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的5.1.2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与IEC 61205:1993《超声——齿科除垢系统——输出特性的测量和公布》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采用,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标准题目
原标题题目采用的三段式结构,实际上包含我国产品标准的规范性技术要素——要求和试验方法,而“齿科除垢系统”的叫法也不符合我国医疗器械习惯,故改称“超声洁牙设备”。
2. 有关章节的改变
按GB/T 1.1—2000和GB/T 1.2—2002,本标准将IEC 61205中的“5通用测量条件”和“6测量步骤”合并为“6试验方法”。将“7基本输出特性公布的要求”改为“5要求”,并在其中增加了安全、环境试验及外观方面的内容。
按我国产品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本标准还增加了“7检验规则”和“8标志、包装”两章。
除以上变动外,IEC 61205的所有内容均被本标准采用。
本标准的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D都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超声设备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医用超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汕头市金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忙安石、王志俭、江育仁、江松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