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415-2011
中文名称:高铅锑锭
标准类别: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
英文名称:High lead antimony ingot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1-12-20
实施日期:2012-07-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下载大小:3.67 MB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产品>>77.150.99其他有色金属产品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2重金属及其合金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6页
标准价格:18.0
出版日期:2012-07-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河池鑫华冶炼有限公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高铅锑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脆硫铅锑矿或以铅锑矿为原料生产的高铅锑锭。
标准内容
ICS 77:150.99 H62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415-2011 高铅锑锭 High lead antimony ingots 2011-12-20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07-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起草,代替 YS/T415-1999《高铅锑锭》。本标准主要变化包括:增加“SbPb90-7”牌号,原“SbPb88-6”改为“SbPb88-8”,铅含量由 6% 改为 8%;增加锭形和锭重要求;增加仲裁取样方法及钻孔布点规定;增加外观质量不符时的判定;对附录中部分试剂进行调整。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起草单位为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单位包括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河池鑫华冶炼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罗佩珍、陆振溢、李贵、邓崇进、赵波、覃祚明、李利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铅锑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合同或订货单内容。适用于以脆硫铅锑矿或铅锑矿为原料生产的高铅锑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
- GB/T3253.2 三氧化二锑化学分析方法 铁量测定 邻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
- GB/T3253.4 三氧化二锑化学分析方法 硫量测定 燃烧中和法
- GB/T3253.5 锑及三氧化二锑化学分析方法 铜量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 GB/T3253.11 锑及三氧化二锑化学分析方法 铋量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 GB/T4103.11 铅及铅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锌量测定
- GB/T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表示和判定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高铅锑锭按化学成分分为 SbPb90-6、SbPb90-7、SbPb88-8 三个牌号。
3.2 化学成分
高铅锑锭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
牌号 | SbPb90-6 | SbPb90-7 | SbPb88-8
---|---|---|---
Sb (%) | 90.00 | 90.00 | 88.00
Pb (%) | 6.00 | 7.00 | 8.00
As (%) | 0.80 | 1.20 | 3.00
Cu (%) | 0.08 | 0.09 | 0.10
S (%) | 0.07 | 0.08 | 0.08
杂质含量不大于:
Bi (%) | 0.10 | 0.15 | 0.18
Fe (%) | 0.05 | 0.06 | 0.06
Zn (%) | 0.01 | 0.01 | 0.01
其他 (%) | 0.1 | 0.1 | 0.1
3.3 物理规格
高铅锑锭为长方梯形或正方梯形,厚度不超过 150mm,锭重 10kg~20kg。
3.4 外观质量
高铅锑锭表面应洁净,无明显毛刺、凹陷、气泡及外来杂物。
3.5 其他
需方如对化学成分、表面质量或物理规格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 GB/T3253.2、GB/T3253.4、GB/T3253.5、GB/T3253.11、GB/T4103.11 及附录 A、B、C 规定进行。
4.2 物理规格检验采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进行。
4.3 外观质量用目视法检验。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高铅锑锭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合同规定,并出具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可对收到产品进行检验,如不符合本标准或合同规定,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1 个月内书面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进行。
5.2 组批
高铅锑锭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号产品组成,每批重量不超过 100t。
5.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按化学成分、物理规格和外观质量进行检验。
5.4 取样制样
5.4.1 产品取样和制样应符合表 2 规定。
5.4.2 化学成分仲裁取样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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