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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1140-201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1140-2016

中文名称:二氧化铪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Hafnium oxid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6-07-11

实施日期:2017-0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77.120.99其他有色金属及其合金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3稀有高熔点金属及其化合物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7-01-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罗远辉、许小军、于海慧、李佳、姚晓莉、张力、郎书玲、王力军、车小奎、肖颖、贾江涛

起草单位: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西安弘海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部新锆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核宝钛锆业股份公司、国核维科锆铪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提出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二氧化铪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经锆铪分离制得的二氧化铪,可用于制取原子能级海绵铪和氧化铪镀膜材料。


标准图片预览

YS/T 1140-2016二氧化铪
YS/T 1140-2016二氧化铪
YS/T 1140-2016二氧化铪
YS/T 1140-2016二氧化铪
YS/T 1140-2016二氧化铪

标准内容

ICS 77.120. 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1140—2016
二氧化铪
Hafniumoxide
2016-07-11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行业标
二氧化铪
YS/T1140—2016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www.spc.net.cn
总编室:(010)68533533
3发行中心:(010)51780238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
印张0.5
5字数10千字
2017年6月第一版
2017年6月第一次印刷
个14.00元
书号:155066·2-31686定价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YS/T1140—2016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西安弘海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部新锆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核宝钛锆业股份公司、国核维科锆铪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远辉、许小军、于海慧、李佳、姚晓莉、张力、郎书玲、王力军、车小奎、肖颖、贾江涛。
1范围
二氧化铪
YS/T1140—2016
本标准规定了二氧化铪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经锆铪分离制得的二氧化铪,可用于制取原子能级海绵铪和氧化铪镀膜材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5069镁铝系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GB/T21524无机化工产品中粒度的测定筛分法
3要求
3.1产品分类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HfO2-01、HfO2-02、HfO2-03三个牌号。3.2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满足表1的规定。需方如对产品的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1化学成分
HfO2,不小于
ZrO2/(ZrO2+HfO2),不大于
化学成分
(质量分数)/%
杂质含量,
不大于
HfO2-01
HfO2-02
HfO2-03
YS/T1140-2016
3灼烧减量
二氧化铪的灼烧减量不大于1%。3.4粒度
二氧化铪的粒度应不大于90μm,允许大于90μm的小于0.5%。3.5
5外观质量
产品应为白色或浅黄色粉末,无可见的夹杂物及结块。4试验方法
4.1化学成分
产品中的化学成分测定应按供需双方协商的方法进行。4.2灼烧减量
产品中的灼烧减量测定按照GB/T5069的规定进行。4.3粒度
产品的粒度测定按照GB/T21524的规定进行。4.4外观质量
产品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法进行检验。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进行验收,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由供需双方在需方进行。5.2
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每批重量应不大于1t。5.3检验项目及取样免费标准bzxz.net
每批产品的检验项目及取样见表2。2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灼烧减量
外观质量
表2检验项目及取样
取样规定
从每批交付的产品中按10%(批量少于40袋时,则抽取20%)抽袋进行取样,取样时进行外观检验,每袋取样量应基本相等。试样混匀后,用四分法缩分至400g左右,分成三份,一份供化学成分检验,一份供灼烧减量和粒度检验,一份保存备查5.4检验结果判定
要求章条号
YS/T1140—2016
试验方法章条号
5.4.1化学成分检验不合格时,允许对不合格项目加倍取样进行重复试验,若重复试验仍有一个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4.2灼烧减量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4.3粒度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4.4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6.1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注明以下内容:
a)供方名称;
b)产
产品名称及牌号;
批号,生产日期;
d)净重;
e)防潮;
f)轻放。
6.2包装
产品可用聚乙烯塑料编织袋内衬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包装,也可用其他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6.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包装袋损伤、雨淋及化学药品的浸蚀。6.4购存
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仓库中,防止其他化学品的浸蚀。6.5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其中注明以下内容:供方名称、地址、电话;
b)产品名称及牌号;
c)产品批号、净重、件数;
各项分析结果及质量检验部门印记;d)
YS/T1140—2016
e)本标准编号,YS/T1140—2016;f)出厂(或包装)日期。
7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产品的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
b)牌号;
数量(净重);
本标准编号,YS/T1140—2016;其他需协商的内容。
YS/T 1140-2016
书号:155066·2-31686
定价:
9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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