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3014-2013
中文名称:载金炭
标准类别: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
英文名称:Gold-loaded carbon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04-25
实施日期:2013-09-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2.08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77.120.01有色金属综合
中标分类号:矿业>>有色金属矿>>D46贵金属矿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13-09-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李延吉、张清波、李哲浩、廖占丕、梁春来、谢天泉、张玉明、刘鹏飞、李铁栓、孔令强、吴铃、张微、丁成、高飞翔、楚金澄
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单位:中国黄金协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载金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氰化提金工艺(如堆浸、池浸、炭浆)产出的载金炭。
本标准还适用于氰化废液、尾矿库上清液回收金产出的载金炭。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黄金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
司、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延吉、张清波、李哲浩、廖占丕、梁春来、谢天泉、张玉明、刘鹏飞、李铁栓、
孔令强、吴铃、张微、丁成、高飞翔、楚金澄。
标准内容
ICS 77.120.01
D.46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金行业标准
YS/T 3014—2013
载金炭
Gold-loaded carbon
2013-04-2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3-09-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黄金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潼关中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延吉、张清波、李哲浩、廖占丕、梁春来、谢天泉、张玉明、刘鹏飞、李铁栓、孔令强、吴铃、张微、丁成、高飞翔、楚金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载金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氰化提金工艺(如堆浸、池浸、炭浆)产出的载金炭,也适用于氰化废液、尾矿库上清液回收金产出的载金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509—2013(所有部分) 载金炭化学分析方法
YS/T 3015(所有部分) 载金炭化学分析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吸附 adsorption
活性炭在溶液中富集目的物质的过程。
3.2 载金炭 gold-loaded carbon
吸附了金的活性炭。
3.3 脱金炭 eluted carbon
解吸金后的活性炭。
4 要求
4.1 分类
载金炭按材质分为煤质载金炭、果壳(核)载金炭两大类。
4.2 品级
载金炭按含金量分为5个品级,各品级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含金量分级
煤质载金炭:
C1 ≥3000.0 g/t
C2 3000.0>≥2000.0 g/t
C3 2000.0>≥1000.0 g/t
C4 1000.0>≥500.0 g/t
C5 <500.0 g/t
果壳(核)载金炭:
S1 ≥8000.0 g/t
S2 8000.0>≥5000.0 g/t
S3 5000.0>≥3000.0 g/t
S4 3000.0>≥1000.0 g/t
S5 <1000.0 g/t
4.3 外观质量
载金炭中不得混入矿泥及其他杂物。
4.4 其他要求
供需双方对载金炭有特殊要求时,由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5 试验方法
5.1 载金炭化学成分按GB/T 29509和YS/T 3015进行检测。
5.2 载金炭中金质量分数的仲裁检验按GB/T 29509.1—2013中的方法1进行。
5.3 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查方法。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载金炭由需方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验收,验收地点双方约定。如结果不符,应在10日内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进行仲裁检验。
6.2 组批
载金炭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由同一品级且含金品位基本一致的产品组成。
6.3 取样和制样
6.3.1 载金炭装袋前应晾晒处理,确保无滴水现象。
6.3.2 按附录A方法取样。
6.3.3 缩分样品至1kg,分为正样和副样,分别称量确认。
正样用于检测,副样与仲裁样共同封存。
6.3.4 样品封存至少3个月(国际贸易不少于6个月)。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每批产品应标明供方信息、产品名称、品级、批号、化学分析结果、重量、发货日期及标准编号等。
7.2 包装
载金炭采用透水编织袋包装,每袋重量25kg~50kg。
7.3 运输
运输时应保证同批次产品集中装运,不同批次混装需隔离,并做好固定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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