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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1144-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1144-2016

中文名称:甲酸铯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Cesium format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7-11

实施日期:2017-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甲酸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产品>>77.150.99其他有色金属产品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4稀有轻金属及其合金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7-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孙梅春、钟海华、张明、罗红勇、严小兰、莫子璇

起草单位: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提出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甲酸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方法生产的甲酸铯溶液。


标准图片预览

YS/T 1144-2016甲酸铯
YS/T 1144-2016甲酸铯
YS/T 1144-2016甲酸铯
YS/T 1144-2016甲酸铯
YS/T 1144-2016甲酸铯

标准内容

ICS77.15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11442016
Cesiumformate
2016-07-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7-01-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YS/T1144—2016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梅春、钟海华、张明、罗红勇、严小兰、莫子璇。雷争
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YS/T1144—2016
本标准规定了甲酸艳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方法生产的甲酸艳溶液。要求
化学成分
甲酸艳溶液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专用
甲酸的化学成分
甲酸绝含量(质量分数)/%,
不小于
2.2密度
甲酸艳溶液的密度在常温下不小于222.3pH值
产品在常温下pH值范围应为
2.4外观质量
杂质含量(质分数)/%,不大于K
本品为无色半透明液体,无目视可见沉淀物。试验方法
3.1产品的化学成分分析按供方的现行方法进行,仲裁分析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3.2密度的检测采用比重瓶法测定。3.3pH值的检测采用pH计测定。
3.4产品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测法。A
0:0030
YS/T1144—2016
4检验规则
检查和验收
4.1.1产品应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4.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应单独封存,并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d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4.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产品重量应不小于8500kg。4.3检验项目及取样
4.3.1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化学成分、密度、pH值及外观质量的检验。产品的检验项目、取样应符合表2的规定。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外观质量
检验项目和取样
要求的意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4.3.2每批产品用压缩空气或机械搅拌吹搅均勾,进行取样,每批取样300mL,分为三份(各100mL)样品,送样检测化学成分、密度、PH值。4.4
检验结果判定
化学成分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品不合格。4.4.13
4.4.2密度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4.4.3pH值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时,判该件产品不合格。4.4.4
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5.1包装
5.1.1产品采用IBC集装桶包装。每桶重1700kg士2.5kg。5.1.2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5.2标志
产品包装桶上应注明以下内容:a)产品名称
本标准编号,YS/T1144-2016:
c)主含量;
d)批号:
净重、毛重;
f)供方名称。
运输与贮存
YS/T1144—2016
5.3.1产品为强吸水性物质,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包装桶的破损并注意防潮,严禁倒置堆放,堆放时不得超过两层。产品保质期限3年。5.3.2产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房。5.4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并注明以下内容: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车
鼓术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产品批号:
净重和件数;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e)
检验日期。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同方知网(北京)
订购本标准所列产品的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容产品名称:
净重和件数;
包装要求:
交货日期;
本标准编号:YS/T1144-2016:
合同(或订货单)编号:
其他。
YS/T1144-2016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行业标准
甲酸艳
YS/T1144-201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www.spe.org.cn
服务热线:400-168-0010
2017年6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2-31690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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