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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1078-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1078-2015

中文名称:钒铝锡铬中间合金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Vanadium-aluminium-tin-chromium master allo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中间 合金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产品>>77.150.99其他有色金属产品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3稀有高熔点金属及其化合物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5-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乔敏、孙诗淋、冯冉、刘志光、冯军宁、李建新、张忠世、单丽萍、田曙明

起草单位:大连融德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天大钒业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市东方高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商洛天野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尚融材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大连智融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提出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钒铝锡铬中间合金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金属热还原法生产的、作为钛合金添加剂使用的钒铝锡铬中间合金。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融德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天大钒业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市东方高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商洛天野高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尚融材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大连智融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乔敏、孙诗淋、冯冉、刘志光、冯军宁、李建新、张忠世、单丽萍、田曙明。

标准图片预览

YS/T 1078-2015钒铝锡铬中间合金
YS/T 1078-2015钒铝锡铬中间合金
YS/T 1078-2015钒铝锡铬中间合金
YS/T 1078-2015钒铝锡铬中间合金

标准内容

ICS77.150.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1078—2015
钒铝锡铬中间合金
Vanadium-aluminium-tin-chromium master alloy2015-04-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5-10-01实施
1范围
钒铝锡铬中间合金
YS/T1078—2015
本标准规定了钒铝锡铬中间合金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存及质量证明书和订货单(或合同)内容。免费标准bzxz.net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金属热还原法生产的、作为钛合金添加剂使用的钒铝锡铬中间合金。2要求
产品分类
钒铝锡铬中间合金的牌号为V63Al12Sn12Cr12。2.2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主含量
V63A112Sn12Cr12
60.0~65.0
10.0~15.0
注: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2.3粒度
2.3.1产品为颗粒状,粒度范围为不天专用
有限公司
杂质含量
不大于
mm,充许有少量超出粒度范围的产品,但其数量应不超过交付批重的4.0%,最大粒度不大于mm2.3.2需方若对产品的粒度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2.4
外观质量
严品表面应洁净,不充许有自视可见的氧化膜、氮化膜及其他金属和非金属夹杂物。试验方法
产品的化学成分分析按供方的现行方法进行,仲裁分析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3.2
产品的粒度用筛分法或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3.3
产品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验。
YS/T1078—2015
4检验规则
4.1检查和验收
4.1.1产品应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4.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需方有异议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4.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生产工艺连续生产的混合料组成A重应不大于2000kg用户要求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时,可提供其他批重的产品。4.3检验项目及取样
4.3.1产品的检验项目、取样位置及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外观质量
取样位置
每桶4点
每桶4点
4.3.2取样方法及试样制备
取样数量
每批一桶
每批5kg~10kg
琴香的章条号
检验或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从每桶的中心和约2/3半径处均勾分布的3个点上各取等量的样品,每批重量不少于1600g。将每桶所取的试样混合均匀并捣碎,用泰勒标准筛147pm(100目)筛网过筛,筛下物用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100g,作为该批产品的化学成分分析用试样。用于气体元素0、N分析的试样粒度应不大于500um。
检验结果判定
化学成分检验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4.4.2
粒度、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标志、包装、运输、购存及质量证明书5.1标志
产品应成桶包装,每个包装桶上应注明:供方名称;
供方质量检验部门印记
产品名称、牌号:
批号、净重:
本标准编号。
包装、运输和贮存
产品应使用钢桶包装.内衬塑料袋,每桶净重25kg~200kg。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潮湿,避免剧烈振动、碰撞。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不得与酸、碱性介质混放。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应注明:a)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产品名称及牌号:
批号、净重、件数: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质量检验部门的印记;生产(或包装)日期:
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编号(或合同编号)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按照本标准订货时,订货单(或合同)中应注明以下内容a)
产品名称:
牌号:
粒度:
重量:
本标准编号:
特殊要求。
YS/T107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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