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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857.7-199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4857.7-1992

中文名称:包装 运输包装件 正弦定频振动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Packaging-Transport packages-Sinusoidal vibration test method at constant frequency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4-01-02

实施日期:1993-06-01

作废日期:2005-11-01

出版语种:简体中文

下载格式:.rar.pdf

下载大小:87187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货物的包装和调运>>55.020货物的包装和调运综合

中标分类号:综合>>基础标准>>A21环境条件与通用试验方法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 4857.7-1984;被GB/T 4857.7-2005代替

采标情况:=ISO 2247-85

出版信息

页数:5

标准价格:8.0 元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4-12-2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机电部电子标准化所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对运输包装件进行正弦定频振动试验时所用试验设备的主要性能要求、试验程序及试验报告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评定运输包装件在正弦定频振动情况下的强度及包装对内装物的保护能力。它既可以作为单顶试验,也可以作为一系列试验的组成部分。 GB/T 4857.7-1992 包装 运输包装件 正弦定频振动试验方法 GB/T4857.7-1992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对运输包装件进行正弦定频振动试验时所用试验设备的主要性能要求、试验程序及试验报告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评定运输包装件在正弦定频振动情况下的强度及包装对内装物的保护能力。它既可以作为单顶试验,也可以作为一系列试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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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包装运输包装件
正弦定频振动试验方法
Packaging--Transport packages-Sinusoidal vibration test methodat constant frequency
GB/T 4857.7-92
ISO 2247—1985
代替 GB 4857. 7—84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2247—1985包装——完整、满装的运输包装件——固定低频振动
试验》。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运输包装件进行正弦定频振动试验时所用试验设备的主要性能要求,试验程序及试验报告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评定运输包装件在正弦定频振动情况下的强度及包装对内装物的保护能力。它既可以作为单项试验,也可以作为一系列试验的组成部分。2 引用标准
GB3538运输包装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包装运输包装件温湿度调节处理GB/T 4857.2bzxZ.net
包装运输包装件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GB/T 4857.3
GB/T4857.17包装运输包装件编制性能试验大纲的一般原理GB/T4857.18包装运输包装件编制性能试验大纲的定量数据3试验原理
将试验样品置于振动台上经受振动。试验时的温湿度条件、试验持续时间、最大加速度、试验样品放置状态及固定方法皆为预定的。必要时可在试验样品上添加一定载荷,以模拟运输包装件处于堆码底部条件下经受正弦振动环境的情况。
4试验设备
振动台应具有充分大的尺寸、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承载能力。将其架在一个机械结构上,该结构应能保证振动台台面在振动时保持水平状态。台面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的水平高度差不得超过10mm。振动台可配备:
2低围框:用以防止试验样品在试验中向两端和两侧移动;b.高画框或其他装置:用以防止加在试验样品上的载荷振动时移位;c.用以模拟运输中包装件的固定方法的装置。此外,振动台应符合5.6.3条中所规定的要求。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11-25批准268
1993-06-01实施
5试验程序
5.1试验样品的准备
GB/T 4857.7-92
按GB/T4857.17的规定准备试验样品。试验样品的数量一般不少于3件。5.2试验样品各部位的编号
按GB3538的规定,对试验样品各部位进行编号。5.3试验样品的预处理
按GB/T4857.2的规定,选定一种条件对试验样品进行温湿度预处理。5.4试验时的温湿度条件
试验应在与预处理时相同的温湿度条件下进行。如果达不到相同条件,也应尽可能在与之相接近的温湿度条件下进行试验。
5.5试验强度值的选择
按GB/T4857.18的规定选择试验强度值。5.6试验步骤
5.6.1记录试验场所的温湿度。
5.6.2将试验样品按预定的状态放置在振动台台面上。试验样品底面中心(或重心)与振动台台面中心的水平距离在10 mm之内。试验样品可以固定在振动台上,也可以用围框围住。必要时可在试验样品上添加载荷,其加载程序应符合GB/T4857.3的规定。5.6.3使振动台在3~~4.6Hz之间振动,其最大加速度为5~11m/s2振动持续时间按GB/T4857.18的规定选择。该台面运动的垂直分量应近似正弦运动,允许振动台有旋转运动。注:如果使用仪器测定振动程度,则应将加速度计紧贴在靠近试验样品的振动台台面上。但应对加速度计采取某些防护措施,以防在试验中与试验样品相接触。以11m/s的加速度进行试验时,其适当频率的调定不是用仪器进行的,而是以下列调定方法进行调定:首先让振动台以2Hz左右的频率起振,然后不断地增加振动频率,直到试验样品的某一部分反复离开台面,以确保试验样品受到一连串持续反复的冲击。5.6.4试验后按有关标准、规定检查包装及内装物的损坏情况,并分析试验结果。6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a.内装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如果使用的是模拟内装物,应予以详细说明;b.试验样品的数量
详细说明包装容器的名称、尺寸、结构和材料的规格、附件、缓冲衬垫、支撑物、固定方法、封口、c.
捆扎状态及其他防护措施:
试验样品和内装物的质量,以千克计;d.
试验设备的说明;
固定措施,是否使用了低围框或高围框;是否添加载荷。如果加有载荷说明所加载荷的重量(以干克计),及试验样品承受载荷的持续时试验时试验样品放置的状态:
预处理的温湿度条件及时间;
试验场所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振动持续时间、加速度和振动频率;k.
试验结果:应详细记录观察到的任何可以帮助正确解释试验结果的现象;269
试验结果分析,
GB/T4857.7—92
说明所用试验方法与本标准的差异;试验日期,试验人员签字,试验单位盖章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丽娜、徐云驰。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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