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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499-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499-2015

中文名称:雾化铜粉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雾化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产品>>77.150.30铜产品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2重金属及其合金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YS/T 499-2006;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16.0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雾化铜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合同(或订货单)。 本标准适用于水雾化工艺制得的雾化铜粉。


标准图片预览

YS/T 499-2015雾化铜粉
YS/T 499-2015雾化铜粉
YS/T 499-2015雾化铜粉
YS/T 499-2015雾化铜粉
YS/T 499-2015雾化铜粉

标准内容

ICS 77.15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499—2015
代替YS/T499—2006
雾化铜粉
Atomizedcopperpowder
2015-04-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5-10-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YS/T 499—2015
本标准代替YS/T499—2006《雾化铜粉》。与YS/T499—2006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将原标准中氢损限量由0.30%修改为0.25%(3.2);增加了水分的要求,并规定水分含量的测定按照GB/T6783的规定进行(4.2);将异议提出时间由3个月改为1个月(5.1.2);将检验批量由1000kg改为2000kg。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占芳、吴存坤、刘瑜、李智专、钱文生、毕建明、彭康、闫梨、朱继生、陆道昌、许开华、张春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S/T499—2006。
1范围
雾化铜粉
YS/T499—2015
本标准规定了雾化铜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以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水雾化工艺制得的雾化铜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479.1
GB/T1480
GB/T1482
GB/T5121.1
金属粉末松装密度的测定第1部分:漏斗法金属粉末干筛分法测定粒度
金属粉末流动性的测定标准漏斗法(霍尔流速计)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铜含量的测定GB/T5121.2
GB/T5121.4
GB/T5121.28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2部分:磷含量的测定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4部分:碳、硫含量的测定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28部分:铬、铁、锰、钻、镍、锌、砷、硒、银、镉、锡、锑、碲、铅、铋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GB/T5158.2金属粉末还原法测定氧含量GB/T5314
GB/T6283
GB/T8170
3要求
3.1产品分类
粉末冶金用粉末取样方法
第2部分:氢还原时的质量损失(氢损)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的表示和判定雾化铜粉按不同粒度组成分为FTW1、FTW2、FTW3三个牌号。3.2化学成分
雾化铜粉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化学成分
不小于
注1:总和是指表中所列杂质元素实测值的总和。不大于
注2:化学成分中不包括添加剂,如加添加剂,则必须标明所加添加剂名称和添加量氢损
%(质量分数)
不溶物
YS/T499—2015
3.3水分
雾化铜粉的水分含量应不大于0.04%。物理性能
雾化铜粉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物理性能
粒度组成/%
d<0.045mm0.045mm≤d<0.071mm0.071mm≤d<0.150mmd≥0.150mm(—325目)
5外观质量
(十325目~—200目)
(+200目~—100目)
(+100目)
雾化铜粉应色泽均匀、呈浅玫瑰红色,产品中不得含有外来夹杂物和粉块3.6
6其他
需方如对产品有其他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4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
Cu的测定按GB/T5121.1的规定进行4.1.2Fe、Pb、Zn、As、Sb、Bi、Ni、Sn的测定按GB/T5121.28的规定进行。P的测定按GB/T5121.2的规定进行。4.1.3
S、C的测定按GB/T5121.4的规定进行,氢损的测定按GB/T5158.2的规定进行。4.1.5
4.1.6硝酸不溶物的测定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4.2水分
水分的测定按照GB/T6283的规定进行。4.3物理性能
粒度组成的测定按GB/T1480的规定进行。4.3.1
松装密度的测定按GB/T1479.1的规定进行。4.3.3金属粉末流动性的测定按GB/T1482的规定进行。4.4外观
产品外观质量用目视检验方法。2
松装密度
流动性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YS/T499—2015
5.1.1产品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以仲裁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5.2组批
每批产品应混合均匀,成批提交检验。每批产品应由同一牌号组成,质量不大于2000kg,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化学成分、水分、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的检验5.4取样
取样按照GB/T5314的规定进行。5.5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数值修约和修约后的数字判定按照GB/T8170的规定执行。5.5.2化学成分、物理性能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时,加倍取样进行重复检验,如仍不符合,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5.3水分检验和外观质量结果不符合本标准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6.1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有明显的“防潮”、“防晒”标志。6.2包装
产品用内衬塑料袋的铁桶包装。6.3运输和贮存
6.3.1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暴晒、雨淋。6.3.2产品应贮存在温度不大于40℃,相对湿度不大于70%的环境内。6.4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并标明:供方名称、地址;
b)产品名称;
c)产品牌号;bzxZ.net
YS/T499—2015
交货批质量;
发货日期;
出厂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厂名、厂址;
b)产品牌号;
交货批质量;
本标准编号;
其他。
A.1范围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铜粉化学分析方法硝酸不溶物的测定重量法本方法规定了铜粉中硝酸不溶物含量的测定。YS/T499—2015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铜粉在硝酸中不溶物(残渣)的含量。测定范围0.005%~0.080%。A.2方法提要
试样用硝酸溶解,过滤得残渣,经烘干灼烧,称其硝酸不溶物量。A.3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A.3.1硝酸(p=1.42g/mL)。
硝酸(1+1)。
铁氰化钾。
铁氰化钾溶液(5g/L)。
无灰滤纸(灰分为0.000085g/张)。A.4分析步骤
A.4.1独立地进行两次测定,取其平均值。A.4.2称取5.000g试样,置于500mL烧杯加入硝酸(1十1)(A.3.2)溶液100mL~120mL,盖上表面皿。待反应停止后,加热煮沸保持10min~15min,然后将溶液用水稀释至100mL~120mL。A.4.3用无灰滤纸(A.3.5)过滤,用热水洗涤滤纸上的滤渣,用铁氰化钾溶液检验(A.3.4),直至水中无铜离子为止。
A.4.4将带有沉淀物的滤纸置于已恒量的铂埚(m1)内,移人马弗炉中低温灰化,然后升温至800℃~850℃,灼烧1h~1.5h。
A.4.5取出铂埚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直至恒量(m2)。A.5分析结果的计算
按式(A.1)计算硝酸不溶物(残渣)的质量分数w(%):te
式中:
铂埚恒量质量,单位为克(g);m2-ml ×100%
铂埚与残渣恒量质量,单位为克(g);m2
灼烧前铜粉试样量,单位为克(g)。..(A.1)
YS/T499—2015
允许差
硝酸不溶物测定值实验室间允许差见表A.1。表A.1
硝酸不溶物
允许差
0.005~0.039
0.039~0.056
0.056~0.079
允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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