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1117-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1117-2016
中文名称:三氧化二锑(冶炼副产品)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Antimony trioxide(byproduct of metallurg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7-11
实施日期:2017-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三氧化二锑
冶炼
副产品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77.120.99其他有色金属及其合金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2重金属及其合金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7-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袁培新、蒋冬生、何从行、贺宇良、李利丽、李贵、童成业、李小兵、卢会芹、郑卫民、黄宪涛、陈文征
起草单位: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提出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三氧化二锑(冶炼副产品)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铅冶炼综合回收过程中产出的含锑物料经过还原、除杂、氧化等工艺过程产出的三氧化二锑(冶炼副产品)产品。
标准内容
ICS 77.12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1117—2016
三氧化二锑(冶炼副产品)
Antimony trioxide(byproduct of metallurgy)2016-07-11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7-0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YS/T1117—2016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金利金铅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培新、蒋冬生、何从行、贺宇良、李利丽、李贵、童成业、李小兵、卢会芹、郑卫民、黄宪涛、陈文征。
1范围
三氧化二(冶炼副产品)
YS/T1117—2016
本标准规定了三氧化二锑(冶炼副产品)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铅冶炼综合回收过程中产出的含锑物料经过还原、除杂、氧化等工艺过程产出的三氧化二锑(冶炼副产品)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于本文件。GB/T3253(所有部分)锑及三氧化二锑化学分析方法GB/T5211.16白色颜料消色力的比较GB/T5211.17白色颜料对比率(遮盖力)的比较YS/T324三氧化二锑物理检测方法3要求
3.1产品分类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Sb2O3-1、Sb2O3-2、Sb2O3-3等三个牌号。3.2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及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锑自(三氧化二锑)的化学成分及物理性能化学成分(质量分数)/%www.bzxz.net
Sb2 Os-1
Sb2 O-2
Sb2Os-3
SbOs,
不小于
杂质含量,不大于
物理性能
白度,
不小于
3.2.1若需方对产品中的杂质、平均粒度等其他物理性能有特殊要求时,可与供方协商确定。3.2.2需方要求时,供方可测定产品中的吸油量、消色力、遮盖力。3.3表面质量
产品为白色粉末,不应带有外来夹杂物。1
YS/T1117—2016
4试验方法
产品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方法按GB/T3253(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4.2
产品平均粒度的测定按YS/T324的规定进行。4.3产品白度的测定按YS/T324的规定进行。4.4产品吸油量的测定按YS/T324的规定进行。4.5产品消色力的测定按YS/T5211.16的规定进行。4.6
产品遮盖力的测定按YS/T5211.17的规定进行。4.7产品表面质量由目视法检测。5
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对收到的产品可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日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双方共同进行,仲裁试验方法按本标准规定进行。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组成,每批重量不超过20000kg。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按表1所列项目进行化学成分、物理性能的检验。当需方有要求时,应进行吸油量、消色力、遮盖力等检验。
5.4取样和制样
5.4.1在同一批产品中每10袋取一袋作为样品。如果一批产品少于10袋时,则每一袋作为样品袋。5.4.2用不锈钢取样管从每个样品袋角斜插入至袋底,每袋采样量不少于50g,样品取出后应迅速装人干燥、洁净、气密性好的容器内。5.4.3将样品于洁净处充分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300g~500g,然后将样品分成三份,其中送检测分析一份,交需方一份,另一份密封签字盖章后保存备查用。5.5检验结果判定
化学成分测定结果(或化学仲裁测定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该批判不合格或降级。6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6.1标志
产品包装袋上应印有不褪色的标志:a)生产厂家名称;
产品名称及牌号;
商标;
批号;
净重;
“防潮”标识。
YS/T 1117-—2016
产品包装采用双层袋包装,外层用塑料编织袋或涂塑乳胶袋,内层用塑料薄膜袋。包装材料应保证强度,且不能影响产品质量。包装应保证密封严密、防潮。每袋净重25kg、40kg或50kg。如用户有特殊要求,也可根据用户需要进行包装。6.3运输和贮存
6.3.1产品搬运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产品破损和污染。雨天搬运时,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2产品运输车辆和贮存地点必须保持清洁、干燥,不得接触酸、碱及其他污染物品。由于运输贮存6.3.2
过程引起的产品变质和损坏,由责任方负责。7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a)
供方名称;
产品名称和牌号;
批号;
净重和袋数;
分析检验结果和质量监督部门印记;本标准编号,YS/T1117—2016;出厂日期。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合同(或订货单)内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
牌号;
化学成分、物理性能等特殊要求;数量;
包装要求;
本标准编号,YS/T1117—2016;其他。
YS/T1117-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三氧化二锑(冶炼副产品)
YS/T1117—201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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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室:(010)68533533发行中心:(010)51780238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5
5字数9千字
2017年6月第一版
2017年6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31660
912—111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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