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351-2015
中文名称:钛铁矿精矿
标准类别: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
英文名称:Ilmenite concentrat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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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钛铁矿
精矿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产品>>77.150.50钛产品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4稀有轻金属及其合金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2-28973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5-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罗霖、盛远禄、廖晓波、赵以容、龚仕成、汪云华、邹捷、张健
起草单位: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提出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钛铁矿精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订货单(或合同)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以含钛原矿为原料,经选矿富集获得的主要供生产高钛渣、金红石、钛白等使用的钛铁矿精矿。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S/T351—2007《钛铁矿精矿》。
本标准与YS/T351—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产品的级别由6个增加为10个;
———修改了一、二、五等各级别产品中Fe2O3 的质量要求;
———增加了六级至九级产品要求;
———增加了各级产品化学成分中对Al2O3、SiO2、S、U+Th和Cr2O3 的要求;
———修改了试验方法,增加了S、U+Th和Cr2O3 试验方法;
———修改了产品组批方面的要求,调整了组批重量;
———修改了产品在取样、制样和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霖、盛远禄、廖晓波、赵以容、龚仕成、汪云华、邹捷、张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B835—1987、YS/T351—1994、YS/T351—2007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2007.1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手工取样方法
GB/T2007.2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手工制样方法
GB/T2007.6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水分测定方法———热干燥法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YS/T360(所有部分) 钛铁矿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351—2015 钛铁矿精矿 Ilmenite concentrate 2015-04-30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5-10-01 实施。
本标准代替 YS/T351—2007《钛铁矿精矿》。与 YS/T351—2007 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产品级别由 6 个增加为 10 个;修改了各级产品中 Fe2O3 的质量要求;增加了六级至九级产品要求;增加各级产品化学成分中对 Al2O3、SiO2、S、U+Th 和 Cr2O3 的要求;修改了试验方法,增加 S、U+Th 和 Cr2O3 的试验方法;调整了组批重量及产品取样、制样、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罗霖、盛远禄、廖晓波、赵以容、龚仕成、汪云华、邹捷、张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钛铁矿精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含钛原矿为原料,经选矿富集获得的主要用于生产高钛渣、金红石及钛白的钛铁矿精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适用于注明日期的版本,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
- GB/T 2007.1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 GB/T 2007.2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 GB/T 2007.6 手工制样方法
-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 YS/T 360 钛铁矿精矿化学分析方法(所有部分)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 10 个级别。
3.2 化学成分
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以干矿品位计算):
级别 | TiO2 含量/% 不小于 | TiO2+Fe2O3+FeO 含量/% 不小于 | CaO/% | MgO/% | P/% | Fe2O3/% | Al2O3/% | SiO2/%
---|---|---|---|---|---|---|---|---
一级 | 52 | 94 | 0.1 | 0.4 | 0.030 | 27 | 1.5 | 1.5
二级 | 50 | 93 | 0.3 | 0.7 | 0.050 | 27 | 1.5 | 2.0
三级A | 49 | 92 | 0.6 | 0.9 | 0.050 | 17 | 2.0 | 2.0
三级B | 48 | 92 | 0.6 | 1.4 | 0.050 | 17 | 2.0 | 2.5
四级 | 47 | 90 | 1.0 | 1.5 | 0.050 | 17 | 2.5 | 2.5
五级 | 46 | 88 | 1.0 | 2.5 | 0.050 | 17 | 2.5 | 3.0
六级 | 45 | 88 | 1.0 | 3.5 | 0.080 | 17 | 3.0 | 4.0
七级 | 44 | 88 | 1.0 | 4.0 | 0.080 | 17 | - | -
八级 | 42 | 88 | 1.5 | 4.5 | 0.080 | 17 | - | -
九级 | 40 | 88 | 1.5 | 5.5 | 0.080 | 17 | - | -
注:TiO2 含量及杂质含量按干矿计算。
3.3 外观质量
产品应为均匀颗粒或粉末,不得混入目视可见的杂质。
4 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分析按 YS/T 360 相关方法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与验收
产品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需方可按本标准对收到产品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规定,应在收到产品 60 天内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进行仲裁。
5.2 组批
每批产品应由同一级别混合料组成,每批重量不超过 100 kg。
5.3 取样
取样按 GB/T 2007.1 和 2007.2 执行。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6.1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1 包装应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级别、净重、毛重、批号及包装日期。
6.1.2 产品包装可采用内外层保护,确保运输安全,每箱重量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6.1.3 产品运输应防潮。
6.1.4 产品应存放于干燥、无腐蚀性气氛处。
6.2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注明供方信息、产品名称和级别、批号、净重、件数及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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