表1。
表1 能耗限额
限定值:264.2 kgce/t(活性炭)
准入值:199 kgce/t(活性炭)
先进值:144.6 kgce/t(活性炭)
5 计算方法
5.1 设备运行能源消耗
设备运行消耗的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也包括能源转换及供应过程中的损耗,不包括生活用能及基建用能。
5.2 能源折算原则
5.2.1 各种能源热值优先采用实测值,其次采用供应部门提供的低位发热量,必要时按附录系数折算为标准煤。
5.2.2 能源统计应符合GB/T 2589要求,不得重计或漏计。
5.2.3 能源计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GB 17167规定。
5.3 计算范围
仅计算燃油(柴油)加热活性炭再生工艺成套设备的能源消耗量。
5.4 计算公式
工艺周期内设备运行能耗按下式计算:
E = Σ(ei × pi) / P
其中:E为单位产品能耗(kgce/t);ei为第i种能源消耗量;pi为折算标准煤系数;P为活性炭处理量(t)。
6 节能管理
6.1 节能基础管理
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专(兼)职人员,并建立能耗统计与档案管理制度。
6.2 节能技术管理
应加强燃油(柴油)加热活性炭再生工序的节能技术管理与优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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