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 >  YS/T 415-2011高铅锑锭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415-2011

中文名称:高铅锑锭

标准类别: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

英文名称:High lead antimony ingo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1-12-20

实施日期:2012-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67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产品>>77.150.99其他有色金属产品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2重金属及其合金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YS/T 415-1999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18.0

出版日期:2012-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河池鑫华冶炼有限公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高铅锑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脆硫铅锑矿或以铅锑矿为原料生产的高铅锑锭。


标准内容

ICS 77:150.99 H62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415-2011 高铅锑锭 High lead antimony ingots 2011-12-20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07-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起草,代替 YS/T415-1999《高铅锑锭》。本标准主要变化包括:增加“SbPb90-7”牌号,原“SbPb88-6”改为“SbPb88-8”,铅含量由 6% 改为 8%;增加锭形和锭重要求;增加仲裁取样方法及钻孔布点规定;增加外观质量不符时的判定;对附录中部分试剂进行调整。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起草单位为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单位包括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河池鑫华冶炼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罗佩珍、陆振溢、李贵、邓崇进、赵波、覃祚明、李利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铅锑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合同或订货单内容。适用于以脆硫铅锑矿或铅锑矿为原料生产的高铅锑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 - GB/T3253.2 三氧化二锑化学分析方法 铁量测定 邻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 - GB/T3253.4 三氧化二锑化学分析方法 硫量测定 燃烧中和法 - GB/T3253.5 锑及三氧化二锑化学分析方法 铜量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 GB/T3253.11 锑及三氧化二锑化学分析方法 铋量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 GB/T4103.11 铅及铅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锌量测定 - GB/T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表示和判定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高铅锑锭按化学成分分为 SbPb90-6、SbPb90-7、SbPb88-8 三个牌号。 3.2 化学成分 高铅锑锭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 牌号 | SbPb90-6 | SbPb90-7 | SbPb88-8 ---|---|---|--- Sb (%) | 90.00 | 90.00 | 88.00 Pb (%) | 6.00 | 7.00 | 8.00 As (%) | 0.80 | 1.20 | 3.00 Cu (%) | 0.08 | 0.09 | 0.10 S (%) | 0.07 | 0.08 | 0.08 杂质含量不大于: Bi (%) | 0.10 | 0.15 | 0.18 Fe (%) | 0.05 | 0.06 | 0.06 Zn (%) | 0.01 | 0.01 | 0.01 其他 (%) | 0.1 | 0.1 | 0.1 3.3 物理规格 高铅锑锭为长方梯形或正方梯形,厚度不超过 150mm,锭重 10kg~20kg。 3.4 外观质量 高铅锑锭表面应洁净,无明显毛刺、凹陷、气泡及外来杂物。 3.5 其他 需方如对化学成分、表面质量或物理规格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 GB/T3253.2、GB/T3253.4、GB/T3253.5、GB/T3253.11、GB/T4103.11 及附录 A、B、C 规定进行。 4.2 物理规格检验采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进行。 4.3 外观质量用目视法检验。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高铅锑锭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合同规定,并出具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可对收到产品进行检验,如不符合本标准或合同规定,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1 个月内书面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进行。 5.2 组批 高铅锑锭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号产品组成,每批重量不超过 100t。 5.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按化学成分、物理规格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 5.4 取样制样 5.4.1 产品取样和制样应符合表 2 规定。 5.4.2 化学成分仲裁取样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YS/T 415-2011高铅锑锭 YS/T 415-2011高铅锑锭 YS/T 415-2011高铅锑锭 YS/T 415-2011高铅锑锭 YS/T 415-2011高铅锑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