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行业标准 > YS/T 351-2015钛铁矿精矿
YS/T 351-2015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S/T 351-2015

中文名称:钛铁矿精矿

标准类别: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Ilmenite concentrat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5-04-30

实施日期:2015-10-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钛铁矿 精矿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冶金>>有色金属产品>>77.150.50钛产品

中标分类号:冶金>>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产品>>H64稀有轻金属及其合金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YS/T 351-2007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2-28973

页数:8页

标准价格:14.0

出版日期:2015-10-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罗霖、盛远禄、廖晓波、赵以容、龚仕成、汪云华、邹捷、张健

起草单位: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提出单位: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钛铁矿精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订货单(或合同)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以含钛原矿为原料,经选矿富集获得的主要供生产高钛渣、金红石、钛白等使用的钛铁矿精矿。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S/T351—2007《钛铁矿精矿》。
本标准与YS/T351—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产品的级别由6个增加为10个;
———修改了一、二、五等各级别产品中Fe2O3 的质量要求;
———增加了六级至九级产品要求;
———增加了各级产品化学成分中对Al2O3、SiO2、S、U+Th和Cr2O3 的要求;
———修改了试验方法,增加了S、U+Th和Cr2O3 试验方法;
———修改了产品组批方面的要求,调整了组批重量;
———修改了产品在取样、制样和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霖、盛远禄、廖晓波、赵以容、龚仕成、汪云华、邹捷、张健。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B835—1987、YS/T351—1994、YS/T351—2007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2007.1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手工取样方法
GB/T2007.2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手工制样方法
GB/T2007.6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水分测定方法———热干燥法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YS/T360(所有部分) 钛铁矿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标准图片预览

YS/T 351-2015钛铁矿精矿
YS/T 351-2015钛铁矿精矿
YS/T 351-2015钛铁矿精矿
YS/T 351-2015钛铁矿精矿
YS/T 351-2015钛铁矿精矿

标准内容

ICS 77.15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351—2015
代替YS/T351—2007
钛铁矿精矿
Ilmeniteconcentrate
2015-04-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
钛铁矿精矿
YS/T351—2015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www.spc.net.cn
总编室:(010)68533533
发行中心:(010)51780238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印张0.5字数10千字
开本880X1230
2015年9月第一版
2015年9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8973
如有印装差错
定价14.00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YS/T351一2007《钛铁矿精矿》。本标准与YS/T351—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产品的级别由6个增加为10个;
修改了一、二、五等各级别产品中Fe2O:的质量要求;增加了六级至九级产品要求;
增加了各级产品化学成分中对Al2O3、SiO2、S、U十Th和Cr2O3的要求;修改了试验方法,增加了S、U十Th和CrzO3试验方法;修改了产品组批方面的要求,调整了组批重量;修改了产品在取样、制样和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霖、盛远禄、廖晓波、赵以容、龚仕成、汪云华、邹捷、张健。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B835—1987、YS/T351—1994、YS/T351—2007。YS/T351—2015
1范围
钛铁矿精矿
YS/T351—2015
本标准规定了钛铁矿精矿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订货单(或合同)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含钛原矿为原料,经选矿富集获得的主要供生产高钛渣、金红石、钛白等使用的钛铁矿精矿。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手工取样方法
GB/T2007.1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2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GB/T2007.2
手工制样方法
GB/T2007.6
5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水分测定方法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
YS/T360(所有部分)钛铁矿精矿化学分析方法3要求
3.1产品分类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10个级别。3.2
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以干矿品位计算)。表1
TiO2含量
产品级别
三级A
三级B
(质量分数)/%
不小于
TiO2+Fe2O:+FeO含量
(质量分数)/%
不小于
热干燥法
杂质含量*(质量分数)/%,不大于Mgo
YS/T351—2015
TiO2含量
产品级别
(质量分数)/%
不小于
表1(续)
TiO2+Fe2O3+FeO含量
(质量分数)/%
不小于
杂质含量“(质量分数)/%,不大于Mgo
Fe2 O3
U+Th含量不大于0.015%,Cr203含量不大于0.1%。S含量I类不大于0.02%,Ⅱ类不大于0.2%,Ⅲ类不大于0.5%。需方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3.3水分
产品中水分含量应不大于0.5%。3.4粒度
产品呈粉状,粒度在149um~420um(120目~40目)之间的部分应不小于75%,粒度小于74μm(200目)的部分不能超过10%。供需双方也可协商。3.5外观质量
产品为黑色颗粒。无目视可见的夹杂物。4试验方法
4.1化学成分的分析方法
4.1.1化学成分分析按YS/T360的规定进行。分析结果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4.1.2S、U+Th和Cr2O:含量按供需双方约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1.3水分含量按GB/T2007.6的要求进行测定。4.2粒度检验方法
产品的粒度检验采用机械振动筛分法:将标准筛重叠,从上至下筛孔大小依次为:420um(40目)、149μm(120目)、74μm(200目);将标准筛置于振筛机上,并称取100g试样放入420μm(40目)标准筛上,启动振筛机,振动筛分5min后停止;取下标准筛,分别称量各层筛上的试样重量,记录数据,计算其占总试样量的百分比;填写粒度分析报告。4.3外观质量的检验方法
产品的外观质量检验采用目测法。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质检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2
质量证明书。
YS/T351—2015
5.1.2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进行化学成分、粒度和外观质量的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级别产品组成,采用散装、袋装等包装方式。每批产品重量不小于500t。
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粒度和外观质量的检验。5.4取样和制样
5.4.1袋装每袋产品净重不超过50kg的,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总袋数的2%;采用插管法逐袋取样,每袋取样量约50g,遂一检查外观质量,然后将样品全部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300g以上,再分成三等分;一份供粒度分析用,一份供化学成分分析用,一份作保留样存查。5.4.2袋装每袋产品净重超过50kg的,按照GB/T2007.1、GB/T2007.2的规定进行。5.4.3散装产品按照GB/T2007.1、GB/T2007.2的规定进行。5.5检验结果判定
5.5.1化学成分检验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水分含量超过规定要求时,在产品总量中扣除其水分量。
5.5.2产品粒度检验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3产品外观质量检验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5.3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6
6.1标志
产品采用袋装方式包装时,包装袋上应注明:供方名称及注册商标;
b)产品名称;
批号、级别、净重、毛重;
d)包装日期及防雨标志。
6.2包装、运输、贮存
6.2.1袋装产品每袋净重不超过50kg的,采用双层包装,内层为塑料袋,外层为麻袋或编织袋。袋口封严,贮运不得淋雨或受潮。
6.2.2袋装产品每袋净重超过50kg的,采用柔性集装袋包装,内衬塑料袋或涂塑。袋口封严,贮运不得淋雨或受潮。
6.2.3散装产品贮运不得淋雨或受潮。6.3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YS/T351—2015
供方名称、地址、电话及传真;产品名称;
批号、级别、净重、件数;
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
本标准号(或合同编号);
检验日期。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产品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
质量要求;
数量;
本标准编号;
其他。
YS/T351-2015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2-28973
定价: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